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在我國的技術控制策略分析
肖武嶺
利用跨國公司在東道國的“技術溢出”效應獲得先進的技術,是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引進外資尤其是大型跨國公司投資的重要目標之一。但對跨國公司而言,技術優勢又是其獲得壟斷地位或競爭優勢的關鍵。因此,為了保持其在關鍵領域和核心技術上的領先地位,它們也會采取相應的手段進行技術控制,防止技術過度擴散,以充分發揮其壟斷優勢獲取高額回報。
一、技術標準控制策略
技術標準是現代國際競爭的關鍵領域之一,是技術及其產品參與競爭的基本條件。對行業或產品關鍵技術標準的控制,是跨國公司進行技術和市場控制的最高手段。跨國公司通過大規模投入進行技術標準的研發和制定并在全球范圍內廣泛推行,牢牢掌握著產業發展的方向,控制著大量產業尤其是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等高科技產業的市場。在當今的全球競爭中,標準實際上是一種游戲規則,誰掌握了標準的制定權,誰的技術成為標準,誰就掌握了市場的主動權。參與國際競爭就要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否則,就只能處于落后地位,受制于人。事實上,大量跨國公司正是利用其控制技術標準的優勢進行競爭的。正因為如此,企業界才有“三流企業賣力氣,二流企業賣產品,一流企業賣專利,超一流企業賣標準”的說法。
為了控制技術標準的制定權,跨國公司都高度重視R&D(技術開發)投入,尤其是關系到技術標準制定的基礎研究領域。為了保持在技術標準上的主導權,世界上許多知名的跨國公司每年都不惜投入巨資從事R&D活動,這也正是他們長期保持強大的競爭能力的一個重要原因。據統計,跨國公司R&D投入一般占到銷售收入的5%以上,部分高科技企業甚至達到15%-20%。例如,世界軟件業巨頭微軟公司2002年的R&D經費為46.6億美元,2003年增長到69億美元,而2004則上升到77.8億美元,占該公司當年銷售額的21%;而世界芯片制造的主導企業英特爾公司2003年和2004年R&D支出則達到44億和48億美元。朗迅公司規定每年用其總收入的12%左右作為其分支機構貝爾實驗室的科研經費,而其中的10%是投入到對基礎研究的支持上。
跨國公司不僅獨立地進行大量的R&D投資,對一些R&D開支巨大,風險很高的產業,特別是在信息技術、生物技術、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產業,還通過組建研發戰略聯盟進行標準的開發與制定。資料表明,上世紀80年代上半期世界上各類企業間達成的戰略性技術聯盟還只有1560個,1985—1989年就有2632個戰略性技術聯盟出現。進入90年代以后跨國公司之間建立戰略性技術聯盟的趨勢進一步加快。這些聯盟在技術標準的制定和壟斷上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通過這種方式,跨國公司始終掌握著技術標準的主導權,使其他企業難以突破。比如,在DVD行業由飛利浦、索尼和先鋒等跨國公司組成的“3C聯盟”就通過控制DVD技術標準向我國生產企業收取高額專利使用費。除此之外,該行業還有“6C聯盟’等控制重要核心技術的組織。國內企業在技術標準上受制于跨國公司的案例還有很多。比如,美國高通公司不生產一臺手機,但由于它擁有CDMA的技術標準,我國手機廠商每生產一部手機,都要向高通公司交納一筆專利費。
如果說一項專利影響的只是一個企業,那么一個技術標準影響的則是整個產業。技術標準的實質是制訂競爭規則,把握對市場的控制權,不了解技術標準,就跟不上產業發展的主流,不參與技術標準研發,就掌握不了產業發展的主動權。跨國公司正是通過主導技術標準的制定,并進一步將其技術標準推廣和提升為國際標準最終達到有效控制全球市場的目標。在我國,跨國公司在計算機、電子信息、軟件、生物醫藥等眾多高科技領域將其標準進行必要的調整或漢化進行推廣,成為主導我國產業發展和控制我國市場的技術標準。而國內企業由于研發實力等方面的巨大差距,在短期內根本難以突破其控制。
