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6日網民爆出加多寶與@作業本聯手拿“邱少云”做“燒烤”文章開始,本次圍繞加多寶展開、發酵的輿情已過去四天,但似乎仍未有降溫的趨勢。在中國的微博社會中,熱點事件大多轉瞬即逝,像這類能夠持續發酵的輿情相對還是比較少見的。
簡單分析不難發現,本次輿情之所以能夠持續發酵,“得益”于加多寶陸續做出的一系列自認為聰明的“危機公關”:先是與新浪聯手,大量刪除“不合胃口”的微博,屏蔽了@共青團中央、@中國青年網等多個微博,封禁了包括@中國搜索在內的一批批評加多寶的賬號,“強大”的輿論操縱能力不禁令人驚詫。接著加多寶又耍出小聰明,有意選擇在具有特殊“色彩”的環球時報微博上刊發了道歉為名、狡辯為實的“獨家聲明”,該聲明不僅不為自身營銷活動的選人、選題不當,以及雇傭水軍、惡意刪帖等不良應對行為道歉,反而是倒打一耙,將網民們合理的質疑和批評污蔑為“競爭對手”的惡意煽動,這就進一步激怒了普通網民。
之后,被加多寶視若珍寶、選為代言的“公共知識分子”的小圈子中,以@五岳散人、@大尸兇的漫畫為代表的一批營銷賬號,故意無視“作業本燒烤”的特殊內涵,動輒拿“因言獲罪”、“文字獄”給正義網民扣帽子,并肆意挑起及混淆“燒烤”話題,借機繼續營銷本次輿情。再加上,在輿情出現后,網民還發現了加多寶在4月16日13時37分發布的微博下方大量“雇傭水軍”為該條微博內容做宣傳。當然,如果僅僅是一般的宣傳賬號倒也難引人注意,可幾十條熱門微博中,清一色的各類媒體平臺刊發著相同內容的宣傳微博,加多寶熟練的“水軍”調度能力,及龐大的媒體資源掌控力著實讓人震驚。
以上種種因素,最終促成了一個持續了近一周的輿論事件的產生。事實上,在本次“黑白”并不難分明的輿論事件中,加多寶如果能選擇一個誠懇的悔過方式,輿情不至于會發展到當前這個程度。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加多寶要的就是這樣的效果,影響越大,越有利于它的營銷”。不錯,如果單從社會影響的角度看,本次輿情的持續發酵,無疑有利于加多寶的營銷,但加多寶的營銷團隊也不該忘了,拿企業的美譽度去換取短暫的社會影響,這對于任何企業來說,都無疑是自殺的行為。事實上,本次輿情事件已經讓加多寶先前精心營造的“慈善企業”、“受壓迫民營企業”等形象嚴重受損。
對比加多寶的拙劣公關,成熟的企業、機構、團體一般都會有更好的選擇:
2008年,在好萊塢女星莎朗.斯通(SharonStone)發表了針對四川汶川地震的不當言論“他們對我的好朋友達賴喇嘛不好,然后發生這次地震,我想這是報應嗎?”后,法國LVMH集團立即宣布取消莎朗.斯通所代言的DIOR品牌廣告形象,并取消其在中國一切與DIOR品牌相關的商業活動。好萊塢《人魚帝國》劇組也明確表示將更取消莎朗.斯通的出演計劃,更換角色。
2011年,卡扎菲五子穆塔西姆的前女友,德國名模瓦內薩.海斯勒(VanessaHessler)在采訪中發表了“政治不正確”的言論,即“從利比亞陷入內亂以來我就跟他(穆塔西姆)失去了聯系。但是我們過去的關系是充滿激情的......卡扎菲一家也不像媒體描繪的那樣,他們就是正常人”后,電信服務商阿利塞(Alice)立即宣布取消其代言的合同,并陸續廢除了她代言的公關宣傳材料。該公司發言人表示:“她沒有與關于利比亞沖突的不當言論保持距離。”
