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如此教授,讓我為中國精英學者的悲哀
作者:bgmmf
看過 袁偉時 教授的《現代化與歷史教科書》一文。我只有一個感覺,如此水平也能當教授?真個誤人子弟。莫非如今教授只要英語好點,書讀得多點就行了?難道一名學者不需要嚴密的思維以及良知?
我在網上查了一查,發現這位袁教授也并非泛泛之輩,乃是中山大學哲學系的教授。并且他對近現代的國際關系和格局十分感興趣,多次發表大作于各大報紙,雜志。鼓吹所謂中日關系“緩和論“,宣傳所謂:“對于日本右翼勢力的發展再等六十年又如何“的奇談怪論,真與馬教授的“對日新思維“如出一轍。
如今這位 袁教授 又在中青報上大談所謂“第二次鴉片戰爭的歷史真相”,深刻反思所謂“中國教訓”,儼然一幅憂國憂民,客觀中立的模樣。然而看他的思維邏輯,卻是漏洞百出,不堪一駁,只怕不及高中生的水平。
文章開頭,作者就聲稱目前的歷史教育只會讓孩子“偏見伴隨終生,甚至因而誤入歧途“。真個驚得人一身冷汗。莫非中國的教育到了如此地步?再讀下去,卻是讓人不知所云了。
首先是 火燒圓明園 的問題
作者先是輕描淡寫的一句“火燒圓明園是英法侵略軍犯下的不可饒恕的罪行。“然后趕緊轉入正題,開始“考察雙方的應對得失,吸取教訓,讓各國人民更好地共處。“
不過令人驚訝的是,從這句話以后,再無對英法侵略軍的罪行深入揭批,所謂“考察雙方的應對得失“就變成了通篇的“考察中國之失誤,罪行了“,真不知道是袁教授記憶力不好,還是有意為之?
關于馬神父被殺一事,作者先是說“至今仍是一筆糊涂賬“,是被“被廣西西林代理知縣張鳴鳳所殺“,“廣西按察使和兩廣總督到了1858年初還信以為(馬氏未被殺)真“,“是西林地方官員的行為“,可見此行為只不過是個別人的個別行為,然而作者后面卻又斬釘截鐵的說:“中方無疑理虧“。
既然是個別人的個別行為,何來中方理虧?莫非張鳴鳳的能夠代表中方的基本立場?他的個人行為成了中方的行為?這真是混淆視聽。
更不要說作者為了顯示才學,還自以為是的搬出了“程序正義優先的法學觀點“的高論。可惜鄙人在大學恰好研習的法學,這點似是而非的把戲還瞞不過在下。
所謂的中方理虧在何處?據袁教授說是根據了“ 1844年10月訂立的中法《黃埔條約》“
然而這條約乃是法國強加于中國的不平等條約,嚴重的侵犯了中國的司法權和行政權,根本就是惡法一部。那么袁教授可知道“惡法不為法“這一“公平正義的法學觀點“?
也就是說,《黃埔條約》從“公平正義的法學觀點“出發,根本就談不上什么效力。何來依據其產生了“中方理虧“的說法?
其后的入城問題,也是由所謂《江寧條約》,《望廈條約》產生。與《黃埔條約》一樣,《江寧條約》,《望廈條約》也是帝國主義列強強加于中國的,都是惡法,從法理上沒有效力。
即使退一萬步,假設這些條約都是有效的平等條約,又都是中方首先違約,那么是不是英法聯軍入侵中國就有理呢?答案是否定的。
以上三個條約雖然都是國際條約,卻都是民商條約,即使出現了雙方糾紛,也只應該以民商的辦法協商解決,決不是以武力強行解決。
馬神父僅僅是一名神父,并非外交官員,他的死也是一般的刑事案件,并非國際戰爭法調整的范圍,應該由雙方司法部門進行國際司法的協調。絕對談不上動兵的問題。
這些都是基本的法學常識。并不難理解。
用通俗的說,就是“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一命抵一命“如果你要別人“欠債償命“,“十命抵一命“,那是絕對錯誤的。
這點簡單的道理,只怕未曾讀書的文盲也是略知一二的,怎么到了深悉“法學觀點“袁大教授這里,卻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抑或是袁教授外語功夫了得,又是博聞強記,竟然得了外國若干國際法學權威的最新研究成果,以至于我這才疏學淺的法學晚輩孤陋寡聞,產生了誤解?若真如此,我愿當面請教。