技術標準是現代國際競爭的關鍵領域之一,是技術及其產品參與競爭的基本條件。對行業或產品關鍵技術標準的控制,是跨國公司進行技術和市場控制的最高手段。跨國公司通過大規模投入進行技術標準的研發和制定并在全球范圍內廣泛推行,牢牢掌握著產業發展的方向,控制著大量產業尤其是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等高科技產業的市場。在當今的全球競爭中,標準實際上是一種游戲規則,誰掌握了標準的制定權,誰的技術成為標準,誰就掌握了市場的主動權。參與國際競爭就要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否則,就只能處于落后地位,受制于人。事實上,大量跨國公司正是利用其控制技術標準的優勢進行競爭的。正因為如此,企業界才有“三流企業賣力氣,二流企業賣產品,一流企業賣專利,超一流企業賣標準”的說法。
為了控制技術標準的制定權,跨國公司都高度重視R&D(技術開發)投入,尤其是關系到技術標準制定的基礎研究領域。為了保持在技術標準上的主導權,世界上許多知名的跨國公司每年都不惜投入巨資從事R&D活動,這也正是他們長期保持強大的競爭能力的一個重要原因。據統計,跨國公司R&D投入一般占到銷售收入的5%以上,部分高科技企業甚至達到15%-20%。例如,世界軟件業巨頭微軟公司2002年的R&D經費為46.6億美元,2003年增長到69億美元,而2004則上升到77.8億美元,占該公司當年銷售額的21%;而世界芯片制造的主導企業英特爾公司2003年和2004年R&D支出則達到44億和48億美元。朗迅公司規定每年用其總收入的12%左右作為其分支機構貝爾實驗室的科研經費,而其中的10%是投入到對基礎研究的支持上。
跨國公司不僅獨立地進行大量的R&D投資,對一些R&D開支巨大,風險很高的產業,特別是在信息技術、生物技術、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產業,還通過組建研發戰略聯盟進行標準的開發與制定。資料表明,上世紀80年代上半期世界上各類企業間達成的戰略性技術聯盟還只有1560個,1985—1989年就有2632個戰略性技術聯盟出現。進入90年代以后跨國公司之間建立戰略性技術聯盟的趨勢進一步加快。這些聯盟在技術標準的制定和壟斷上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通過這種方式,跨國公司始終掌握著技術標準的主導權,使其他企業難以突破。比如,在DVD行業由飛利浦、索尼和先鋒等跨國公司組成的“3C聯盟”就通過控制DVD技術標準向我國生產企業收取高額專利使用費。除此之外,該行業還有“6C聯盟’等控制重要核心技術的組織。國內企業在技術標準上受制于跨國公司的案例還有很多。比如,美國高通公司不生產一臺手機,但由于它擁有CDMA的技術標準,我國手機廠商每生產一部手機,都要向高通公司交納一筆專利費。
如果說一項專利影響的只是一個企業,那么一個技術標準影響的則是整個產業。技術標準的實質是制訂競爭規則,把握對市場的控制權,不了解技術標準,就跟不上產業發展的主流,不參與技術標準研發,就掌握不了產業發展的主動權。跨國公司正是通過主導技術標準的制定,并進一步將其技術標準推廣和提升為國際標準最終達到有效控制全球市場的目標。在我國,跨國公司在計算機、電子信息、軟件、生物醫藥等眾多高科技領域將其標準進行必要的調整或漢化進行推廣,成為主導我國產業發展和控制我國市場的技術標準。而國內企業由于研發實力等方面的巨大差距,在短期內根本難以突破其控制。
二、專利和知識產權保護策略
跨國公司對專利的控制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專利的數量,二是專利的結構。近年來,來自國外的專利申請受理數量和授權數量逐年上升,占據國內專利受理和授權的相當大份額。1998年我國共進行發明專利授權4733件,其中本國人和外國人的授權數所占的比重分別為35%和65%。到2003年發明專利授權猛增到37154件,而本國人和外國人的授權數的比重則變為30.7%和69.3%。來自國外的專利申請受理數量由1999年的24269件上升到2003年的47087件;授權數量由1999年的8044件上升到2003年的20296件。來自國外的專利注冊主要是通過在華外資企業尤其是跨國公司進行的,所以專利的受理和授權狀況足以說明跨國公司的技術控制程度。
從專利授權的結構來看,國內與跨國公司擁有的專利在質量上的差距十分明顯。2003年,國內擁有的授權專利以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為主體,所占比重分別為45.7%和46.7%,累計占國內專利授權的92.4%,而發明的比重僅為授權專利總數量的7.6%;而在跨國公司擁有的專利中,發明所占比重達到了78.9%,絕對數是國內所擁有發明專利的2.25倍。所以,跨國公司在關鍵技術控制上主導地位非常突出。