2014年,名嘴史蒂芬.史密斯(StephenSmith)在節目中發表了對雷.賴斯(RayRice)人身侵害其前女友事件的看法,表示“男人不會無緣無故打女人”,女人應該“確保自己沒有挑釁的行為”,并且暗示女人應該“盡自己所能確保不讓家暴發生”。此言一出,娛樂與體育節目電視網(ESPN)很快就宣布對史蒂芬.史密斯進行停職處理。
企業尚且如此,政治團體的選擇則更強硬:
1963年,南越總統吳庭艷的弟媳,“國會議員”陳麗春把自焚抗議的釋廣德比作“烤肉”,宣稱“如果佛教徒們想再要一個烤肉,我會很高興地送上汽油”。此言一出,讓一直對吳庭艷的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肯尼迪徹底失望,成為了促成肯尼迪下定推翻吳廷艷的重要推動因素。兩個月后,在美國直接支持下,楊文明將軍發動政變,殺死吳庭艷、吳庭儒。
2008年,美國共和黨總統競選人約翰.麥凱恩(JohnMcCain)團隊的重要成員菲爾.格拉姆(PhilGramm)因為在接受《華盛頓時報》的采訪時,發表了“美國已成‘牢騷之國’,民眾總是抱怨經濟形勢不好,是‘心志衰退’的表現”的言論,而被迫辭去競選團隊聯合主席職務。
2013年,日本前首相鳩山由紀夫在接受中國香港鳳凰衛視的采訪時,因發表了“理解中國發出的對釣魚島擁有主權的主張”等言論,而在已經事實退黨的背景下,遭到民主黨的追加“開除出黨”的處分。
2014年,中國國民黨原黨員周玉蔻因接連在媒體上公開發表包括指責馬英九為“頂新門神”、“馬英九團隊收受頂新集團2億政治現金未申報”等言論后,于當年12月被國民黨中央黨部考紀會以“屢次在媒體上公開發表言論攻訐國民黨,言論明顯損害黨的聲譽及利益,嚴重違反黨紀”為由,“會中無異議一致決議”開除黨籍。
由此可見,在“輿論危機”出現后,相對成熟企業、機構、團體都會較快的擺明立場,都會盡快的與“問題人物”劃清界限,而不會去選擇無意義的狡辯,更不會為了短暫的社會影響去做傷及自身美譽度的自殺式營銷。當然,加多寶確實可以通過宣稱自己不懂微博的輿論生態來搪塞自身在本次輿情事件中所犯的種種錯誤,但它無法阻止網民從加多寶政治傾向性清晰的代言人選擇,從危機早期熟練的刪帖、雇傭水軍評論的動作,以及從定位清晰的“環球時報獨家聲明”中得出加多寶明知“作業本燒烤”的“深意”仍惡意營銷的結論。
最后,從上述眾多案例中不難看出,即便不同國家、地區的具體情況不同,但無一例外的都有自己特定的“底線”、“原則”或“紅線”,都有自己明確的“政治正確”的共識。無論個體是有意還是無意的觸碰它們,都必然要付出“越界”的代價。事實上,在公知們最推崇的美國憲法中早已明確規定了“言論自由權的最終解釋權在聯邦最高法院,個人不得自己釋法、執法,或擇法而從”,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也清晰解釋了“民眾沒有造謠生非的自由、沒有辱罵他人而招惹沖突的自由、誹謗性言論不受美國法律保護”等內容。具體到中國,在這個日漸開放和文明的社會,沒有人會再“因言獲罪”,絕大多數的言論是不可能招致法律的懲處的,但這不代表無底線的“言論自由”不會付出代價。每個國家的“核心利益”的內容不同,但觸碰的結果一定相同的,像加多寶這樣生于營銷的企業,既然熟知“網絡”,就更不應該游走在灰色地帶,更不能有意或無意的去碰觸“紅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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