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搞轉基因民意調查
彭博新聞社5月22日對轉基因發表了一篇短文。我看到的譯文有二,就標題而言,陳一文來信告知的標題是《先正達并購接近收尾;中國正強迫公眾接受轉基因》,顧秀林轉載的是《先正達案已收尾 中國正強迫公眾接受轉基因》,但她推薦的文章標題同陳一文文。我讀了,認為彭博新聞社文的內容是客觀的,但標題需要商榷。
“先正達案已收尾”不符合事理。就收購而言,不能說“已收尾”,中國化工還在忙著籌集收購資金,只能說“要約”完成,“先正達并購接近收尾”。至于“先正達案”,仍然在激烈論戰中,彭博新聞社文本身證明:政府還需要進行民意調查,說服民眾。我認為,即使能強行完成中國化工收購先正達,是非功罪也無法強行定案。“強權就是真理”是專橫,是耍霸道,真理并不依附于強權,而且最終會戰勝強權。謂予不信,拭目以待。
“中國正強迫公眾接受轉基因”就完全不符合事實了,事實是美國正強迫中國接受轉基因。這一點,在彭博新聞社文中也表現出來了:“在華美國商會指責中國對美國轉基因品種進口的批準太慢,且難于預測是否一定批準。現在中美兩國官員已經同意本月底之前對等候審批的美國生物技術產品做評審,其中包括玉米和棉花。”關于此事,5月12日出爐的《中美經濟合作百日計劃早期收獲》第三項關于進口轉基因產品協議說:“中國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將對美方提交的8項生物技術產品申請就其預期用途安全性進行科學評審。”具體是:“轉基因大豆2個、轉基因玉米4個、轉基因苜蓿2個。中方要在5月底前召開會議完成安全評審工作,評審后20個工作日內授予安全證書。”“百日計劃”是習朗會達成的“共識”,我無須去弄清楚“共識”如何達成,但可以肯定,絕不是“中國正強迫公眾接受轉基因”。第一,從行文看,是美國的要求;第二,同意美國要求的,不是中國,只是中國政府。中國政府從法律上講代表中國,但實際上能否代表中國,這是兩回事;事實上,這些與美國磋商的中國官員,對他們是否代表中國吧并不自信,不然怎么要搞民意調查?
就中國政府而言,也不是完全一致,如有些地方政府就法定反對轉基因種植。關于這一點,我已經在過去發文中闡明了。5月22日發出的《總書記不可食言》由于太敏感,沒有一家網站敢發表,5月11日的《2013年的轉基因對臺戲》被烏有之鄉和紅色文化網發表了,大家可以搜索看到。文章表明,中國政府內部對轉基因的態度有分歧,前后也不一致。中國化工收購先正達,《中美經濟合作百日計劃早期收獲》,與習近平過去的講話就不一致。這個不一致,不會因為《總書記不可食言》不發表,就會不存在,只會傷害習近平。
對于文中所說的:“2017年6月中國要開展全國轉基因食品接受程度的民意測驗。”即使政府是為了做針對性的宣傳,我也認為值得支持。至少是愿意了解民意,愿意做說服工作,而不是“強迫公眾接受轉基因”。還有,也可以驗證我們——秦仲達等幾千人和我與李甲才、鞏獻田等人的上書,看是否表達了民意。
彭博新聞社文已經指出這個嚴重事實:“發生食品丑聞后權威科學機構不回答問題,轉基因大規模濫種,公眾不信任政府,導致事態擴大。”所以,政府應當誠心誠意尊重民意,允許不同意見發表,如果認為民眾的認識不科學,也要實事求是地解疑釋惑,通過據事實,論道理,分清是非。不然做民意調查就沒有意思,反而使民眾更不相信政府。所以,我敦促黨、政府和總書記,現在依法回復我們的上書——送上門的(即使是部分)民意,表現出這次民意調查的誠意,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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