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對自由、民主的理解
一、序
二、眾生皆苦,苦于何處——自由是生命活動的終極目的
三、人猿向左,猩猩向右——獲取自由的途徑
四、“民主”的反義詞是什么?
五、公有制——民主的前提和基礎
六、什么是民主——民主是公共利益的共享機制
七、民主的作用
八、民主的手段
九、檢驗民主的唯一標準是社會資源分布狀況
十、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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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
我的立場偏左,對于這點無須否認,我并不打算以一副“客觀”、“公允”的面貌出現在網友面前。事實上,這個世界上不存在絕對的“客觀”,主、客觀是對立統一的,所有的主體都誕生于環境,而所有的“觀”點都是主體對環境的認識,所以無論“主”、“客”,只要一“觀”,則主體的意志就必然帶入“觀”中。當然,在傳說中,絕對“客觀”也是存在的,也就是佛家所謂的“真如”。只有完全“無我”,才能剔除“主”見,最終通過“無我”之眼,觀察到絕對客觀的真如之相,佛家稱這種狀態又叫“涅磐”,能“看見”絕對客觀的“無我之眼”在佛教中又叫“佛眼”。當然,這只是宗教傳說,作為一個俗人,我寧愿相信莊子的“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也就是說我們可能永遠也無法到達絕對真理的彼岸。既然現實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客觀,那么我們所有人的觀點都是帶有視角差異的,視角差異往往因人的立場而不同,與其遮遮掩掩、扭扭捏捏的標榜自己客觀公允,不如爽爽快快的承認自己的主觀立場。
關于左右,實際上有很多種劃分標準。我對左右的判別主要以個體對群體的態度來區分的,凡是將個人利益擺在群體利益之前的,我認為屬于右派;反之,認為社會整體利益重于個體利益的,則認為是左派。當然,我設定這個標準并沒有道德取向,并不因為我的立場偏左就標榜左派的選擇更道德,如果站在不同的立場,這個世界其實沒有對錯。根據老僧的標準,左派體現了更多的社會性,而右派朋友則體現了更多的生物性;左派往往強調群體的作用,秉持人民史觀,而右派往往強調個人作用,堅持英雄史觀;左派往往是集體主義者,而右派往往是個人主義者;左派心中的“我”往往是社會“大我”;而右派心中的“我”通常以自己的身體為限,稍微放大點,充其量還包含著“身體”之外的直系血親,更極端一點的右派心中的“我”,甚至只是自己身體的一部分,比如說生殖器官,為了他心中的這個“ 我”,甚至可以讓自己身體的其他器官作出犧牲。總之,心中“自我”的范圍有多廣,“天”就有多大;“天”有多大,“你”就有多大。“將革命進行到底,解放全中國,解放全人類”,這是以“全中國、全人類”為“我”,這是毛澤東的境界;慈悲天下一切有情眾生,這是以眾生為“我”,這是佛的境界。佛太遙遠,毛澤東離我們很近。總有人質疑老僧披著和尚的馬甲崇拜毛澤東,似乎這很不妥當,但如果真正明白了佛的慈悲,就一定能理解毛澤東的作為。對于毛澤東,不同的人見不同的相,有的看到是菩薩低眉,有的看到卻是金剛怒目,菩薩度人,金剛伏魔,人魔有別,如此而已。帖子的主題是談民主,這里卻扯到了左右之別上,似乎是跑題了,不過后文會回“左右”這個話題上的,請耐心看下去。
關于民主,從05年開始,老僧就在論壇上尋求答案,長長短短的帖子寫了幾十篇,目的只是想讓那些言必稱民主的網友給我一個準確的概念,一個既符合邏輯、又簡單明了的定義,然而讓我失望的是,我得到的答案五花八門,原本以為“民主”對他們來說只是一個普通的政治學或者社會學概念,是顯而易見的,他們應該會有一個標準答案,但通過那一年多的交流探尋之后,我才意識到原來那些口口聲聲講“民主、自由”的家伙,他們并不知道什么是民主,民主的概念、內涵、方法這些東西在他們頭腦中攪成一團,并不見得比我更清晰。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堅稱“凡是美國的,就是民主的”,我還記得當時我和某網友開玩笑,說也許在他們的概念中,美國小狗撒尿也撒得比較民主一些。當我明白這些家伙只是鸚鵡學舌玩弄詞匯之后,我也就不再奢望能與鸚鵡探討思想了。
提起“思想”,突然想到的家網友曾激情四溢的呼喚新時代的思想家,而且動不動就鄙夷其他網友沒有“思想”。在我看來,用激情和狹隘呼喚“思想”,確實有點南轅北轍的意思。思想來源于正見,所謂“正見”就是不偏不倚的觀察所見,這往往需要冷靜,在自己的觀察過程中,盡量不帶個人情緒在里面,這樣的所見所聞,誤差才會盡可能的小。任何觀測方法都是會產生系統誤差的,如果眼睛、耳朵算是測試儀器的話,那么“情緒”就是儀器的基準,波瀾起伏的情緒是不可能提供一個平穩恒定的測試基準的,當然也就不能得到正確的測試結果。所以,“情緒”是“正見”的天敵。如果說“情緒”決定測試的精度,那么“器量”就決定著測試的廣度,沒有氣量、心胸狹隘,哪怕再聰明,也只能是在針尖跳舞,他是不可能看得遠看得寬的,而“遠見卓識”,正是思想的重要標志。所以,思想往往與激情和狹隘絕緣,要想“思想”降臨,必須讓自己沉下去,靜下來,要能包容。同樣的,要讓新時代的思想家脫穎而出,則必須給他們提供一個沉得下去,靜得下來的環境。官僚精英們不能因為自己浮躁,就逼著所有的人都得浮躁,浮躁的環境是不可能有大師出現的。
那么,如何才能通過對人類歷史和現實的觀測,得到與民主有關的思想呢?基本方法在上文已經提到過,第一就是要求在獲取人類歷史與現實的信息時,要盡量做到“無我”,也就是數學網友經常念叨的“我是機器人,我是機器人,冷冰冰,冷冰冰”,不要把自己的情緒帶入觀測過程中;第二就是要登高望遠,別把視角只集中在一時一隅之上。其實,做任何事情,哪怕是簡單瑣碎的日常工作,哪怕是打牌、下棋這樣的游戲,只要在做的過程中做到“無我”,別去想得失,別去想成敗,專注于過程,視野放開一點,或多或少都會收獲點什么的。閑話就不扯了,下面就具體說說關于人類社會的自由民主問題。
二、眾生皆苦,苦于何處——自由是生命活動的終極目的
探討民主之前,先來談談自由。事實上,“民主”、“自由”這兩個詞經常成雙成對的出現,這至少在形式上說明這兩個概念密切相關。就我的理解,民主其實是人類尋求自由的一種手段,只是這個手段本身也衍生了一大堆概念,而在這些概念之下又產生了更多的具體方法,所以民主其實是自由的子集,民主只是人類社會內部對自由分配的形式,不適用于人類與自然環境的關系。
