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富人稅負世界最輕與中國稅負世界第二
巫繼學[人本經濟學-自主勞動網.中國經濟學(www.economics.com.cn,www.wayee.com )互聯網首發]
現行個人所得稅政策于1980年頒布實施,“但現在不能有效地向富人征稅”。早前一份報告指出,中國的富人約占總人口的20%,但是他們上繳的個人所得稅還不到國家個人所得稅收入的10%。經濟學家稱,中國富人的稅收負擔在世界上是最輕的。(《中國富人稅收負擔世界最輕,政府將提高個稅門檻》,2005年8月5日《環球時報》)人們大概不會忘記,此前《福布斯》發布“全球2005稅務負擔指數”,稱中國稅務負擔排名全球第二高。
一面是富人稅負世界最輕,一面是中國稅負全球第二。一邊是火焰,一邊海水,如此尖銳的對立與矛盾,意味著什么,它給了人們什么樣的啟示?
首先,這表明所得稅法在社會公正方面失去了它的調節功能。稅法本應是財富分割的利器,所得稅法更應以調節收入差距為主要功能。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自1980年建立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國家法制建設的加強、稅收管理的完善,公民的依法納稅意識逐步增強,個人所得稅收入大幅度增長(1981年此項稅收收入僅為500萬元;1985年突破1億元,達到1.3億元;1989年突破10億元,達到17.1億元;1995年突破100億元,達到131.5億元;2002年突破1000億元,達到1211.1億元;2003年達到1417.2億元),對于調節個人收入也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開征個人所得稅的歷史也比較短,受經濟、文化發展水平,管理水平和社會環境的制約,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很不完善,管理上也不夠嚴格,公民的依法納稅意識也有待提高,特別是與經濟發達國家相比差距較大,從而大大地影響了個人所得稅職能作用的發揮,以至于釀成目前這種局面。
其次,富人稅負世界最輕與中國稅負全球第二的矛盾,向中國稅收政策再敲警鐘,向中國稅制改革再次提出迫切要求。作為歷來重視社會公正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造成如此大的稅負反差,出現如此荒唐的局面,將我國稅收體制與稅收政策的弊端最直接、最顯眼地暴露出來。稅負改制的迫切性從來都沒有現在這樣強烈。
再次,如果我們將中國富人稅負太輕放在中國稅負全球第二的背景下來思考,會發現這種對立與矛盾,已經成為建構和諧社會的嚴重障礙與阻力。人們自然會問,在個人所得稅方面究竟是誰在支撐全球第二排名的中國稅負?顯然不是富人階層,因為他們稅負最輕。這就是說,正是廣大的中低收入階層成為巨大的稅負基數的貢獻者。對普通收入者征收起點太低,而對富人又不能有效征收,甚至存在著嚴重的“為富不稅”現象,在事實上造成低收入者稅負高而高收入者稅負低的嚴峻結局。這種被許多群眾批評為“劫貧濟富”的稅收政策,正在成為擴大個人收入差距,加劇貧富鴻溝,引發仇富與虐窮心態的助推器。
最后,我們必須檢討自己的稅收政策,采取措施將中國的稅負降下來。就像在農村實現農業稅減免一樣,也必須對我國城市現行的稅收政策進行調整,從整體上將稅負的高位下移。在我看來,稅負過重的根本原因,是行政開支過大。龐大的政府機構系統,加之形形色色的其它“吃皇糧”的隊伍,幾乎將年國民收入的相當大的一部分吃掉。有人說,較高的“稅務負擔指數”是經濟快速增長階段必然伴隨的現象。其實,這等于說,更多的花費,更多的某種交易費用是經濟增長的基礎。誰都知道,這是在為權力資本的謀利進行開脫。治理稅負的源頭工程,必須是行政體制的改革,必須是裁軍“吃皇糧”隊伍。沒有行政開支的大幅度減少,稅負的降低是不可能的,表面上降下來,必然“按下葫蘆瓢上來”,會在另外的地方補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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