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被浙高院趕在春節長假前幾天匆匆判處死刑,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支持者不少,反對者亦眾。有專業人士從法理角度分析,認為吳英集資的對象主要是自己的親朋好友,不符合非法集資罪的不特定公眾范疇,對她的定罪有偷換概念之嫌?! ?/p>
如果站在政治高度看這個案子,則問題更大。現如今,特權精英在社會政治經濟各領域的利益立場幾乎無一例外都站在普通老百姓的對立面。至于這個案件,他們又是如何站在普通老百姓對立面上的呢?
首先,吳英案的所謂民意,與其說反映了普通老百姓的仇富心理,還不如說是特權精英的仇富心態作祟更確切些。在特權精英看來,吳英本是一芥草民,卻靠著幾分姿色和善拉關系的伎倆,短時間就成功混進了他們精英圈,成為富庶大省的女首富,他們心里自然不平衡?,F在吳英東窗事發,最先拋棄她的自然是他們這些丑惡嘴臉。他們以一貫的虛偽作派,在對落魄的精英同類落井下石的同時,還把自己唯恐其不能速死的心態冠以民意幌子,甚至誤導公眾,讓人們想當然認為支持速判吳英死刑的那些聲音都源自普通民眾的仇富心理?! ?/p>
事實上,在這個案件上,一般老百姓并沒有過多關注吳英的所作所為到底對社會公眾有多大程度的危害。從案情上看,在經濟上受到直接創傷的主要是吳英的親朋好友,一般老百姓與其無親無故,并無直接牽連,不一定都會對她恨得咬牙切齒。對大多數老百姓來說,倒是吳英揭發的那些體制內特權精英為非作歹、作奸犯科行為更為要命,對他們如何調查處理則更容易觸動公眾的敏感神經,所以此時官方的諸多反常舉動,自然讓人懷疑有轉移視線,轉嫁矛盾之嫌?! ?/p>
更重要的是,這次吳英死刑案與去年轟動一時的藥家鑫案及賽家鑫案相比,普通老百姓的態度出現戲劇性的變化。當初的藥家鑫和賽家鑫,多數老百姓都希望對其故意殺人行為判處極刑,絕無商量。特權精英卻吃力不討好地紛紛出招出力,全力幫他們免遭死刑。與殺人犯素未平生的特權精英甘當他們的家奴,說到底就是在為自己留后路,開口子,作鋪墊。而這次吳英案則不同,體制內的特權精英多希望判吳英死刑并立即執行。在他們看來,一個可能危及精英同類的人當然必須立即送上絞刑架,至于案件本身是否已經水落石出并不重要。
站在政治高度,吳英案以這樣的死刑判決方式匆匆結案確有偏頗,有如精英集團內部棄卒保帥的庸俗游戲。即便吳英罪大惡極,當判死刑,但如果在被她揭發出的那些特權精英系列案件沒有公正審結之前,就迅速對她執行死刑將是特權精英主動扯下遮羞布的無能攤牌?! ?/p>
最后,附上《人精論》中有關特權精英對藥家鑫案及賽家鑫案推波助瀾的精彩剖析:
轟動全國的陜西藥家鑫故意殺人案,以及之后云南的賽家鑫案,無不牽動廣大人民的敏感神經。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故意殺人當判死刑。本是毫無爭議的刑事案件,一拖再拖,一審再審,久拖不決,實屬怪象。事實上,這正是精英派為了追求絕對特權地位,繼續蠶食社會公平的妄肆之舉?! ?/p>
如今,司法領域幾乎所有的公平體系都被打破,精英派在司法領域擁有絕對的特權,人民大眾與精英派人士在司法領域已無平等與公平可言。沒有特權就沒有腐敗,日益猖獗的司法腐敗,根源就在于精英派手中擁有無可挑戰的司法特權。
一方面,擁有司法特權的精英派,為所欲為,執法犯法,卻屢屢置身于法律制裁之外。另一方面,在精英派看來,法律還必須成為他們管制和約束廣大人民的工具。問題是,法律不能反過來成為約束精英派自己施展特權淫威的枷鎖。
于是乎,殺人償命,這個自古至今天經地義的法律信條,就成為一個大問題,讓精英派感到極不舒服。因為只要涉及到殺人償命,任何人都是公平的。而且短期內還看不到諸如“精英一命可抵草民數命”的司法解釋,精英派的特權在這里似乎不好使了,這是他們絕對不能忍受的。
因此,司法領域這最后的公平堡壘,對精英派而言可謂是眼中釘,肉中刺,是對特權的極大挑戰,必須打破它。如果不能打破這一被他們稱之謂既不人道又不合時宜的法律教條,精英派的臉面何在,精英派的特權地位又何在?
所以,不論是之前的藥家鑫案、賽家鑫案,還是以后的何家鑫案、胡家鑫案,只要有助于打破殺人償命這一所謂堡壘,有利于在全國率先樹立一個殺人不判死刑的標桿案例,精英派爪牙就會一哄而上,甘愿把各地殺人案犯當作自家人,精誠團結,各盡所能,全力以赴幫其免死?! ?/p>
對精英派而言,將來只要殺人不一定償命,他們的特權就有沒有禁區,廣大人民就永遠無法與他們真正平等,公平在這最后的堡壘中也就無從談起。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