那么,什么是自由呢?所謂的“自由”,顛倒一下組詞順序就是“由自”,也就是由著自己,隨自己的意,自己決定,而不是被決定。簡單一句話,擺脫束縛就是自由。佛說眾生皆苦,那么苦于何處?苦就苦在各種各樣的束縛。所以,佛家追求的根本目標叫“解脫”,所謂解脫,就是擺脫束縛,或者叫“自由”。當然,這里的“自由”是廣義的自由,由于人類受到的束縛是多種多樣的,而每一種束縛對人類的影響也不盡相同,所以不同形式的自由對人類來說具有不同的重要程度。比如說,人類,應該說是一切生命,都受到生與死的束縛,自身的存在是各種意義的前提,所以從生死中解脫是任何生命都向往的一種基礎性自由,對于這種自由我們往往用“安全”來稱呼。后文之中,我將把“安全”這種基礎性自由獨立出來,后面文字中所有的“自由”都是指狹義的自由,指擺脫除生死之外的其他束縛。
事實上,所有的生命,不僅僅是人類,不僅僅是動物,也包括植物,甚至連細菌都是,只要有生命,或者說只要是從環境中產生的,在時間上有始有終,在空間上有外有內,具有自主活動能力,只要滿足這幾個條件的任何東西,那么它們在環境中的所有活動,大體上可以分成兩類,一類是求生存,另一類是謀發展,生存是向環境要安全,而發展是向環境要自由,由于尋求安全和自由其實都屬于廣義的“擺脫束縛”,所以將“擺脫束縛”——即“自由”作為生命活動的終極目的應該是說得過去的。
在打“擺脫束縛”這幾個字時,腦袋里總是出現這樣一幅畫面:一潭汩汩冒泡、參雜各種物質的熱泥沼之中,某個東西緩緩隆起,在撕扯、掙扎的過程中,逐漸浮現出四肢形狀與五官輪廓,最后終于從泥潭中站立起來,身上牽牽絆絆掛著泥漿,腳踩在泥潭之中,成了某種具有穩定形狀的東西,它捶胸頓足,仰天咆哮,但始終不敢離開泥潭一步.......,這大概是某部動畫片留給我的印象。這幅畫面給我的啟示就是,生命源于環境(泥沼),區別于環境(穩定的形狀),同時受制于環境(必須踩在泥潭里),但時時刻刻又都在想著擺脫環境(咆哮),卻永遠也無法徹底的擺脫它的環境。仔細想想,其實也不難理解,假設某個生命由n種元素組成,要維持它的生命活動,也就意味著它對這n種元素都有需求(長遠的看),而這n種元素來源于它誕生的環境,所以它必須向環境索取維持它生命的這些元素,因此它不可能完全離開環境。這n種需求,換一個說法,也就是n種依賴,而“依賴”,其實是“束縛”的一種表現形式。有依賴,就沒有自由。
絕大多數“依賴”都是會以物質形式體現出來的,對于生命所依賴之物我們往往稱之為“資源”,所以生命追求自由的行為常常表現為占有資源。或者說“資源 ”是“自由”的物質存在形式。在我們的生命歷程中,絕大多數時間都是花在積攢“資源”的行為上的。無論是錢,還是權,或者是名,它們的共通之處就在于對資源擁有控制力,所以天下熙熙,皆為“利”趨,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熙熙攘攘的蕓蕓眾生,全圍繞著“利”,——也就是“資源”而動,也可以說為了“自由 ”的物質存在而動,人們真正積攢的不是財富,而是自由。對于生命活動來說,自由具體體現在主體對自身時間和空間的支配上,主體在時間上的自由往往表現為壽命與閑暇時間,在空間上的自由常常表現為主體活動范圍的大小。現實生活中,很多人犧牲掉當下的自由,通過控制資源去積攢自己未來的自由,如果不知道適時放手,始終將積攢財富當成生命活動的全部,那么他很有可能是在填寫一張永遠也沒有辦法兌現的“自由支票”,每個人的時間都是有限的,過多的資源對個體本身并沒有意義,只是一種“自由冗余”罷了,而對社會群體來說,這不但是一種浪費,從某種意義來說甚至是犯罪,只要有同類因資源不足而夭折,那么占據過多資源的行為就是對同類的犯罪。當然,對于我們大多數人來說,積攢自由、累積資源已經是一種本能,而對自由本身反而茫然失措,他們也沒有其他的愛好和追求,手段變成了目的,這大概就是所謂的迷失吧。從不自由的此岸,到達自由的彼岸,我們需要一條叫“解脫”的船,上船只是開始,過河才是目的,可惜很多人上船之后就只知道埋頭劃船,忘了觀察方向,以至于在激流里打圈他也不知道;或者是開始只知道躲避“漩渦”,最后卻變成主動尋找“漩渦”去躲避,完全忘記了自己過河的初衷。話題扯遠了,這篇帖子原本只打算談客觀約束對應的客觀“自由”,一不留神還是扯到了內心欲求對應的主觀“自由”,看來老僧這是積習難改。下面還是回到主題,談談人類尋求自由的途徑。
三、人猿向左,猩猩向右——獲取自由的途徑
既然追求自由是生命活動的根本目的,那么人類獲取自由的途徑又有哪些?前文說了,有依賴,就沒有自由,實際上這個結論不全面,后面還有半句,有恐懼,同樣也沒自由。依賴是因需求而生的,是要得到;而恐懼源于環境威脅,是怕失去。所以,無論是“要得到”還是“怕失去”,都是主體不自由的原因。但是,無論針對哪一種原因產生的約束,人類的基本應對方法只有兩種,一個是改變自我,以適應環境;另外一種就是改造環境,以滿足自我。這兩種方法并沒有絕對的界限,人類在改造環境的同時,往往也在改造著自身;人又是環境的產物及環境的組份,所以在改造自身的時候,同時也是在改造環境。改變自我的辦法也有兩種,一種是改變或者節制對資源需求,另外一種就是增強獲取資源的能力;生物進化、自然選擇屬于第一種方式,而所謂的“更高、更快、更強”的奧運精神屬于第二種方式。改造環境的基本方法仍然是兩種,一種是遷徙(包括擴張),擴大資源的范圍;另一種是重塑,調整環境的資源結構以及拓展資源的利用率;游牧民族常采用第一種辦法,農耕民族多使用第二種辦法。突然發覺這段話里面寫了很多“兩種方法”,看來很多事情確實是可以用“一分為二”的方法進行辯證分析的。對于中國傳統文化來說,“一分為二”其實并不“摩登”,不過是對“陰陽”概念的應用罷了。陰體陽用,任何事情其實都是可以在“體”“用”這兩個方向上尋找到著力點的。
如果以絕對的“自我”為中心,那么生命是孤獨的,每一個生命都獨一無二的存在于這個世界,至于其他別的生命,只是“自我”生存環境中中的一個元素,也是環境的一部分。這看起來似乎有存在主義的影子,事實上到目前為止,老僧在前文中對“自由即生命目的”的強調,與薩特的“人即是自由”的觀點確實有些形式,但實質卻截然不同。存在主義認為“人的自由先于人的本質”,“自由是人與生俱來的命運”,也就是說“自由”是一切的“開始”;而佛家的觀點與此相反,“解脫”(自由)是千劫萬劫之后的最終“結果”。存在主義把“自由”作為人生的起點,而佛家則把“自由”作為輪回的終點。總之,存在主義樂觀的看待“ 自我”,認為自我的自由先天的存在;而悲觀的看待環境,認為“他人即地獄”。而佛家則相反,悲觀的看待“自我”,認為人生本苦,人生處處是束縛;但樂觀的看待環境,認為“眾生即佛”。順便說一下,“六億神州俱堯舜”其實就是“眾生即佛”的意思;而“全國百姓皆小崗”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他人即地獄”的思想版本。關于存在主義,這個話題很復雜,一篇文章中不可能說清楚,再說老僧對存在主義以及佛學都一知半解,更沒有耐心也沒有能力象“專家”一樣的做學問,在這里只是簡單的談談自己的理解,一孔之見是難免的。之所以扯這個話題,是為了想弄清楚另外一個問題——人類為什么要選擇群居?
