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對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的認識”(續4)
2-3-4-5 “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析
十六大以前,中共中央提出“新的歷史條件下,要深化對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的認識”。十六大提出了“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現在,十七大又進一步提出“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制度”。 “按要素分配”,這個在改革中早已經存在的事實,在十六大上被作為原則確立下來,在十七大上成為制度。只是對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的認識,在十六大前后熱炒了一陣子之后,便煙消云散,未見有任何深化,不過是重新翻出一百多年來西方庸俗經濟學的“三位一體的公式”,引起了關于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的論爭。“三位一體的公式”在理論上站不住腳,而剩余價值理論又與現行制度相對立,所以只能草草收場,不可能創新出馬克思主義價值理論,但是卻取得了資本家可以入共產黨、共產黨員可以做資本家的成果。
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參與分配作為市場經濟所實行的分配制度,和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沒有關系,用不著從發展馬克思主義和深化勞動價值理論上去找根據。“按要素分配”是生產要素分配的結果,是由生產關系決定的,是中國現在進行的市場經濟改革的一種實踐需要。你要引進資金、人才、技術,不給資金、人才、技術這些要素商品以高的價格,不給擁有這些要素的人好處,給的好處不比別處多,資金、人才、技術就不會往你這處流。這是實踐問題,是所有制關系問題,在一定情況下有它存在的意義,但不是什么創新勞動價值理論的問題,更絕對不是社會主義分配理論。如果說要從對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深化”出“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制度”的理論根據,那不過是翻新“三位一體的公式”,重新制造謬誤。
馬克思說,“三位一體的公式”即資本——利潤,土地——地租,勞動——工資,是資本主義經濟學家對于局限于資本主義生產關系中的生產當事人的觀念,教條式地加以解釋、系統化和辯護。我不來重述馬克思對“三位一體的公式”的批判,只是說,利潤和地租不過是剩余價值的兩個特殊組成部分,是勞動創造的,并不是資本和土地生產或貢獻出來的,工資也不是勞動生產出來或貢獻的,有不少人拿工資而不進行生產勞動;對工人來說,工資也是勞動力的價格,也就是維持和再生產出這個勞動力所必需的勞動部分,即叫著必要勞動的那個部分;無論是利潤、地租、工資,它們所分配的,都是勞動者的勞動創造出來的產物,都是勞動者貢獻的;資本——利潤,土地——地租,勞動——工資這個“三位一體的公式”,不過是庸俗經濟學家把實際存在的資本主義社會生產關系解釋為生產過程中生產條件——土地、勞動本身生產的生產資料和勞動力的物的關系,掩蓋資本家及地主對勞動者的剩余勞動的剝奪。
“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制度”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分配制度,反映了“現代企業”即股份制企業改革的要求和中國土地國有的特點。但是,“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仍然是庸俗經濟學家把對現代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表面化解釋,作為上諭式的教條。“按生產要素分配”與“三位一體的公式”沒有根本的不同,當它具體地表述為 “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時,就變成了荒謬的東西,首先是把土地這個最基本的生產要素排除出去,準確說是隱藏起來了。
