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免费人成视频在线观看,国产极品粉嫩馒头一线天AV,国产精品欧美一区二区三区,亚洲 古典 另类 欧美 在线

首頁 > 文章 > 思潮 > 思潮碰撞

趙汀陽:西方天賦人權論是反人類的邪教理論

趙汀陽 · 2011-11-30 · 來源:烏有之鄉
收藏( 評論() 字體: / /

人權一直缺乏一個足以確保其普遍有效性的理論基礎,或者說,人權一直缺乏一個充分有效的哲學根據,而缺乏恰當的形而上學基礎是個不可忽視的理論隱患,人權觀念非常可能因此適得其反地促成一個壞社會。人們過于熱愛人權而很少去反思這個理論隱患。在此,我準備提出一個新普遍主義人權理論,稱為"預付人權"理論,它將保留傳統的天賦人權理論的幾乎所有優點,而同時消除天賦人權理論的危險因素。我試圖論證,人權必須被理解為一種全人類的道德契約,它以"借貸"的方式無條件地預付給每個人同等的人權,但每個人必須履行相應的人義(作為人的義務)去回報所預支的人權,以人義為條件方可保有人權。一句話,人權是無條件預付的,但只能有條件持續享有。

1.超越人權的知識政治學

人權已經發展成為一個雖無宗教之名而有宗教之實的西方新宗教(也可說是邪教)。人權成為西方新宗教標志著西方現代性的完成以及隨之而來的終結(完成往往意味著終結)?,F代以來,以人的主體性為基本原則的現代性消解了傳統和教會的權威,盡管基督教在今天仍然是個為西方人所尊重的精神象征,但已經退化為次要意識形態;自由主義雖是現代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但仍然是一種有特殊偏好的政治話語而并沒有獲得現代社會的普遍認同,事實上存在著許多不贊同自由主義的現代異議?,F代的各種主義雖然互相不同意,卻似乎都共同同意人權觀念??梢哉f,人權觀念巧妙地消化了基督教和自由主義資源而成為現代新宗教,人權觀念在今天的地位幾乎相當于基督教在中世紀的地位。當人權由最初的前衛思想轉變為固定信仰,人權觀念就不再被反思和懷疑,它在思想上就死了,只剩下思想的遺產--盲目信念。同時,以人權為名去批評各種事情就顯得特別理直氣壯,就好像是不證自明的正確政治行為,而對人權的質疑也都似乎變成了天生就不正確的政治行為,這一點證明了人權觀念的宗教化(也可說是邪教化)。

人權雖然能夠給個人權利提供一種道德辯護,可是,人權觀念所提供的道德辯護本身是否合理,卻仍然是個問題,或者說,人權觀念自身的正當性也是需要證明的。顯然,沒有什么理由可以禁止人們對人權觀念進行反思,因為禁止自由思想本身就是反人權的。如果不能提供關于人權觀念的正當性證明,人權就僅僅是一種道德高調。

人權必須被看作是個未定的游戲,這樣才能退回到理論起點進行重新反思。既然人權是為每個人設想的,它理所當然就是普遍主義的,多元論或相對主義在這里完全沒有意義。如果一種價值觀拒絕成為一種普遍主義,就沒有資格對世界問題說話,這是不言而喻的。人們有權拒絕西方單方面規定的人權概念,人們有權重新定義一種更優的人權概念,這才是真問題。假裝普遍有效的人權概念已經存在,這是典型的自欺欺人。西方人權概念只是人權的一個候選方案,而且可能是個壞的方案,因為西方定義的人權概念在哲學基礎上有嚴重缺陷,它會導致荒謬甚至自相矛盾的解釋。

【注:概括起來,這段文章的意思是:人權的概念在現代已經被強勢西方神化宗教化。人們已經喪失了對這個概念的反思能力。人權觀念的合理性其實并沒有得到證明。這個觀念其實有非常多的破綻,需要被優化。】

2.需要有效的理論分析方法

      無論一個觀念具有什么樣的文化背景和"原本的"特殊含義,只要這個觀念被認為是普遍有效的,它就不再專屬于某種文化而成為一個開放的可普遍公議的觀念,也就是說,它不再是文化性的而是理論性的了。人權觀念就是這樣,它雖是西方觀念,但既然被聲稱是普遍有效的,就必須變成一個合格的理論概念。

如果一個觀念是普遍有效的,那么它就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它必須是對所有的人同等有效。

2)一個好的原則,首先必須是普遍可模仿。其次必須對它可能導致的所有后果負責。


這兩個條件都非常重要,第二個條件尤其重要,因為它是保證一個觀念是否有效的最終條件。有時候人們對某種觀念有著盲目的道德偏愛,為其道德光輝所迷惑,以至于只見其想象的好處而忽視其存在論后果,比如說人們往往只考慮一個主張在道德上是不是"好的"或政治上是否"正確",而沒有考慮所要求或承諾的事情是否是真實世界支付得起的。事實上,世界所能支付的好事情遠沒有人們希望的那么多,尤其是,人們的各種美好要求往往互相矛盾或互相消解,從而更加減低了世界的支付能力。

