異性戀主義、誤認與資本主義
——對朱迪斯·巴特勒的回應
南希·弗瑞澤
朱迪斯·巴特勒的文章之所以受歡迎有幾種原因。它可以喚醒我們去探討那些久以不被提起卻極其深刻而重要的問題。而且,它能引發人們對于左派在當前政治結構中所處的困境問題的診斷性反思。然而更重要的一點在于,巴特勒在這篇文章(即《單純的文化問題》一文)中,承諾要確認和復活(retrive)七十年代社會主義—女權主義及馬克思主義思想中那些真正有價值的方面,而后者卻正是當前知識界和政治界要共同去壓抑的。她的文章在另一點上也富有代表性,即致力于用近年來出現的思想范式,包括話語分析理論、文化研究理論以及后結構主義理論,整合對過去那些范式的理解和看法,以求對當代資本主義有更深的理解。以上這些方面都是我與她真心共同承擔的承諾。
然而,我與巴特勒的觀點并不一致。我們之間最重要的分歧——也是最值得討論的地方——已轉向如何準確地去認識這些共享的再造和整合的對象。我們所持的不同意見集中在,到底是什么東西構成了馬克思主義的堅韌傳統與社會主義—女權主義的聯系。另外,我們在其它方面,如對后結構主義的各類流行觀點的估價,對這些理論怎樣才能更好地賦予社會理論以活力并使之保持唯物主義方向的認識方面,都有各自不同的看法。我們之間最后的分歧在于對當代資本主義本質的不同看法。
為了理清思路以對這些論點進行富有成效的討論,我希望盡快將我所持的觀點放到不受人注目的位置上去。巴特勒將其對我的書《中斷的公正》的討論,與對一群未被指名的、她稱之為“新保守馬克思主義者”的批判結合起來進行。無論她對這樣群人的批判有怎樣的價值——這是我在后面要談的——問題是她用這樣的策略將對我的討論框起來,是令人遺憾的。盡管她否認有相反的情形,但讀者會從中得出相反的結論,誤認為我與“新保守馬克思主義者”持有相同的觀點,即將男、女同性戀所受的壓迫遣散為“單純的文化問題”,從而認為是次要的、衍生的甚至是無足輕重的瑣碎問題。讀者們可能會以為我認為性壓迫比階級壓迫更缺乏本質性、物質性和真實性,我希望將反對異性戀主義的斗爭歸屬到反對剝削工人的斗爭中去。發現我與那些“正統的性保守主義”馬克思主義者被聚放在一起,讀者們肯定會推測出我將男、女同性戀運動視為不正當的排他主義(particularism),并認為后者已分裂了左派,我希望用左派的統一性去有力地壓制它們。
當然,我不會相信任何諸如此類的觀點。相反,在《中斷的公正》中,我已經分析了流行的所謂將身份政治與階級政治、文化左派與社會左派相分離的說法,后者被視為“后社會主義”狀況的構成性特征。[1]為了克服這種分離,闡明左派統一陣線的基礎,我已經提出了一個理論框架,試圖避開在“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首要的”和“次要的”因素之間所做的正統的區分,并向經濟的首要性(決定性)地位提出了挑戰。在其中我已論證了異性戀主義壓迫這個概念的不可簡約性(irreducibiliy),論證了男、女同性戀者呼吁的道德合法性。
居于我的理論框架中心的,是對分配不公和認識不公所作的常規性區別。我的觀點決不是將認識不公貶低為“單純的文化問題”,而是要論證兩類同等重要、同等嚴峻而真實的侵害,它們是任何一種維護道義的社會秩序必須去革除的。在我看來,被誤認(misrecognized)不僅指被看成有病的人,而且指在他人的有意識的態度和思想信仰中被瞧不起,被貶低。在社會交往中否定完全的同性戀者(full partner)的地位,并阻止其對社會生活的同等參與,與其說是不平等分配的后果(如無法獲得對資源和“基本財物”的公正享有),不如說是闡釋和評價的制度化型態(pattern)的結果,這種型態將某人構造為相對不受尊敬者或缺乏尊嚴者。那些歧視和剝奪人之尊嚴的結構型態一旦制度化,比如通過法律、社會福利、醫療和/或大眾文化,就會阻礙其均等的參與機會,與分配中的不平等完全相同。兩種不公所導致的傷害無一不是那樣的真實。
