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到了,要嚴密防止開發商攜款出逃。
要說開發商,房地產開發商,那可者是有錢的大老板。接觸過,從網絡上也了解過,確實是先富,但他們大多自有資金不多,也只是不多資金拿地再從銀行貸款撐起門面再形成實力雄厚的開發商,這無論怎么轉,還是銀行資金政府信譽和百姓的道義支撐的,其中的隱情不好說,想起曾經的如海南的爛尾樓之類的還不是由政府而實際上是由俺們老百姓們擦屁股嗎,當然了,今年這擦屁股的事兒會更多,主體是誰,是人民。
一個開發商,拿了一片地開發,自有資金是有的,但只有很少,少到只有地皮的幾分之一,貸款、操作、再貸款、再操作,如此循環往復下去,反正要求公示建房的成本不公示了,建安成本幾乎成了零頭,那大頭成了政府收費成了政府收益成了開發商的利潤成了官員的花費成了床上操作的損耗了,在現在如此的經濟形勢下,很有可能開發商們會攜款逃!
這些開發間攜款潛逃可是不得了的事兒,也算是關系到是否和諧的事,也算關系到維穩的事,更是關系到國家安全的事。
一個開發商跑了,那承建商會欠薪也會跟著跑,這樣的欠薪會牽涉到成百上千的辛苦了一些時日的農民工家庭的穩定和生存,牽涉到許多供貨商的及其相關的農民工的家庭和生存。記得曾經說過三角債的事兒,那可是摸石頭摸出來的禍!是砸爛公有制的禍!
現在維穩很重要吧,那這防止開發商跑路可是值得注意的了!一個開發商跑路可能會影響到成百上千的家庭的維穩的。承建商及基建筑工人們的,供貨商及其員工的,工作人員們的,曾經揩油的,……
因此俺建議對開發商們應該有嚴密的監控,防止跑路的發生!經警啊刑警啊法警啊都應該忙活起來。年關了,該忙活還是需要忙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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