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什么樣的改革觀
胡鞍鋼
如何評價國有企業改革,如何分析在國企改革中的輸家和贏家、國企改革的收益和成本,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首先我們應當承認,國有企業改革取得了比較重大的進展,已經從1998年的低谷逐漸走出來,向著盈利的方向發展,盡管還有許多國企仍在虧損。為什么這樣講?可以舉幾個數據說明,1998年全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總資產為14.9萬億元,凈資產為5萬億元,當年實際利潤為 214億元,相當于GDP比例的 0.3%,到2003年實際利潤為4951億元,相當于GDP比例的 5.5%。2004年上半年利潤增長40%以上,實現利潤占GDP比例還會進一步提高。
可以認為,國有企業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但是,國有企業改革收益,即國家的資本投入作為投資人的收益或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只是名義上的,并非實質上的,更談不上對這一收益的重新使用。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或預算是所謂國家三大預算之一(另兩個是公共財政預算和社會保障預算),盡管1993年十四屆三中全會就明文規定了出資者享有所有者的權益,但到目前為止,國家作為出資人并沒有享有出資人的收益,國家從來沒有征收任何國有資產經營預算收入,更沒有用這些收益來彌補在國有企業改革中的受損者,特別是下崗失業人員和退休人員。相反,卻對國有大中型企業經營繼續實行優惠政策,如減免稅收、先征收后退稅。國家非但不能從國有企業的利潤中得到收益,反而對相當多國有企業繼續變相補貼,僅石油行業每年先征后退稅收款額就達幾百億元。同時我們還看到,有相當多的大中型企業,特別是那些壟斷行業,包括電信服務業、電力電網業、民航運輸業、石油石化等,含有大量壟斷租金和資源性租金。在國有企業改革中,這些企業在崗人員是受益者,他們享有更多的資本租金、資源租金和經營權租金;相應的,那些下崗職工、退休職工成為國企改革最大的受損者。
如何對國有企業改革進行評估?這需要討論國有企業改革收益背后的改革成本。我們肯定國有企業改革是成功的,但不能不涉及國有企業改革的成本,盡管計算國企改革的成本是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國企包括集體企業改革最大的成本,是下崗、減員增加形成了下崗洪水和失業洪水。從1996年至2002年,國有、集體單位在崗人員累計減少5500萬人。我自己也不主張加速國企股份制改造,認為改革并非像人們想象的那么容易,“一股就靈”,“一賣了之”。它受到兩大因素制約:一是日益增加的下崗工人的出路;二是退休職工的社保問題。在上述條件制約下,任何“畢其功于一役”的激進改革都將導致社會不穩定。從這個意義上看,采取更為慎重的、有步驟的漸進改革方式,更符合中國的國情;對改革過程中利益受損者給予足夠的補償,平衡各種利益集團,保障失業職工和退休職工的基本利益,是十分必要的。
我不是不贊成下崗分流、減員增效,從微觀經濟角度看,這也許能夠增加收益,但從宏觀經濟角度看,反而形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我根據奧肯模型計算,當實際失業率超過自然失業率時,形成了所謂“奧肯損失”,下崗人員越多,失業率越高,造成的經濟損失就越大。1997年因下崗和失業引起的奧肯損失GDP比重為5.2%—5.6%,1998年為5.6%—5.7%,1999年為5.9%—7.2%,2000年達到7.4%,最近幾年估計在7%—8%之間。盡管下崗高峰已經過去,但下崗失業已經形成了人力資本或人力資源損失,即“奧肯損失”。我們只能在事后才能估計出這些損失,即國企改革的經濟成本,這還不包括對下崗失業人員及其家庭造成的心理成本和社會成本。
為什么要講這些呢?這涉及到中國經濟改革(不僅僅是國企改革),其改革理念是以人為本還是以物為本,以勞動為本還是以資本為本。以往講改革的目的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但人是生產力的主體,改革最終是要解放人。我認為改革的理念應“以人為本”,改革成功和改革的目標是使人民能從中分享改革的成果,使絕大多數人受益。