因此,在我的觀念中,誤認是一種制度化的社會關系,而不是一種心理狀態。從本質的意義上講,地位上的不公正與分配不當引發的不公,既有邏輯上的區別,也有概念上的不可簡約性;盡管前者常為后者所伴隨,但誤認是否會轉化為分配不公,分配不公是否會引起誤認,應取決于被討論的社會的本質。例如在前資本主義、前國家社會,地位僅僅是分配的間接(拱形彎曲的,overarching) 原則,因而地位的秩序與階級制度是相互熔合的,誤認必定包含著分配不當。在資本主義社會正好相反,特有的經濟關系的制度化充許經濟分配從聲望結構中相對脫離,地位和階級也因之得以分離,誤認和分配不當也不能完全相互轉化了。今天它們二者是否且在多大程度上相互一致,是我在下面所要討論的問題。
然而,可以說問題的要害在于,無論誤認是不是伴隨著分配不公而引起的,它已經構成了根本的不公。而且這一觀點已帶來了政治上的后果。為了闡明一種修正的主張以使之成為社會公正的真正呼吁,似乎沒有必要說明,一個誤認的事例隨之會帶來分配不公。這一點支持著異性戀主義的誤認觀,涉及到對性的制度化規范和闡釋,后者否定了男、女同性戀者有參與社會的平等機會。異性戀主義的反對者為了闡明性處境的不公,不必煞費苦心地去將其轉移到對階級剝削的聲明。他們也不必為了證明自己的公正,而去顯示他們的斗爭威脅著資本主義。
在我看來,誤認的不公與分配的不公是完全同等嚴峻的。而且前者決不能歸屬為后者。因而,我絕不是要說明文化上的侵害是經濟侵害在上層建筑中的簡單反映,而是要提出一種分析,以說明這兩類侵害是同等重要但在理論上是不能簡約的。因此,依我來看,說異性戀誤認觀是“單純的文化”問題,就是毫無意義的觀點。這種定位其實預設了經濟基礎—上層建筑的模式,那種經濟一元論(monism)觀點正是我的理論思路旨在取代的對象。
總的來說,巴特勒實際上將帶有半韋伯二元主義(qusi-Weberian dualism)色彩的階級和地位理論,誤認為是正統的馬克思主義經濟一元論。她錯誤地認為,對再分配與再認識的區分必然會貶低再認識的價值,從而將我進行的正常區分看成一種旨在貶損男、女同性戀斗爭,旨在加強新的“正統論”的策略。與巴特勒相反,我是想捍衛這種區分,但否認這是策略。這即是我們爭論的真正問題,這里需要將她的討論中的兩個過分緊密地相互認同的問題分解開來進行討論。首先是政治問題,涉及到受異性戀主義者壓迫的深重程度;對這一點我已經討論過,我們沒有分歧。其次是理論問題,涉及到巴特勒將“物質/文化的區別”誤認為是與異性戀主義分析和資本主義社會本質相關聯的理論立場;在這一點上我們存在著根本的分歧。[2]
讓我通過有計劃地分解開巴特勒的批評觀點,來說明真正的分歧之所在。根據我的閱讀,她提出了三條主要的理論觀點來反對我的再分配/再認識框架。首先,她堅持認為,由于男、女同性戀者經受著物質和經濟方面的侵害,所以不適于將他們所受的壓迫概括為誤認。其次,通過激活70年代社會主義-女權主義的家庭是生產方式的組成部分這一重要觀點,她認為對性的異性戀規范化調控對“政治經濟的功效有至關重要的意義”,并認為當代反對這種調控的斗爭正威脅著“資本主義制度”的勞動力(workability)。第三,通過修正人類學有關前資本主義社會生產和交換的觀點,她認為物質與文化之間的區別是“不穩固的”,是將被社會理論吞沒的“理論上的迂腐主義(anachronism)”。在我看來,這三點中的任何一點都不具有說服力,這主要是因為沒有一點能提供全面辨析當代資本主義社會和對其進行歷史定位的看法。我將在下面依次討論這三點。[3]