跨國公司在長期的國際市場競爭中積累了豐富的專利管理經驗,主要有以下兩方面。第一,將專利申請與對外直接投資有機結合起來,在東道國申請專利后再進行投資,以專利權來保護其關鍵技術。例如,美國杜邦公司早在1990年就開始在中國大規模有針對性地進行專利申請,然后才開始對中國進行投資。第二,為了持續地保持技術優勢,跨國公司在一些關鍵性技術領域精心設計了不同的專利防御體系,以彌補法律保護的不足。這表現為兩種做法,一是將基本專利與外圍專利相結合。也就是將基本專利的相關技術或改進技術也進行專利申請,使它們共同構成某一產品或技術領域的“專利網”,讓競爭對手或模仿者難以突破。二是將專利與技術秘密相結合。由于專利權的保護具有一定的時效性,而且專利技術的內容必須公開。為了避免專利技術公開或到期后被競爭對手侵權或模仿,跨國公司往往在專利說明書中只列出最基本的技術內容,而將影響技術效果的工藝、最佳使用條件、優選配方等作為技術秘密予以保留。
跨國公司對專利的控制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專利的數量,二是專利的結構。近年來,來自國外的專利申請受理數量和授權數量逐年上升,占據國內專利受理和授權的相當大份額。1998年我國共進行發明專利授權4733件,其中本國人和外國人的授權數所占的比重分別為35%和65%。到2003年發明專利授權猛增到37154件,而本國人和外國人的授權數的比重則變為30.7%和69.3%。來自國外的專利申請受理數量由1999年的24269件上升到2003年的47087件;授權數量由1999年的8044件上升到2003年的20296件。來自國外的專利注冊主要是通過在華外資企業尤其是跨國公司進行的,所以專利的受理和授權狀況足以說明跨國公司的技術控制程度。
從專利授權的結構來看,國內與跨國公司擁有的專利在質量上的差距十分明顯。2003年,國內擁有的授權專利以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為主體,所占比重分別為45.7%和46.7%,累計占國內專利授權的92.4%,而發明的比重僅為授權專利總數量的7.6%;而在跨國公司擁有的專利中,發明所占比重達到了78.9%,絕對數是國內所擁有發明專利的2.25倍。所以,跨國公司在關鍵技術控制上主導地位非常突出。
跨國公司在長期的國際市場競爭中積累了豐富的專利管理經驗,主要有以下兩方面。第一,將專利申請與對外直接投資有機結合起來,在東道國申請專利后再進行投資,以專利權來保護其關鍵技術。例如,美國杜邦公司早在1990年就開始在中國大規模有針對性地進行專利申請,然后才開始對中國進行投資。第二,為了持續地保持技術優勢,跨國公司在一些關鍵性技術領域精心設計了不同的專利防御體系,以彌補法律保護的不足。這表現為兩種做法,一是將基本專利與外圍專利相結合。也就是將基本專利的相關技術或改進技術也進行專利申請,使它們共同構成某一產品或技術領域的“專利網”,讓競爭對手或模仿者難以突破。二是將專利與技術秘密相結合。由于專利權的保護具有一定的時效性,而且專利技術的內容必須公開。為了避免專利技術公開或到期后被競爭對手侵權或模仿,跨國公司往往在專利說明書中只列出最基本的技術內容,而將影響技術效果的工藝、最佳使用條件、優選配方等作為技術秘密予以保留。
三、股權控制策略
為了控制核心技術,跨國公司往往傾向于采用絕對控股的方式來經營,一般都是在東道國內直接設立獨資子公司或者是分支機構,獨立經營;即使采取合資或合作的方式,也嚴格控制新技術的擴散。隨著我國外資政策的放寬,跨國公司進入中國市場越來越傾向于采取獨資的方式。1997年外商獨資企業項目數開始超過合資企業,2001年外商投資新設立的項目中獨資企業占60%以上,2002年這一比重進一步上升到65%以上,2002年獨資項目實際使用外資額占當年全國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的比重達到了60.15%,在各種利用外資方式中居于首位。
跨國公司在華投資的情況表明:越是高新技術產業,外資越是要對企業控股;越是技術先進的企業,跨國公司越是傾向于采取獨資方式。實際情況也表明跨國公司投資的獨資企業技術的先進程度要優于合資企業,合資企業中跨國公司控股的企業技術水平要優于其不控股的合資企業和合作企業,跨國公司投資企業的技術水平要明顯優于其向內資企業轉讓的技術。