中國改革初期的經驗是成功的經驗,是最寶貴的經驗。例如,1978至1985年的農村改革就是雙贏。為什么呢?因為:首先,1978至1985年的改革是使大多數窮人受益,其間農村人口的人均純收入增長5%,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縮小,農民消費增加,這在人類發展歷史上是空前的。其次,通過這一改革,中國地區差距縮小了,各地區人均GDP總支出呈下降趨勢;第三,絕對貧困人口減少了。從1978年的2.5億人,減到1.5億人,七年時間減少了1億絕對貧困人口,這在歷史上是沒有過的。
中國農村改革的成功經驗告訴我們:第一,改革理念應是以人為本,人既是改革的目的又是改革的出發點;第二,人民廣泛參與改革,使絕大多數人參與改革,改革才能成功;第三,成功的改革要求分享改革成果,任何改革都有受益者、受損者,擴大受益,減小受損,使受損者得到補償,才是成功的。郎咸平風波之所以受到人們關注,是因為它使中國普通老百姓、領導人、知識分子重新反思改革歷程,有哪些成功經驗、哪些教訓,并進行比較,進一步分析為什么成功,為什么不那么成功。
需要指出的是,不是中國要不要改革,也不是要不要加快改革,而是要討論我們需要哪一種改革;有好的改革,也有壞的改革;有雙贏的改革,也有零和博弈的改革;有大多數人受益的改革,也有大多數人受損的改革。因為改革有不同的路徑、不同的方案,當然也就會有不同的結果。在中國,選擇改革的路徑、方案,不僅要考慮到提高經濟效益,還要考慮到實現社會公平和社會和諧。從長遠來看,如果沒有社會公平和社會和諧,任何改革都是無法持續、無法成功的、而且還會激化在改革過程中造成的社會分化、社會沖突乃至社會動蕩。
因此,我認為,中國的改革需要廣泛的討論、公開的辯論,絕對不能為少數人所壟斷,既不能為少數政治精英所壟斷,也不能為少數知識精英所壟斷。因為改革涉及到所有人的利益,改革是要使人民受益的偉大事業。任何一種觀點、任何一種理論、任何一種改革的方案,都需要接受社會實踐的檢驗。這個社會實踐一定是人民的實踐,一定是人民來檢驗。
中國正處在改革的歷史時代.這就涉及到中國的改革誰來推動,誰應當成為改革的動力。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50條,2003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42條,這為中國進一步改革制定了制度框架。最近溫家寶總理提出,經濟工作應當以改革為主線。對此我表示贊同。同樣,我們提出如下問題:
誰來推動改革?誰應該在改革中受益?誰是改革的主體?很顯然,改革的主體是人民,改革的受益者也應當是全體人民,既是公平的收益,又是公開的、普遍的受益。如果我們反思26年來的改革,能否提出社會達成共識的改革觀的話,我認為有5個重要的觀點:
第一,我們要確立以人為本的改革觀。改革不是以物為本,特別是不是GDP為本,而是以人為本。就中國而言,是以13億人口為本的改革觀,即改革有助于13億人民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提高發展能力,享有發展的成果。使13億人口得到全面發展,既是改革的出發點,又是改革的歸宿。
第二,我們需要廣泛參與的改革。所有的改革,無論是國企改革,還是社會保障體制改革,都應該讓所有的利益相關者參與,既參與改革的設計,也參與改革的評估,讓他們享有平等的參與權、表達權、討論權,乃至投票權。參與的過程就是信息披露的過程,也是各種利益表達的過程,更是各方妥協的過程。
第三,我們需要基于規則的改革。有規則的改革效率高于無規則的改革,有規則的改革公平性高于無規則的改革。有了規則,人們才對改革有了良好的預期,既便于人們遵守游戲規則,也便于人們監督游戲規則。今天的改革,不同于20年前或10年前的改革,我們需要的是規則性的改革,即使規則不對,也需要通過規則來修改規則。
第四,我們需要透明的改革。所有的改革信息要透明,使得各類改革方案在形成、制定、實施的過程中不斷披露信息,使得利益相關者能夠了解信息,也能夠形成自己的預期。從這個意義上看,透明是改革的主要原則。
第五,我們需要分享式的改革,我們希望改革能夠使所有人受益,這是最優方案。但現實中也很難使所有人受益,所以必須對受損者給予足夠的補償,這是次優方案。
(刊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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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烏有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