巴特勒的第一個論點揭露了男、女同性戀者目前受到侵害的一些不容爭辯的事實。這些侵害遠不是“僅僅屬于文化象征意義上的”東西,還包括帶有不可否認的物質性后果的嚴重的經濟利益侵害。例如在當今美國,男、女同性戀者可能被草率地拒之于公民就業和從軍服役計劃之外,被剝奪了以家庭為基本單位的社會福利的許多利益,也被迫承擔了不相稱的高額的醫療費用,在稅法和繼承法中也處于不利的地位。與此同等真實的是以下事實——同性戀者缺乏異性戀者所享受的充分的組織權利和保護——所導致的后果。在許多轄區,他們因為有一致的性要求而受到迫害;在更多的地方,他們受到襲擊和傷害,而襲擊者卻受不到任何懲罰。巴特勒認為,從這些侵害所具有的經濟的、現實的合法性的特征中,可以看出所謂的異性戀主義的“誤認”分析是錯誤的。
當然,巴特勒立論的前提是真實的,但她的結論卻不是順理成章的。她認為由誤認引發的不公必定是非物質性的、非經濟性的。暫且不談她對物質和經濟的混淆,她的看法也在兩點上有誤。我們首先來看物質性問題。在我的概念中,誤認引發的不公正好與利益分配引發的不公是同等真實的(material)。可以確切地說,前者扎根于闡釋、評價和交流的社會形態中,因此也就扎根于符號秩序中。但這并不意味著它們“僅僅”是符號性的。與之相反,那些阻礙婦女、其它種族和/或同性戀者去平等參與社會活動的規范、意義和人格建構模式,都物質地存在于--各種組織與社會實踐、社會行為以及顯現習慣當中,也即存在于意識形態的國家機器當中。它們絕不存在于脆弱飄渺、超凡脫俗的天國,而物質地存在于它們的存在狀態和功能當中。
因此從我的觀點看來,巴特勒引用的這些物質(真實)的侵害構成了誤認的范例。它們反映了異性戀主義的含義、規范及人格建構模式在各方面的制度化落實,例如表現在法律,醫療、移民及入籍政策,各州的稅收法典、社會福利及就業政策、機會平等權的立法等方面。而且,正如巴特勒所指出的那樣,這些制度化的東西,是一系列帶有價值和人格導向的文化建構,在這種建構中同性戀者被構造為卑賤者。這一點再一次強調了誤認的本質:使那些拒斥“卑賤階層”有平等參與權的規范制度化,從而物質(真實)地建構起一套認識觀念。
如果誤認引發的侵害是如上所說的物質性的(真實的),那么它們是不是經濟性的呢?如巴特勒所言,正是如此。而我本人在《中斷的正義》中則明確認為,異性戀主義的一些方式與同性戀者所受的經濟侵害是有矛盾的。問題是如何去解釋這些矛盾。一種可能性是將這些經濟上的侵害視為經濟結構的直接表現——尤其與馬克思對工人所受剝削的看法很類似。在這種闡釋中,巴特勒試圖支持這一觀點,即同性戀者在經濟權利方面所受的侵害與生產關系緊密相關。要補救這些侵害就需要改變這種社會關系。另一種補救的可能性,即我所喜歡的,是將異性戀主義的經濟侵害視為由于更為根本性的誤認不公所導致的間接的分配不公的結果。在這種闡釋中,即我在《中斷的正義》一書中的觀點,經濟方面的異性戀主義的根源是“各種誤認的關系”:即闡釋和評價的制度化型態將異性戀者構造成正常的,而將同性戀者構造為異常的(變態的),以此來否定同性戀者的平等參與地位。改變了誤認的關系,分配不公將隨之消失。
這兩種闡釋的對立引發了深層的困難問題。是否有必要改變當代資本主義的經濟結構,以補救同性戀者所遭受的經濟權利侵害呢?“經濟結構”究竟意味著哪些東西?人們是否可以將異性戀主義的性調控看成直接歸屬于資本主義經濟的東西呢?或者說將它看成一種與經濟結構有緊密聯系卻不同于經濟結構的身份(地位)規范,是不是更合適呢?再進一步說,晚期資本主義社會中的誤認關系是不是與此時的經濟關系相一致呢?是不是現代資本主義制度上的差別導致了地位與階級的分離呢?