綜上所述,我們可知道,所謂的引起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四大原因“:1.外人入城問題。2.續修條約問題。3.阿羅號船事件。4.馬賴神父事件。沒有一條是真正從法理上來說構成戰爭的理由。
然而我們的袁教授卻深以為然。可見袁教授在法理上對中國是“從嚴要求“,步步緊逼,對于列強卻是“寬于律人“,處處袒護。卻還是口口聲聲在所謂“公正,冷靜地思考問題“。這樣的言行不一,雙重標準,居然出自一位知名大學的哲學教授之手,真讓人費解。
如果說我國的初中教材是語焉不詳,史實有誤的話。那么袁教授就是史實正確,觀點謬誤的典范了。
接下洋洋灑灑幾大段來對僧格林沁炮擊英法戰艦的愚蠢行為進行了詳細地描述之后,便大加抨擊之。
其后袁教授就又開始發表他的高論。“面對咄咄逼人的強敵,作為弱勢的大清帝國一方,明智的選擇是嚴格執行現有條約,避免與之正面沖突,爭取時間,改革和發展自己。而當時的政府和士紳,完全被極端的情緒支配,在小事上制造違約的蠢行,結果釀成大禍。如果清政府決策層和有關的地方督撫不是那么愚昧,這場災禍是有可能避免的。“
然而我只要稍微改動幾個名詞,大家只要一看,大約便能會心一笑吧:“面對咄咄逼人的日本,作為弱勢的中華民國一方,明智的選擇是嚴格執行現有條約,避免與之正面沖突,爭取時間,改革和發展自己。而當時的政府和軍隊,完全被極端的情緒支配,在小事上制造違約的蠢行,結果釀成大禍。如果國民政府決策層和有關的地方軍隊不是那么愚昧,這場災禍是有可能避免的。“
那么我說的災禍是什么呢,大約大家都了解:那就是七七事變,日本全面侵華。
按照袁大教授的高論。帝國主義入侵中國,中國要做的就是敞開大門,討好侵略者。然而中國即使“嚴格執行現有條約,避免與之正面沖突“,侵略者就會罷手?
印度人并不“被極端的情緒支配,在小事上制造違約的蠢行“,也未能避免被英國全面侵略的命運,袁教授何以武斷的認為在中國“這場災禍是有可能避免的。“?
東北軍也是曾經不抵抗,算是“避免與之正面沖突“了吧?然而何曾滿足了日本的胃口?到頭來又來到了宛平城外。可惜宛平的十九路軍就“被極端的情緒支配“了。大約袁教授是甚為遺憾吧?
只可惜生于上世紀三十年代的袁教授當年尚且年幼,不然與當年的汪總統精衛攜手,共同“中日親善“,只怕也開創了一番天地也有未可知呢。
接下來袁教授又開始批起義和團“敵視現代文明和盲目排斥外國人以及外來文化的極端愚昧的行為“了。這話雖然對。但是說:“義和團燒殺搶掠、敵視和肆意摧毀現代文明在前,八國聯軍進軍在后,這個次序是歷史事實,無法也不應修改。“就讓人生疑了。
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起義和團亂殺洋人是不假,然而義和團并不是本*拉登,絕沒有突然開著飛機撞了英法的大樓,一直都是待在中國本土,未出國門一步。怎么能說義和團是禍因呢?
事實上,如果不是帝國主義列強長期在中國為非作歹,喪盡天良。一向馴良,熱情好客的中國百姓何以無緣無故突然獸性大發,大開殺戒,濫殺無辜?然而在袁教授的眼里,這些只不過是“民眾與傳教士和教民的矛盾“,相關史實竟然是一筆帶過,何其輕描淡寫。
袁教授一向喜歡追根溯源,連英法發動第二次戰爭的丑惡行徑,都扯出了四條理由為其辯護。卻不肯分析義和團的成因,只提義和團殺人放火,卻只字不提自第一次鴉片戰爭以來帝國主義侵略者對中華民族的蹂躪。這種斷章取義,顛倒因果的行為,真是為人所不齒。
糾根溯源義和團源頭的產生始于第一次鴉片戰爭。而袁教授的文中居然一次也沒有提到第一次鴉片戰爭,大約袁教授也知道這次戰爭是西方列強的不義戰爭,是列強率先踐踏了國際法,無法為其辯護,所以干脆只字不提。但是不提也罷,卻又突然放出個義和團,似乎義和團是憑空產生一樣。一到中方的失誤,過錯,便大加筆墨,到了列強的惡行,卻是敷衍了事。完全有失公正。
至于慈禧等滿清王朝的反動勢力代表,新中國以后一向都是批判其丑惡行徑的,即使她對列強宣戰,也被注明是為了維護其腐朽的統治,并不是愛國之舉。任何一本中國近代史教科書都如此,何以到了袁教授這里。就是“專制淫威惹來滔天大禍竟只字不提“?