【注:這段文章的中心意思是:一個普遍的理論必須普遍地有效。號稱"普世"的概念必須經受得住在普世都可以履行的考驗。如果它做不到這一點,這個理論就不"普世"?!?/p>

3.還需要有效的理論分析單位

現代權利的理論分析基本單位是個人,這是一個非常隱蔽的錯誤,在權利理論中埋下了嚴重隱患。個人是現代最重要的政治產品,一個人的身體存在并不包含權利,正因為現代創造了政治權利,把政治權利這個功能賦予人身,這才創造了個人這個政治產品。人權理論的一個基本錯誤就是把個人看作是自然存在,以為自然人身就是個人,接著就似乎順理成章地以為人權是自然人身的一個自然性質,或者以為人權是自然人身的一種自然資格。人權理論的這個違背歷史事實的想象太讓人喜歡了,人們愛自己愛昏了頭,以至于很少去反思這個自戀想象的無理之處。

人的一切尊貴性質,包括權利,都是人造的而非天賦的,準確地說,是他人給的。所以孔子也是對的,二人為仁,仁而為人,這樣才能夠有屬于人的各種地位和尊榮。權利雖然給到個人身上,但卻是他人給的,自己給自己權利是無效的,或者說,人權不是個人自己本來就有的,而是他人給了才有的,只有人才能給人任何權利。

可以看出,人權是個政治產品,而不是自然產物。人權不可能基于天理,而只能基于人道。一個人不可能建立人道,所謂人道,就是每個人都愿意接受的人際關系,是由人通向他人的暢通之路,因此人道是人們合作的產物。人權是人道之一種,表達的是人們互相承諾的各自獲得同等保護的權利,或者說,互相不受傷害的權利,人權是人類性的普遍契約,是每個人與一切人簽下的契約。很顯然,沒有他人就根本不存在人權問題。所以需要人權,就是因為需要處理人與他人的關系,因此,不是"個人"而是"人際關系"才是人權的存在論上的決定性條件,就是說,雖然人權落實為個人的權利,但是人權卻不是由個人的性質所能夠定義的,而是必須在人際關系中才能夠被定義。既然關系才是定義人權的充分必要條件,因此,關系才是分析權利的有效基本單位,人權問題最終必須落實在人際關系上去分析。

【注:"人與人的關系是人權的核心主體。個人不是主體。人權要保護的首先是人與人之間的正當關系。"這的確是一個創見?!?/p>

人生活而不是活著,所以人是個精神性的事實而非物理性的行尸走肉。人的在場事實遠遠溢出在身體之外,人是一個場【注:他的特質向外輻射】,人與他人在相互關系中被定義,因此說,人際關系先于個人,關系之外無個人(只有肉體)。在關系中,他人具有優勢地位,因為他人是一個多數集合,遠大于"我",是"我"的存在環境和條件,相對于"我",他人總是無限大。他人的存在論優勢地位決定了"我"的所有權利都是經他人同意而獲得的。"我"并沒有因為自由意志就成為主體,自由意志僅僅表達了"我愿意如此這般",卻不能保證"我可以如此這般",因為他人不見得允許我如此這般?,F代哲學把個人偷換成主體,制造了個人自由和個人權利至上地位的幻覺,這個幻覺就是因為無視"他人不同意"這個事實。主體是個誤導生活的虛擬存在。如果要正確使用主體這個概念,就必須首先理解"主體總要從屬于他人"(to be a subject is to be subject to the others),也就是首先承認他人的決定性意義,主體就只能以互為主體為條件,就是說,得到他人同意才成為主體。

【注:又一個創見:"人與人的關系中,他人大于我。因為他人比我多得多。"】

權利需要他人的同意,否則沒有正當性,所以權利只能在相互關系中去理解,關系才是權利理論的基本分析單位。人際關系是一切事物所以需要分配、占有和保護的存在論條件,不存在人際關系就無所謂權利。如果沒有他人,萬物就都是我的,根本無需宣稱擁有更無需劃分占有的界限,諸如正當、合法、分配、占有、資格等等概念全都失去意義,不存在人際關系就不存在任何政治和法律概念,所以,人際關系就是一切政治問題的存在論條件。

人權與其說是個人自由,還不如說是人際關系對個人自由的正當限制,因為個人權利不是根據個人所求而定義的,而是根據人際相互責任而被定義的,很顯然,個人的存在論自由必定追求無窮大,這種無界的自由不是權利,只有通過界定相互責任才能夠界定個人權利,使個人自由變成有界的。所以,任何一種權利都存在于"關系"中,而不是事先存在于個人"身上",權利是人際關系的一個值,是關系賦予個人的一個值。責任決定權利、責任優先于權利的存在論順序不可以顛倒,否則后果很嚴重,道理很簡單,權利是爭權奪利的一種形式,是一種收益而不是付出,因此權利具有自私特性,如果缺乏足夠的責任對權利進行限制,權利就會膨脹失控。

