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是獨立的意識,它的本質是自為存在,另一為依賴的意識,它的本質是為對方而生活或為對方而存在。
前者是主人,后者是奴隸。
〔Ⅲ.主人與奴隸〕
〔1.統治〕
主人是自為存在著的意識,但已不復僅是自為存在的概念,而是自為存在著的意識,這個意識是通過另一個意識而自己與自己相結合,亦即通過這樣一個意識,其本質即在于隸屬于一個獨立的存在,或者說,它的本質即屬于一般的物。主人與這兩個環節都有關聯,一方面與一個物相關系,這物是欲望的對象,另一方面又與意識相關聯,而這個意識的本質卻是物或物性。由于主人第一作為自我意識的概念是自為存在的直接的關聯,但第二現在同時作為中介或作為自為存在,而這種自為存在只是通過對方的媒介才成其為自為存在的,所以主人第一就直接地與雙方相關聯,第二間接地通過對方與每一方相關聯。主人通過獨立存在間接地使自身與奴隸相關聯,因為正是在這種關系里,奴隸才成為奴隸。這就是他在斗爭所未能掙脫的鎖鏈,并且因而證明了他自己不是獨立的,只有在物的形式下他才有獨立性。但是主人有力量支配他的這種存在,因為在斗爭中他證明了這種存在對于他只是一種否定的東西。主人既然有力量支配他的存在,而這種存在又有力量支配它的對方〔奴隸〕,所以在這個推移過程中,主人就把他的對方放在自己權力支配之下。同樣主人通過奴隸間接地與物發生關系。奴隸作為一般的自我意識也對物發生否定的關系,并且能夠揚棄物。但是對于奴隸來說,物也是獨立的,因此通過他的否定作用他不能一下子就把物消滅掉,這就是說,他只能對物予以加工改造。反之,通過這種中介,主人對物的直接關系,就成為對于物的純粹否定,換言之,主人就享受了物。那單純的欲望所未能獲得的東西,他現在得到了,并把它加以享用,于享受中得到了滿足。光是欲望并不能獲得這些,因為物亦有其獨立性。但是主人把奴隸放在物與他自己之間,這樣一來,他就只把他自己與物的非獨立性相結合,而予以盡情享受;但是他把對物的獨立性一面讓給奴隸,讓奴隸對物予以加工改造。
在這兩個環節里,主人是通過另一意識才被承認為主人的,因為在他們里面,后者是被肯定為非主要的,一方面由于他對物的加工改造,另一方面由于他依賴一個特定的存在,在兩種情況下,他都不能成為他的命運的主人,達到絕對的否定性。于是在這里關于承認就出現了這樣的一面:那另一意識〔奴隸〕揚棄了他自己的自為存在或獨立性,而他本身所作的正是主人對他所要傳的事。同樣又出現了另外的一面:
奴隸的行動也正是主人自己的行動,因為奴隸所作的事,真正講來,就是主人所作的事。對于主人只有自為存在才是他的本質,他是純粹的否定力量,對于這個力量,物是無物。因此在這種關系中,他是純粹的主要的行動,而奴隸就不是這樣,他只是一個非主要的行動。但是為了達到真正的承認還缺乏這樣一面:即凡是主人對奴隸所作的,他也應該對自己那樣作,而凡是奴隸對自己所作的,他也應該對主人那樣作。
由此看來這里就發生了一種片面的和不平衡的承認。
在這種情況下,那非主要的意識是主人的對象,這對象構成他對他自身的確信的真理性。然而顯然可見,這個對象并不符合他的概念,因為正當主人完成其為主人的地方,對于他反而發生了作為一個獨立的意識所不應有之事。他所完成的不是一個獨立的意識,反而是一個非獨立的意識。因此他所達到的確定性并不是以自為存在為他的真理;他的真理反而是非主要的意識和非主要的意識之非主要的行動。
照這樣看來,獨立的意識的真理乃是奴隸的意識。奴隸意識誠然最初似乎是在那獨立的意識自身之外,并不是自我意識的真理。但是正如主人表明他的本質正是他自己所愿意作的反面,所以,同樣,奴隸在他自身完成的過程中也過渡到他直接的地位的反面。他成為迫使自己返回到自己的意識,并且轉化自身到真實的獨立性。
〔2.恐懼〕