俗話說“物以類聚”,為何要“類聚”?先談談何以謂之“類”。所謂的“類”,即種類,指結構、屬性、功能相似的一組東西。所以“類”是對一組對象的抽象,很少用來單獨指某個具體的東西。“類”是一個基礎性的概念,很難用其他詞匯進行再定義。不過,可以通過用“類”組成的詞語從側面增強對“類”的理解。比如說:“種類”——“種”是基因的載體,“種類”就是指具有相同基因的一類東西;還有什么“類似”、“類比”,當然也包括“類聚”。化學里面有一個原理叫“相似相溶”原理,指的是結構類似的物質,易于相互溶解。這里“結構類似”是一個關鍵詞。在老僧看來,任何“結構”都需要匹配相應的環境才能夠維持,而相似的“結構”需要相似的“環境”,由環境提供維持結構的“資源”——比如溫度、濕度、酸堿度、壓強等。所以,相似的“物類”,“聚集”在同一個環境下面,根本原因在于環境能提供“物類”所需的資源。所以說,“資源”是物以“類聚”的根本原因。
人類選擇群居的原因和“物以類聚”基本相同,也是因為環境能提供人“類”所需的資源。陽光空氣和水,據說是生命的三要素。人類的早期文明,無一不起源于河流,埃及的尼羅河,巴比倫的兩河流域,印度的恒河,中國的黃河......,即是是現代文明,絕大多數大城市,旁邊也都是有河流的。沒有水源支撐的城市是無法想象的。所以,直到現在,人類仍然是無水不居,可見“水”確實是人類最重要的資源。換一個角度說,人類往往因水而“聚”,因資源而“聚”。資源就是人類群聚的最初的理由,也是最重要的理由,資源也是幾乎所有生物“類聚”的理由。
很多動物都是選擇群居的,這一點人類并不特別突出,人類的獨特之處在于人選擇的是“社會性群居”。在高等動物之中,選擇社會性群居的只有人類。所謂“ 社會”,標準的解釋是指“具有共同利益聯系的群體”,但我認為這個解釋并不完整,存在共同的利益聯系固然是“社會”的前提,但“社會”更本質的特征是群體成員會為了獲取并維護共同利益而進行“分工”。“分工”讓聚居群體呈現出“層次”和“結構”,群體不再是成員的簡單累加,而是所有成員的有機結合。分工讓個體成員不再需要獨立的完成所有的生存項目,比如筑巢、覓食、警戒、戰斗、撫育.......,如果不進行分工,每個成員都必須單獨的完成這所有的項目,也就是說一個合格的成員必須具備每一項工作必要的技能,如果成員的先天條件不是很突出,那么為了獲取這所有的技能他必須花費更多的時間,而每一個生命的總體時間都是有限的,如果我們用“為生存而活動時間”在整個“生命期”中所占比例來衡量“生存效率”,那么“分工合作”無疑是提高所有成員“生存效率”的最佳途徑。對于我們現代人來說,其實這點很好理解,每個成員如果都需要練成全能型選手,相當于是搞群居組織的“重復建設”,是對資源的極大浪費。所以說,專業化的“分工”才是“社會”的關鍵。判斷一個群體是否為“社會化群體”,“專業化分工”是最重要最基本的標準,分工越細,社會化的程度就越高。有些動物群也會有臨時性分工,比如狼群狩獵時就會有分工,但這算不得社會性分工,最多只能算分工雛形,算不得社會化群居。
在動物界,人類的生理條件并不算突出,但人類最終成為了萬物之靈,為什么會有這種結果?同樣屬于靈長目動物,具有同樣的祖先,古猿的后代成為了人類,成了地球的統治者;而黑猩猩的后代仍然是猩猩,仍然在叢林中尋求溫飽,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了這巨大的分野?有一次,在電視里看到一個小孩在動物園里拿香蕉逗猩猩,猩猩得不到香蕉就對小孩吐口水,當時突然想到這兩個生物體的祖先原本是兄弟,經過幾百萬年之后居然是如此的結局。為什么不是黑猩猩站在籠子外面逗人類的小孩?當時不勝感慨。現在想來,人類與猩猩之所以有如此大區別,關鍵原因看來是人類的祖先選擇了走社會化分工合作的道路,而黑猩猩的祖先選擇了走提高個體能力單打獨斗“各顧各”的道路。分工導致人類生存效率大為提高,合作要求人類必須進行復雜的信息交流,必須分享個體活動經驗,于是促使人類語言能力的飛躍,最終導致人類智力水平大幅度的提高,從而成為了萬物之靈。
“分工”的另外一層含義就是“合作”,分工必然導致合作,不合作分工將失去了意義。而合作卻必須具備一個前提,那就是信任。沒有信任基礎,合作是不可能完成的。例如,擔當警戒的人與擔當覓食的人,彼此不互信,那么警戒的人可能擔心最終分不到食物,而覓食的人擔心有危險時警戒的人先逃跑,那么他們都不可能高效率的完成自己的工作,這樣的分工就失去了本來的意義。那么信任是怎么來的呢?共同利益當然是信任的基礎,但是,在信用建立起來之前,信任無疑于一場賭博,如何看待他人,是敢不敢“下注”的關鍵。如果信奉的是“他人即地獄”、“人人都是經濟人”,用敵視的態度看待自己的“環境”,那么是不可能信任別人的,也就不可能形成有效的分工合作;相反,如果相信人性本善,眾生即佛,用友善的眼光看待“環境”,那么當然也就可以將自己的某些安全項目交給別人掌握,從而在信任的基礎上形成有效的分工。當然,古人并不知道什么“人性本善”、“他人即地獄”這一類概念,也許他們只是憑本能信任了同類,也許人類的祖先比黑猩猩的祖先要笨,他們“傻乎乎”的相信了同類,“傻乎乎”的信守承諾,完全沒有“猿不為己,天誅地滅”的念頭,而黑猩猩的祖先們卻很“聰明”,他們甚至知道“人人為自己,就是為大家”這樣高深的理念,于是他們選擇了更高、更快、更強的“個猿奮斗精神”,于是他們就成了攀援能手,就成了抓鳥能手,就成了捕獵能手.........,成為了各各方面的能手,最終他們淪落到人類的動物園籠子里面逗小孩子玩。“笨蛋”古人成了地球王者,而“聰明”的猩猩卻還繼續在叢林中晃蕩。這讓我想起南街村的“二百五”與小崗村的“血手印”,看來這個世界確實更垂青于“傻瓜”。