中國的土地屬于國家和勞動者集體所有,土地本身沒有價值。改革前國家使用國有土地和資源,集體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和資源,自己使用自己的土地,當然不用交地租;改革后賦予了土地所有權以“價值”,實際上是恢復地租。但是,無論對土地是無償使用還是有償使用,土地本身都是并始終是生產的最基本的要素,是勞動和一切財富的第一源泉。沒有土地,勞動就無用武之地,根本不會有今天的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等的產生。“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卻又把土地這個最基本的生產要素排除在生產要素之外,非常的荒謬。
如果說,前些年土地所有權參與社會生產財富的分配是隱形的,那末,在中國農村的第二次改革之后,土地的有償使用,特別是土地入股,就明確地規定了土地參與分配的制度。所謂“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把土地排除在外,明顯地不符合實際,不可能確立。
“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把技術和管理作為獨立的生產要素,與勞動、資本并列起來,與勞動、資本處于同一層次,也不合情理,作為政策尚可,作為理論,則荒謬,不可能確立。
“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制度”,是引進西方資本主義的“現代企業”制度,它的原則來自西方的“現代企業”理論。“現代企業”理論有產權理論,代理理論及人力資本理論等,如它的開創者科斯所說,“在根本上很大程度是研究私有制的”。這個理論在西方被資產階級“引而不用”,張五常、張維迎等人把它從西方引進來,作為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的指導理論。關于“現代企業理論”,以后要來談,這里只是指出,中國的“現代企業理論”的核心是“兩權分離”,準確地說是資本與資本職能的分離,關鍵是要“培育”出一個“企業家”階層。
“企業家”階層屬于知識階層中的一個部分,在社會主義企業中,分工負責企業管理工作,是腦力勞動者,他們和體力勞動者一同參與按勞分配;在資本主義企業中則是職能資本家,是作為別人所有資本的代理人,在生產中與工人相對立,在對剩余價值的分配中與貨幣資本家相對立。
“現代企業理論”稱企業家是“人力資本家”,稱貨幣資本家是“非人力資本家”,有的說“非人力資本雇傭人力資本”,有的說應當是“人力資本雇傭非人力資本”,總之,“現代企業”是“人力資本家與非人力資本家特別合約”,非人力資本家出資本,人力資本家執行資本雇傭勞動進行生產的職能,他們共同占有企業的利潤。用“現代企業理論”對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公司改造,就是通過“兩權分離”,把勞動者共同占有的生產資料,改變為與勞動者對立的資本,把社會主義企業中分工負責管理的腦力勞動者,改變為“人力資本家”,成為產業資本的化身,社會主義公有制企業也就成為資本股份所有制企業。
技術和管理既是勞動的要素,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又可能是資本的職能。“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原則”把技術和管理獨立出來,與勞動和資本并列在一起,就使這些概念在生產中的關系發生了變化。
如果說“三位一體的公式”的表述還明確為“資本——利潤,土地——地租,勞動——工資”這個公式,那末,“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卻沒有告訴我們,它們各自分配的是什么。這種含糊,與其說是“原則”表述的漏洞,毋寧說是有說不清道不明的苦衷。“確立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原則”,實際上已經不是在把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看作是生產要素,而是作為不同的權利相對立,表現為一種特定的社會關系。“確立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原則”,無非就是,把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的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的分離“確立”起來,堅持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對立。
