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壟斷且投機的房地產市場
有關房地產政策的制定部門用壟斷的制法權,以“改革”為名,制定高地價和高房價的房地產法律游戲。用土地和房子作為洗劫大多數人財富的工具。
1、政府壟斷住房土地供給,非法占有和倒賣本來屬于全民的土地。
在土地財政的政策指引下,政府可以占有和倒賣本來屬于全民的土地(低價征地,天價賣地)。把倒賣土地的收入當做財政收入。(房奴們的買房錢有多少是以地價的形式交給了政府?)(我們這里,征地價格是3-5萬元/畝,而賣地價格是100萬元/畝。)
2、房地產商壟斷買地、建房權和賣房權
在壟斷的建房體制下,房地產商的房價不斷的創新高,并且出現只升不跌的怪象。
房地產商壟斷建房的好處是:房價可以不斷的提高,從而可以不斷的提高地價,從而有利于提高土地財政的收入,所以,房地產商壟斷建房權和賣房權是合法的;同時,房地產商壟斷建房和賣房權還有另一好處,哪就是確保每一套房都經過買賣,這樣政府又可以進一步收到更多的房子交易稅費。從而又進一步提高土地財政的收入。可謂一舉兩得也。(如果是自建房、合作建房和集資建房,因為不進行買賣,所以政府沒辦法收到房子的買賣的稅費。)(房奴們的購房錢有多少是以房地產商的利潤形式被房地產商拿走的?同時又有多少以房子交易稅費的形式被政府拿走的?)
3、為了使房地產商的建房得到絕對的壟斷,封殺各種可以低成本得到房子的小產權房、集資建房、自建房和合作建房。
為保證房地產商的建房的壟斷地位,封殺(禁止)各種可以低成本得到房子的小產權房、集資建房、自建房和合作建房;并且只提供少量的、小面積的經濟適用房。只建造少量的、小面積的保障房(也叫做經濟適用房)。一般人是不能購買的,而買到的人,因為居住面積太少(只有40-50平方左右),一旦有了首付和月供能力,也不得不去購買天價的商品房(這就是為什么政府把保障房建成狗窩一樣小的原因,因為他們不想你們在保障房里久住)。
4、控制商品房的供給量
如果房價下跌過快,哪么就要減少經濟適用房和保障房的供房量,同時也減少商品房的供房量。狗多食少,房價就不再下跌了。
5、允許住房大量投機
買房自由,只要你有錢,買多少套房都可以,房子可用于居住,也可用于出租,也可以直接用于投機倒賣。炒買倒賣房子合法,多占房子合法。于是就出現了,倒賣幾塊錢的車票違法,而倒賣上百萬房子合法的法律怪象。(因為倒賣房子可以有利于提高房價,從而有利于提高地價,有利于提高土地財政的收入,所以倒賣房子是合法的。)
6、大量發放人民幣
為房確保房價不大跌,為了確保貨幣供給,大量印發人民幣。因為每賣一套房就要放貸上百萬的人民幣,不大量印鈔票是不能滿足房貸的需求的。
二、銀行用“壟斷且投機”的標的物(要購買的房子)做抵押,大量發放房貸。
1、銀行放貸的禁忌
為了確保銀行金融的安全,銀行是禁止用標的物(正在購買的物品)直接抵押放貸的。如你要貸款購買股票,你可以用正在購買的股票之外的物品抵押貸款,但你不可以用當時正在購買的股票做抵押貸款。你愿意,銀行都不敢。因為股票的價格可能嚴重虛高(有泡沫),如果股票大跌,銀行將大虧!所以,銀行不會用標的物(正在購買的股票)做抵押貸款。
2、銀行為什么敢打破放貸的禁忌,用壟斷且投機的標的物(正在購買的房子)做抵押放貸?
A、銀行房貸在推高房價中的偉大貢獻
銀行可以用全民的存款支持買地和買房,銀行可以參與哄抬地價和房價。
銀行的房貸大幅度的提高了房奴們的購買力,使地價和房價得到最大限度的提升:如房地產商的一套房的標價是100萬元,而房奴們只有20萬元的積蓄,如果沒有銀行的房貸,房地產商最多只能把房價賣到20萬元/套,否則就賣不出去(因為房奴們買不起);而銀行通過房貸(80萬),使房奴的購買力從20萬元變成了100萬元,于是房地產商順利的把100萬元/套的房子賣給了房奴們。銀行的房貸起到了大推房價的作用。所以,銀行的房貸不是幫房奴,而是害房奴;銀行的房貸幫的是要天價賣房的房地產商和要天價賣地的政府。(現在房貸收緊房價立馬下跌就是這個原因。)--------房價下跌對用房貸大幅度抬高房價的銀行不利(可能產生房貸的金融危機。)!
