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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之罪?——“高房價”受審記

文中思 · 2005-05-29 · 來源:人民網強國社區深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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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之罪?——“高房價”受審記(上)、(中)、(下)(轉人民網強國社區深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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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騷怪論:它有罪嗎?——“高房價”受審記(上)、(中)、(下)(轉人民網強國社區深入區)
[文中思] 于 2005-05-26 17:26:03上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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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從來就沒有十全十美的經濟發展模式,自從一個叫“市場經濟”的經濟模式在“摸著石頭過河”的中國定居下來以后,中國的經濟就取得了讓世人刮目相看的發展。但是,市場經濟也攪亂了中國社會過去的平靜和穩定,如今的中國雖然百姓的整體生活水平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博弈卻越來越尖銳,社會矛盾也越來越突出,尤其是近年來節節攀升的高房價,更是讓兩極分化的貧弱階層因難以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夙愿而苦不堪言。由此可見,市場經濟再美好也無法逃出“福兮禍所依,禍兮福所福”的禍福共存的宿命邏輯。邏輯并沒有錯,錯的是禍福相依的平衡被一個叫“高房價”的家伙顛覆了。讓貧弱階層再也無法承受禍大于福的邏輯宿命,因此,一場把“高房價”推上被告席的維權訴訟就這樣登場了。

公元2005年9月18日(天歷已酉雞年8月15日),在一個叫“天公山”的地方,由“天國法院”派到人間來的法官設置了一個叫“青天法庭”的審判庭,于上午9時正式開庭審理由人間貧弱民眾集體控告“高房價”侵犯生存權的民事案件。我(《觀查四方》雜志社記者)帶著好奇的心理前去記錄這次不尋常的“天人合一”的民事庭審。

法庭的正上方掛著一塊金子牌匾,上書8個隸書大字:“朗朗乾坤,天網恢恢”,左面立掛一牌:“耕者有其田”,右面立掛一牌:“居者有其屋”。三位法官身著法服威嚴端莊,審判長叫:公正,審判員:公開,書記員:公平。原告席原告叫:代萬眾,律師:魏蒼生。被告席被告叫:高房價,第三人:傳媒代表:胡碩、金融機構代表:裘小利,律師:焦辨。法庭內座無虛席,從他們佩戴的胸牌看,有貧弱階層、打工階層、藍領階層、白領階層,奇怪的是除了我外,沒有任何媒體記者。9時正,審判長宣布庭審開始,全體起立聆聽法庭法庭紀律:不得大聲喧嘩,不得無理取鬧,不得擾亂法庭秩序。然后向現場各位提問:“有沒有要求回避的異議?”、“有沒有其他的問題”?現場鴉雀無聲一片沉默。審判長:“請原告宣讀控告訴狀”。原告代表代萬眾起立宣讀訴狀:

尊敬的審判長,尊敬的各位先生、女士、朋友們: 我叫代萬眾,我代表所有貧弱階層、打工階層和部分藍領、白領階層的萬眾受害者,在這里控告“高房價”一伙在市場經濟的名義下,無視《生存倫理法》第五條:“人不分貧富貴賤,人人平等,從一出生就享有天賦人權的吃飯、穿衣和居住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剝奪和變相剝奪這些天賦人權”。第六條:“不論什么樣的市場經濟模式,天賦人權都不屬于商品,必須從市場經濟模式中的商品屬性中剝離出來,不得將天賦人權變成商品進行市場化的自由交易,以保障生存倫理下的天賦人權得以實現。”多年來,“高房價”一伙以資本為了賺取利潤最大化為私欲目的,扯起房地產開發的大旗,與權貴勢力和資本勢力相互勾結,惡意強行圈占農民土地,非法野蠻拆遷城市居民住房,用難以維持生計的低價假發慈悲地補償我們。在一系列的所謂房地產熱的喧嘩鼓噪聲中,建起無數的高樓大廈,然后以脫離我們承受能力的高價在媒體的煽動、煽情、誘導和誤導下,迫使無數居無定所的我們不得不在他們一伙的另一個配合者——金融機構推出的按揭誘惑下負債貸款購房。這樣,按照現有的物價水平不變的話,我們實際上為這些鋼筋、水泥和轉頭拼湊的“現代牢房”背負了20~30年的債務痛苦,有的甚至背負終身的債務痛苦。即便是藍領、白領階層在現在的生存環境中,也難保那一天失業而無法還貸,就意味著又將居無定所。這些債務痛苦嚴重地迫使我們現在的生活質量下降,身體健康受到威脅。在一些列的房地產運動中,怨聲載道叫苦不迭比比皆是,以死抗爭付出生命也并非個案。“高房價”一伙制造的社會動蕩不安已是不爭的事實,社會的危機程度正在上升。以上這些都是事實,有關的證據材料由我們的律師魏蒼生先生呈遞法庭。依據這些事實和證據,我們認為,“高房價”一伙已經違反了《生存倫理法》第五條和第六條的規定,他們的行為已經對我們構成了“剝奪和變相剝奪天賦人權”罪,也就是剝奪了我們的居住權。在此我們請求法庭:(1):判決“高房價”一伙把屬于天賦人權的居住房屋從商品屬性中退還我們;(2):判決金融機構撤銷針對我們的按揭貸款業務,讓該業務只對富人開放;(3):判決媒體停止毫無意義的各種煽動、煽情、誘導和誤導性宣傳。 呈:天國法院。 具狀人:代萬眾(并附萬眾簽名單一份)。 公元2005年5月5日(天歷已酉雞年3月27日)。

原告代萬眾宣讀訴狀和萬眾簽名單一共花去了整整一個半小時,中途他一共喝了三次“天國法院”免費提供的“王母牌蟠桃汁”飲料。接下來就是被告“高房價”的答辯狀。庭審還在繼續,請關注下篇。

2005-5-26
 
牢騷怪論:它有罪嗎?——“高房價”受審記(中) 
[文中思] 于 2005-05-27 16:56:59上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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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原、被告雙方的權利是平等的,當原告代萬眾宣讀完訴狀坐下后,審判長示意被告:“請被告宣讀答辯狀”。此時聆聽完原告訴狀的被告“高房價”滿滿地喝了一口“王母牌蟠桃汁”飲料,站起身來開始宣讀答辯狀。

尊敬的法官大人,尊敬的各位朋友: 我叫“高房價”,我以被告人的身份代表從事房地產業的開發商,在這里就原告訴我違反《生存倫理法》第五條和第六條的規定,構成了“剝奪和變相剝奪天賦人權”罪的指控答辯如下。首先我要提請各位注意的是,如今是市場經濟時代,貨幣化分房政策早已取代了過去“居者有其屋”的福利式分房時代,而大規模的城市化進程是政府的發展戰略安排,我們之所以進入房地產這個產業,也是基于該產業的前景判斷,同時也是一種資本的投向性選擇。其次,土地資源、建設規劃、征地拆遷、建筑許可、施工監理、竣工驗收、批準上市銷售等等權力始終掌握在政府手中。至于政府怎樣遵守《生存倫理法》的有關規定,我們不得而知,我們只知道我們修建的是上市交易的商品房,而不是“居者有其屋”的生存權意義下的天賦人權房。其三,各位看見的商品房只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終端產品,它涉及到土地、鋼鐵、水泥、建材、裝修、通信、水、電、氣等等諸多上游產業,因此,我們的銷售房價就是在各種上游產業的供貨價的總和構成的成本價,再加上應納稅金和適度利潤而構成的最終銷售房價,我們并未惡意制造虛高房價,相關的證據材料由我的律師焦辨先生呈交法庭備查。因此,原告請求法庭判決我們“剝奪和變相剝奪天賦人權”罪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法庭不應該支持。其四,造成目前虛高的房價完全是由惡意的炒房一族操縱的,與我們沒有任何關系,我們也不知道原告為什么不控告炒房一族的惡意行為,而非要把我們推上本不相干的被告席。其五,至于原告指控傳媒的宣傳行為和金融機構的按揭信貸,那只是我們之間相互合作的工作關系,他們也與虛高的房價沒有任何關系,因此,建議法庭撤銷追加他們為第三被告的原告請求。其六,以上是我不愿意答辯的答辯,但本著同情原告對虛高房價的痛苦,在此以答辯的方式予以說明。借此機會,我正式向法庭提出管轄權異議:(1):該案屬于人間的民事糾紛,應由民間法院受理,原告越級上告到“天國法院”有失體統,不合常規,特在此請求“青天法庭”駁回原告訴求,發回民間法院審理。(2)有關原告訴我違反《生存倫理法》第五條和第六條的規定,構成了“剝奪和變相剝奪天賦人權”罪的指控對象不符,該責任應由政府承擔,顧請求“青天法庭”撤銷該案,判令原告從新尋找新的訴訟主體。 呈:天國法院。 具答辯狀人:“高房價” 。
公元2005年5月5日(天歷已酉雞年3月27日)。

