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見到,有人不斷譴責楊武懦弱,更有人通過分析得出驚人結論:王娟與楊喜利有通奸之嫌,說實話,這話如果放在民主國家,這也是言論自由的一種表現,可能推進事情更傾向公平的方向發展,但這事放在中國就變味了.
我想提醒大家的是,中國本來就是公權力無法約束的國家,如果大家把天平傾向施暴者,只能讓公權力找到更多的理由粉飾與推脫,寶安分局的對外新聞發布已經充份說明這一點,如果大家在讓楊喜利傷害完楊武王娟夫婦倆后,又一次讓公權力再傷害他們夫婦,更多的如棋不會放過你們.因為這是中國.如棋只能悲哀地說,我們一點也不能讓楊喜利之流輕松,因為下一個楊武可能真的是我們.
中國法治,積重難返,法治普及也任重而道遠.從后來人楊喜利家屬的表現以及楊武不敢出來自衛,以及報案后要撤訴來說,中國絕大部份人都是法盲.親愛的國民,楊喜利所犯的公訴案件,不能撤訴的.簡而言之,強奸案件,不是告訴才處理的,它和殺人案一樣,只是公民或公安,一經發現案件,都需要第一時間報告與立案的,容不是所謂撤訴的.它不是民事訴訟,也不是經濟糾紛.
如棋之所以對楊喜利案件的自衛表現不在上面一段話提出爭議,只是如棋心中有一個從表弟那兒聽到的一個案例(為避免跨省,如棋再次聲明,這事是聽來的,聽者自辨,如棋不對下面案例負任何真實性保證的義務):前幾年,如棋還在深圳,一個遠房表弟,在深圳犯了點事,在龍看呆了一段時間,他在里面認識了一個獄友,是一個少年寺出來的練家子,判了六個月,獄友犯的事是這樣的,他在深圳龍華開了一家副食店,經常有有一些小混混來店內鬧事,收保護費(這在深圳不是稀奇事),因為他獄友是練家子,他哪里怕這些事,于是在這幫人來收保護費的時候,拒絕了他們.然后這幫人就帶了一幫人據說有七八個人,過來砸店(這是例行"公事"),他三下五除二,把人家打了,還把其中的一個人腿打斷了,結果判它防衛過當,判了六個月,表弟告訴我,他獄友說在看*所說要學法律,說以前不知道,現在關進來了,一定要學.
當時我除了笑話此事,還有一絲悲哀,這幫小混混你們平民能惹的嗎?不被搞進去才怪,還搞得比較高明,防衛過當.
(如棋再次對上面案例說明,這是道聽圖說,如棋不對些事真實性作任何保證,請看官自辨).
各位,先不要著急,先來看正當防衛:
根據刑法第20條的規定,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正當防衛行為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的本質是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處理與正當防衛有關的一切問題時,都要把握這一核心內容。正當防衛的客觀特征是,在合法權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采取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正當防衛的主觀特征是,在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情況下,意圖保護合法權益。
刑法規定了兩種正當防衛:一是第20條第1款規定的一般正當防衛,存在防衛過當問題;二是第20條第3款規定的無過當防衛。
刑法中是有一個防衛過當的說法, 防衛行為必須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內進行,否則就構成防衛過當。例如,甲欲對乙進行猥褻,乙的同伴丙見狀將甲打倒在地,之后又用重物將甲打死。這就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必須注意的是,并非超過必要限度的,都構成防衛過當,只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的,才是防衛過當。針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進行的防衛,不會構成防衛過當。例如,甲欲對乙實施強奸,乙即使在防衛中將甲打死,也仍然屬于正當防衛的范圍。
那么就是說這個受威脅的男子在被七八個帶來殺傷力武器的過程中將人打死,都是正當防衛的,因為帶有刀具這樣的兇器是可以隨時致命的,那么對方侵害達到這種程度,受害人如果在與對方對打過程中將對方打死,這不能是稱之為防衛過當,同時對方明顯人多勢眾,且帶有兇器,打斷對方腿,使對方失去侵害能力,如何判的防衛過當?但是如果,在對方腿斷后,他還將對方打死,就是防衛過當,或是對方已經停上打斗,并告地求饒,他再繼續打對方,也是防衛過當.但此案明顯沒有這些條件.
所以,據如棋根據社會經驗來判讀,這幫小混混只是小混混,只是這些黑社會組織的執行,執法公權力與這些人關系曖昧,至于如何曖昧到如何程度,如棋也不知道.
