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斂財征收碳稅缺乏國際觀
作者:黃國勝
2月6日,新華社的報道稱:根據國務院授權,中國民用航空局于近日向各航空公司發出指令,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禁止中國境內各運輸航空公司參與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禁止各運輸航空公司以此為由提高運價或增加收費項目。這個報道點出了中國和歐盟在征收航空碳稅問題上的分歧,(綜合《時代周報》2月16日報道)。
按照歐盟公布的航空排放法規,從2012年開始,不管是否為歐洲的航空公司,只要是降落在歐盟區域內的國際航班都必須遵守《總量控制與交易制度》。或許這樣的題目對普通公眾來說比較晦澀難懂,其實說白了,就是各國飛往歐盟國家的飛機,其碳排放量必須有一定的額度控制,如果超過你就要花錢來購買額度,若不然就拒絕飛入歐盟國家。
當前低碳概念已經深入人心,歐盟征收的航空碳稅已在道義上占據了制高點,歐盟自己提出的觀點是,征收碳稅實際上是從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角度考慮,如果我們完全否定其觀點,其實也不科學,還有抵制減排的嫌疑,若我們換個角度來看,歐盟的觀點是對的,但其觀點缺乏國際觀,如按照此方法實施,勢必引發各國間的航空貿易戰,最后受損的依然是各國利益,而最終是攤銷到消費者頭上。
我們看到中國民航局節能減排辦公室的此前預測,如果歐盟的措施真的能夠推行,中國民航業將在2012年支付至少8億元人民幣以購買碳排放配額,2020年的支付額預計將超過30億元人民幣,9年累計支出達176億元人民幣。
不知道歐盟國家有沒有想過同樣的問題,你歐盟國家征收航空碳稅,其他國家是不是也可以制定同樣的法則來征收你的呢?會不會有其他國家制定的航空碳稅標準遠遠高于你歐盟呢?你歐盟國家進入這些國家是交還是不交呢?
中航協市場研究部部長朱慶宇認為,歐盟是打著減排的旗號,試圖通過資本運作撈錢,對于航空來說,要真正實現減排,應該通過技術改造來實現。
而在筆者看來,技術改造只是一個方面,當前的當務之急,是站在全球的角度共同商討,如何建立健全在全球范圍內能夠適用的航空碳稅,沒有征收的制度,技術改造也是空談,試想,航空業者也是以賺錢為目的,假如沒有航空碳稅征收制度,誰愿意花大力氣和大本錢來實施綠色低碳改造呢?
英國《金融時報》2月8日發表社評,它認為:美國和中國在一場貿易糾紛中站在同一個立場,是一種罕見的情景。而歐盟(EU)將航空業納入其排放交易計劃的決定,卻偏偏催生了一個由對手結成的聯盟。
一個制高點已失,可有更高的制高點可占呢?或許這才是重點所在。與其指責歐盟航空碳稅政策,并糾纏于歐盟航空碳稅政策的枝節,不如聯合推動制定適用全球的航空碳稅政策。指責歐盟是打著減排的旗號,顯然指責是空洞的,中國也好,美國也罷,可有航空碳稅的全球性政策,若不然,又以何來取代歐盟的政策呢?
作者:黃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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