在序言中我提出了我對左右的判別標準,以此為標準,古人選擇了社會化生存,屬于叢林中的左派,而黑猩猩卻選擇了“各顧各”的自我奮斗,屬于叢林中的右派,左派向左走,而右派向右走,經過幾百萬年的演化之后,人與黑猩猩之間產生了巨大的差異,這種差異導致我們現在可以在猩猩面前仰起萬物之靈的頭顱,而不是相反。寫了這么多,無非是想要引出本篇帖子的主題——民主。因為人類選擇社會化群居,所以人類才需要民主。叢林里面沒有共同利益,所以叢林是不需要民主的,沒有共同利益的群體,也不可能產生真正的民主。
四、“民主”的反義詞是什么
鑒于以往痛苦的經驗,我不敢一上來就直接討論“民主”,這個詞語就象是某種開關一樣,一旦擰開,有些人腦袋里面的“民主思想”就象自來水一樣嘩啦嘩啦的直流,很多“民主傳教士”恨不得將他們的“民主思想”直接灌到你腦袋里,不給你任何喘息的機會,如果不幸嗆了一口,則是千篇一律的“漂白粉味”——大都是美國民主基金會提供的“標準答案”,甚至連“聯邦制”也被他們納入“標準民主”模板之中,搞得你哭笑不得——這活兒也干得太糙了。當然,如果你繼續追問,比如“民主的作用對象是什么?”、“民主的適用范圍?”、“民主的定義是什么?”,那些“民主教士們”則往往給出千奇百怪的答案,最令我記憶深刻的是強壇的某網友,他的結論是“民主就象爸爸”,實在是讓人忍俊不止。不過這也難怪,即使如俞可平先生這樣的“民主高人”,也只能用“好東西”來描述他心中的 “民主”,一旦涉及到具體的內涵,俞先生的答案仍然彌漫著“漂白粉味”。民主到底是一個什么東西,看來并不是一個簡單問題。所以,為了避免成見的干擾,也為了讓某些腦袋有時間自己思考一下,我不打算一開始就來討論民主是什么,先來討論民主對立面,然后再討論民主的內涵。
既然要談民主的對立面,那么我們先從概念到概念,以形式對形式,先來尋找“民主”的反義詞。“民主”的反義詞是什么呢?“民主”是一個主謂結構的合成詞,由“民”和“主”兩個字構成,“民”指人民、公民、民眾,總之是指普通老百姓;而“主”在這里是指“主張”、“主導”、“主持”,是掌管的意思。“民 ”“主”兩個字合起來的意思就是指“由民眾決策”,“由民眾主導”,“由民眾掌管”。在封建時代,與“民”對應的是“君”,所以在封建社會,“民——主” 的對立面其實是“君——主”,從這里也可以看出“民主”概念實際上起源于當時新興的資產階級對君權的反抗。“民”往往與“眾”組合,而“眾”的反義詞可以是“寡”,也可以是“獨”,所以,如果是強調社會決策過程,那么“民——主”的反義詞就是“獨——裁”。
所謂“獨”,就是“單獨、孤獨”的意思,也有“唯一、獨一個”的含義,它的近義字是“孤”或者“寡”。中國古代皇帝往往自稱“寡人”,也有叫“孤家” 的,這其實是凸顯地位的一種稱謂,目的是為了突出皇權的唯一性,就說皇帝這個位置天下唯有一個,其他人別去有這個企圖,這個稱謂也是為維護皇權統治而服務的。而所謂的“裁”,就是“裁決、判斷”的意思。所以,“獨裁”的字面意思就是“獨自一個人裁決”。現在電視屏幕上,有很多古代的皇帝戲,通常是群臣唧唧喳喳吵嚷一番之后,大家彎腰鞠躬,來一句——“恭請圣裁”,然后就等著坐在龍椅上的那個“寡人”裁決。這種決策機制禮貌點可以稱為“圣裁”,但實質其實就是“獨裁”。后來這種決策機制被繼承下來,坐在椅子上的那個人不再自稱“寡人”、“孤家”,而自稱“三軍大總統”什么的,群臣的名字也有改變,比如叫什么國務卿、副總統、國防部長什么的,大家也是在下面爭吵一番,然后請“三軍大總統”裁決,比如伊拉克戰爭,就是在這樣的機制下決策出來的嘛(有支持有反對,最后還是由總統裁決的)。雖然這個總統怎么來的和皇帝有點不同,但這種決策機制和古代皇帝的決策方式是大同小異的。和中國皇帝不同,傳說古代英國的亞瑟王,有一批圓桌武士,亞瑟王在進行重大決策時,會和圓桌武士坐在一張大的圓桌上平等討論,大家投票表決,然后依據表決的結果進行決策。這種方式就和“圣裁 ”的模式有重大區別,我們可以取一個名字叫“圓桌武士制度”,這種制度后來也被繼承了下來,當然名字也不同,比如有的就叫“樞密院常委集體領導”制度。
也有網友說“民主”的反義詞其實是“專制”。那么專制是什么意思呢?查了一下網絡,百度百科的解釋是:【“最高統治者獨自掌握政權的統治制度。剝削階級專政的一種形式。專制一詞,作獨斷解。奴隸制國家和封建國家采用君主專制制,君主有無限的權力,實行專橫統治。現多泛指由剝削階級統治的國家中由個別獨裁者獨斷專橫的統治制度,如法西斯專制。專制一詞現代也泛指一種思想作風。”】,可見,“專制”一詞的核心意思仍然是“獨裁”。而“獨裁”這個詞與“民主 ”在構詞上有完整的對應關系,所以我還是覺得用“獨裁”來作為“民主”的反義詞更漂亮。
但是,無論是“民主”還是“君主”,還是“獨裁”,“主”的是什么?“裁”的又是什么?也就是說【民主】的【作用對象】是什么?這個問題不容回避。
五、公有制——民主的前提和基礎
民主的作用對象到底是什么呢?任何理念、制度都會有適用范圍的,這和數學中所有函數都有定義域一樣,那么民主的“定義域”是什么?民主的適用范圍是什么?這個問題我很早就開始向“民主教士”們尋求答案,當然,向他們問這個問題其實也是在幫助他們思考,“求真”都是從“疑問”開始的。在前文中我曾提到過,“叢林”不需要“民主”,原因在于“叢林”里沒有“公共利益”,每一個主體都是獨立的,不需要相互依存,當然也就不需要相互妥協了,從而也就不存在共同的利益需要由“民”去“主”。“叢林”里面只有一條規則,那就是“神圣”的“弱肉強食”。不過,在現代“精英們”的口中,“弱肉強食”有時也會披上“優勝劣汰”的外衣,也就是所謂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在這里,“叢林”只是一個比喻,有點絕對化,現實中的叢林其實也是有共同利益的,只不過叢林中的動物一般無法主動的意識到這一點,它們只能被動的接受自然的調節。