現代權利理論把政治存在論的基本單位選定為以主體性為特征的"個人",這是一個根本錯誤,因為個人本身無政治,政治是關系的產物。假如一定要從個人推出權利,則要冒無法承擔的風險。把個人之存在(one is)說成是個人擁有權利(one has)的理由,個人的任何欲望就都有理由說成是對權利的合法要求,權利就失控了。個人沒有理由去限制自身要求的膨脹,他人的存在是個人的唯一限制。在不存在他人約束的世界中,個人的唯一標準就是自己,因此個人自己的一切欲望、行為和觀念都是對的(right),可是,一切都對,就反而是對權利(rights)的否定,因為"一切都對"(all right)的邏輯結果是"無所謂權利"(no rights)。一切都對是因為不需要他人同意,而權利卻需要他人的同意和尊重。混淆"對"和"權利"這個偉大而可怕的錯誤來自霍布斯,他誤以為從"自然正確"(natural right)可以推出"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卻不知兩者毫厘千里,他沒有意識到其中的存在論條件已經發生根本改變:在不把他人計算在內的存在論條件下,個人自身確實足以證明他的一切都是自然正確,但個人要求擁有受到保護的權利就已經增加了他人這一存在論條件。正因為忽視從"無他人"到"有他人"的存在論條件變化,霍布斯就偉大而錯誤地推論出了自然人權。這一錯誤為人權埋下無法自圓其說的隱患。假如人是什么就什么都是對的,人想要的所有東西就都有理由被宣稱為權利,欲望的膨脹導致權利的膨脹,最后,權利會把生活空間擠爆。太多的權利使得一種權利變成對別的權利的破壞和侵犯,造成權利反對權利的戰爭,這種權利之戰的荒謬之處在于,每種權利都似乎有正當理由,都是"正義之戰",但結果卻是正義的災難。權利無限擴張使社會無法承擔,不斷擴張的權利甚至侵犯公共空間并且損害一切權利。只要權利占有絕對優先的地位,無論什么樣的責任也保護不了權利,更拯救不了失控的權利,權利太容易宣稱,而責任很難落實,有限的責任能力顯然無法支付無限高揚的權利。可以看出,權利優先實際上是權利僭越。

我們有理由重新定位人權的存在論基礎,把關系看作是權利的存在條件,于是,權利的正當性不再落實在個人身上,而是落實在關系中,這樣,人權就首先意味著對他人的責任,而不是自己的特權。權利是他人所承認的責任的對應形式,如果沒有他人的承認,權利就沒有正當性,甚至不存在。由于人性自私,人們總是只想要權利而試圖逃避責任,于是,權利就只能是博弈的一個均衡結果,而正當的權利就是公正博弈的結果??傊瑐€人無法以其本身去證明他所宣稱的權利的正當性,只能在人際關系中去確定權利的正當性。

【注:作者在這一大節中引入了"人際關系"作為人權的基礎,把"人與人互相之間的責任",或者簡言之"責任"作為權利的對稱物。認為兩者不可分割,互相依賴。這已經是對經典人權理論的重要補充。其實"權利與義務必須相干相稱"的觀念由來已久。法國人其實搞過好多個版本的《人權宣言》。后面的一些就直接叫做《人的權利與人的義務宣言》。不過大家都知道,"人的權利"的口號,可是比"人的義務"喊得響一百倍。而這些權利屬于個人,這些個人又每一個都獨立存在于世。趙先生揭示,這些概念有天大的錯誤。他問:"他人到哪里去了?義務(他生造了一個詞:人義)到哪里去了?"】

【注:如果我要補充,我會說,還不如使用"社會的人"這個概念。人是群居的動物。離開了社會,人根本就不能生存。本質上,人群肯定比猴群羊群更社會化。當然還不到蜂群蟻群的地步。西方自由主義把單個的個人作為出發點,肯定是偏頗的。當然東方又太群體主義。最好還是折中。怎么個折中法,還得研究?!?/p>

4.更需要一個合理的人的概念

【注:這一節詮釋了一個道德人的概念。認為道德人比生理人、經濟人和理性人都更能概括人的本質。我感覺過于思辨。為省篇幅,僅保留核心一段?!?/p>

建立在生理人概念上的人權理論把人的標準降低為生物學指標,這不是博愛,而是向低看齊,是對人的道德價值和高尚努力的貶值和否定。假如人們無需追求高尚就能永遠無償享受一切權利,人類的優秀品德和道德行為就一錢不值了,其荒謬和危險性就像不管學習好壞人人都得優,或無論勞動與否人人都得同樣報酬。如果社會如此不公,人們遲早會發現,最佳的行為策略就是爭當自私小人。我們選擇"道德人"概念作為人權基礎,意義在于把人的概念與人類社會所需要的各種優秀價值聯系起來,這樣才使人權具有人性光輝和道德分量。缺德之人在生理上與道德人雖為同類,但在價值上卻是異類。如果抹殺這一差別,把人的概念降低為自然存在,抹平價值去達到向低看齊的劣平等,這樣決不可能成就好社會。只有以道德人概念為標準才能形成見賢思齊的優平等。

5.天賦人權定義了一個糟糕的生存游戲

在溫和意義上,權利是對某些自由或利益的正當要求(claims);在強硬意義上,權利意味著擁有某些自由或利益的正當資格(entitlements)。一種要求無非是想獲得一種資格,因此權利的最終意義是資格。一種資格必在某個游戲中被定義,游戲是資格的語境,特定游戲規定了特定資格的限度,因此資格總是有條件的,這種條件就是游戲參加者的行為承諾,或者說,行為承諾是權利的生效條件。因此,權利具有這樣的邏輯結構:

       某人p有資格e,當且僅當,p做x,并且,p不做y。{某人有資格做某事,因為他滿足了某些必要條件,同時滿足不犯某些錯誤的條件。【注:這個p不做y,用普通語言似乎不好表達。不知誰有沒有更好的表達法?】}

比如,不付錢就不能獲得商品;作弊就會被取消比賽或考試資格;犯法就會按法律判刑。在沒有成文規則的日常生活中也存在自然約定或默認的游戲規則,比如有人品質很差,人們就沒有興趣與他合作,就會把他排除在游戲之外。如此等等。人權是人類生活這個最大規模游戲中資格,也說是"與人相處"這個游戲的資格,它必須承諾不侵犯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等等,即表現為"不對他人做什么"的一系列承諾,這是人權的生效條件。天賦人權理論相信,人人生來平等地擁有一系列權利,這些權利終身無條件擁有,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剝奪并且不可讓渡。這樣人權就變成無條件生效的至上特權了,所以人權才會被說成高于主權、高于法律、高于真理、高于美德、高于責任。由于對人權過于熱愛,人們似乎很少意識到,一種東西無論多么好,只要置于至高無上的位置就必定變質,尤其是權利,一旦變成"無條件永遠享有的",就變成了特權,甚至變質為權力,不再是互相制約的權利了。任何可行的權利之所以可行,就在于是有條件的、有限制的、互相制約的,否則就是特權。把人權變成特權是非常危險的,它意味著對一切價值標準的否定,而且必定導致反人權的嚴重后果。人們居然忘記了物極必反的原理。

【注:嘎嘎嘎!圖窮匕首見!這段話是本文的中心思想。它點出了問題的實質。不過我真的還沒有想好可否接受它為真理?;蛘邞斎绾稳フ业揭环N我習慣的折中。它顛覆的東西太多,也太深?!?/p>

【注:說句實話,天賦人義比天賦人權要明顯得多。比如人必須勞動才能生存。這項義務顯然是幾多權利的前提。不要和我說喪失勞動力的人的生存權。他們的生存權顯然是其他健康的人的勞動提供的。就整體而言,勞動創造財富這項人義,顯然優先、也高于無論用任何方式分享財富這項人權?!?/p>

權利為本的現代性顛覆了以善為本的傳統,把善者優先顛倒為權利優先,這不是通常以為的那樣只是價值觀的變化,而是對任何價值釜底抽薪的消解。如果權利優先于善,權利的正當性又以什么為根據呢?既然一切善都低于人權,人權就無處尋找價值根據了,在邏輯上說,權利優先必定導致價值虛無主義。列奧.斯特勞斯早就提醒說:不以善為依據,就不再有任何正當依據了。因此我們必須面對這樣一個被掩蓋的驚人事實:冠冕堂皇的人權根本沒有價值依據。當失去了價值品級判斷,就必定產生進一步的困難,權利優先原則蘊涵著一個權利悖論:既然某種自由和利益的要求可以申請成為一種權利,那么,任何一種自由和利益的要求就可以按照同樣理由都申請成為權利。問題是顯然的,既然權利優先于任何一種善,就不存在任何價值理由去限制哪些要求不能被搞成權利,于是,什么樣的權利就都是有理的。這個權利悖論是價值混亂和社會失控的根源。事實如此,目前權利種類已經很多,而且越來越多,權利終將過滿為患,沒有哪個世界能夠支付其多無比的權利。權利背后是互相沖突的欲望,因此權利也必定互相沖突,權利反對權利是無法避免的局面。人權混亂、膨脹和失控的根本原因在于人權的注冊條件太低,隨便什么自由和利益要求都可能通過足夠兇猛的嚷嚷鬧鬧而被搞成人權【注:比如同性戀,比如不婚同居,不婚而育,比如婚而不育......】,而各種批評和反對的聲音都被認為是政治不正確。

問題還不止是世界支付不起太多權利,更嚇人的問題還在后頭。人權不僅注冊條件太低,而且還要求太高,它要求永不剝奪的無條件權利。如此的特權是社會游戲難以承擔的,而且終將徹底破壞游戲。假如一個游戲規定:無論怎么耍賴作弊都不會被淘汰出局,這個不公正的游戲肯定是玩不下去的。這個可以作弊的游戲與人權游戲在本質上是同構的:給定任何人無論做什么事情都無條件地永久保有不可剝奪的人權,這一規定就已經邏輯地蘊含了不對稱博弈。無條件的人權蘊涵著"破壞他人人權的人無條件永久保有不可剝奪的人權",那么,根據這一邏輯,如果某人為了私利去破壞他人的人權,比如謀財害命,然后以人權為名而得以減免相應的懲罰(輕判),他就等于獲得額外獎勵,即"為私利去破壞他人人權而無損于自己人權"這一不對稱的獎勵。如此不正當的獎勵不僅破壞公正,而且破壞平等,破壞人們對善惡是非的正常理解,特別是破壞了人類生活所需的博弈環境和博弈規則,這一點將使社會崩潰。盡管目前這種荒謬情況還遠遠尚未成為普遍事實,但已經可以觀察到人權觀念被濫用來批評法律甚至修改法律的某些事例,人權主義者們相信目前的法律都在人權觀念的指導下加以修正。