B 、打破放貸的禁忌,用壟斷且投機的標的物(正在購買的房子)做抵押放貸的銀行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同時又怕得病死去。
銀行用標的物(壟斷且投機的房子)做抵押放貸大幅度的推高房為誰做貢獻? 高房價下得益的當然是天價賣地的政府,要獲得暴利的房地產商和各種炒房客。
一方面,銀行用標的物(壟斷且投機的房子)做抵押放貸,使房價大幅度的升高,使土地和房子成了政府、房地產商和炒房客洗劫國民財富的工具。-----------為土地財政做出了偉大的貢獻!
在天價房的掠奪下,國民要用兩代人(父母和子女)的終生積蓄(前10年的積蓄交首付,后20-30年的積蓄交月供和物業管理費)才能買得起房,把國民活生生的輪為房奴(輪為政府、房地產商、銀行和炒房客的奴隸)。
另一方面,銀行用標的物(壟斷且投機的房子)做抵押放貸,使土地和房子成了政府、房地產商和炒房客洗劫銀行金融的工具,比明搶銀行還利害。
如果房價出現暴跌,炒房客、還有一些房奴和房地產商就會把曾經的標的物(正在購買的土地和房子)交還銀行,而不再還貸款,這樣銀行的房貸和地貸就會活生生的被政府、房地產商、炒房客(和一部分由房奴變成炒房客的人)占有(政府、房地產商、炒房客成了不倒翁),而這時銀行的損失又只能由全民來承擔!------------銀行破產,百姓的存款化為泡影,或造成嚴重的通貨膨脹。
附:銀行支持買房和炒房的房貸
上周五,在銀監會前主席劉明康表示房價下跌50%,銀行的貸款覆蓋仍能達到100%,雖然利息不能收回,但本金沒有問題之后,不少銀行業、獲貸企業和房地產業的業內人士告訴《第一財經(微博)日報》記者,銀行壓力測試是否完全真實可靠,各銀行在房地產貸款中的“隱形”招數是否都被納入“法眼”監控,都會對最終的結果產生重大影響。
那么房貸是如何“隱形”的?“隱形”的房貸能否逃過壓力測試的“法眼”?相關行業人士對房價下跌50%的切身感受如何?
改頭換面的房貸
劉明康上周五表示,目前我國房地產的銀行貸款在10萬億人民幣以上。根據《2011年三季度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截至三季度末,這一房地產貸款余額數字為10.46萬億元。
有銀行業業內人士指出,在考量房價下跌對銀行的影響時,除了以上的10.46萬億,還有其他的“涉房”類貸款,即用各種非房貸名義貸出、通過各種渠道周轉、最后流向了房地產市場的貸款,以及那些初始就以房地產為抵押物的貸款,而后者數目往往超過前者。該人士表示,名義上的和實際上的“涉房”貸款總額,“保守估計也有20萬億”。
那么,這些名義上非房地產貸款的房貸,是怎么穿上“馬甲”改頭換面的呢?業內人士的表述或許會提供一些線索。
“前些年投資房地產比做鋼貿生意賺得快多了,我們問銀行借了錢就去投土地、商鋪、辦公樓、整層物業、別墅。”上海某大型鋼市一鋼貿企業總經理陳先生告訴本報記者,他們找銀行融資的名義都是“生產經營項目”,但用虛假貿易流水等“一條龍”招數,最后把錢用去炒地炒樓。
陳先生對于鋼貿企業當年的融資能力很得意,“我們做大宗商品的,可以提供抵押物,有質押擔保、有互保、有聯保還有市場擔保,加上資金流又大,銀行搶著借錢給我們。”
至于這“一條龍”招數怎么走,陳先生舉了個例子。“我看中了1000萬的商鋪項目,就先問同業借個1000萬,購買商鋪。然后把買下的商鋪抵押給銀行,稱貸款用于進貨,其實收了賬就去還掉借的錢,等于問銀行借錢炒商鋪。”
對于陳先生的做法,交通銀行一位客戶經理表示質疑,他表示根據他所在的銀行貫徹的“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的貸后“受托支付”流程,銀行貸款將必須打給陳先生進貨的公司,而非陳先生本公司。
另一家股份制銀行信貸業務負責人告訴本報,對于“受托支付”,銀行的貸后監控只能控制資金的第一筆劃歸流向。也就是說,只要陳先生找個“朋友公司”,走流程并不難。據該負責人透露,2008年金融危機過后,在貨幣刺激政策大環境下,銀行青睞有抵押的貸款客戶,并且可以根據抵押物的評估值,給予80%~120%的貸款額度,最高甚至可達150%。
除了上述購置房產時的改頭換面,對于已購物業的升值,市場上還流行兩種從銀行套現再投資的方式:“轉按揭”和“過橋”。
某炒房團資深炒房人呂先生透露,2006年前他通過“轉按揭”套現,比如一套房產本來評估價格在100萬元,按照規定放貸70萬元;1年后,該房產市價漲到150萬,這時呂先生就按增值之后的價格找另一家銀行簽訂新的按揭協議,這樣就能多獲得約35萬元貸款。