為了探討這些問題,我們來看巴特勒的第二個論點。她在此處喚醒了70年代社會主義—女權主義者的洞見——即家庭是生產方式的一部分,來支持她的論點,即對性的異性規范化調控“居于政治經濟功能的中心位置。”巴特勒由此推論出,當代反對這種性調控的斗爭“威脅到”資本主義制度的“勞動力”的生產。
實際上,在這兒可以明顯地看出這一論點有兩種不同的變種。一種是理論概念意義上的(definitional),另一種是功能主義的。根據第一種論點,(異)性調控被歸屬于經濟結構。經濟結構只是(再)生產人和財物的一套社會機制和制度。根據定義,那么家庭只是這一結構的一部分,是再生產人的最基本場所。因而,通過擴展,那種規范家庭“產品(即人)”、讓其認同兩性——且僅為兩性——中的一種并與另一種相排除的性別秩序,看起來成了人的天然的類屬:男人和女人。反過來,性別秩序被用于預定一種性的調控方式,從而生產異性戀并使之自然化,同時又將同性戀構造為卑賤的事情。巴特勒由此得出的結論是,對性的異性戀規范化調控按照定義應屬于經濟結構的一部分,盡管在資本主義社會,這一調控事實上既沒有構成勞動的社會分工,也沒有構成剝削勞動力的方式。
這種限于定義式的討論對歷史有一種神仙般的冷漠態度。因此,它面臨著收效太多的危險。由于通過定義而將性調控方式約定為隸屬于經濟結構的一部分——它甚至對勞動分工和剝削方式沒有產生任何可察的影響——這就威脅到使經濟的概念非歷史化,并耗盡了這一概念所包含的理論力量。資本主義社會作為一種極其鮮明而特殊的社會組織形式所具有的獨特性,在這里失去了。這一組織形式創造了一種特殊的經濟關系規則,比血緣和政治權威的關系規則相對要松馳一些。因而,在資本主義社會,性受調控的方式與其獨特的經濟關系——后者存在的理由(raison d’e^tre)是聚斂剩余價值——之間的聯系,一方面固然存在,但另一方面已經削弱了。這種聯系肯定大大弱于前資本主義、前國家社會中的此種聯系,后者通過血緣的機制將經濟關系與性掛勾,經濟關系被大大地淡化了。然而在20世紀的晚期資本主義社會,性與剩余價值聚斂的聯系因為“個人生活”(如Eli Zaretsky所說)的興起而進一步被弱化。“個人生活”即指親近關系的空間范圍,包括性、友誼和愛,這些關系不能再認同于家庭,而且以脫離與生產和再生產的吁求相聯系的方式出現。[4]總而言之,當代資本主義社會的結構中包容著許多裂縫 (gaps):經濟規則與血緣規則;家庭生活與個人生活;地位規范與階級規范。在這種高度差異化的社會中,將性的受調控方式僅僅設想為經濟結構的一部分,這種說法我是無法理解的。同樣,將異常人(邊緣人)對差異的認識要求說成是要求重新分配的替代,也是令我無法想象的。
而且,從另一種意義上講,這種定義式的爭論的收效微乎其微。巴特勒試圖將性的斗爭歸結為經濟的問題,但這種歸納已經被引向了同義重復(tautologous)。假若根據定義,性斗爭是經濟問題,那么它們與反對剝削率的斗爭應該不具有同一層次的經濟意義。簡單地將兩種斗爭都稱之為“經濟的”斗爭有取消二者差異的危險,可能會造成誤導人的印象,好象它們將會自動聯合粘接,從而鈍化我們提出、回答那些更困難更緊迫的問題的能力,例如當它們實際上還存在分歧和矛盾的時候,怎樣才能聯合起來。[5]
這又將我引向巴特勒的第二個功能主義論點。在此對性的異性規范化調控被認為是經濟問題——并不是根據定義,而是因為它對剩余價值有擴大化的功能。換句話說,資本主義“需要”或受益于強制性的異性戀活動。根據巴特勒的意見,由此可知,同性戀者反對異性戀主義的斗爭已威脅到資本主義制度的“勞動力”。