任何一個社會都需要有某種懲罰使犯罪成為得不償失的行為,否則犯罪就會成為謀利的一種優選策略而為更多人們所選擇。問題就在于,按照天賦人權的想象,不僅應該取消死刑,其它的法律懲罰也都應該大大減免。假如全盤按照天賦人權來制訂法律,法律就不再以公正為第一原則,社會必定變成壞的游戲。很顯然,一旦取消罪與罰的對稱性公正就徹底破壞了游戲公正,完全改變了博弈規則和博弈環境,壞人壞事就獲得博弈優勢,結果等于扶持壞人去破壞更多人的人權。假如殘酷的犯罪只得到輕微懲罰,這個邏輯等于說罪犯的人權重于受害人的人權,人權就這樣變成了反人權。如此不公的人權又如何告慰受害人以及受害人親屬?又如何解釋為什么受害人的人權可以受到歧視?有人甚至認為不僅應該取消死刑而且應該大幅度減刑而讓罪犯有機會重新過上好生活,卻沒有考慮到被殺害的人連生活都沒有了,而且受害人的親人可能一生痛苦,永遠失去了好生活。

假如破壞他人的人權而可以減免相應懲罰真的成為人類社會的游戲規則,這在邏輯上至少蘊涵著:(1)社會的博弈環境相對有利于壞人;(2)人權原則相對有利于破壞他人人權的人;(3)人權社會相對有利于不公正的行為;(4)破壞他人人權的行為方式非??赡馨l展成為利益最大化的一個優選策略。這些都是任何一個社會無法承受的后果。

【注:關于罪與罰的人權思考有點意思。但我還要補充一個條件,就是時間。中國古話云:"治亂世用重典。"在亂世,顯然不能取消死刑。當天下承平日久,犯罪稀少,自然可以減輕刑法,甚或取消死刑。還有就是經濟條件。處死一個罪大惡極的犯人,只需一顆子彈。但把他養到終天年,則需要納稅人幾多的供奉。在我看,實在也不公道,除非這個社會足夠富裕。】

6.引入一個普遍有效的檢驗標準

假如真的完全按照天賦人權去設計社會,它必定造成相對有利于壞人而不利于好人的惡劣生存博弈。關于進一步證明這種危險,可以引入一個普遍有效的檢驗標準,我稱之為"普遍模仿"檢驗模式。可以考慮一個策略的"模仿"問題:一種游戲規則總能夠規定某種獲利策略,假定人們都不是傻瓜,人們總能夠發現這種獲利策略并加以模仿而形成集體行為,于是,從集體行為的客觀效果去檢驗這種被普遍化的行為策略是否是一個普遍成功的策略,結果應該是最為清楚、明確并且客觀可信的。

一種行為策略如果能夠成功通行于世,它就必須能夠經得起被所有人普遍模仿,或者說,只有當一種策略在被普遍模仿的情況下仍然是優選的集體行為策略,至少是人們能夠接受的策略,它才是一個普遍有效的行為策略。對天賦人權原則的行為進行普遍模仿實驗,顯然可以推算出,一旦放棄公正原則所要求的行為與結果的對稱關系(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做壞事被懲罰的風險減低,而且懲罰相當輕微,這意味著做壞事的成本變小而收益很大,通過壞事而獲利就變成一種優選策略,其優選程度取決于成本與收益的比例,假如成為最優策略,社會就是霍布斯的自然狀態。每個人都會模仿他人的成功獲利策略(沒有人愿意當傻瓜而利益受損),因此,只要破壞他人人權成為一個成功獲利策略,就會被無數人所模仿,以至于成為普遍通行的占優策略而形成整個社會的極端囚徒困境,結果將是每個人的人權都被侵犯,社會游戲崩潰,這并非危言聳聽。人們忽視這一無法承擔的后果是因為這樣可怕的事情尚未發生,而且一般也不至于發生,幸虧人類有一定的糾錯能力。但是,沒有發生這樣的事情不是因為天賦人權理論是對的,現在雖然流行人權文化,但目前的法律和社會規則還沒有完全聽從人權理論,還在遵循一些得以幸存的傳統觀念,因此社會游戲得以維持。假如天賦人權徹底改寫了法律和社會規則,社會的末日就不遠了。毫無疑問,天賦人權原則不可能通過普遍模仿的檢驗。