我們只看見了奴隸對主人的關系。但是奴隸是自我意識,現在還要進一步考察一下奴隸自在自為地是什么。首先就奴隸來說,主人是本質。因此獨立的自為存在著的意識是他的真理,不過這個真理對奴隸說來還不是本身固有的。但是事實上奴隸卻包含有這種純粹否定性和自為存在的真理在自身內,因為他曾經在自身內經驗到這個本質。因為這種奴隸的意識并不是在這一或那一瞬間害怕這個或那個災難,而是對于他的整個存在懷著恐懼,因為他曾經感受過死的恐懼、對絕對主人的恐懼。死的恐懼在他的經驗中曾經浸透進他的內在靈魂,曾經震撼過他整個軀體,并且一切固定規章命令都使得他發抖。這個純粹的普遍的運動、一切固定的持存的東西之變化流轉卻正是自我意識的簡單本質、是絕對的否定性、是純粹的自為存在,這恰好體現在這種意識里。純粹自為存在的這一環節也是這種意識的對象,因為主人是以純粹自為存在為他的對象的。再則,這種奴隸意識并不一般地僅僅是這種普遍的轉化,它乃是在服務中現實地完成這種轉化的。在這種過程中在一切個別的環節里他揚棄了他對于自然的存在的依賴性,而且他用勞動來取消自然的存在。
〔3.培養或陶冶〕
但是一般的絕對權力之感以及特殊地表現在服務中的絕對權力之感只是潛在的消融,雖說對于主〔或主人〕的恐懼是智慧的開始,但在這種恐懼中意識自身還沒有意識到它的自為存在。然而通過勞動奴隸的意識卻回到了它自身。當行動符合于主人的意識的時候,對于物的非主要的關系這一面誠然顯得是落在服役者的意識身上,因為在這一關系里物仍然保持其獨立性。欲望卻為自身保有其對于對象之純粹的否定,因而享有十足的自我感。但是也就因為這樣,這種滿足本身只是一個隨即消逝的東西,因為它缺少那客觀的一面或持久的實質的一面。與此相反,勞動是受到限制或節制的欲望,亦即延遲了的滿足的消逝,換句話說,勞動陶冶事物。對于對象的否定關系成為對象的形式并且成為一種有持久性的東西,這正因為對象對于那勞動者來說是有獨立性的。這個否定的中介過程或陶冶的行動同時就是意識的個別性或意識的純粹自為存在,這種意識現在在勞動中外在化自己,進入到持久的狀態。因此那勞動著的意識便達到了以獨立存在為自己本身的直觀。
但是對于事物的陶冶不僅具有肯定的意義,使服役的意識通過這種過程成為事實上存在著的純粹的自為存在,而且對于它的前一個環節,恐懼,也有著否定的意義。因為在陶冶事物的過程中,它意識到它特有的否定性、它的自為存在是它的對象,只因為它揚棄了與它相對立的存在著的形式。但是這個客觀的與它相對立的否定物正是那異己的存在,在這個異己的存在面前它曾經發抖過。但是現在它摧毀了這個異己的否定者,并且在持久的狀態下把自己建立為一個否定者,由此它自己本身便成為一個自為存在著的東西。在主人面前,奴隸感覺到自為存在只是外在的東西或者與自己不相干的東西;在恐懼中他感覺到自為存在只是潛在的;在陶冶事物的勞動中則自為存在成為他自己固有的了,他并且開始意識到他本身是自在自為地存在著的。奴隸據以陶冶事物的形式由于是客觀地被建立起來的,因而對他并不是一個外在的東西而即是他自身;因為這形式正是他的純粹的自為存在,不過這個自為存在在陶冶事物的過程中才得到了實現。因此正是在勞動里(雖說在勞動里似乎僅僅體現異己者的意向),奴隸通過自己再重新發現自己的過程,才意識到他自己固有的意向。——在這自己返回自己的過程中,兩個環節:恐懼的環節和一般服務以及陶冶事物的環節是必要的,并且同時兩個環節必須以普遍的方式出現。沒有服務和聽從的訓練則恐懼只停留在外表形式上,不會在現實生活中震撼人的整個身心。
沒有陶冶事物的勞動則恐懼只停留在內心里,使人目瞪口呆,而意識也得不到提高與發展。如果沒有最初的絕對的恐懼,意識就要陶冶事物,那么它只能是主觀的、虛妄
的偏見與任性;
因為它的形式或否定性并不是否定性自身或真正的否定性,它對于事物的陶冶因此并不能給予意識自身以意識的本質。
如果意識沒有忍受過絕對的恐懼,而只是稍微感到一些緊張或驚惶,那么那否定的存在對于它還是一個外在的東西,它的整個靈魂還沒有徹頭徹尾受到對方的感染或震撼。
它的自然意識的全部內容既然沒有動搖,則它本身仍然還有一種特定的存在,〔也就還有任性和偏見,而〕任性和偏見就是自己個人主觀的意見和意向,——是一種自由,但這種自由還停留在奴隸的處境之內。對于這種意識,純粹形式不可能成為它的本質,特別是就這種純粹形式之被認作彌漫于一切個體的普遍的陶冶事物的力量和絕對的概念而言,不可能成為它的本質;反之這種意識毋寧是一種小聰明,這種小聰明只對于某一些事象有一定的應付能力,但對于那普遍的力量和那整個客觀的現實卻不能掌握。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