從實踐上看,勞動所得的還是工資,這個沒有變化,但是,資本、技術、管理各自分配什么,原則都沒有說清楚,只是明確分配要向技術、管理方面“傾斜”,要比勞動分配的價值要高。如果技術和管理是作為勞動力的表現,按照它們的勞動力的價值,應當和體力勞動一樣,只能得到工資,那末它們便沒有獨立出來的需要。它們的獨立出來,就是要和勞動劃分開,表現它們參與分配的方式不同于勞動。這就表明,技術和管理決不是只是要求得到他們耗費的勞動力的價值,而且還要得到更多的收入,也就是他們不僅要得到補償再生產勞動力的必要勞動價值,而且要得到剩余價值;不僅是占有自己的勞動力的使用即自己的勞動創造的價值,而且還要占有他人勞動的剩余價值。這個事情,“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在“原則”上是沒有清楚地講,但是在許多經濟學家那里則是說得明明白白。
技術是構成勞動力的因素,它不是勞動,理論界也明白講它不是勞動,而是一種權利,專利權,知識產權。它所要收取的,不是投入科技勞動的勞動力的價值,也不是科技勞動的產品的價值,而是科技知識對生產的索取權利,技術在這里不是作為生產要素本身,而是表現為一種社會法權,向任何一個想取得這個技術的人征收租或稅。
對于管理,理論家最徹底清楚的表述是:“如果經營者索取剩余,經營者不僅獲得了自我積極性,而且獲得了監督工人的積極性” (張維迎:《從現代企業理論看國有企業改革》,《改革》1995年第一期第32頁)。這種經營者索取剩余的形式有年薪制和股權制等。股權制很明白,就是讓管理者也成為資本所有者,而年薪制說是“企業家創造價值”的“績效工資”, 實則是參與對利潤分配的隱蔽形式。企業家憑借什么能創造出可以千倍萬倍于工人的價值?在企業產生虧損時還有什么“績效”可言?在象美國“次貸”產生的那樣嚴重虧損的敗績下,用“績效工資”是解釋不了的,因此,這種“績效工資”如果源于“創造價值”,顯然和企業家本人勞動創造的價值沒有多大關系,而是和他執行資本職能緊密相關,是資本職能榨取他人創造的剩余價值。因而企業家的收入不決定于企業家的個人勞動量,而決定于掌控的資本的量,決定于企業支配的勞動量。
技術和管理從勞動來說,本身屬于勞動的一部分,是腦力勞動,現在把它們從勞動中獨立出來成為一種“生產要素”,是把勞動僅僅看成是體力勞動,而把技術和管理作為支配肢體活動的頭腦勞動而與體力勞動對立起來。我在前面指出,“確立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原則”,其意義就是,把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的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的分離“確立”起來,堅持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對立。“生產過程的智力同體力勞動相分離,智力變成資本支配勞動的權力,是在以機器為基礎的大工業中完成的。變得空虛了的單個機器工人的局部技巧,在科學面前,在巨大的自然力面前,在社會的群眾性勞動面前,作為微不足道的附屬品而消失了;科學、巨大的自然力、社會的群眾性勞動都體現在機器體系中,并同機器體系一道構成‘主人’的權力。”“工人在技術上服從勞動資料的劃一運動以及由各種年齡的男女個體組成的勞動體的特殊構成,創造了一種兵營式的紀律。這種紀律發展成為完整的工廠制度,并且使前面已經提到的監督勞動得到充分發展,同時使那種把工人劃分為勞工和監工,劃分為普通工業士兵和工業軍士的現象得到充分發展。”(馬克思:《資本論》第一卷第464頁)資產階級正是利用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的分離,讓科學技術和管理等等都成為資本統治勞動的手段,使勞動從形式上隸屬于資本到實質上隸屬于資本。
在傳統的資本主義生產中,技術和管理是作為資本職能和資本結合在一起,在工廠中,資本家常常就是產業資本家,產業資本家的資本必須取得生產資料的形態,承擔生產價值產品的職能。一旦技術和管理從資本中獨立出來和資本并列,資本和資本職能便分離開來,用改革的詞匯叫“兩權分離”,用現代企業理論的術語說,是資本分離為非人力資本和人力資本。
資本和資本職能本身是資本主義所有制發展到股份制產生的內在矛盾,它們在生產發展進程中表現為外部對立形式,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發展的必然,是私人資本主義發展為社會資本主義的結果。這是一種否定的否定。在小生產方式的社會中,資本作為商業資本在生產之外作為貨幣資本與生產相對立;隨著商品生產發展到私人資本主義生產階段,貨幣資本與生產的對立統一于生產,資本表現為貨幣資本、生產資本和商品資本三種形態,統一于資本主義生產總循環過程中,但是并沒有徹底消除資本與生產的對立,貨幣資本仍然執行貨幣的職能,就是仍然處于執行一般購買手段和一般支付手段的職能的狀態中,它本身不是生產要素,只是能夠購買生產要素的手段,可以轉化為生產資本形態執行生產的職能;在私人資本主義發展到社會資本主義后,產生了股份制度,股份公司的股東即非人力資本家們完全從生產中脫離出來,(29)他們不再管理企業的生產和經營,而是專注于在資本市場上進行資本投機和欺詐活動。