天賦人權所以蘊含如此危險的后果,根本在于它的核心精神是反公正。人權尊重生命,捍衛個人自由,這是人人贊成的,但這一切都必須以公正為前提才是可能的。任何游戲都必須以公正作為元規則,否則必定導致混亂和失控,一旦取消公正原則,所有價值和游戲規則將如覆巢之卵,破壞公正最后必定導致人心失衡和社會崩潰。即使如棋牌球等簡單游戲,如果允許作弊、耍賴或違規,游戲馬上崩潰。法律更是如此,公正原則是任何法律的正當性和有效性依據。德沃金指出,法律必須以公正原則作為"立法意圖",而立法意圖表現在法律的各種元定理中,例如"任何人都不得從其錯誤行為中獲得利益"。每個人都需要公正的法律去保護每個人的人權,假如人權高于公正,人權就反而失去了保障。不可剝奪的無條件人權正是一個自取其禍的理論,它偏袒了壞人的人權而危及好人的人權,從而使人權產生出反人權這一譏諷性后果。因此可知,對于任何游戲,公正原則必須絕對優先,否則不可行。無論一個社會采用什么樣的價值觀和權利,這個社會游戲都必需有這樣的元規則:任何人都不得從其犯罪行為中獲得利益,或者,必需有一種制度能夠使犯罪行為成為得不償失的行為。假如情況相反,人們就沒有必要把自衛權利出讓給作為正義代理人的國家和法律去換取國家和法律所提供的保護了。我們尤其不能忘記,為自然權利給出了關鍵論證的霍布斯并沒有認為可以寬容罪犯,相反,霍布斯認為,正是自然權利使人們有權消滅侵犯自己的人。人權的偽善化是非常晚近的事情。

雖然我們不懷疑天賦人權理論的良好動機,但有理由認為它考慮不周,缺乏理論審慎。現代人權觀念主要強調個人生命、私有財產和個人自由(政治自由)。在現代,自由和平等觀念總是或明或暗地壓倒公正觀念?,F代的政治和道德理論(比如羅爾斯)還試圖以自由和平等去篡改公正的本義,把公正減弱為自由和平等的一種組合方式,這是存公正之名而無公正之實,從而埋下自毀性隱患。權利意味著個人的自由主權空間,個人自由空間的邊界在哪里?這是個不可回避的問題。如果不把公正看作是最高原則,權利界定就失去普遍標準,這會使主體間變成一個是非之地,就像國際間是個是非之地。

如果一定要把自由、平等和公正這三種眾望所歸的價值結合起來,唯一有效的排序是公正、自由、平等。這幾種價值的不同性質注定它們具有不同的彈性:自由和平等都有較大彈性,可以多一些或少一些而無礙大局,而公正沒有彈性或者說是剛性的,只有"公正或不公正",不存在比較級。因此,從技術上考慮,只要稍微削弱自由和平等就能夠使之與公正兼容,反過來則必定破壞公正而導致價值崩潰,所以,公正優先的模式是唯一能夠同時保證公正、自由和平等的兼容排序,我們別無選擇。


7.權利和義務必須對稱

公正的完美程度與真理相似,結構上也相似。真理就是把如此這般的說成如此這般;公正則是對如此這般的付出給予如此這般的回報,同樣都是對稱關系。不以真理作為知識標準,知識就崩潰;不以公正作為游戲標準,游戲就崩潰。公正原則能夠順利通過"普遍模仿"檢驗。假定在連續博弈中,能力更強的人不斷推出更高明的策略使自己利益最大化,但領先總是暫時的,高明的策略很快就變成公開的知識,別人將模仿那些優勢策略。在足夠多回合的博弈之后,出現"集體黔驢技窮"現象,大家擁有飽和的共同知識或對稱知識(對稱的知己知彼),再也很難占到別人的便宜了。這時將確定什么是可以普遍被模仿的策略,大家都模仿被證明為最成功的策略而達到均衡。假如沖突和背叛的策略被普遍模仿,必定所有人都吃虧(霍布斯叢林定理以及囚徒困境定理),而最能抑制互相傷害的合作策略是對稱性公正,一旦公正策略被普遍模仿,人人各得其所,一切良好的相互關系都成為可能。因此,公正是任何權利獲得普遍有效性的唯一條件,也是權利獲得正當性的唯一根據。所謂人權,就是公正的相互關系所允許的個人自由和利益空間,而不是個人所要求的自由和利益空間,或者說,人權就是每個人被公正對待的權利。人們可以指望比公正更好的相互關系(比如和諧關系),但不能接受低于公正的相互關系。

