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套算強奸不?說了算的人說“不算”;說了不算的人說“算”。按法律規定,凡是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或以使用暴力相威脅或使用其他使婦女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無法反抗的方法與婦女發生性關系的,都是強奸。依此而論,別說戴了安全套,就是戴了安全帽,也不影響對強奸罪性質的認定。說了算的人沒說對,說了不算的人說對了。雖然如此,但實際上,我們卻還是經常看到說的不對的人說了算,說的對的人說了不算之類的現象。這種現象被稱為“權力的作用”。如果說了對的才算,切,還要權力有個P用?那世界上還能找得到P民嗎?
按“戴套不算強奸”的偉大理論,三公消費自然不算腐敗。辦公事兒還不吃公款、坐公車、考公察么?何來腐敗?公費旅游?純屬造謠,誰公費旅游啦?明明是公費考察嘛,怎么能無事生非、捏造事實呢?辦了點私事?有啥,私事不也是咱“公人”的私事么?誰能分那么清呢?戴個套就不算強奸了,都戴上考察、接待的安全帽了,還能算腐敗?所以三公消費不算腐敗。
身上長刺的網友可能要罵我小人家強詞奪理了,我承認前述言論確有強詞奪理之嫌。那么,我反過來問一下,我們現在與腐敗是否水火不容?我們是否要堅決反腐敗?不好回答?那我再問明白一些,我們在口頭上是不是那么說的?這應該沒有疑問了吧?現在請你看一下有關方面對三公消費的態度。咋呼了這么多年,換來一個什么?不過是部門非常不情愿非常不清楚非常難懂的公開賬目而已。就是有那么多問題的公開,不是還有部門堅持不公開嗎?公開了的又怎樣呢?還不是以后照此標準去公款吃喝、乘用公車、公費旅游?與反腐那是八桿子也打不著呢?三公消費又有誰說是腐敗了?
不過說話歸說話,我小人家從骨子里還是認為,即使三公消費不能一概認定是腐敗,但至少有很大一部分是腐敗的范圍,三公消費至少能算是腐敗滋生的溫床。先說公款吃喝。凡是“公人”,國家都發工資的,那就是管“公人”吃飯的,再吃公款,就是貪污,是不是構成犯罪,看吃的多少;再說公車。公車有公用的,也有私用的。要區分本也不難,把公車噴涂特別顏色,懸掛特別號牌,讓群眾睜大眼睛看著就是了。然而就是不做,無非是因為不方便,主要是不方便腐敗,不方便沾公家便宜;最后說公費旅游。現在的考察有多濫?大家都清楚。所有公費旅游的,沒有一個不打著考察名義的。這還不是腐敗,那還有什么是腐敗?
不過,三公消費這個事兒,雖然屬于腐敗范圍,但還真不宜讓紀檢、監察去反,因為他們自己在這方面也不清楚。前段日子的天價巡視組的事兒,大家也都看到了。查來查去,我相信查清楚了,但就是不往清楚里說。咋反呢?我覺得還是老一套,發動群眾。發動群眾反腐敗,不僅可以迅速地把一切腐敗現象反掉,還可以教育群眾。現在不正在討論官德、民德嗎?別討論了,只要一發動群眾反腐敗,官德馬上變好,民德也會馬上變好。不接受?那就接著忽悠,接著在制度建設方面疊床架屋吧。如果那些玩藝兒管用,那么我的腦袋真是讓驢踢了。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