另外,在合資企業中,部分合資企業的外方通過增資控股等手段,取消中方原有的研發機構,或把中方的相關機構置于附屬地位,使中方技術發展受制于外方。另外,跨國公司在華設立的研發機構主要采取獨資或內部非獨立設立形式,如摩托羅拉在中國的100多家研究中心都是獨資設立的,IBM、英特爾、朗訊等跨國公司在中國也設立了獨資研發機構。跨國公司設立獨資研發機構主要是出于防止技術外溢、延長技術收益期以及強化總公司對全球R&D活動的控制等戰略考慮。跨國公司在華研發機構的另一種重要形式是與我國的大學及科研機構進行合作開發,但跨國公司對合作的最終成果一般都提出了知識產權要求。
為了控制核心技術,跨國公司往往傾向于采用絕對控股的方式來經營,一般都是在東道國內直接設立獨資子公司或者是分支機構,獨立經營;即使采取合資或合作的方式,也嚴格控制新技術的擴散。隨著我國外資政策的放寬,跨國公司進入中國市場越來越傾向于采取獨資的方式。1997年外商獨資企業項目數開始超過合資企業,2001年外商投資新設立的項目中獨資企業占60%以上,2002年這一比重進一步上升到65%以上,2002年獨資項目實際使用外資額占當年全國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的比重達到了60.15%,在各種利用外資方式中居于首位。
跨國公司在華投資的情況表明:越是高新技術產業,外資越是要對企業控股;越是技術先進的企業,跨國公司越是傾向于采取獨資方式。實際情況也表明跨國公司投資的獨資企業技術的先進程度要優于合資企業,合資企業中跨國公司控股的企業技術水平要優于其不控股的合資企業和合作企業,跨國公司投資企業的技術水平要明顯優于其向內資企業轉讓的技術。
另外,在合資企業中,部分合資企業的外方通過增資控股等手段,取消中方原有的研發機構,或把中方的相關機構置于附屬地位,使中方技術發展受制于外方。另外,跨國公司在華設立的研發機構主要采取獨資或內部非獨立設立形式,如摩托羅拉在中國的100多家研究中心都是獨資設立的,IBM、英特爾、朗訊等跨國公司在中國也設立了獨資研發機構。跨國公司設立獨資研發機構主要是出于防止技術外溢、延長技術收益期以及強化總公司對全球R&D活動的控制等戰略考慮。跨國公司在華研發機構的另一種重要形式是與我國的大學及科研機構進行合作開發,但跨國公司對合作的最終成果一般都提出了知識產權要求。
四、技術轉讓控制策略
跨國公司不僅通過技術標準、專利和股權等方式進行技術控制,在技術轉讓過程中也明顯地體現其技術控制意圖。首先,在轉讓技術的對象上,跨國公司向我國轉讓的大多是成熟或標準化的技術,還有不少落后甚至是淘汰技術。理論和經驗都表明,技術創新優勢是跨國公司最重要的競爭優勢,跨國公司不會也不可能將所擁有的一流先進技術直接轉讓出去。而跨國公司在對我國的直接投資中,大部分轉讓的也是處于標準化階段的二流技術,先進技術的轉讓少之又少。以汽車工業為例,近10多年來,通過直接利用外資,中國汽車工業先后引進國外技術300余項,引進車型涉及除中型載貨車以外的幾乎所有車型。但與國際水平相比,中國汽車技術水平和開發能力仍然很低。中國轎車工業仍然沒有形成自己的設計開發能力,國產轎車技術性能比國外落后5—15年,一些轎車品種還是國外十幾年前的車型。
其次,在技術轉讓的時機上,跨國公司既要充分發揮技術的優勢,又要防止技術過早地泄露或擴散。當技術處于創新階段時實施嚴格控制,一般不予轉讓;在技術發展階段,處于優勢、有利地位的跨國公司也不予以轉讓;對成熟階段的技術,大多數跨國公司會予以轉讓;當技術處于衰退階段時,跨國公司則千方百計地尋找買方。跨國公司所采取的這種技術管理策略目的就在延長技術的生命周期,充分利用技術優勢獲取利潤,同時也可防止技術擴散的失控。第三,在轉讓方式上,跨國公司一般會針對不同東道國采取差別策略。跨國公司在向發達國家轉讓技術時,往往采用聯合研究與開發或技術互換等方式,而對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則以技術投資較多,而且往往轉讓的是成熟的技術或衰退的技術。而且,對發展中國家大多采取內部技術轉讓方式。200年,我國引進的技術30%屬于跨國公司內部轉讓,2002年,這一比重上升到45%,而且今后還有進一步上升的趨勢。