“高房價”一口氣答辯完畢,得意地看了看法官,又掃視了一眼滿座的法庭,然后慢慢地坐了下來。由于答辯狀突然冒出管轄權問題,一下就引起了整個法庭嘰嘰喳喳的躁動聲,頓時就引起了審判長的反詰:“當初,也就是2005年4月5日,我院在向你送達立案通知書時,你并沒有提出異議,并在立案通知書上簽字認可,其次,今日開庭時我提問‘有沒有要求回避的異議?’和‘有沒有其他的問題?’時,你也沒有反對,就說明你們對該案沒有異議。再說‘天人合一’從來就是天上人間共同認同的大同道德,‘天國法院’與生俱來就擁有審理天下不平事的權力,而誰都知道你們人間的政治體制還沒有做到司法獨立,政府隨時都有干預司法審理的情況發生,該案正是由于原告對民間法院的不公詬病,才起訴到‘天國法院’來的,因此,在‘朗朗乾坤,天網恢恢’的蒼天司法原則下,‘天國法院’受理該案責無旁貸和義不容辭。所以,該案由‘天國法院’指定‘青天法庭’審理并無不當,在此駁回被告無理取鬧的管轄權異議。下面繼續,由原稿律師辨訴”。

“就是,就是,審判長說得非常有道理,非常有天理”。在一片唏噓躁動聲后,法庭又恢復了安靜。被告席也沒有人再提出反駁,只是“高房價”拿出兩張紙巾擦了擦額頭上的虛汗。這時雖然已經到了中午吃飯休息時間,但整個法庭卻看不出任何人有吃飯休息的意思,而法官們此時的精神卻是異常的興奮。所以,原告律師魏蒼生在審判長的示意下緩緩地站了起來,只見他左手那著幾頁準備好的文字材料,右手握住“王母牌蟠桃汁”飲料,斯文地喝上一口,然后慢慢地把飲料瓶放在桌上,開始發言。 控告“高房價”的庭審還在繼續,請關注下篇。

2005-5-27
 
牢騷怪論:它有罪嗎?——“高房價”受審記(下) 
[文中思] 于 2005-05-28 18:22:50上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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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師魏蒼生開始辨訴:“提請法庭注意,剛才被告首先強調‘如今是市場經濟時代,貨幣化分房政策早已取代了過去“居者有其屋”的福利式分房時代,’不錯,的確如此,但是,被告忽視了市場經濟也是法制經濟的道理,在這個法制經濟里面就含有倫理道德的成分,而《生存倫理法》更是把‘居住權’屬性的房屋從市場經濟的商品屬性中剝離了出來,確立為不可侵犯的公益產品。換言之,被告完全是有意違反《生存倫理法》一概而論市場經濟,故意將具有‘居住權’屬性的公益產品房商品化而賺取不義之財,其行為已構成犯罪。其次,被告所辨稱商品房屬于‘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關聯產業,其商品房的成本是關聯產業材料進價總和,這一點既對又不對,不對是由于被告律師提供的成本核算證據有假,本律師當庭提供經過合法方式采集的證據就能夠證明被告的假證據。被告所謂的關聯產業實際上就是他們共同利益所組成的圈內企業,這些圈內企業開據的材料成本發票全都是公開的市場零售價,而大規模的房地產開發實際上享受的批量材料價格,都低于被告提供法庭價格證據的20%~30%。由此可見,房價虛高完全是既得利益集團的共謀,本律師向法庭提供的證據材料由于涉及到他們圈內人士的證言證詞,在此提醒法庭注意,由于民間社會至今沒有《證人安全保護法》,所以不能出庭作證,但完全屬實,請法庭查證”。魏蒼生律師停頓一下正準備喝一口“王母牌蟠桃汁”飲料,突然聽到有人發話……