這種資本不再直接表現為生產資料與工人相對立,而是表現為債券等資本形式與企業家相對立。(30)這是在資本主義自身基礎上的否定,生產仍然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只是資本與資本職能相分離。(31)現在的資本所有者的收益,盡管從根本上還保留著現為總利潤中屬于資本所有權本身的部分,與此相反,屬于與生產收入的關系,但是它現在主要剝奪資本主義社會生產,是對資本剝奪的剝奪。資本與資本職能的分離,就“再生產出一種新的金融貴族,一種新的寄生蟲,——發起人、創業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把在創立公司、發行股票和進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產出一整套投機和欺詐活動。” (馬克思:《資本論》第三卷第496頁)而企業家的管理則承擔著資本職能,在生產上直接同生產勞動相對立,作為剝削勞動者的勞動;在分配上又同資本所有權相對立,分割生產的剩余價值。“利息,表能動資本家的那部分利潤,現在則表現為企業主收入。這一收入好像完全是從他用資本在再生產過程中所完成的活動或職能產生出來的,特別是從他作為產業或商業企業主所執行的職能產生出來的。因此,利息對他來說只是表現為資本所有權的果實,表現為抽掉了資本再生產過程的資本自身的果實,即不進行‘勞動’,不執行職能的資本的果實;而企業主收入對他來說則自身表現為他用資本所執行的職能的果實,表現為資本的運動和過程的果實,這個過程對他來說現在表現為他自己的活動,而與貨幣資本家的不活動,不參加生產過程形成對照。”(32)(馬克思:《資本
論》第三卷第420頁)
現在我們看到,資本只是表現為資本所有權,管理是作為公司財產的實際占有、使用、支配的權力,技術是作為科學技術知識的壟斷權,它們實際上都不是生產要素,而是對生產成果或生產要素的占有權利。
生產要素最初是土地和勞動,這是最簡單的也是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后來,勞動與土地結合,衍生出新的復雜的或復合的生產要素,與土地統稱為生產資料。由勞動本身生產的生產資料在歷史發展進程的一定階段上,表現為資本形態,土地、勞動和勞動創造的生產資料,“在物質形式上,是一切生產方式共同具有的,是每一個生產過程的物質要素,而與生產過程的社會形式無關。”而資本作為生產要素,只“屬于一定的生產方式,屬于社會生產過程一定歷史狀態的形式,……與一定社會形式融合在一起、并且表現在這個社會產生上的生產要素” (馬克思:《資本論》第三卷第922頁)。也就是說,在所謂資本主義生產三要素中,資本作為生產要素,只是資本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與生產的要素融合在一起,才表現為資本主義社會生產的生產要素;當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不存在,資本不再是生產要素時,生產資料不再是資本,但仍然是生產的要素單純的生產要素。這就是說,資本作為生產要素,只存在于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
勞動作為生產勞動,必須是有目的的活動。單個人如果不在自己的頭腦的支配下使自己的肌肉活動起來,就不能對自然發生作用。由于自然機體中頭和手組成一體,人類生產在很長的歷史階段上,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是結合在一個人身上的。由于分工,“產品從個體生產者的直接產品轉化為社會產品,轉化為總體工人即結合勞動人員的共同產品。總體工人的各個成員或較直接地或較間接地作用于勞動對象。因此,隨著勞動過程本身的協作性質的發展,生產勞動和它的承擔者即生產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擴大。為了從事生產勞動,現在不一定要親自動手;只要成為總體工人的一個器官,完成他所屬的某一種職能就夠了。上面從物質生產性質本身中得出的關于生產勞動的最初的定義,對于作為整體來看的總體工人始終是正確的,但是,對于總體工人中的每一個成員來說,就不再適用了。”在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相對立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不同的勞動要素表現為不同生產人員的不同職能,結合在協作生產的總體上,成為社會化的生產勞動。完全分離開來而不以某種方式結合的單純的體力和腦力活動,都不能構成生產勞動的生產要素。