人類是社會性群居動物,社會性群居意味著群體成員之間存在分工,有分工就需要協作,而任何協作都是建立在共同利益的基礎上的,因此人類社會先天性的存在著“公共利益”,而“民主”則是管理“公共利益”的一種模式。所以,民主的作用對象是人類社會的“公共利益”。針對不同的主體,“公共利益”的內涵不同。從宏觀的角度來看,“公共利益”是社群中“所有成員”的【利益交集】;而對于群體中某一個具體的成員來說,“公共利益”的內涵則具有很大的彈性,彈性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個人對群體的依賴程度不同,另外一方面是個體成員的價值觀有差異,而價值觀是對“利益”的抽象。對于個體成員來說,“公共利益” 只是“個人利益”的一個子集。對于絕對自私的人,也就是那些信奉“他人即地獄”的人來說,主觀上他們的“公共利益”也許為空集,“個人利益”在他們心中占有絕對地位;相反,在傳說之中,曾經有過那么一批叫“共產黨員”的人,主觀上他們的“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完全重合,甚至連個人生死這樣的頂級“個人利益”,都屬于“公共利益”的組成部分。不過,無論微觀個體在主觀上對“公共利益”的態度是什么,從宏觀的角度來看,社會群體的“公共利益”客觀真實的存在著,這不以個人的意志力為轉移。
公共利益的大小與社會化分工的程度密切相關,社會分工越具體越詳備,則社會成員的利益交集越大,從而公共利益就越多,公共利益越多,社會的整體性就越強,因而群體獲取資源的能力也就越強,在自然環境中的生存能力也就越強。人類社會要向前發展,社會分工只會越來越細,因此,人類的共同利益只會越來越多的。其實這點大家應該深有體會,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衣、食、住、行,吃、喝、拉、撒,這些基本生存活動,有哪一樣我們能夠離得開社會?哪一樣離得開和別人協作?可能有人會抬杠——“我生活在農村,自己種地自己吃,自己紡織自己做衣服,自己建房子自己住......,我一切都自己來,不需要與別人合作”,先假設有這樣一個桃花源似的地方存在,不需要用電,可以自己煮鹽,有天然種子.....,也存在著這樣一個超人,任何事情都可以自己完成,即使這一切都存在,他仍然不得不被迫與他人進行協作——比如大氣污染,比如水源的使用....。所以,嚴格說來,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獨立的一個人,所有的人都是相互聯系的,每個人的活動都會影響到別人。也就是說,所謂的“個人利益”,其實只是群體成員心里面的一種假象。只有絕對的公共利益,而沒有絕對的個人利益,這是人類社會在誕生的那一刻就已經決定了的。當古人猿選擇合作謀生時,在那一刻它們就將自己的個體“典當”給了社會整體。古猿種下了“合作謀生”這個因,現代人收獲了“社會大分工”這個果。有得則必有失,人類因而成了地球的霸主,成了萬物之靈,但人類個體也因此失去了可貴的獨立性,成了社會整體的一個元素。
人類已經走上了“社會化”的不歸路。選擇了,就無法回頭,世事大抵如此。所以,“社會化”是人類未來發展的方向,這點無可逆轉。但是,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總是相生相伴,人類其實一直都在“個人”與“社會”之間掙扎,“人”不甘心自己被“社會”吞噬,但“社會”如同一片無邊無際的沼澤,容不下任何個人“獨立”的站在這片泥沼之上。老子也許是人類最先對“社會化”保持警覺的哲人,莊子則試圖與社會保持“不抵抗、不強迫、不合作”的浪漫距離。為了對抗“社會” 對人類的異化,薩特喊出了“他人即地獄”的極端口號;但在兩千多年前的中國,同樣有人喊出了“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的極端口號,他就是道家學派的重要人物楊朱。但無論是道家哲學或者是存在主義哲學,都無法阻止人類的“社會化”趨勢。理由很簡單,人類無法拒絕“社會化”帶給人類的巨大利益。不愿意當猴子,也就只能當人類了。
既然“社會化”是人類的宿命,那么“社會化大分工”也就是人類的必然,而“公共利益”是社會分工的基礎,公有制又是公共利益最強力的保障,同時,民主是“公共利益”的管理手段。所以,民主是公有制的必然要求,而公有制又是民主的前提和基礎。沒有公有制,民主將失去作用對象;而沒有民主,公有制將失去保障“公共利益”的能力。花了很長的篇幅,其實只是在說一個道理——社會化大分工要求公有制。而這一點前人早已經給我們指出來了。
就中國歷史來說,在小農經濟體系下,人們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男耕女織,由家庭成員獨立完成絕大部分必要的謀生活動,跨出家族圈子之外,社會成員彼此的依賴度很低,所以家族之外的社會公共利益并不大。因此,以小農經濟為主的社會體系對“民主”的內在需求并不迫切。而強調“血緣”與“尊卑”的儒家學說,“正好”符合小農經濟體系下社會成員的價值觀,于是以小農經濟為儒家思想的經濟基礎,儒家思想作為小農經濟的上層建筑,二者相互促進,彼此完善,重農抑商,鼓勵耕織,大力發展小農經濟;同時推行形成了一套穩定的社會系統。這套系統在中國運轉了幾千年,也將中華文明延續了幾千年,就這點來說哦,儒家文化造就了中華文化頑強的生命力居功至偉。但世間沒有永恒的生命,有生則必有死,再好的系統都有它的實效性。windows xp系統是很好,但windows 7操作系統還是來了,再怎么留戀,升級仍然是不可避免。即使堅持一個人抱殘守缺,但總有一天會發現自己的系統無法運行任何新的程序。所以,“儒家思想”這套操作系統與“小農經濟”的硬件搭配,確實曾經創造出了很多的經典“應用”,但環境在變化,社會需求也在變化,傳統模式已經無法承擔起超量的“應用”(海量人口的多元需求)。想象一下,如果現在使用386的計算機搭配DOS4.0系統,我們能干些啥?
既然“更新換代”不可避免,那么我們的未來在哪里?“公有制經濟”的硬件系統與“人民民主”的軟件平臺搭配,將是未來社會的操作平臺。那么到底什么才是“民主”?民主有什么作用?