與所有功能主義的論點一樣,這種看法立足并迷失于原因和后果之間的經濟關系。然而,依照經驗來看,說同性戀斗爭實際存在的歷史形式已威脅到資本主義制度,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只有同性戀者構成了一個看似次要、但卻有用的從事瑣碎勞動的階級,且他們所受的剝削對經濟的運作有至關重要的意義時(如非裔美洲人曾經的那樣),這種威脅才能成為事實。然后人們才能說,通過讓他們“各守其位”以服務于資本主義的利益。然而事實上,同性戀者更多時候被構造成一群令人厭惡的家伙,很象納粹對猶太人的構造;他們不應該在社會中有任何“位置。”毫無疑問,當今同性戀權利的主要反對者,不是跨國公司(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而是宗教和文化保守者,縈繞于他們頭腦當中的是地位身份而不是利益。實際上,一些跨國機構——如著名的美國航空公司,蘋果電腦公司及迪斯尼娛樂公司——由于制定了一些對男同性戀者友好的政策,如可以享受家庭配偶身份的利益,已經激起了保守主義者的強烈憤慨。它們顯然看到了容納男同性戀者的有利可圖之處,如果它們不屈服于保守者的抵制,或者它們有足以抗拒保守者的能力的話。
如果照經驗主義來說,當代資本主義似乎也不需要異性戀了。由于經濟秩序與血緣關系、家庭生活與個人生活存在著裂縫,資本主義容許大量依靠工資勞動的、脫離異性戀家庭的個體得以存在。而且,假如人們的認識觀念系統發生變化的話,社會可能會允許更多這樣的個人存在。現在我們可以回答前面提出的問題:將同性戀引起的經濟乏力理解成認識關系中的同性戀主義所導致的結果,比理解成資本主義社會結構的必然后果要更好一些。令人欣慰的是,我們無需推翻資本主義以補救經濟方面的損耗——盡管為了別的原因可能更需要推翻資本主義。令人沮喪的是,我們需要改善生存地位的秩序,需要重建認識的關系。
巴特勒以她的功能主義論點,已經復活了在我看來是70年代馬克思主義和社會主義—女權主義理論中最糟糕的那些方面;將資本主義社會過于整體地看成一個統一的(monolithic)、相互聯系的壓迫性結構“體系”,這些結構相互強化、相互結合得天衣無縫。這種觀點忽視了“裂縫”,已受到來自多方面的有力的、響亮的批判,包括巴特勒贊同的后結構主義范式以及我采用的韋伯(Weberian)方式。功能主義體系理論已成為一股早被人遺忘的70年代的思想潮流了。
用什么去替代功能主義的問題,涉及到巴特勒反駁我的再分配/再認識框架的第三個論點。這一爭論是富有解構主義色彩的。她并不是要強調異性戀主義的根源是與“單純的文化”相反的經濟問題,而是要解構“物質/文化區別。”巴特勒認為這種區別是“不穩固的。”那些重要的新馬克思主義思想潮流,從雷蒙·威廉斯到阿爾都塞,都不可挽回地將這一區別推向了“危機”。然而,這一銳不可擋的思想潮流顯然來自人類學家毛斯(Mauss)和列維-斯特勞斯。他們對“禮物”和“交換婦女”的看法揭示出“最原始”的交換不能被完全定位于物質/文化區別的這一端或那一端。由于同時可能存在著兩種因素,那種交換過程使這種區別的“穩固性變得不穩固了。”因此,巴特勒主張,由于我在今日喚回了物質/文化區別,所以已經墮入了“理論上的迂腐主義。”
她的這一論點不能令人信服有幾個原因,首先一點是將“經濟”與“物質”混為一談。巴特勒以為,我對再分配與再認識所做的區別是建立在物質和文化的本體差別的基礎之上的。因而她認為解構后一差別是破壞前一區別的計劃。然而實際上,這一看法根本站不住腳。如我在前面指出的,在我看來,誤認造成的不公,恰恰與分配不公造成的不公是同等真實的(物質性的)。因而,我的常規性區別并不是建立在本體差別的基礎之上。在資本主義社會,產生真正相互聯系的是經濟和文化的區別。但是這一區別不是本體差別而是社會理論意義上的區別。我與巴特勒之間爭論的焦點,是經濟/文化區別,不是物質/文化區別,這一區別的理論地位尚待進一步討論。
