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圍城打援辦法殲敵有生力量
1946年10月24日
詹李王[1]并告程李[2]:
你們作戰(zhàn)方針應著重殲滅敵有生力量,然后敵占各據點自然容易為我收復。為實行此方針,應采取圍城打援辦法。圍城之目的不在得城,而在打援。集中七八倍于敵之兵力(例如集中四五個團打敵援兵一個至二個營),每次事前均應有充分準備,不浪打,打則必勝。打時須用包圍迂回,以期盡殲。此點對干部應作深刻教育。
軍委
酉敬
【注釋】
[1]詹指詹才芳,當時任冀東軍區(qū)司令員。李指李楚離,1906年生河北元氏人,當時任冀東軍區(qū)政治委員。王,指王智濤,1906年生,河北滄縣人,當時任冀東軍區(qū)參謀長。
[2]程李,指程子華、李運昌,當時分別任冀熱遼軍區(qū)司令員兼政治委員和副司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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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