因此,從這個案子延伸到楊武案件,受害人只有三種選擇:1,就是受害人現在的選擇,被人說成懦弱和軟弱。2,沖出去殺了行兇者,被法官判無期,成為一個殺人犯,父母含恨去世,老婆孩子流落街頭。3,沖出去被行兇者打死,父母含恨去世,老婆孩子流落街頭,這就是中國。
可以說根據中國法律人治而非法治的情況下,第二種情況百分之九十九可能發生,而且,筆者可以說,除了在南方,很多人對聯防隊員的概念真的很陌生,在深圳,你是很難看到民警的,這些實際在絕大程度上代表公權力,而公權力的為所欲為,長期的欺凌,使楊武已經形成了一種定性思維,請問各位,你敢你當地的公權力叫板嗎?
因此,在此情況下,楊武雖說懦弱,但不失為一種保存實力的情況表現,如果他做了第一條,第二條,公權力可以說楊防衛過當,或者說如果楊武沒有把楊打死,這個案子沒有更多人關注,楊武將會受到更猛烈的虐待.
有些人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至于有些人看視頻說王娟與楊喜利通奸,這些人是怎么看的呢?
強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強制性交),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的一種行為。在所有的國家,強奸行為都屬于犯罪行為。當被害人因為酒精或藥物的影響,而無法拒絕進行性行為時,與其發生性行為也被視為強奸。(比如使用藥物麻醉女性后,與其發生性行為,事后證實該性行為不是該女子自愿的,也屬于強奸)。
退一萬步來講,就算依這些人所說,有過通奸,請問此視頻中,楊喜利有沒有使用暴力與王娟發生性行為,使用了暴力!這就可以定案了.也就是不論以前是什么,視頻中,事實清楚,如棋再打個比方,就算視頻中不是楊喜利使用暴力與王娟發生性行為,而是楊武,楊武一樣犯了強奸罪.說通奸人的究竟是什么心理呢?
如棋說這些人和當年如棋在學生時代看<南京大屠殺>時,有個強奸的畫面,那些竊竊私笑的同學一樣,沒有良心,和動物沒有區別.他們用動物的本能想問題.正好,如棋也可以用這個事情,來說明一下,那些指責王娟和楊武的人請問一下,如果你生活在1937的南京,就在12月13日那天,請問面對人多勢眾的日本兵,你會做出什么行動,就算他們沒有侵犯你的妻子,你會怎么做?如果侵犯了你們的妻子,你們會怎么做?
說到這里,如棋已經無法抑制悲痛,當時,守在門口的還有楊喜利的同伙,那些動不動說楊武應該殺了楊喜利的人,請搞清楚,對方是三個壯漢,三個壯漢!實施強奸的雖是楊喜利人,但對方有三人,楊喜利沖出來,不僅會被打死,還有可能失去進一步保護妻子的機會.
因此,如棋斷定,楊武在后來在發現妻子被強奸沒有沖出來是對的,因為如果不是他報警,警察不可能那么快趕到,也不可以當場捉到楊喜利,也不可能有那么快能夠對楊喜利做出法律制裁,如果他當時沖出來,一定毒打后,揚長而去,而攝像頭又突然壞了,請問,將是一個什么局面,如棋想說,楊武案雖然可悲,不能不說有萬幸.還有,如棋想說明的是,楊武如果不報警,可能那兩個同伙可能會王娟實施輪奸,請問有沒有可能?有!
你們想要一個諸如楊武的角色做到什么程度?
更可悲的是,在中國,如果不是媒體這樣集中火力報道,有那么快這么撤五個官員嗎?那些罵媒體的人們,請問,你想過沒有,中國有多少案子因為沒有媒體關注而得不到伸張正義?柴靜說得看似有理,她說媒體沒有良心,請問公權力有良心嗎?媒體最起碼比公權力有良心,這就是中國.簡而言之,沒有媒體如此細節真實化,不可能今天的速辦.因為這是中國.
還有一個如棋想說的是,在楊武案中,楊喜利的兩個同伙應同判強奸罪,一是,這兩個人在楊喜利預謀的這場強奸案中,有同樣重要作用,如果不是因為這兩個同伙,楊武有可能沖出來,正是因為有這兩個人存在,楊武才失去了沖出來勇氣,楊武在這種情況沖出來,實際是沒有任何作用了,因為不說楊喜利,楊喜利的同伙就可以把楊武解決,同時,如果楊武不報警,他老婆有被輪奸的可能.根據案情發展,有可能的!只是楊武報警,才免遭其妻子遭遇更慘的后果,楊武雖不偉大,但不至于世界上最懦弱.
同時,楊喜利涉嫌在公眾面前強奸,因為有兩個同伙,不是楊喜利一人,這要從重處理,楊的同伙有可能犯有強奸犯中止的可能,因為后來有警察來抓楊喜利,但一樣逃不了強奸罪嫌疑.
因此,如棋呼吁,不僅要對楊喜利進行公眾強奸重判,還要對楊喜利的同伙實施抓捕,以服眾心.
原諒如棋如此義憤填膺,因為我們已經被"強奸"很久.
2011-11-10賈如棋于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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