“且慢,打斷一下”,此時被告律師焦辨站起來揮手強言道,“難道我的當事人提供的政府開據的土地價格發票也是假的嗎”?

“請不要打斷我的發言,我正要談這個問題。被告在答辯中談到他們的產業行為都是在政府各部門的控制下完成的,不錯,的確是這樣。但我們必須清地看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本應站在中立無涉位置上進行管理服務的政府,卻因為巨大的經濟利益沖動,利用手中掌握土地供應的權力而卷入到了共謀利益的圈內企業之中。國家規定土地出讓金的收益分配是,中央三成,地方七成,巨大的七成土地收益就是政府的城市化沖動誘因,這就難怪地方政府為什么熱衷于編造‘經營城市’的爭議概念了。再說,中央三令五申土地必須公開掛牌拍賣,而實際情況至今卻是公開掛牌拍賣的只有15%,其中85%的土地幾乎都是與開發商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完成的,這難道說中間沒有貓膩嗎?而且我們也應該看到,由于政府卷入到房地產開發商的共謀利益圈子,這幾年不少的權貴人物因巨額行賄受賄貪污腐敗遭到司法打擊,而這部分巨額的行賄金難道開發商就不打入商品房的成本而由購房者埋單嗎?房價虛高難道不是這樣炮制出來的嗎”?這時斯文的魏蒼生律師顯得有些激動……

“暫停,暫停”,魏蒼生的發言又一次被焦辨打斷,“既然原稿律師認為政府也卷入到了推高房價的行列之中,那么,原告為什么不控告政府呢”?焦辨站著說話可能不腰疼。

“請尊重對方的發言,不要打斷,請你坐下”。審判長命令道。

魏蒼生繼續道:“這個問題問得好,請不要忘記了《普天憲法》第九條‘沒有絕對干凈的權力,權力必須受到監督和制約’。我的當事人早已注意到,不論政府怎樣濫用權力侵害百姓權益,首先接受問津的是《行政訴訟法》,而不是民事審判,所以,我們是以民事糾紛而將‘高房價’訴諸法律的,這就是我們沒有起訴政府的原因。至于需不需要追加政府為共同被告,還是尊重‘天國法院’的判斷為好。我們之所以追加傳媒與金融機構為第三被告,是基于我們掌握了大量已經公開的事實證據,并制作成光盤,待會兒交由法庭進行視頻放送,這大概需要三個小時時間,讓大家看看是不是被告辯解的‘只是我們之間相互合作的工作關系’,在此就不口訴了。最后,被告在答辯狀中辯解虛高房價‘是由惡意的炒房一族操縱的,與我們沒有任何關系’。的確,我們也注意到了這一現象,但是我們這里也有相關的證據顯示炒房一族參與了推高房價的游戲,但我們并不認為炒房一族是惡意行為,而只是市場經濟活動中的一種投機獲利行為,而這種投機獲利行為原來是沒有法律限制的,所以我的當事人也就沒有理由控告炒房一族。至于說現在政府七部委出臺打擊炒房一族我們認為那只是一種平息民憤的權宜之計,打擊的是表面現象的紙老虎,而不是吃人的虛高房價真老虎。綜上所訴,就是本律師的訴辨發言。所以,我們認為,‘高房價’一伙的確有罪。下面請求法庭放送本律師提供的所有證據視聽光盤。謝謝!”