六、什么是民主——民主是公共利益的共享機制
如前文所述,生存和發展(自由)是一切生命活動的根本目的。人類為了生存而選擇了群居,為了發展而形成了分工,因分工而協作,因協作而產生了共同利益,在共同利益的基礎上,形成了社會。有了社會,民主這個概念才有了主體,有了共同利益,民主才有作用對象。總之,“民主”是一個社會學概念,民主不是從天而降的,民主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產物。那么到底該如何定義民主?以前和網友們討論時,強壇上的老野叟網友曾經說過他所理解的民主:“大家的事情,大家共同在做主”,我對這種理解很認同。“大家的事情”,指的是公共利益;“大家共同做主”,指的是共同決策。公共利益是民主的內涵,而共同決策是民主的手段。所以,沒有公共利益,民主將是空洞的;沒有正確的方法,民主將不能有效實施。
盡管“大家的事情,大家共同做主”這個說法已經夠清晰夠簡潔,但為了顯得比較“專業”,我還是使用更“學術”的詞匯重新定義一下民主這個概念。記得有網友曾經提醒,要當“專家”,千萬不能忘了“機制”這個詞,任何事情只要和“機制”一扯上關系,立馬就會顯得“高屋建瓴”,讓人“肅然起敬”。這里老僧也實踐一下,我對民主的“專家級”定義就是:“民主是公共利益的共享機制”。我相信這個定義是經得起質疑的,可能有網友會問:在前文中不是說是“公共決策” 嗎?怎么這里又變成“共享利益”了呢?我想這點很容易理解,人們參與決策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為了保證自己的那一份利益嗎?在社會化分工的前提下,不就是害怕自己的勞動價值無法得到體現嗎?如果民主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那么人們為什么要追求民主?當然,可能有人會說,“民主不單單是保證自己的利益,同時也要保障別人的利益,因此......”,作為一個立場左傾者,我并不否認這樣的人存在,但無論是為自己或者是為別人,人們參與民主決策的唯一目的是為了支配公共利益。在前文談自由的時候,我曾經提到“資源”是“自由”的物質表現形式,而“資源”的另外一個“馬甲”又可以叫“利益”,所以支配公共利益又可以稱為支配公共資源。幾年之前,我曾經將“權力”定義為“支配資源的能力”,所以,民主其實也可以定義為“權力的共享機制”。民主的這幾種說法,實質內容都一樣,最終著眼點都在于“資源”——或者說利益。離開利益談民主,如果不是無知,則是別有用心。
無論民主采用什么樣的定義,民主的實質內容都是“公共利益”,所以一個社會要想獲得具有實質內容的、真正的民主,公有制是必要的前提。沒有公有制,再玄虛的民主手段,都如同鏡花水月,只是一個虛假的幻影。但是,在與封建【君主】斗爭過程中,當時新興的“先進生產力代表們”(在中國已經不存在階級,所以資產階級是一個錯誤的概念,要消滅這個詞語)已經霸占了“民”這一稱號,所以由他們建立起來的以私有制為基礎的“民主”成了民主的通用表達格式。為了便于和他們區分,我用“人民民主”這個詞來表示我心中真正的民主,由于這種民主在歷史上由毛澤東首創,所以又可以稱為“毛澤東民主”。
“人是社會關系的總和”,在討論人與社會的關系時,我總是會想起馬克思的這句話。每個人都具有多種身份,每一種身份都對應著一種社會關系,而每一種社會關系又有一整套的價值選項和行為模式,所以對于具體的個人來說,“公共利益”的內涵具有復雜的結構和層次。最近電視劇《蝸居》很火,由于條件限制我沒有看,不過這不影響我琢磨“房子”這個社會問題。對于個體來說,“房子”的本質是“安全自由空間”,無論是原始人的洞穴還是現代人的豪宅,提供“安全”和“ 自由”都是房屋的基本功能。“房子”能遮風擋雨、防止狼蟲虎豹抵御大部分的自然侵害,這點大多數人都能理解。但“房子”還具有阻擋部分“社會約束”的功能,這點往往被很多人忽視。傳說中的所謂“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其實就是房子阻擋“君權”入侵個體“自由空間”的一個例子。當然,這個例子其實很矯情,我在前文已經說過,這個世界上沒有完全獨立的人,所有的人都是相互聯系的。國王的“身體”也許進不了去,但他的“手”有太多的方式可以伸到房子里面去了。只要這個人還生活在這個社會中,那么房子里面的安全自由空間就是相對的。
很多人都用“生活的港灣”來形容“家”,“家”似乎是一個很神圣的、安全溫暖的地方,一般來說也確實如此。房子是“家”的物質基礎,無論是買的還是租的,哪怕只是一個草棚,房子都是“家”的前提。沒有房子,“家”將失去其中大部分意義。但“家”之所以讓人感覺安全和溫暖,除了房子提供的安全保障外,更重要的是在“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是【完全的內部公有制】經濟。家庭內部的公有制,促使家庭成員之間彼此信任,相互協作,以家庭的整體利益為中心,一致對外。家庭之所以能抵擋部分社會規則的原因,主要來源于家庭成員之間的信任和寬容,被社會規則限制的很多行為,在自己的家里往往可以不受約束,這當然就給人以自由的感覺。當然,現在有些夫妻之間也實施AA制,各人財務相互對立,也就是說在家庭內部也實施私有制,如果沒有孩子(共同利益及共同責任),這樣的家庭往往不能長久,遲早是會散的。不是夫妻分手散伙,就是“家庭私有制”的解體,沒辦法,兩個人要一起長久和諧的相處,沒有信任是不行的,而共同利益是信任的基礎。家之所以為家,最主要的就是因為所有的家庭成員是一個利益整體,而不是獨立的利益個體。當然,我這里所說的“家”是一般老百姓的家,那些皇族顯貴們因利益而聯姻的“家”不在我的討論范圍之內。
“家庭”只是匯聚了人的一部分社會關系,在家庭之外,還有學校、工作單位等等場所會匯聚另外一些社會關系,這些關系都比較固定,對個人的影響也較深遠。另外還有一些臨時社交場所,也會建立起一些臨時性的社會關系,產生一些臨時的利益聯系。總之,人無時無刻不處于社會關系之中,無時無刻不與別人發生利益聯系,要想在這些紛繁復雜的利益聯系中獲得“自由”——駕馭社會關系而不是被社會關系所駕馭,沒有別的技巧可言,唯一的方法就是模仿家庭的運作模式—— 系統內部公有制,將所有的人的利益都納入你制造的“蛋糕”之中,那么由這塊“蛋糕”匯聚起來的社會關系將具有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目標,在此基礎上,制造“ 蛋糕”的人的社會關系將處于信任和協作的狀態,行動效率將會比較高,從而也會加速“蛋糕”的制造速度。善于制造“公共利益”的人,相對來說一定是比較容易 “成功”的人。所以,如果要想整個社會都象家庭一樣的溫暖和諧,那么社會也應該象家庭一樣實施公有制,建立起堅實的公共利益平臺,從而使社會成員之間彼此信任與寬容。
前面談了,對于個人來說,公共利益的內涵具有復雜的結構與層次,既然有結構和層次,那么不同的公共利益對于個人具有不同的重要性。與個人利益的距離越近,影響個人的利益越深遠,則該項公共利益對個人就越重要。“國家舉辦奧運會”與“公司普調工資”同樣是公共利益,但“公司普調工資”這項公共利益對個人的影響顯然要大得多,也重要得多。對于普通人來說,“決定是否舉辦奧運會”,與“決定是否普調工資”,這兩項公共決策哪一項更重要?更愿意參與哪一項決策?以老僧的小人心態來看,恐怕更愿意參與“普調工資”的決策。看著某些小白領一邊小心翼翼的迎逢上司、諂媚老板,一邊義憤填膺、天怒人怨似的指責某國不 “大選”不“民主”,我真搞不明白他們追求所謂的“民主”到底有什么意義?這完全是舍本逐末的行為。如果我們不明白自己追求民主到底是為了什么?那么民主最終一定會被異化宗教信仰,成為一種不需要理由的儀式。那么,民主到底有什么用?