天賦人權的根本困難就在于破壞了公正原則從而進一步破壞了權利概念,它把人權搞成了不勞而獲的特權。不知有意無意,天賦人權理論似乎忘記了義務是權利的充分必要條件。義務相當于成本,權利相當于收益,否認義務在先,就是制造特權。權利和義務的正當關系只能是對稱性的,在邏輯關系上,權利和義務的關系是:某人p擁有某權利R,當且僅當,R承諾了與之對稱的義務O。{某人擁有某項權力的條件是,他承諾與該項權利相對應的某項義務。} 如果某人擁有的權利大于義務,就是不負責任的特權,勢必多占別人的利益。天賦人權錯誤地假定人權是無條件的,于是只強調了這樣的關系:p的權利R蘊涵他人q尊重p的權利的義務O,即pR→qO。{某甲擁有某項權利意味著某乙也有尊重某甲該項權利之義務。}這樣就隱瞞了權利本身的正當性問題并且搞亂了義務和權利的對稱關系,pR→qO{這種單方向的甲的權利→乙的義務關系}是一個不對稱關系,義務qO是一個"做"的概念,可是權利pR卻是一個"是"的概念,由"是"的自然狀態而要求"做"的道德回報,這是在要求單方面收益的特權。世界上沒有免費午餐,也同樣沒有免費權利。假如人人擁有單方面收益的權利,每個人各自都合適,但聚在一起就不合適了。既然不需要做什么就已經獲得權利,那么誰去承擔各種成本呢?顯然,好人將承擔各種社會成本,而壞人坐享其成。正如前面討論的,假如權利不是以"做"換來的而是無端白給而且永遠白給的,這將僅僅能夠保證壞人的人權不被剝奪而無法保障好人的人權不受侵犯。這個荒謬的結果雖然絕非天賦人權的意圖,卻是其邏輯結果,而其錯誤根源就在于以"是"偷換了"做"而搞亂了義務和權利的關系。其實,權利和義務自有其無法否認的內在邏輯:只有先承諾我的義務以獲得我的權利的正當性,然后才有正當理由去申請他人尊重我的權利的義務,就是說,在邏輯上,義務先于權利,只有義務才能保證權利的正當性。于是,權利與義務的正當關系是:p所承諾的義務pO在先而蘊涵權利pR,因此又蘊涵他人q尊重pR的義務qO,{某乙承諾尊重某甲的某項權利,以某甲也承諾尊重某乙的同等權利為條件。)即(pO → pR)→ qO。這才是真正無懈可擊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注:過于廣泛的社會福利制度是歐洲人在戰后犯下的根本大錯之一。其根本原因就是沒有牢記趙先生提出的權利與義務必須相符相稱的原理。公正的原理。向無原則,無可能持續的平等方向走得太遠。最終導致了現在的如此規模的主權債務危機。在歐洲,資本遠不及美國猖獗。債務危機資本方的錯誤實在是其次的?!?/p>

8.預付人權在理論上更合理

根據儒家原理,一人之自然所是(is)尚未完成人的概念,一個人必須在其文明所為(does)中去完成人的目的,于是,正當做人才是一個人擁有人權的資格認證??紤]到人的概念的雙重性和過程性(由生理人到道德人),能夠充分全面表達公正原則的人權概念只能是預付人權(credit rights)而不是天賦人權(natural rights)。天賦與人的僅僅是生命和能力,而人類文明把人權預付給每個人,期待他做成一個道德人。人權是一項文明投資,一個人必須"做"成道德人,才"是"完整意義上的人,才能永享人權。預付人權與天賦人權并不對立,而是一個排除了隱患的更合理的人權理論。假定在一個人人良善而決不損害他人的完美世界里,那么預付人權等價于天賦人權??墒峭昝朗澜绮淮嬖冢热晃覀儾荒苓x擇世界,就只能選擇合適的世界觀。在不完美的世界里,預付人權能夠解決天賦人權所對付不了的問題。人權的根本問題不在于它許諾了多少權利,而在于它許諾的權利是否具有正當性和可行性。預付人權堅持公正原則的優先地位,并且認為,凡是違反公正原則的策略一旦被普遍模仿,世界將無法承擔,人人都將利益受損。一個好的社會必須創造一個對善的事物更有利的博弈環境而不是相反,必須保證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凡與公正原則不能兼容的人權都是不正當的。

預付人權的核心觀念是:人類以人類普遍契約為名把人權無條件地預付給每個人,或者說借貸給每個人,一個人必須履行做人的義務才能一直保有預先支付的人權。先預付權利,然后完成相應義務,這就是預付人權的基本精神。這意味著:每個人無條件而平等地獲得預付人權,但并非無條件地保有人權;人權承諾了人義,履行人義就是保有人權的條件。

預付人權的設計可以這樣來解釋:(1)由于做人或履行人的義務需要一個過程,因此人權只能事先給予然后事后驗證,所以人權只能預付,于是,每個人都無例外地得到預付的任何一項人權,或者說,每個人生來就獲得人類以普遍契約為名借貸給他的與任何人相同的權利;(2)人權雖然可以不勞而獲,但不能夠不勞而享,否則損害公正,因此,預付人權在本質是有償人權,是有條件而保有的。一個人獲得預付人權就意味著承諾了做人的責任,并且將以正當做人的行為來償還所借貸的人權。一個人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履行做人的義務,如果選擇履行做人的義務,則一直享有全部人權;如果拒絕預付人權所要求的部分或全部義務,就視同自動放棄了部分或全部人權。按照以上原則,預付人權保留了天賦人權所有能夠實現的優點,而消除了天賦人權隱含的反人權危險因素。最重要的是,預付人權是一個經得起普遍模仿檢驗的權利策略。

我們的結論是,天賦人權的失誤在于背叛了權利與義務之間的公正對稱關系,因此只能在一個并不存在的完美世界中有效,而無法應付真實世界或其它可能世界中的可能困難,而預付人權能夠用于可達的任何可能世界,它始終與普遍有效的公正原則保持一致,因此,以預付人權去修正人權理論具有明顯理論優勢和實踐的穩妥性。

---------------------------------------------------------------

以下是總評:

1、人權并非一個不證自明的公理。它不應當是一個不接受質疑的宗教信仰。

2、人權號稱"普世",就必須經受得住在普世都可以履行的考驗。如果做不到這一點,這個理論就不"普世"。

3、人與人的關系是人權的核心主體。個人不是主體。人權要保護的首先是人與人之間的正當關系。【注:了不起的創見。】

4、人與人的關系中,他人大于我。因為他人比我多得多?!咀ⅲ河忠粋€了不起的創見。我看到了人的社會性,但并未注意到他人比我更重要。這是西方自由主義的根本缺陷之一。如果人人都明白,他人至少和我一樣重要,而他人又比我多得多。那整個社會的倫理基礎,就大不一樣了。這就會是集體主義而不是個人主義。】