那么,經濟/文化區別的理論地位又是怎樣的呢?在我看來,人類學的觀點雖然為這一問題的探討照亮了道路,但在此并不能支持巴特勒的觀點。據我所讀,毛斯和列維-斯特勞斯都分析過前國家社會和前資本主義社會中的交換過程,在那兒社會關系的主導詞語是血緣關系。依照他們的解釋,血緣關系不僅組成婚姻和性關系,而且組成勞動過程和分配關系;權威、互利和責任關系;地位和聲望的意義等級制度。這里既不存在明顯的、獨立的經濟關系,也不存在明顯、獨立的文化關系;因而,經濟/文化的區分可能不適于在社會成員身上進行。但由此并不能推出此種區分毫無意義或毫無作用。與之相反,它可以被有效地應用于對資本主義的分析,而資本主義不同于那些所謂的“原始社會”,后一社會正好包含著那些令人懷疑的社會結構方面的差異問題。[6]而且,它也可以被我們用于分析缺乏那些差別的社會,以便去說明它們是如何不同于我們所處的社會的。例如,根據我剛才所說,在那些缺乏差異的社會中,一種單一的社會關系秩序同時具備經濟整合和文化整合的性質,但這種情況在資本主義社會卻是相對分離的。而且,這正是我所理解的毛斯與列維-斯特勞斯的精髓之所在。無論他們的意圖是怎樣看待“經濟”和“文化”的區分問題,我從閱讀中得出的看法更多傾向于歷史化地去看待它,而更少地將它看成使這種區別“非穩固化(destabilized)”。換句話說,關鍵在于歷史地看待這種對資本主義——現代資本主義本身所具有的——有至關重要作用的區分,將經濟和文化兩者都置于更為廣闊的人類學背景之上,從而揭示它們的歷史特殊性。
因而,巴特勒的“非穩固化”論點在兩個關鍵的地方陷入了迷途。首先,將資本主義社會的特殊表征不合理地概括為前資本主義社會的特征:即社會結構中缺乏經濟/文化的差別。其次,錯誤地認為,歷史地看待這種區別會導致其社會理論中的無效和無用。而實際上,歷史化(historcization)正好相反。它并沒有導致區別的不穩定,倒使得區別的用途更為明確 。
以我來看,歷史化代表了一種比“非穩固化”和解構更好的探討社會理論的方法。[7]它能讓我們更深入地了解當代資本主義社會獨有的社會—結構差異性和歷史性特征。正因如此,還可以使我們更清楚地認識反功能主義的時機、反體系的“行動”及社會變遷的可能性在社會中的地位。這些時機和可能性并不呈現在諸如“再顯現(resignification)”或“表現性(performativity)”這樣的超歷史的抽象的語言中,而呈現在具體的社會關系的實際的矛盾性之中。只有具備了一種看待當代資本主義社會的歷史的、具體的和差異的觀點,我們才能更恰當地認識“裂縫”的位置,正確地認識地位與階級的不諧合性(nonisomorphisms),正確地認識對社會主體的相互矛盾的多重召喚(interpellation),以及種種推動爭取社會公正斗爭的復雜的倫理吁求。
從這一點來說,用假定的正統馬克思主義的復興來診斷目前的政治態勢,是不能充分把握這一態勢的。而要更充分地理解這一點,人們就應該坦率地承認,并且得試圖去克服左派內部存在的分裂:即一方面社會主義/社會—民主思潮傾向于再分配的政治,另一方面,多元主義思潮傾向于認識政治。對于那種較好的分析來說,首要的必不可少的一點是必須原則性地承認兩方面的主張都有合理之處,它們必須在某種程度上被有計劃地協調并在政治上合作。總而言之,當今的社會公正,既要求再分配,也要求再認識;只提其中任何單一方面的要求都是不充分的。
在最后的這一點上,我更確信,巴特勒與我是一致的。盡管她不愿意求助于社會公正的語言,盡管我們在理論上有分歧,但我們都致力于去呼吁、去尋求社會主義政治的最佳因素,并努力將它們與“新興的社會運動”政治中的最佳因素相結合。同樣地,我們共同致力于尋回新馬克思主義對資本主義進行的批判中的真正有價值的思想線索,并努力將它們與后馬克思主義批判理論中最有洞見的思想相結合。這即是巴特勒文章的貢獻所在,我希望我的書也能如此,再次將這一任務提到議事日程上。
[1] 特別參看第一章導言,“從再分配到再認識?‘后社會主義’時代公正的二難處境,”見南希·弗瑞澤《中斷的公正:對后‘社會主義’狀況的批判性反思》(New York:Routledge,1997)。