在總體工人即結合勞動人員中,專職于科技和管理的人員的勞動支配著直接生產人員的勞動,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分離開來,成為不同的勞動職能。單純的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都只是勞動要素;它們只有結合起來,才作為生產勞動生產產品。腦力活動如果不支配肢體——無論是他本人的肢體還是別人的肢體,不可能與生產資料結合成為生產勞動;體力活動也一樣,如果不是在頭腦——不管是自己的頭腦還是別人的頭腦——的支配下有目的的活動,他的勞動也不可能成為生產勞動,或者說不是人類的生產勞動。(33)實際生產中的勞動,都是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的結合,可能是有的多用腦力,有的多用體力,完全沒有技術,不能管理自己的生產工人實際上是沒有的;完全只用腦力不用體力的科技、管理勞動者是不多的。
所以,“科學技術工作和經營管理在推動社會生產力發展、增加社會財富和價值創造中的重要作用”,并不能成為它們分離的理由,把技術、管理從生產勞動中獨立出來。它們之所以分離,是資本主義生產特有的現象,實踐上是資本主義生產的對抗性質的表現,概念上是知識階層中一部分人的“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人”的傳統統治階層意識。
科學技術使執行職能的資本具有一種不以一定資本量為轉移的擴張能力,但是,“在資本主義體系內部,一切提高社會勞動生產力的方法都是靠犧牲工人個人來實現的;一切發展生產的手段都變成統治和剝削生產者的手段,都是使工人畸形發展,成為局部的人,把工人貶低為機器的附屬品,使工人受勞動的折磨,從而使勞動失去內容,并且隨著科學作為獨立的力量被并入勞動過程的智力與工人相異化;這些手段使工人的勞動條件變得惡劣,使工人在勞動過程中屈服于最卑鄙的可惡的專制,把工人的生活時間變成勞動時間,并且把工人的妻子兒女都拋到資本的札格納特車輪下。”因此,技術、管理的從勞動中分離出來,不是從人出發。“生產過程的智力同體力勞動相分離。智力變成資本支配勞動的權力,是以機器為基礎的大工業中完成的。變得空虛了的單個機器工人的局部技巧,在科學面前,在巨大的自然力面前,在社會的群眾性勞動面前,作為微不足道的附屬品而消失了;科學、巨大的自然力、社會的群眾性勞動都體現在機器體系中,并同機器體系一道構成‘主人’的權力。……工人在技術上服從勞動資料的劃一運動以及由各種年齡的男女個體組成的勞動的特殊構成,創造了一種兵營式的紀律。這種紀律發展成為完整的工廠制度,并且使前面已經提到的監督勞動得到充分的發展,同時使那種把工人劃分為勞工和監工,劃分為普通工業士兵和工業軍士的現象得到充分發展。”(馬克思:《資本論》第一卷第707-708、 464頁)
大段地引用馬克思的原話,使文章有些累贅,我說過,這是因為馬克思主義被人曲解,而現在的很多人又不讀馬列的書,很多人不能讀到馬列的書。在關于科學勞動與直接生產勞動的關系上,絕大部分的理論家在引用馬克思的論述時,片面地強調并且不正確解讀“社會財富的創造將較少地取決于生產過程中所耗費的活勞動,越來越多地取決于機器體系的先進程度,‘取決于一般的科學水平和技術進步,或者說取決于科學在生產上的應用。’”錯誤解讀馬克思講的“從機器體系隨著社會知識和整個生產力的積累而發展來說,代表一般社會勞動的不是勞動,而是資本。社會的生產力是用固定資本來衡量的”,他們只看到科學技術對于財富生產的重大作用,強調要把它獨立出來,作為“第一生產力”,但是,他們首先忘記了我們是要建設社會主義,同時也忘記了。沒有直接的生產勞動,現在既不能生產出物質財富,資本,也不可能產生現代的科學技術。資本,科學、技術本身正是人類生產勞動積累的一種社會財富。他們還忘記了,馬克思不只是從物質生產方面考察科學技術以及管理的作用,而且著重闡明科學技術和管理在生產關系方面的作用,正是科學技術在資本主義生產中的作用,使勞動從形式上從屬于資本進而到實際從屬于資本。我的上述引文,就是要指出科技管理在推動生產發展的同時,也在壓榨著勞動者的生產勞動。這個方面,正是我們在談論分配問題時,所必須強調的主要方面。