七、民主的作用
寫這篇帖子讓我很苦惱,除了時間拖得太長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在寫這篇帖子的過程中,我對社會的未來感到了某種恐懼,長久以來我堅持的“社會化是人類正確的價值取向”的觀點被動搖。人類因社會化而走出了“叢林”,不過我擔心人類也可能因為過度的社會化而走進“蟻穴”——人類的社會分工可能被“生物性” 的固化,如同蟻群里不同職能的螞蟻擁有不同的生物特性一樣。這種擔心并非杞人憂天,現在所謂的“富二代”、“窮二代”的提法,實際上就是將“社會分工”通過DNA被遺傳的先兆。考慮到生物技術的發展,未來“富n代”們擁有更強的生物特性是完全有可能的。在思考這篇帖子過程中,我對老子對社會化的擔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對西方存在主義哲學的極端個人主義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有句老話,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很多人將這句話錯誤的理解為“正”和“邪”這兩個主體之間能力的此消彼長。實際上這句話針對的主體只有一個,意思是說某人的“道行”如果提高了一點點,那么相應的他自己的“心魔”就會提高很多。通俗的講就是一個人的技能如果提高了一點,那么他的狂妄和自以為是就會增長一大截。現實往往也是如此,絕大多數人都會墮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困境,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毛澤東提出了“兩個務必”的解決方法,那就是“務必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務必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有趣的是,在金庸《天龍八部》的武俠世界里,少林寺的無名掃地僧也告訴蕭遠山和慕容博,少林七十二項絕技必須佐以相應的佛法修煉,不然遲早會走火入魔。而我經常在毛澤東的語錄中發現佛家思想,比如上面的兩個“務必”,第一個“務必”實際上是戒絕“五毒”中的“慢毒”,第二個“務必”與佛家六度中的“精進”很相似。大概是因為相同慈悲心腸,所以得出了類似的結論。
人類是否會因為“社會化”而走火入魔呢?我覺得有這種可能,但也不用過度悲觀,“解藥”還是有的,以我目前的認識水平來看,毛澤東時代的“人民民主”就可以避免人被社會過度異化。或者說,“人民民主”就是避免人類走進“蟻穴”的“解藥”。
“人民民主”為什么可以避免人類被社會過度異化?基于人民民主的公有制特點,在人民民主體制下面,每個人獲取的資源大體相當(也可以說成是“共同貧窮 ”,反正窮和富是一個相對概念),而人是由資源滋養出來的產物,大體相當的資源會滋養出大體相當的特性,這是能保證“起點公平”有力的措施。資源上的平等,才是真正的平等,而程序上的平等基本上都是扯蛋,不過我們的某些“鸚鵡們”孜孜以求卻恰恰是程序上的平等,盡管他們本身可能就是資源貧乏者。只要大多數人擁有的資源相當,那么要想固化社會成員的分工則不太可能,人類因而才可以保持社會的多樣性,也才能保持社會的活力。關于社會多樣性,曾經與一位網友爭論過,他認為現在的社會具有多樣性,再變態的物質需求都可能出現;而我認為“共同貧窮”的時代才具有多樣性,因為我認為現代社會光怪陸離的現象后面,其實只有一種追求——那就是金錢;而在那個“共同貧窮”的年代,絕大多數人的注意力都沒有集中在“錢”上,而是保持了很多稀奇古怪的興趣和愛好。我認為,正是因為人民民主下的公有制,將人從生存壓力下解放出來,所以社會才給人發展各種各樣興趣愛好提供了條件。而很多科學的發展往往都是那些沒有生存壓力的“閑人 ”們搞出來的。
所以,在公有制前提下,人民民主基本上可以保證人類社會具有起點公平、追求多樣、信任寬容的特性。我認為在這樣的社會狀態下,人類是不可能會走入“蟻穴”的,人民民主會象風一樣,將社會高低起伏的沙丘給抹平,因而不會形成固定的山林溝壑。
具體來說,人民民主具有兩種作用。對于個人來說,民主是公共利益的共享機制,所以人民民主主要作用就是將人類整體從自然界獲取的資源(自由的物質形式),公平分配給每一個社會成員,從而保證人類結社的初衷;而對于社會來說,人民民主會提高社會的整體效率,關于這點下面詳細闡述一下。
很多人認為“民主”的效率低下,連《民主是個好東西》的作者也是這樣認為的。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到目前為止,真正的民主是世界上效率最高的一種機制。但為什么有些人會認為民主的效率低呢?這有兩方面的原因,其一是因為這些人心中的“民主”概念是指私有制下面的西方民主,他們通過觀察西方民主行為特征,得出了“民主”效率低下的結論,西方所謂的“民主”效率確實低下,但原因不在于“民主”,效率低下的真正原因在于【私有制】。當然,根據老僧的定義,私有制下其實根本就不存在真正民主,只有民主形式,沒有民主內容。那么公有制下面的人民民主就具有高效率嗎?可能有人會認為民主決策總是會吵吵嚷嚷的,同意的不同意的總是相互斗爭,這怎么可能有高效率呢?這個問題其實很容易理解,只要看得更全面一點,一件事情從產生到完成,會經過決策和執行兩個階段,不能總把眼光盯在“決策”這一個階段上。民主確實會導致決策效率低,無論人民民主或者西方的議會民主,都是一樣。但伴隨著決策效率降低,決策風險也在降低。最關鍵的問題是,人民民主體系下,“執行”效率會非常的高,而執行的準確率也會遠遠超過專制統治或者資本的金錢激勵。《孫子兵法》里面有一句話,叫“令民與上同意,可以與之生,可以與之死,而不畏危”,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不過“令民與上同意”要修改成“令上與民同意”,這句話的實質就是人民民主的主要內涵—— 左右共利,上下同心,生死與共,當一個群體為了某件事可以赴湯蹈火不顧生死,那還有什么是做不了的,又怎么可能做不快?所以,迄今為止,人民民主體制下的社會是最高效率的社會。至于具體的例子,我這里不再列舉了,經歷過那個時代的人都應該有體會。
八、民主的手段
民主作為一種“公共利益的共享機制”,如何采集公眾意志是公共利益能否得到有效共享的關鍵。投票是一種常見的表態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有時候舉手、鼓掌、喝彩、起哄、“散步”、“打醬油”,甚至口水、皮鞋,都是傳遞信息的方式之一。不過,“投票”是比較規范的決策信息采集模式。但要讓“選票”準確的承載個人的決策信息,必須具備三個基本條件,第一是主體的平等的參與權,第二是主體完整的知情權,第三是主體處于完全自我控制狀態。沒有這三個基本條件,“選票”是無法準確的采集到“民意”的,那么“令上與民同意”也就是一句空話。如果“選票”沒有準確的攜帶主體決策信息,那么“票決”僅是一場儀式,沒有任何真是的“民主”意義。