2007年開始,監管部門封堵“轉按揭”,要求對已抵押房產在沒有償清全部貸款前不得以再評估后的凈值為抵押追加貸款。這種轉按揭的方式被迫轉入灰色地帶,但呂先生和他的炒房團團友們則采取了一種新對策,即“過橋”。假設其購置的房屋已從200萬上漲至400萬,但尚有100萬房貸未還,呂先生的辦法是從小貸公司等融資渠道借出100萬“過橋”款還清房貸,以此繞過監管,抵押房屋申請“消費性貸款”以套現,一方面還掉小貸公司借出的100萬,另一方面多出一筆款項進行下一個房產投資。
對于上述“消費性貸款”,呂先生的套路是,當貸款資金小于200萬,則名義用途為“房屋裝修”,后續找裝修公司簽訂虛假裝修合同;大于200萬,則名義用途為藝術品投資,后續找典當行通過古董買賣虛報交易金額。
“房價跌50%我就跑路”
“房價跌50%我就跑路,但銀行肯定比我先死。”某地產開發公司總裁高先生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中國做房地產商10多年來,他從金融機構回籠資金的辦法已經升級過兩次,如果他的資金鏈斷了,那些“錢的源頭”肯定很慘。
高先生說,10年前,他造完樓回籠資金的成本很小,只要“借人頭”(收身份證)開虛假收入證明,就可以從銀行“貸款買房”;2007年左右,這些初級花招被監管了,他和同行們紛紛走信托渠道,因此“如果房價暴跌,信托也要出大問題”。
當房地產信托也被叫停了以后,地產公司和銀行一起開發了新花招。高先生透露,數月前,某銀行為了“曲線放貸”給一家房地產企業而開出了銀票,再由另一家有資金的銀行對銀票貼現。
上述信貸業務負責人也表示,房地產商急缺資金而愿意給出高利率,因此這類操作確實存在部分“灰色地帶”,而據他所知,還有銀行將對房地產商的“變相貸款”打包成理財產品置入資產池。這些做法,都可能成為房貸壓力測試的盲點。
此外,高先生還透露,他去年手頭有一塊地,需要套出資金蓋樓,而當時銀行對房地產的貸款已經收縮。他的做法是,找兩家互為上下游的“自己人”貿易公司,簽訂一個上億元的虛假貿易合同,再將他的土地作為“第三方抵押”,從銀行貸出貿易款項。不過高先生也承認,隨著銀行目前對這類貿易貸款的貸后貨物裝船、保險手續等越查越緊,這種手段也已經行不通了。
高先生稱從銀行渠道的實際融資成本已經超過了10%,但眼下房產租金回報率只有2%~3%,不計房產本身的價格下跌,這其中的年損失就有10%。對于記者“為何不拋盤”的詢問,高先生回答,“跌市里,就算降價也拋不掉了”。
盲點在于系統性風險?
對于種種“隱形”房貸,某銀行主管風控的高層昨日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早期一些銀行在做壓力測試時的確有遺漏計算以房產或土地為抵押物的一般貸款,但據他所知,此輪壓力測試里,銀行已經做出了調整。
但是,上述股份制銀行信貸業務負責人告訴記者,以房產為抵押物進行一般貸款和貸款再進入房地產市場,兩者之間銀行承擔的風險是不一樣的。鑒于以上“招數”的存在,銀行的壓力測試可能受到部分干擾。
此外,該負責人還表示,那些從銀行貸出的完全不涉及房地產的款項,也有可能在目前資金面從緊的背景下,被高利率所吸引,周轉后最終進入了房市。本報記者昨日對某“投資公司”執行董事的采訪部分證實了這一觀點,據他估算,公司放出的錢款,“少說有六成”最終落腳點還是房地產市場,而對于投資者和投資公司的資金來源,“銀行貸款肯定是一大組成部分”。
除了“隱形”房貸可能的盲點外,上述主管風控的高層認為,房價下跌50%所帶來的問題將不是靜態的針對房地產行業的壓力測試可以估算的,因為“經濟將會崩潰,系統性風險無可避免”。
有學者撰文指出,房價變動至少將使42個行業受到影響,比如鋼鐵、水泥、電解鋁、玻璃、石灰、家具、汽車等行業。上述銀行高層的擔憂也正在于此,“到時候,不是房地產貸款會壞賬,而是各個行業的貸款都會集體大面積壞賬”。
不過,據媒體此前援引光大銀行風險管理部一位負責人的話稱,在近一年多的壓力測試中,銀行已經更多地采用“系統性風險”角度,并且有多家銀行考慮到了房貸與地方融資平臺貸款之間的關聯度。
到目前為止,各家銀行具體如何開展壓力測試,對外界來說仍然是個謎。市場人士也曾因“各家銀行披露的房貸壓力測試數據相近”而懷疑結果的可信度。某股份制銀行分析師曾對媒體指出,銀行“有一個先入為主的印象,然后把模型往一個方向去做,最后報給銀監會的數據顯示各家差不多,整個行業的數據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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