原告律師魏蒼生訴辨完成后,慢慢地坐了下來,滿意的喝了幾口“王母牌蟠桃汁”飲料,等待著審判長接受他請求放送視聽證據的答復。此時我看到審判長公正在與審判員公開和書記員公平交頭接耳。這時的法庭鴉雀無聲,只有被告席上的律師焦辨在翻動著手邊的材料而發出不易被察覺的輕微響聲。其實,本庭審記在此是作了刪減的,在原告律師的訴辨發言過程中,遭到了被告律師、第三被告無數次打斷反辨,這些打斷反辨都是經過審判長同意的。而且這個過程你來我往針鋒相對非常激烈,整整花去了四個半小時,也就說,此時已經到了下午五點半鐘。

“現在已經快六點鐘了”,審判長突然大聲說道,“不知今天到庭的各位需不需要休息吃飯,然后明天繼續審理”?此時意想不到的情況發生了,除了被告席沒有聲音外幾乎全場一片“我們要看視聽證據,沒有必要把庭審拖到明天,只要有‘王母牌蟠桃汁’飲料,吃不吃飯都沒關系”。“那好,少數服從多數,書記員,開始放送視聽證據”,審判長命令道。

書記員公平起身走到視頻放映機前,將原告律師呈上的證據光盤按編號順序碼好,然后開始放送有關“高房價”一伙犯罪的視聽證據。時間在一分一秒地過去,目光在一分一秒地跟隨,時不時能夠聽到法庭內喝‘王母牌蟠桃汁’飲料的聲音。慢慢地天色已經暗了下來,法庭內也開啟了幾盞節能燈。清晰的畫面,違法的手段,暗箱的操作,不實的宣傳,惡心的交易,證人的證言、憤怒的百姓,無奈的結局等等,一一展現在法庭上,一一映射到腦海里。看完這些視聽證據,要說“高房價”一伙沒有罪的話,蒼天確實無眼。

晚上八點五十分,視聽證據放送完畢。頓時整個法庭一下就炸開了鍋,“太黑心了”、“官商勾結什么干不出來”、“還我們生存居住權”、“資本家罪該萬死”……等等等等憤怒聲不絕于耳。整個法庭一片躁動。

“肅靜,肅靜”,審判長大聲喊道,“各位,各位,請不要激動,請不要激動,今天長達十二個小時的庭審,還不能得出被告是否有罪的最后結論,因為,‘高房價’一伙的行為從這些證據看來的確涉嫌犯罪。但是,該案確實牽涉到政府的公共權力使用問題,還有就是被告提供的證據還需要作全面的審查,判斷其真偽,原告提供的證據也還需要‘青天法庭’全面核實。另外,該案還涉及到政府權力涉嫌違反《普天憲法》的問題,‘高房價’一伙的行為,的確已經影響到了民間的百姓生存,社稷的穩定,既是一個經濟問題,也是一個政治問題。因此,希望各方保持冷靜,我們將匯同‘天國法院’進行研究,制定出一套分別不同性質的審理方案,這都需要時間,請你們耐心地等待下一次開庭通知。謝謝各位,現在休庭”。

“高房價”影響百姓生存?社稷穩定?經濟問題?政治問題?果真有這么嚴重嗎?你說呢?!我走出“青天法庭”,已是晚上九點四十分,今晚月光為什么這么圓這么亮,今晚星星為什么多這么笑,哦,原來今天是八月十五中秋節。天上的月亮就是透明公正的蒼天象征,天上的星星就是蒼天呵護下的黎民百姓,走在這樣的蒼天下,我終于明白了百姓為什么要舍近求遠選擇在“天國法院”控告“高房價”一伙的道理了,同時我也明白了“青天法庭”審判的最終意義。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虛構庭審,純屬杜撰,如有雷同,不屬巧合。(全文完)

200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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