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楊:以科學發展觀看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的關系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07 月22 日 | 文章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科學發展觀不僅強調以人為本,還強調協調、穩定、可持續,這實際上意味著合理統籌資源、高效發展。十六大以來,圍繞科學發展觀,已經提出了“五個統籌”的發展手段和“構建和諧社會”的理念,統籌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關系已成為官場新規則。中央最近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中,更是具體提出了和諧社會六方面的要求,其中不僅有“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也有保持社會的安定團結。這實際上是把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細化了。以這些最新指示為精神,可以看出在新時期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已經發生了質變。這種質變從以下兩個方面體現出來:
一、將環境容量資源視為經濟發展的要素,以資源生產率來衡量環境保護的程度和方式。
和諧意味著高效地、協調地配置各種資源,而資源配置是經濟學的核心問題。資源配置的合理性體現在配置是否均衡上。所謂資源配置的均衡在經濟學上本來是指:各項經濟活動中邊際要素投入所得到的邊際收益相等的狀態,也就是說將有限的稀缺資源按邊際投入所產生的邊際收益相等的原則分配到各項經濟產業活動中去,這時整個經濟產業活動的資源配置所得的收益最大,經濟活動處于卡爾多最優狀態。
在科學發展觀下,人的需要既是分層次的也是多樣化的,環境質量與經濟收入同樣是人的福利。經濟實力、資源儲備、環境質量都成為構成人的福利的要素,都成為稀缺資源,一切人類必不可少的經濟、社會以及資源與環境保護活動都成為創造稀缺資源的活動。這三項人類活動之間的資源配置格局同樣應當滿足邊際投入與獲得的邊際效益相等的原則。即在資源、環境、資金等稀缺資源間,只能以人的福利最大化為惟一標準來統籌。據此,必須認識到資源、環境固然是有限的,但用來治理污染的經濟資源本身也是有限的。不能先驗性地決定一個就比另一個更珍貴,哪個更珍貴取決于哪個的市場價值更高。正確的選擇是把有限的經濟資源用在效率最高的用途上。
如何才能有正確的選擇呢?如果將環境容量資源作為與資金、自然資源并列為經濟發展中不可或缺的稀缺資源的話,保護環境就變成了一種追求經濟增長質量與效益的“經濟活動”,即通過計量各種稀缺資源的投入產出比來決定經濟活動的方式和強度。得不償失的,當然要舍棄。從這個角度而言,環境保護與中央一再強調的“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是一致的。事實上,也只有從這個角度看環保,才可能真正統籌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關系。當然,這其中就必然涉及到對環境容量資源的定價問題(目前的政策主要是通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區域環境規劃來體現)。只有定得合適,才可能既保證經濟增長也兼顧環境保護。如果經濟發展水平很低,環境容量資源即便人為地定了高價,實踐中也難以執行,必然出現說的一套、做的一套和用地方保護來對付環境保護。
除了這種資源配置上的一般考慮,在兩種情況下,環境資源必須超過正常水平的定高價,才可能符合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要求。
一是必須注意到環境保護中的原則是:人的健康是第一位的,即人居環境資源必須按超常規的要求來定價。像淮河污染,已經給兩岸幾千萬人民的健康造成了嚴重的威脅,已經不能再用考慮各種資源配置效率最大化來衡量環境保護的重要程度了。另外,嚴重的工業污染在許多地方已經成為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的重要誘因,已經直接影響社會穩定。如果不注意對人居環境資源超過正常價格體系定高價,則不僅污染代價過大,而且必然會影響到安定團結;
二是必須注意到在環境保護中的規律是:污染是可以治理的,生態破壞后的恢復則常常是花了西瓜的錢買不來芝麻,而生物多樣性破壞往往覆水難收。所以,對重要的生態功能區和保護區也必須定高價,否則必然影響國家生態安全及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通過產業布局規劃做到合理的面上污染、點上治理,是更適合國情國力的環境保護方式。
如果能夠通過規劃等手段對一、二、三產的類型、規模、布局進行調整,一方面合理利用環境容量將污染較重的行業部署到環境容量較為富余的地方,一方面確保人居環境、生態功能區等重點,以盡可能減小發展的代價,則環境保護就可以達到“最適宜”程度。
基于此認識,正確的區域產業發展方式,應該是在對環境容量資源合理定價的基礎上以投入產出比來判斷發展污染產業的可行性以及具體的結構、規模、布局。污染只要是按照各類資源配置效率最大化統籌的、地方居民能夠接受的,就是合理污染。如果環境污染的“糟得很”能換來全民福利“好得很”的結果,有時就是值得的。
正確的環境保護方式,就我國的一般情況而言,應該是在把現階段必不可缺的重化工業布局在環境容量較為富余、可恢復性較強的地域的同時,將重點放在對人居環境和重點生態功能區上的治理和保護上,即合理的面上污染、點上治理。 (作者蘇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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