無論什么財富,都是勞動與生產資料相結合的產物。最初的生產資料,只有自然的土地,勞動也是簡單的沒有滲入任何其他因素的人自身的機體活動。隨著生產和人的發展,勞動從土地中創造的一切財富——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不斷有一部分進入生產中成為生產要素;勞動和生產資料這兩個生產要素發展得愈來愈復雜,它們愈來愈淹沒在自身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之中。過去,馬克思引用威廉·配第說:“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現在,資本——“非人力資本” 和“人力資本”把生產資料和勞動排在了從屬的位置。如果說,在“三位一體的公式”中,資本這個勞動和土地的產物為主了,那末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原則”中,甚至把土地這個財富之母也排除在外,而技術、管理等則從勞動中完全獨立出來。我不否認資本、技術、管理等在現代生產中的作用,但是,這些都是“流”,不是“源”,只有勞動和土地才是一切財富的源泉,資本、技術、管理等等本身都是從這個源泉中流出來的東西,都是勞動和土地結合而產生的財富。
馬克思既然批判了“三位一體的公式”,那末就可以肯定,馬克思的勞動和價值理論,無論怎么深化,都不可能深化出“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理論或原則的。要素分配論不是科學,而是“秀才”的編撰。(34)
如果真的按生產要素進行分配,那末,資本主義制度就不能存在。因為社會的整個收入,都是勞動創造的,沒有資本的“貢獻”,在生產價格組成的c、v、m中,v和m都是勞動創造的,而資本“貢獻”的c,也還是過去的積累勞動。按要素分配,資本除了收回它投入的不變資本c外,不可能得到剩余價值m。如果資本還要占有m,那末,勞動、技術和管理只能分配v,不可能分配它們貢獻的全部價值v和m。在這種情況下,直接生產勞動者,大多數工人或者是用罷工來反抗,或者是被迫接受這種不公平的分配制度;高級的技術和管理人員這類“人力資本家”無可避免地與“非人力資本家”進行博弈。這是資本主義現代企業理論一直要解決的問題。
現在提出“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理論,正是反映了這種博弈和博弈的解決,是發展現代資本主義的理論需求,不是對馬克思勞動和價值理論的發展。
提出“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創新理論,在于肯定資本創造剩余價值,勞動者貢獻的只是他們的勞動力,只能分配到他們貢獻的勞動力的價值。這樣,發展生產只是資本家的職能,需要實行資本主義制度。這是重新掩蓋資本主義生產的實質,粉飾剝削。
如果按“原則”說的按生產要素進行社會財富分配,社會擴大再生產只能求助于個人投資才能發展生產,于是生產資料就日益滲入了私有成分,長久以往,生產資料的公有成分越來越少,最終私有化
技術和管理已經與體力勞動分離,作為資本的權力,但是在“三位一體的公式”里,還沒有“技術、管理”的位置,這是因為當時股份制還不發展,技術和管理還沒有從資本權中分離出來,它們還直接包含在“三位一體的公式”里的資本范疇中,或者還屬于勞動范疇中的復雜勞動。后來,隨著股份制的發展,資本所有權和資本職能的分離,技術和管理不僅作為腦力勞動附屬于資本與體力勞動相對立,而且作為資本職能與資本所有權相對立,并在意識形態上表現為“現代企業理論”。在“現代企業理論”里,資本、管理,也可以包括勞動和技術,都是作為不同的產權相交換。“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原則”是“現代企業理論”的中國特色表述形式。
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原則”里,技術和管理獨立出來,一方面是由于資本所有權已經排斥在生產之外,因而在剩余價值的生產上,它們直接與工人的勞動相對立。技術、管理控制著生產資料,從而控制了工人的勞動,并在分配上直接占有工人的剩余勞動成果,把工人的收入限制在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的所必要的勞動產品里。另一方面,技術和管理又與資本相對立,在剩余價值的分配上相互博弈。資本和資本職能的矛盾,或者說“非人力資本與人力資本的合約”,構成“現代企業理論”的內容。應當看到,在中國勞動者不再作為階級占有生產資料,現在國家資本所有者虛置、國家資本所有權虛擬的狀況下,管理和技術在同資本、勞動的對立中,實際上處于主導地位。
馬克思關于“三位一體的公式”的批判指出:“對資本家、土地所有者和工人來說,表現為他們各自特有的收入(利潤、地租和工資)的三個不同的源泉。……但是并沒有創造轉化為這幾個不同范疇的實體本身。相反,這種分配是以這種實體已經存在為前提的,也就是說,是以年產品的總價值為前提的,而這個總價值不外就是物化的社會勞動。……在那些生產當事人看來,資本、土地所有權和勞動,是三個不同的、獨立的源泉,每年生產的價值——從而這些價值借以存在的產品——的三個不同的組成部分,就是從這些源泉本身產生出來的;因此,不僅這個價值作為收入分歸社會生產過程的各個特殊因素時所采取的不同形式,是從這些源泉中產生出來的,而且這個價值本身,從而這些收入形式的實體,也是從這些源泉產生出來的。”(馬克思:《資本論》第三卷第929-930頁)
