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干部“濕腳”,更傷公信力
在鄭州大學新校區建設過程中,身為建設辦公室副主任的李大林利用職務之便,為承建單位謀取非法利益,共收受承建單位所送賄賂人民幣11萬余元、2萬美元。案發后,李大林全部退贓,法院以受賄罪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來源:法制日報)
許多同事反映,李大林沒有不良嗜好,物質欲也很低,工作上也是一把好手。就是這樣一個看似“健康”的干部,最后仍難免“濕腳”。
“健康”干部也“濕腳”,絕不是一則笑話,值得認真反思。
“健康”干部也“濕腳”,是對黨委選人用人公信的最大殺傷。因為,對李大林這種能干事、有魄力的干部,老百姓往往十分“看好”、寄予厚望,也給予了更多的信任,認為是值得托付權力的“好官”。這種被群眾看好的干部一旦出事,百姓就會產生“連這樣的干部都腐敗,其他的能好到哪里去”的想法,從而懷疑黨的選人用人制度、懷疑坐在臺上的所有干部,進而產生懷疑一切的偏激思想,導致信任缺失的社會通病,勢必造成人們對官員采取心理防備的策略,信任政府、信任社會的范圍也將變得越來越窄。
憑心而論,組織上選用干部都是出以公心、源于公正,都希望把好干部選出來、把好干部用起來,總體上看干部隊伍的主流是向好的。當然,不可否認在現實中有時因一些干部偽裝精妙、隱藏較深,加之考察時失誤失察失真,讓一些“兩面干部”混入組織內部,成為害群之馬,禍害百姓,但這種現象只極個別的,各級黨委組織部門也正花大力氣從制度設計、程序設計、紀律設計著手,盡量杜絕此類現象發生。
另外,有些干部并不是一開始就腐敗,大多數人履職之初都比較謹慎,并且做了大量的實事好事。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權力的擴大,有人逐漸放松了對自己的約束,在利益誘惑面前,有的主動下水,有的被推下水,有的被拉下水,而一旦“濕身”,則一發而不可收拾。李大林“健康”干部“濕腳”,就是典型的例子。
要杜絕“健康”干部“濕腳”現象發生,除了領導干部自己應不斷去“雜質”防“污染”,提升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能力,始終保持純潔性外,關鍵是組織上要考準干部、考真干部,把“亞健康”干部從源頭上剔除出隊伍;其次,要加強對干部的日常監管,給干部手中的權力套上“緊箍咒”,筑牢預防腐敗的“防火墻”;第三,要建立健全干部交心談心、定期回訪、社會評價等制度,把干部“扶上馬”后再“送一程”,通過組織的跟蹤提醒、搖控警示、長線關注,讓“上位”的干部始終保持健康。
如此,才能防止干部權力用錯地方,從根本上杜絕“能干的干部也腐敗”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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