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巨蠹立啥“大志”?
據新華網12月22日報道,近日,北京三九汽車實業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觀超因貪污公款2629萬余元、挪用公款400萬元,被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該案最大的看點不是王觀超貪污了多少錢,而是他在10年前就立下了侵吞國資的大志。重慶檢方發現,在王觀超的一個筆記本上發現他在2001年寫的一段話:“多成立幾家公司,用公款在里面玩,賺了歸自己,虧損由國家承擔,大家都是這么做的。”
人應該樹立什么志向?諸葛亮說得好:“君子之行,靜以修身,儉以養德,非澹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古人尚且如此,現代共產黨人的境界應該比其更高一點,對吧?可作為黨員領導干部的王觀超,卻樹立了與之背道而馳的志向,一直將侵吞國有資產當作自己的最大追求。
為了順利實現這個志向,王觀超刻苦鉆研財務會計知識,并聘請退休的司法人員當公司“法律顧問”;用搬家公司搬走關鍵賬目,藏到難以發現的城郊;不住自己的房子,而在對面租住,專門觀察自家動靜……這些特別的舉動都出自王觀超。辦案檢察官說:“他是將侵吞國有資產當作一門‘事業’來做。”
將侵吞國有資產當作一門‘事業’來做,肯定就不會將黨的根本宗旨記在心上,就不會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放在心上,就不會將“儉為百幸之根,奢為萬禍之源”掛在心上,更不會將“貪污和浪費是極大地犯罪”刻在心上。聯想到改革開放以來眾多貪官的先后落馬,他們哪一個不是王觀超這類的人呢?
一般人在分析其犯罪原因時,大都認為他們之落馬,是由于他們道德缺失,信仰淪喪。其實,籠統地說他們“道德缺失,信仰淪喪”,既不全面,也不十分準確。他們有的是“道德”,“化公為私”就是“道德”;有的是“信仰”,“實現私欲”就是“信仰”。建立在這種“道德”和“信仰”基礎之上的志向,盡管不被廣大民眾所認同,所接受,但卻被眾多官員所陶醉,所實踐。王觀超“大家都是這么做的”這句話,充分證明了我的這個觀點。
我現在想說的是,國企巨蠹王觀超立下這樣的“大志”,折射了理想信念特色教育的全面失敗!
誰會為之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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