“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這種原則、理論,同樣是意圖說技術、管理等的收入來自它們的貢獻,比如,“現代企業理論”認為,資本家的受益是“資本利息和風險報酬”,企業家的報酬“是企業家對生產所作貢獻的價值的表現”,(35)好像資本、技術和管理能夠自行生產出財富,它們的源泉不是來自物化的社會勞動。
“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貢獻”二字,是想說明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所分配的是它們所“貢獻”的,所提供的。按照這種見解,勞動貢獻了體力,因此應該獲得體力的價值;資本貢獻了貨幣資本,因此應該獲得貨幣資本的利息;技術貢獻了技術的壟斷權,因此應該獲得壟斷所帶來的超額利潤;企業家貢獻了組合生產要素的才能,為資本家提供了超額利潤,因此應該獲得它管理生產的超額利潤。
但是,馬克思主義者都知道,勞動所表現的是人(的勞動)和自然的交換活動,它的貢獻是勞動產品,所有勞動產品的價值都是勞動創造的價值。凡是想成為馬克思主義者的人都知道,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分配給勞動者的工資,并不是勞動者的勞動創造的價值,而只是補償再生產勞動者的勞動力所必要的生活資料的價格,工人勞動創造的價值大于工資,這就是剩余價值,它被資本占有了。屬于資本“貢獻” 的,不過是歷史積累起來的社會生產資料,這部分的價值已經作為生產成本補償了。資本家所獲得的資本利潤或利息,大于資本的“貢獻”的生產資料的價值的部分,是勞動者勞動創造的價值。技術貢獻什么呢,如果技術表現為人的勞動技能,它就不過是表現為一種復雜勞動,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可以賣高的價錢,在社會主義生產方式中,可以按勞分配到較多的生活資料,如果技術表現為物化的產品。它只能在商品交換中得到它的價值,這屬于交換范疇,而不在分配之中;技術之要獨立地作為技術參與分配,是因為它是作為知識產權,向使用者收取租金的權利,象地租和版稅一樣。知識產權實際上是對生產中使用社會生產力的限制。管理作為勞動的職能也是一種復雜勞動,同樣在社會主義生產方式中可以按勞分配,管理之要獨立參與分配,是因為它是作為資本職能,資本的職能就是占有剩余勞動的價值。
我認為,“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充滿了混亂概念;混淆了生產要素和生產關系的概念。如果要賦予的科學性意義,要把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真正作為生產要素,那末這些生產要素的分配,應當表現在生產中各種生產要素要按比例配置,進行科學的有計劃生產。
勞動作為人的勞動力和自然的交換活動,在生產活動停止時就不存在,不可能再成為一個實在的主體參與分配。資本、技術、管理和勞動一樣,作為生產要素,在生產完成之后,它們都全部轉化成了產品。所以,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作為生產要素的分配,應當是在生產中,按需要合理地配置這些資源。作為生產要素分配的只能是它本身的使用價值,如果是作為社會收入分配的原則,那就說明,所謂“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制度”中的“生產要素”,并不是生產要素,而是它們的化身:勞動的化身是勞動者,資本的化身是資本家,技術和管理實際上不是一般的技術員和管理者,而是“知識產權”所有者和企業家。所謂“按貢獻參與分配”,主要是資本家、“知識產權”所有者和企業家對剩余價值的占有權利的分配。
“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制度”,如果是工人、資本家、“知識產權”所有者和企業家,真的按他們各自“貢獻”的價值進行分配,那末,資本家就只能收回他投入的資本,不能占有一點利潤,因為利潤是勞動創造的剩余價值,就應該由勞動者按勞分配。但是在這樣的分配制度下,就不會有資本家,不是資本主義生產,資本家就不會在中國投資了。