5、人與人之間的相互承諾應當是人權的核心內容,而不是把個人的權利當做人權核心?!咀ⅲ河忠粋€了不起的創見】

6、道德人(而不是生理人、理性人、經濟人)是人權最恰當的承載者。【注:又一個創新】

7、無條件無責任至高無上的人權是一個絕對的錯誤,是反人類的?!咀ⅲ汉芎玫霓q證法】

8、人權的注冊條件太低,而要求太高。使得"為私利去破壞他人人權而無損于或少損于自己人權"成為可能。

9、關注罪犯的人權超過關注受害人的人權是一種極為有害的偽善?!咀ⅲ旱拇_的確】

10、公正(付出與回報相當)的原則必須是任何社會的元規則?!咀ⅲ哼@一點的確非常地重要。是治愈西方權利泛濫的苦口良藥?!?/p>

11、權利和義務必須對稱。否則必通不過普遍模仿的檢驗?!咀ⅲ罕热绻娯澯?/p>

12、天賦人權的根本錯誤是它會導致不勞而獲的合法化。【注:再看公眾貪欲】

趙先生理論的最有價值之處,在于他提出了公正(付出-回報)這個至高的元規則或者說原價值概念。這個價值肯定比所有的其它價值,比如自由、平等、博愛、仁義、慈善還有民主都更基本。是一個能夠正常運轉的社會所必須依賴的最高梁柱。無論哪種制度下,都必須有足夠的公正,才能運行。而其它的價值,都不能與這個價值有太大的沖突。這個原則似乎并不那么高尚,尤其與博愛慈善等價值相比。但人類社會對公正的仰賴,顯然比對博愛多得多。博愛慈善只能是錦上添花。而公正則是一個社會賴以建立的骨架。


-------------------------------------

本文摘自趙汀陽先生在1996年的《哲學研究》雜志發表的《預付人權(credit human rights》,想看完整原文的讀者自然大可直接去買他的書。這本書名叫《每個人的政治》,作者趙汀陽,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今年再版。摘錄如下:


---------------------------------------------------------------

「 支持烏有之鄉!」

烏有之鄉 WYZXWK.COM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執中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收藏

心情表態

今日頭條

點擊排行

  • 兩日熱點
  • 一周熱點
  • 一月熱點
  • 心情
  1. 司馬南|會飛的螞蟻終于被剪了翅膀
  2. 美國的這次出招,后果很嚴重
  3. 褻瀆中華民族歷史,易某天新書下架!
  4. 司馬南|對照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大家給評評理吧!
  5. 我對胡錫進和司馬南兩個網絡大V的不同看法
  6. 公開投毒!多個重大事變的真相!
  7. 菲律賓沖撞中國海警船,中國會打嗎?
  8. 2001年就貪污23億后出逃,如今被抓回國內,也叫認罪悔罪減刑?
  9. 否定了錯誤,并不代表問題不存在了
  10. 吳銘|輿論斗爭或進入新的歷史階段
  1. 普京剛走,沙特王子便墜機身亡
  2. 送完一萬億,再送一萬億?
  3. 湖北石鋒:奇了怪了,貪污腐敗、貧富差距、分配不公竟成了好事!
  4. 紫虬:從通鋼、聯想到華為,平等的顛覆與柳暗花明
  5. 李昌平:縣鄉村最大的問題是:官越來越多,員越來越少!
  6. 朝鮮領導落淚
  7. 讀衛茂華文章:“聯想柳傳志事件”大討論沒有結果,不能劃句號
  8. 司馬南|會飛的螞蟻終于被剪了翅膀
  9. 美國的這次出招,后果很嚴重
  10. 房地產崩盤,對經濟的影響超出你的想象
  1. 張勤德:堅決打好清算胡錫進們的反毛言行這一仗
  2. 郝貴生|如何科學認識毛主席的晚年實踐活動? ——紀念毛主席誕辰130周年
  3. 吳銘|這件事,我理解不了
  4. 今天,我們遭遇致命一擊!
  5. 尹國明:胡錫進先生,我知道這次你很急
  6. 不搞清官貪官,搞文化大革命
  7. 三大神藥謊言被全面揭穿!“吸血鬼”病毒出現!面對發燒我們怎么辦?
  8. 祁建平:拿出理論勇氣來一次撥亂反正
  9. 說“胡漢三回來了”,為什么有人卻急眼了?
  10. 這輪房價下跌的影響,也許遠遠超過你的想象
  1. 77年前,2583名英雄兒女踏上北撤之路
  2. 大蒜威脅國家安全不重要,重點是他為什么會那樣說
  3. 相約12月26日,共赴韶山!
  4. 烏有之鄉關于推出紙質閱讀資料的公告
  5. 歐洲金靴|“一切標準向毛主席看齊!” | 欣聞柯慶施落像上海福壽園
  6. 司馬南|對照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大家給評評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