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報道: 2011年11月8日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記者會。面對問及:日本媒體報道,長崎海上保安部6日在長崎縣五島列島的日本領海上攔截一艘中國漁船并扣押該船船長,船上其余10名船員也在接受日方調查。中方對此事有何評論?外交部發言人洪磊答:中方注意到有關報道,正調查核實有關情況。這是一起普通的漁事案件。中方要求日方切實維護中國船員的合法權益,盡快妥善處理此事。
據了解,日本方面攔截中國漁船、扣押中國漁民已多次發生,中國外交部也屢有表示,或“嚴重”抗議、或“嚴正”交涉、或“密切”關注、或“強烈”要求日方如何如何,云云。不一而足。國人關注,但幾近無奈。這次,發言人的表示有幾點值得關注之處:一是既然是“正調查核實有關情況”,為何就斷定“這是一起普通的漁事案件”呢?二是“中方要求日方切實維護中國船員的合法權益”所稱的“合法”是哪國的“法”呢?
另據人民網東京 11月7日 電(記者 于青)據共同社報道,日本官房長官藤村修在7日上午的記者會上,就長崎海上保安部在長崎縣五島列島的日本領海上逮捕涉嫌違反《漁業法》的中國漁船船長一事表示,“調查部門將根據(日本)國內法處理。這是一次普通的逮捕,我將繼續關注。”
考慮到日本官房長官藤村修表態在前,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后,用的都是“普通”二字,對此事件的表態如此一致,豈不是發人深省嗎?中國漁民被“普通的逮捕”,“這是一起普通的漁事案件”。果然如此嗎?中國人被外國人逮捕是“普通”的事情嗎?誰“逮捕”誰?因為什么“逮捕”?怎么就那么“普通”呢?”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所說的“合法權益”與日本官房長官藤村修所說的“根據(日本)國內法處理”,又有何異同呢?
由此,筆者還真是想不通了:中國人民的和平勞動誰來保護?是那個船長去了不該去的地方嗎?中國船民在湄公河上被殺,中國漁民在海上捕魚作業時,屢屢樓發生被菲律賓、韓國、日本、馬來西亞、越南等國驅逐、扣押、以致“逮捕”都是因為什么?中國的海洋權益頻頻被侵犯,中國人在海外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和尊重,中國游客在菲律賓被殘殺,等等等等,都是為了什么?還有什么不“普通”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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