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年毛主席在湖南考察農民運動,為的就是回應當時社會上對農民運動的污名化,經過調查研究,發現農民運動實在是“好得很”。并且針對當時的反對聲音,提出了每個農村都必須造成一個短時期的恐怖現象,非如此絕不能鎮壓農村反革命派的活動,絕不能打倒紳權。
矯枉必須過正,不過正不能矯枉。
這就是對待敵人,對待反人民的力量,矯枉必須過正。
2)當前反腐敗,社會上也有一些聲音反對,說現在搞反腐敗擴大化,不利于團結。有點矯枉過正了。實際上,人民群眾看的清楚,反腐敗是過了頭了嗎?恐怕不是。因為共產黨人從第一天起與貪污腐敗就是天敵。反腐敗是共產黨人的天職,是誰也阻擋不了的。我們事實上存在腐敗,不反才危險。俞可平說,如果幾個官員腐敗,那確實是他信仰缺失等等,如果是一片官員腐敗,那肯定是制度出了問題,權力監督與制約制度出了問題。正像一個魚塘,有幾條魚死,那可能是魚本身的問題;便若有成片的魚死亡,那必定是魚塘的水有問題了。要我說,現在不光政治領域要加大反腐,醫療、教育、住房、娛樂、文化、經濟等全領域還應該再加大反腐敗力度。在關乎生死存亡,人心向背問題上,矯枉必須過正,不過正不能矯枉。
3)歷史上“矯唐之往,糾唐之過。”這是當時宋朝的基本制度設計理念。因為宋朝當時鑒于唐后期的安史之亂的歷史教訓,在整個制度設計時,對于隋唐光輝燦爛的326年歷史看不見,卻只見8年的“安史之亂”。這種矯枉過正的做法就會給王朝治理帶來災難。正如當時的南宋偉大的思想家葉適在《法度總論二》中曾這樣沉痛地寫道:
昔人之所以得天下也,必有以得之;其失天下也,亦必有以失之。得失不相待而行,是故不矯失以為得。何也?蓋必有其真得天下之理,不俟乎矯失而后得之也;矯失以為得,則必喪其得。唐、虞、三代皆有相因之法,而不以桀、紂之壞亂而廢禹、湯之治功;漢雖滅秦,亦多因秦舊。然大抵天下之政日趨于細而法日加密矣;惟其猶有自為國家之意,而不專以懲創前人之失計,矯而反之,遂以為功。
......
夫以二百余年所立之國,專務以矯失為得,而真所以得之之道獨棄置而未講。……二百年于此,日極一日,歲極一歲,使天下之人皆以為不知其所終,而不知陛下將何以救之哉?
最終就是“夫以二百余年所立之國,專以矯失為得”,因為懼“亂”、怕“生事”,以至于把選拔“愚人”當作官員任用標準,而宋朝最終所得到的,必然就是矯枉過正,它得到的是歷史的諷刺:“唐之失在于強,宋之失在于弱”。
這種在歷史的繼承和發展上,在對歷史經驗的總結中像宋一樣的做法的矯枉,那就是過正了,而這種過正恰恰帶來的是一個王朝的災難,是老百姓的痛苦。
4)在國家治理上的“矯枉過正”,在社會主義國家也有著慘痛上的教訓,前蘇聯的解體,逐步丟掉了列寧和斯大林這兩把“刀子”,把刀子遞給了敵人。想起我們的歷史,偉人離開后在如何對待這段歷史上,我們對50多年的歷史只記住了那十年的歷史,對那十年念念不忘,抓住不放,甚至推到偉人的正確思想,是不是害了宋歷史上“矯唐之往,糾唐之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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