看來只能解釋為袁教授老眼昏花,除非連篇累牘的描寫中國的過錯,少少幾筆地描寫,他是決計看不見的。
還有不少關于義和團事件以及慈禧的論據,本人不再一一贅述,可以參閱http://www.qglt.com/bbs/ReadFile?whichfile=155144&typeid=92
接下來,袁教授就開始總結了“一個辯論不休難于取得共識的問題是:內因還是外因是導致這個狀況的主要根源?“
令人感到驚訝的是,任何一本大陸的歷史書都說得很明白,這個問題主要是由于清政府腐敗無能,封建制度不適應當時的生產力,同時在列強的入侵下,加劇了動蕩,最后共同作用形成的。
可是我們的袁大教授居然毫不知情似的繼續追問,到底為什么?后面的答案就揭曉了” 后發展國家和地區(殖民地、半殖民地)改變不發達狀況,改變被動局面的惟一道路,是向西方列強學習,實現社會生活的全面現代化。成敗的關鍵在國內的改革。……不過,有一條是肯定無疑的:必須千方百計爭取一個和平的國際環境,為國內的改革和建設贏得充分的時間。“
說的倒是頭頭是道,可是試問如何爭取和平環境?就是用割讓土地,賠償大量白銀來做到嗎?如果這樣,一切就萬事大吉了?
印度的不反抗的確獲得了“和平“,他也學習列強,怎么就沒有得到袁教授所說的“經驗“呢?
正好相反,歷史無數次證明,一個和平強盛的國家,必須是以民族獨立,國家獨立為前提的。世界上無論國家大小,地理位置,人口多少,有哪個國家是在割地求和,殖民地遍布的情況下和平的發展起來的呢?一個都沒有!真不知道袁教授的理論和所謂的經驗從何而來?
文章最后,他又不忘批評一下目前的中國,說是在目前的教育下,人們會有錯誤地認識,以為“因為“洋鬼子”是侵略者,中國人怎么做都是有理,都應歌頌。這是愛國主義的要求。“ 產生“1.現有的中華文化至高無上。2.外來文化的邪惡,侵蝕了現有文化的純潔。3.應該或可以用政權或暴民專制的暴力去清除思想文化領域的邪惡。“的謬誤。
看了這些描寫,我真不知道袁教授是否和我活在同一個中國?
看遍全中國,外國人來華,少見有被中國青年不明就里的毆打侮辱的,即便是日本人也是,反倒是那些“向西方列強學習“的東南亞,屢有華人受辱以至于受到迫害的情況;至于外國文化,滿大街的麥當勞,肯德基開得紅火,也沒誰去砸,倒是美國一再聲稱中餐館不干凈;說道暴力,中國并未侵略任何國家,倒是美國高舉反恐大旗,到處排斥異己,
明明是一個對外和善的國家和民族,何故在袁教授眼里,就是一個蠻荒遍地,思想極端的國家和民族?
至于“法是人類文明的結晶,社會運行的規則。國際條約是有法律效力的。人們可以指責這些規則和條約是列強主導下形成的,不利于弱國和貧苦民眾。人們應該不斷批判和揭露它的謬誤,通過各種力量的博弈,形成新的規則,修訂新的條約。“這一段,更是荒謬至極。
歷史一再表明,踐踏國際條約的不是弱小的國家,而是列強。沒有列強公然踐踏國際條約,悍然發動第一次鴉片戰爭,哪來的其后的一切?
不僅僅是中國,所有被殖民,被奴役的國家,有幾個是他們首先踐踏國際條約的?踐踏條約的正是那些侵略者。
對此,我只能用魯迅先生的一句話:“費厄潑賴當緩行“帝國主義者侵略的時候,何曾顧及過國際條約,這時候袁教授就一言不發。等到弱小國家有所反抗,違反了所謂條約的時候,袁教授卻跳出來,大聲喊“停!“
簡直是連基本的是非曲直都不分,連一個小學生都不如阿。
看完袁教授全文,我只能說:袁教授的書是讀得不少,基本史實引用無誤,但是缺乏獨立思考的能力,無法透析事物的本質。表面公正,卻塞了不少私貨,純粹是為侵略者張目。
中國有此類“精英“把持中國的大學教育,真是中國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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