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七十多年來,對于發生在從約旦河到地中海之間的巴勒斯坦地區的沖突,已先后經過了三次命名,分別是“阿以沖突”、“以巴沖突”和“以哈沖突”。
應該說,用“阿以沖突”來概括從1948年第一次中東戰爭到1973年第四次中東戰爭之間發生的一切,基本是準確的。因為這一時期,沖突主要發生在以色列與一些重要的阿拉伯國家,如埃及、約旦、敘利亞之間。
埃及與以色列在1978年實現和解之后,這些阿拉伯國家就逐漸淡出了,同以色列沖突的主角,變成了巴勒斯坦人民以及巴勒斯坦解放組織,“阿以沖突”也開始被“以巴沖突”所取代。
這一命名的變化有一定合理性,但也隱含著話語陷阱,我等下再講。
這一次,哈馬斯(即“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發起“阿克薩洪水”行動之后,一開始媒體還沿用“以巴沖突”來形容,但隨著以色列在加沙地帶的種種暴行被披露,開始在輿論上漸漸陷入被動之后,一些主流媒體和公知大V,就悄悄地把“以巴沖突”換成“以哈沖突”了。
一字千鈞。
如果說,“以巴沖突”還可以簡單地被解讀為以色列為一方,巴勒斯坦人民為一方的話,那么“以哈沖突”就把巴勒斯坦地區目前發生的一切,簡化為“以色列VS哈馬斯”。由于哈馬斯是早已被紅筆圈出的“恐怖組織”,那么以色列無論怎樣狂轟濫炸,襲擊醫院、學校、教堂,濫殺無辜……就都是“正義的反恐行動”了。
這就是話語的厲害。
只要你接受了(哪怕是無意中接受了)“以哈沖突”這個命名,你就不得不接受隱藏在這個命名背后的全部邏輯。
但事實是,哈馬斯并非高來高去的天外來客,他們在加沙的地位是通過選舉獲得的,他們是加沙地帶的巴勒斯坦人(至少是一部分巴勒斯坦人)反抗以色列暴行的具體組織形式,他們是內在于加沙巴勒斯坦人的——怎么能夠把他們和巴勒斯坦人截然分開呢?
更關鍵的問題還在于,用“以哈沖突”來命名,就把巴勒斯坦人民完全排除到了輿論視野之外,置于一個不可見的位置,他們在這里被驅逐、被屠殺,卻無人知曉。
02
不過,這還不是問題的全部,即便恢復“以巴沖突”的命名,如前所述,這里仍然存在巨大的話語陷阱。
在今日語境中,對巴勒斯坦地區以外的人來說,“以巴沖突”的命名,會被不假思索地理解成是“以色列國”與“巴勒斯坦國”兩個國家之間的沖突。
然而,從政治現實的角度看,在巴勒斯坦地區,根本不存在兩個國家,只存在一個國家,就是以色列!
而無論是巴解所在的約旦河西岸,還是哈馬斯所在的加沙,都處于以色列的軍事管控之下,不僅完全沒有主權,治權也支離破碎。
這兩塊地方不是國家,也不是自治區,如果一定要打個比方,則非常近似于十九世紀美國的“印地安人保留地”,就安全性而言,連保留地也不如。
以色列對這兩塊地方,進行著實際的統治。
截至2023年,巴解所在的約旦河西岸,有9.3%的面積是猶太人定居點、20%為以色列國防軍劃定的軍事禁區、20%被以色列政府宣布為“國家土地”、9.4%位于隔離墻與1967年的邊界間,也就是說,總共有約60%的地區處于以色列實際控制之下,近300萬巴勒斯坦人只能生活在A區與B區(僅占約旦河西岸面積的40%)中支離破碎的“島嶼”上,出出進進都要經過以色列國防軍的檢查站。
事實上,沒有以色列哨兵的許可,巴方官員連自己的家都回不去。
哈馬斯所在的加沙地帶,雖然比較“完整”,內部沒有猶太人定居點,但處于以色列的嚴密封鎖之中。
以色列控制著加沙地帶的全部海岸線、全部陸地邊界和全部領空,230萬巴勒斯坦人生活在缺乏水、電、藥品的擁擠環境里以及黑洞洞的槍口注視下,把加沙稱為“世界最大的露天集中營”,是毫不過分的。
在十九世紀晚期,一位名叫哈姆林·加蘭的美國作家在談到印第安人保留地狀況時寫道:“這個大陸原來的主人(指印第安人)已被白種人(像圈牲口一樣)拘禁起來了。”
這句話,只要稍微改幾個字,就可以用來形容巴勒斯坦地區的現狀。
哪一個有尊嚴的人,哪一個有尊嚴的民族,愿意被人像“圈牲口”一樣圈起來?
目前發生在巴勒斯坦地區的一切,不是“以巴沖突”,更不是“以哈沖突”,而是被圈禁起來的巴勒斯坦人民沖出牢籠的大起義!
所以,“巴勒斯坦人民的起義與以色列當局的血腥鎮壓”——這才是最準確的描述與命名。
所有的討論,只有在承認這一命名的前提下,才可能得出正確的結論,才不會變成用一種委婉的方式去用舌頭舔亮法西斯的皮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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