跨國公司不僅通過技術標準、專利和股權等方式進行技術控制,在技術轉讓過程中也明顯地體現其技術控制意圖。首先,在轉讓技術的對象上,跨國公司向我國轉讓的大多是成熟或標準化的技術,還有不少落后甚至是淘汰技術。理論和經驗都表明,技術創新優勢是跨國公司最重要的競爭優勢,跨國公司不會也不可能將所擁有的一流先進技術直接轉讓出去。而跨國公司在對我國的直接投資中,大部分轉讓的也是處于標準化階段的二流技術,先進技術的轉讓少之又少。以汽車工業為例,近10多年來,通過直接利用外資,中國汽車工業先后引進國外技術300余項,引進車型涉及除中型載貨車以外的幾乎所有車型。但與國際水平相比,中國汽車技術水平和開發能力仍然很低。中國轎車工業仍然沒有形成自己的設計開發能力,國產轎車技術性能比國外落后5—15年,一些轎車品種還是國外十幾年前的車型。
其次,在技術轉讓的時機上,跨國公司既要充分發揮技術的優勢,又要防止技術過早地泄露或擴散。當技術處于創新階段時實施嚴格控制,一般不予轉讓;在技術發展階段,處于優勢、有利地位的跨國公司也不予以轉讓;對成熟階段的技術,大多數跨國公司會予以轉讓;當技術處于衰退階段時,跨國公司則千方百計地尋找買方。跨國公司所采取的這種技術管理策略目的就在延長技術的生命周期,充分利用技術優勢獲取利潤,同時也可防止技術擴散的失控。第三,在轉讓方式上,跨國公司一般會針對不同東道國采取差別策略。跨國公司在向發達國家轉讓技術時,往往采用聯合研究與開發或技術互換等方式,而對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則以技術投資較多,而且往往轉讓的是成熟的技術或衰退的技術。而且,對發展中國家大多采取內部技術轉讓方式。200年,我國引進的技術30%屬于跨國公司內部轉讓,2002年,這一比重上升到45%,而且今后還有進一步上升的趨勢。
五、研究開發分工策略
跨國公司的研發活動大致可分為三種類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從一個地區或企業的長遠發展來看,決定其發展遠景的是耗資和不確定性都很大的基礎研究。”基礎研究雄厚的地方,才真正具有較強的研發實力。為了防范核心技術的擴散,跨國公司正在采取“研發分工”策略進行技術控制,在華外資企業的研發機構主要是滿足市場開發與占有的需要,少量進行基礎性和原創性的創新型研究。這一策略的結果就是使它們處于產業鏈的上游,通過詳細具體的研發分工實現對核心技術的壟斷和控制,而中國國內企業則只能徘徊在產業鏈的下游。
在R&D活動的組織方式上,跨國公司海外投資R&D一般采用母國中心化的運作模式。母公司成立一個專門負責各分部R&D和技術轉移的機構,以利于總部R&D的規模經濟和對核心技術機密嚴格的控制。跨國公司將尖端科學研究開發、關鍵技術、產品品牌、技術標準、全能實驗室、優秀人才等由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重大科研成果必須交回母公司,不得自行轉讓,以確保其對核心技術的控制。
雖然,1998年以來跨國公司在我國掀起了進行R&D投資的高潮。微軟、摩托羅拉、寶潔、英特爾等世界500強跨國公司相繼在華成立了研發中心或宣布了大型的R&D投資計劃。目前,跨國公司在我國設立的各種形式的研發機構已達700多家。但就目前在華外資研發機構的情況而言,仍以輔助性研究機構類型居多,絕大多數研發活動都是以中國市場為目標,從事適應型、專用技術型、實驗型產品推廣活動,很大程度上只是起到聯系本公司先進技術和中國特殊市場需求的紐帶作用。如IBM 中國研究中心,主要引進IBM全球技術成果,研究具有中國特色的技術及解決方案展括語音技術、文本分析和挖掘技術、手寫體識別技術等。
跨國公司的研發活動大致可分為三種類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從一個地區或企業的長遠發展來看,決定其發展遠景的是耗資和不確定性都很大的基礎研究。”基礎研究雄厚的地方,才真正具有較強的研發實力。為了防范核心技術的擴散,跨國公司正在采取“研發分工”策略進行技術控制,在華外資企業的研發機構主要是滿足市場開發與占有的需要,少量進行基礎性和原創性的創新型研究。這一策略的結果就是使它們處于產業鏈的上游,通過詳細具體的研發分工實現對核心技術的壟斷和控制,而中國國內企業則只能徘徊在產業鏈的下游。
在R&D活動的組織方式上,跨國公司海外投資R&D一般采用母國中心化的運作模式。母公司成立一個專門負責各分部R&D和技術轉移的機構,以利于總部R&D的規模經濟和對核心技術機密嚴格的控制。跨國公司將尖端科學研究開發、關鍵技術、產品品牌、技術標準、全能實驗室、優秀人才等由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重大科研成果必須交回母公司,不得自行轉讓,以確保其對核心技術的控制。