“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分配制度,有它存在的客觀環境,但是把這種在特定條件下的特殊存在“確立”起來,作為社會主義社會分配原則、基礎理論,則是十分錯誤的。按照這個制度,勞動者(腦力勞動者和體力勞動者)只能拿工資,而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則是在資本家即所謂“人力資本家和非人力資本家”中進行分配。且不講這種分配制度公平不公平的問題,只是指出,直接生產的勞動者只拿工資,即只能維持自己的勞動力的再生產的收入,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相應降低,工資和剩余價值相比只會越來越少,勞動與資本、管理和技術的收入相比越來越低,這個必然的兩極分化,同實現共同富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顯然是南轅北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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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出資者所有權與企業法人財產權的分離”。——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1993年)
(30)“資本與資產在性質上是不同的,資產與實物相聯系,資本與出資者相聯系。……在以股份公司為代表的現代企業中,企業法人成了資產的所有者,是獨立的債務人,以全部資產對經營債務負責。股東即出資者僅僅是資本的所有者而不直接所有資產,對企業的經營債務只承擔有限責任。因此,現代企業的所有特征是資產所有權與資本所有權的分離,是企業法人享有的財產物權與出資者的出資權(在股份公司就是股東權)相分離。”(蔣一葦:《再論國有資產價值化管理》,《經濟研究》1993年第4期第4頁)
(31)“從現代經濟發展的基本趨勢看,由于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專門的經營者管理和使用資源的需要越來越專業化,一般來講資本所有者不再直接承擔資本的生產者職能,而只掌握收益權及最后處理權;而將占有、使用、支配的權力交給公司,現成公司產權,由企業家經營。”(易振球等:《深化產權制度改革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改革》1993年第4期第32頁)
(32)“應該明確存在著資產市場即生產資料市場和資本市場這樣兩個市場,企業是前者的主體,國家是后者的主體。”(蔣一葦:《再論國有資產價值化管理》,《經濟研究》1993年第4期第5頁)
(33):“蜘蛛的活動與織工的活動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領使人間的許多建筑師感到慚愧。但是,最蹩腳的建筑師從一開始就比最靈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蠟建筑蜂房以前,已經在自己的頭腦中把它建成了。”(馬克思:《資本論》第一卷第202頁)
(34):2009年2月14日,吳敬璉在客中國中央電視臺[大家]節目說:他對于社會主義經濟問題并不清楚,所以,他參與這方面的寫作,只是做些秀才工作,使文章通順
(35):“由于產權的不同要素在企業明令的市場競爭環境中所起的不同作用,相應地也存在不同的要素報酬率。
仍然假定兩權分離,即‘站在供給的一方的資本家與站在需求一方分企業家相對立’(熊彼特)。一個生產過程是這樣開始的:資本所有者將一筆資本轉移給企業家,通過后者投入生產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由于對名義產權的所有,毫無疑問,資本家可以獲得該資本的市場利息。同時,,由于資本所有者將其資金投入這一生產機會,選擇了這一企業家作為實際產權的代表,因而,他的行為具有一定的風險。這樣,如果其資本的運營獲得了預期的成果,他則可以獲得相應的風險報酬。因此,風險報酬是對資本所有者選擇不同的投資機會和不同的企業實際產權代表所可能帶來的損失的補償和報答。
所以,資本所有者的名義產權要素所帶來的收益是資本利息和風險報酬。
那么,作為掌握企業實際產權的企業家的報酬如何決定?假定資本的市場利息率為15%,風險報酬率為15%,在這樣的條件下,只有那些有希望獲至少30%的企業利潤的企業家才敢于、或被選擇去行使企業實際產權的職能。因此,如果在這30%以上,企業還有剩余利潤,那么這些剩余可歸企業家所有。
所以,“企業家的報酬來源于企業家對生產要素的新的組合所產生的超額利潤。
正如熊彼特指出的,‘企業家利潤不是有如一個企業的永久性要素的極差優勢收益那樣的租金,它也不是資本的報酬’,‘又不是工資’,‘它乃是企業家對生產所作貢獻的價值的表現。”(劉小玄:《論產權結構及其激勵機制——對現代企業制度的若干理論探討》,《改革》1994年第二期第6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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