對于第一個條件,很重要,但也很好理解。針對某項公共利益,如果根本就不給你決策的參與權,那還談什么民主不民主?所以,參與投票的權利非常重要。而投票往往發生在“會議”的過程中,因此參與權又體現在是否有參加會議的權力。我記得好像曾經寫過一篇帖子,名字叫《“民主”就是“開會”》,有沒有權利去開會,往往意味著你是否享受了該項會議的表決權。在很久以前,民間有一個傳說,說的是“國民黨的稅多,共產黨的會多”,我覺得這是對共產黨最大的褒揚,因為“會多”意味著共產黨的決策很民主。會都多得讓老百姓都厭煩了,可見當年的共產黨有多民主。當年老百姓不珍惜自己開會的權力,搞到現在“與時俱”進后再也沒有什么會可開了,想開會也沒門,哪怕是打著“聽證”旗號的會議,要搞到一張旁聽證也是很難的。現在有資格開會的大都是非富即貴,小老百姓是沒啥指望了。當然,每到年底,大領導們的慰問會往往還會點綴那么幾個普通老百姓,不過這種會,即使讓參與了,小百姓也只能在會上充當感激得“熱淚盈眶”的道具,要想說點別的,那話筒可不等人。至于什么董事會、股東代表會議,這些會議就更沒有小人物的位置了。經過這些年的努力,“稅”是確確實實的增長上去了,“會” 也確確實實的減少了,“會”和“稅”終于處于了平衡狀態,“會”和“稅”終于可以合二為一了。那些“但悲不見九州同”的先烈們可以含笑九泉了,在地府與先前的對手們創造一個和諧冥界。
關于第二點,主體具有完整的知情權,這點是最容易被忽視,因為很多人都以為自己“真的知道”,實際上并不知道。沒有全面完整的信息,就不可能有符合自己利益的正確決策。完整信息兩方面的內容,第一是清楚的知道決策的內容是什么,第二是知道決策將對自己利益產生的影響。第一點很多人以為自己知道,實際上自己并不完全知道,知道的只是“廣告”而已;對于第二點,大多數人也以為自己知道,實際上由于信息不完整,還是會做出錯誤判斷。對于這點,不得不提一下中國人民的創造,那就是所謂的“大鳴、大放、大批判、大字報”,這是人民在民主決策過程中,為了抵御虛假信息的欺騙,所創造出來的“信息雷達”。只要這“四大”一啟動,人民的眼睛就真的“雪亮”起來,有些人喜歡玩“我悄悄的蒙上你的眼睛,讓你猜猜我是誰”的游戲,所以將這些東西取消了。當然,從另外一角度來看,知道“信息雷達”的威力,所以必須取消,這也算是“目光如炬”吧,也還算是聰明人。當然,當年這“四大”與現在的互聯網絡比較起來,顯然不是很方便。但本質上基本相似,比如說“大鳴”就好比是論壇“轉貼、頂貼”行為,目的是拓展信息的傳播范圍;而“大放”則好比網絡時代的“人肉搜索”,將隱藏在后面的信息挖掘出來,揪出“老軍醫”一類的政治騙子;而“大辯論”就更容易理解了,論壇上網友們天天都在做,“周老虎”就是倒在網絡“大辯論”面前的,實際上我很同情他們,無非是為了地方的小金庫充裕一點,老虎毛沒有摸到一根,倒是惹了一身騷;至于“大字報”,這就是網絡論壇本身,是各種信息的載體。
至于第三點,主體處于自我控制狀態,這很顯然。如果在饑餓或者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這樣的投票肯定是不會代表自己的決策意見的。北洋軍閥當年就搞了很多槍桿子下面的投票,俄羅斯的葉利欽也曾經搞過同樣的事情。這樣的“民主”當然是可笑的。
不過還有另外一種更可笑的民主,那就是“大選”和“多黨制”。將“大選”和“多黨制”當成“民主寶貝”的人們,我只能說他們很可愛,但僅是可愛而已。大選從形式上來說,似乎是很公平的一種選舉方式,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與被選擇,似乎很平等很合理。但問題就出在“知情權”這一點上。從上千萬上億的人之中,選擇一個人出來,那么這一個人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人呢?選民們如何獲取候選人的準確完整的信息?所有的大選,選民們看到的“候選人”,都只是媒體塑造出來的“候選人”,候選人點點滴滴的信息,都是經過篩選的。通過剪切,媒體有能力塑造任何候選人想要的“形象”。這點媒體從業者們應該有深刻的體會。
任何自然的信息傳播方式,都是有損耗的,或者說有一定程度的失真。在電視綜藝節目上經常有人玩這樣的游戲,就是一排人站在那里,然后給第一個人看一張圖板,那上面有一組信息需要傳播,然后讓他告訴下一個人,然后由下一個再告訴他前面的一位,這樣一個個的傳下去,最后一個人獲取的信息往往與圖板上的信息南轅北轍。這就是信息傳遞過程中的失真。記得在某本書上看到過這樣的信息,說一個人熟知的人大概不足一百個,我們也可以自己琢磨一下自己的熟人,我們比較熟悉比較了解的人有多少個?熟悉與否的標準就按照你是否敢于投入你三分之一的積蓄與他合作做事。我自己反正數不出來幾個,就算是每個人都熟悉100個人吧,假設信息每經過一次傳遞,失真度為5%(這已經算是高保真了),那么經過三次傳遞之后的信息真實度有多高呢?只有66.3%,這樣的信息真實度已經很難保證自己做出正確的判斷了。如果不通過廣告,要通過“人對人”的直接信息傳遞,如果我們認為66%的信息真實度可以讓我們做出正確選擇,那么能夠有效直選的范圍是多大呢?100的三次方,為一百萬。也就是說,在100萬人口之內進行直接選舉,可能會比較有效。當然,我這里將假設條件放得很開,實際上我覺得在20萬人的群體中,能選出符合大多數人意愿的人就已經很不錯了。與直選比較,我認為議會選舉就比較先進一點。從信息傳播的角度來看,多級層層選舉要優于直接選舉。
至于多黨制,很多人把這當寶貝,似乎這是解決問題的關鍵。但多黨輪流執政,實際上可以操作成多黨輪流踢皮球,一個政黨制造了問題,撈了一大票,另外的政黨以此為理由,信誓旦旦的上臺,然后制造另外的問題,撈了一大票,然后又被趕下臺,這樣幾個政黨輪流的扮紅白臉,逗得選民們很開心,以為自己完全掌握著政黨們的命運,殊不知傻瓜們被程序玩得暈頭轉向而不自知。多黨政治就像是“有限責任公司”,玩不轉時候是可以倒閉的,以倒閉欠的債就一筆勾銷;而一黨執政就象是無限責任公司,犯了任何錯是得負責到底的。比較起來,我更喜歡與那種“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的政黨打交道。
當然,上面這些所謂的民主在我的概念里都算不上民主,這里只是點評一下而已。真正的民主必須以公有制為基礎。沒有公有制,就沒有真民主。
九、檢驗民主的唯一標準是社會資源分布狀況
一個社會民主不民主,其實有一個很簡單的判別標準,那就是看這個社會的資源分布情況。前文我說了,民主是公共利益的共享機制,也可以說是公共資源的共享機制,還可以說是權利的共享機制。總之一句話,民主最終必然是落在“資源”上。到底民主不民主,只要看看社會資源的配置狀況就行了。道理很簡單,如果老百姓真正的當家作了主,并且每個人真正的具有平等權利,那么社會資源的分配一定是傾向于最大多數的人群的。比如一個城市里,同樣一條馬路,這算是城市交通資源,如果專門留出了一條自行車道,那么這個城市里騎自行車的人享受了比較充分的城市公共交通資源,那么“自行車族”的意志在交通資源的分配過程中得到了體現;相反,如果不但沒有自行車到,甚至以交通安全為理由,限制甚至禁止自行車上路,把所有的城市交通資源都留給了機動車,那么“機動車一族”的意志在交通資源的分配過程中得到了體現。“自行車族”與“機動車族”本來是可以在同一條馬路上和諧相處的,按照人頭比例分配就好了。但某些沖突制造者,偏偏要自以為是的偏向一方,于是挑起了“自行車族”與“機動車族”的對抗情緒,于是社會就越來越不和諧了。有時候某些人真的是自作孽,想要同情他們都找不到借口。
十、后記
這篇帖子拖了很長的時間,這也是我第一次嘗試長時間將注意力集中在一個主題,利用零碎時間分段寫貼。如果帖子有前后不連貫的地方,請包涵。實際上這篇帖子是我的一個思考過程,結論并不新穎,仍然是“沒有公有制,就沒有真民主”。之所以寫得這么長,一是想試試自己能否長時間集中注意力,二是因為我想從人類選擇結社的時候開始探求民主的起源。這兩點做得都不是很好,主要原因看來還是注意力不能長時間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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