雖然,1998年以來跨國公司在我國掀起了進行R&D投資的高潮。微軟、摩托羅拉、寶潔、英特爾等世界500強跨國公司相繼在華成立了研發中心或宣布了大型的R&D投資計劃。目前,跨國公司在我國設立的各種形式的研發機構已達700多家。但就目前在華外資研發機構的情況而言,仍以輔助性研究機構類型居多,絕大多數研發活動都是以中國市場為目標,從事適應型、專用技術型、實驗型產品推廣活動,很大程度上只是起到聯系本公司先進技術和中國特殊市場需求的紐帶作用。如IBM 中國研究中心,主要引進IBM全球技術成果,研究具有中國特色的技術及解決方案展括語音技術、文本分析和挖掘技術、手寫體識別技術等。
六、技術逆向擴散策略
跨國公司積極通過技術的逆向擴散實現技術控制。通過研發活動的當地化,跨國公司吸引了我國大量的人才。跨國公司在國內經營,開展研發活動,就會雇傭國內的高技術人才。這些跨國公司以優厚的條件和良好的用人機制聚集了大量的尖端人才,造成了國內人才的外流,這不僅不利于我國技術的創新,甚至還可能造成我國現有技術成果的“反向溢出”。其結果可能是我們沒有達到利用外資的目的,卻被外資所利用。
目前中國國內企業的逆向技術擴散現象日趨嚴重在華外資企業及其研發機構用優越的條件吸引了中方大量高級科技人才,還從國有企業、科研院所挖掘人才和技術,同時積極活躍在中國的技術市場和專利市場上。這實際上是中國企業或科研院所向在華外資企業擴散技術,從而導致中國企業的逆向技術擴散問題。我國每年培養的軟件相關專業的畢業生有5萬多人,其中進外企或出國的占50%;國有企業流出的軟件人員有44.7%流向外商獨資或合資企業。目前,在華外資企業很多研發機構都擁有強大的研發團隊,朗訊下屬的貝爾實驗室擁有科研人員500多人,其中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達96%.;微軟中國研究院的60多名研究人員中,20名有國外留學背景,40名是中國著名學府的博士;IBM公司中國研究中心的60多名研究人員全部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如果國內企業和科研院所不解決產權體制、科研機制和經營機制等問題,這種逆向的技術擴散還會愈演愈烈。
跨國公司積極通過技術的逆向擴散實現技術控制。通過研發活動的當地化,跨國公司吸引了我國大量的人才。跨國公司在國內經營,開展研發活動,就會雇傭國內的高技術人才。這些跨國公司以優厚的條件和良好的用人機制聚集了大量的尖端人才,造成了國內人才的外流,這不僅不利于我國技術的創新,甚至還可能造成我國現有技術成果的“反向溢出”。其結果可能是我們沒有達到利用外資的目的,卻被外資所利用。
目前中國國內企業的逆向技術擴散現象日趨嚴重在華外資企業及其研發機構用優越的條件吸引了中方大量高級科技人才,還從國有企業、科研院所挖掘人才和技術,同時積極活躍在中國的技術市場和專利市場上。這實際上是中國企業或科研院所向在華外資企業擴散技術,從而導致中國企業的逆向技術擴散問題。我國每年培養的軟件相關專業的畢業生有5萬多人,其中進外企或出國的占50%;國有企業流出的軟件人員有44.7%流向外商獨資或合資企業。目前,在華外資企業很多研發機構都擁有強大的研發團隊,朗訊下屬的貝爾實驗室擁有科研人員500多人,其中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達96%.;微軟中國研究院的60多名研究人員中,20名有國外留學背景,40名是中國著名學府的博士;IBM公司中國研究中心的60多名研究人員全部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如果國內企業和科研院所不解決產權體制、科研機制和經營機制等問題,這種逆向的技術擴散還會愈演愈烈。
(《環球視野》摘自2005年第9期《宏觀經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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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烏有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