[2] 在以下的內容中,我將擱置巴特勒對《中斷的公正》一書觀點的轉釋(rendition)問題。她認為我只是通過概念的討論,將異性戀主義看成純粹的誤認不公問題,與分配不公無關。實際上,我是以一種思想試驗的、假定的方式在討論問題。為了揭示再分配的主張和誤認的觀點邏輯上的不同之處,我請讀者想象一下受壓迫群體的理論光譜范圍,由純粹的分配不公而導致的典型受害者這一端,一直擴散到純粹由誤認而導致的典型受害者那一端,中間地帶則由因雙方面的混合而導致的“雙重受害者(bivalent)”來填充。在這一假想的精神中,我將“受貶損的性”概念勾勒為處于光譜末端的誤認的典型模式的近似情狀,顯然表明這種性概念是能夠引起爭論的;而且,它也為討論這種概念與在現實世界中存在的同性戀群體為公正而進行的斗爭是否有密切的伴生關系,在多大的程度上有這些關系提供了可能。因而,我在《中斷的公正》中對異性戀主義“誤認”的分析,要比巴特勒揭示的含義更豐富、更切實一些。而且,我近來更傾向于認為,對于最終的實踐目標來說,所有現實世界的受壓迫群體都是“雙重的受害者。”也即是說,所有壓迫實質上都帶有經濟和地位的因素;因此,所有壓迫實質上都承受分配不公和誤認不公之苦,兩種不公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是另一方的單一的間接的結果,每一方都有一些獨立的價值。然而這并不是說,所有的壓迫都以這種雙重的方式、都以這種程度存在。一些壓迫嚴重地偏向分配一方,有的壓迫更趨向于認識一方,而且仍有其它的壓迫可能聚集在中間地帶。從這一點來看,異性戀主義雖然構成了分配不公的一部分,但卻是構成誤認不公的最基本因素,而且植根于一種貶低同性戀活動并將其置于卑賤地位的先在的社會秩序中。我最初的討論,見《中斷的公正》第一章;進一步的提煉,見我的“身份政治時代的社會公正:再分配、再認識與參與”,收入The Tanner Lectures on Human Values,vol. 18(Salt Lake City:University of Utah Press,即出)。
[3] 一般說來,應該分清以下幾個問題:(1)不公正問題的本質;(2)它們的最終后果;(3)制造不公的當代合法機制;(4)對不公的補救。在此我對Erik Olin表示感激,這一觀點得益于我們的私下交談。
[4] 見Eli Zaretsky《資本主義、家庭和個人生活》(New York:Harper and Row,1976) 。
[5] 因而,定義式的討論只促使了另一層次上的區別的必要。人們當然可以說,政治要求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中的任一種而成為經濟的要求:首先,通過爭奪經濟價值,包括剩余價值的生產和分配;其次,可以通過爭奪規范、意義及人格結構的生產和再生產,包括與性有關的活動。但我無法看見這會對我的簡單策略——即將經濟這一術語限定于資本主義的意義,將對認識的要求與對分配的要求區分開來——有多大的促進。
[6] 在這篇短文中,我不能集中討論經濟/文化區分是怎樣被有效地應用到批判當代資本主義社會的理論之中這一重要但卻復雜的問題。然而,在“身份政治時代的社會公正”一文中,我詳細地討論過這一問題。我不同意將經濟和文化看作兩個相互獨立的領域的觀點,而提出一種揭示兩者之間隱蔽關系的方法。換句話說,之所以要違背意愿地區分二者,是為了使顯在的經濟運行過程中的文化潛文本和顯在的文化程序中的經濟潛文本都成為可以視見的、可以批判的東西。當然,當我們擁有經濟/文化的區別時,那種“分析的二元論”才是可能的。
[7] 然而,在另一層次上,我贊同解構主義。它代表了一種通向認識政治(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的路徑,在我看來,認識政治通常要優于一般的身份政治。具有解構性的認識政治是有轉化功能性能的,而不是確認性的,是各種存在的身份群體和差異群體所具有。在這一方面,它與社會主義有關聯,我將后者理解為一種富有轉換性而不是確定的通向再分配政治的道路。(關于這個論點的詳細討論,見《中斷的正義》第一章。)然而,我在巴特勒求助于解構主義的層次上,也就是說,在社會理論的層次上,并沒有發覺解構的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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