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聯合早報》轉載“人民網 ”披露的青島警界因為聶磊黑社會案引發地震 ,讓人觸目驚心(全文見后)。這一事件同重慶打黑有很多相同之處,耐人尋味。對于普通的百姓來講,了解或者涉足這樣的案子沒有什么可能,對這種案子感興趣的也不多。但是,作為一種社會現象,這次青島警界的地震發人深省,每一個有良知,有責任心的中國人都會感到無比憤慨。作為代表國家公權力的警察,竟然會如此腐敗和黑暗,讓人不敢相信,但這卻確實是發生在中國大地的事實。青島作為旅游圣地,其外表是十分美麗和光鮮的,筆者也不止一次到過青島,對社會的情況有所聽說,也看到過一些亂象,這次的爆發和揭露實在也是必然的,就好比毒瘡到時候就會滾濃,就會潰爛一樣。那么,青島警界這次因為聶磊黑社會案引發的地震究竟說明了什么?是值得我們認真思考的。
一、中國已經和世界接軌。過去只有在香港電影和外國電影中看到的黑社會和警匪勾結的情況已經在大陸全面開花。已經披露的重慶和青島,以及90年代遼寧的黑社會大案是大家都知曉的,其實,如果認真清查,中國幾乎每個城市都有。在這個問題上,中國已經不是30年前那個社會風氣淳樸、公安是人民公安的社會了,已經和世界接軌。
二、與解放前的社會相似了。無論是電影和文學作品,在描寫中國舊社會的時候,都有關于黑社會幫派的內容。解放后,這些幫派都被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鎮壓或改造,從50年代到70年代,30年內基本絕跡,是謂“毛澤東時代” 。80年代后,這些舊社會有的東西又開始有了,近年來愈演愈烈,滲透到各個領域,連人民警察這個神圣的職業也開始和黑社會穿一條褲子,在這點上,可能還與時俱進,超過了解放前。
三、黨中央提出建立“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體系”具有現實意義。為了金錢淪喪道德,連最基本的道德底線都不要了,連代表政府和公權力的警察都這樣腐敗和黑暗,確實該“兩手硬” 了,否則,怎么向先人和后人交代?難道執政的結果就是搞出這樣一個社會?這是無數先烈的希望?是老一輩革命家的希望?
四、應該從根源上找問題,不要執迷不悟了。中國共產黨曾經是一個偉大、光榮的黨 ,她的黨員們為了共產主義的理想可以舍死忘生,可以不計較名利,可以與人民同甘共苦,正因為這樣,她才偉大、光榮。認識不到這一點,中國共產黨的后來人就是忘記了根本,就不要自稱共產黨。中國共產黨不是不犯錯誤,因此,這里不提正確,只提偉大、光榮。共產黨的偉大之處還在于有錯就改,歷史上的所謂路線斗爭,實際上是改錯的斗爭,只有認真改錯,才能永遠偉大。因此,對于青島警界因為聶磊黑社會案引發地震的這種社會現象,以及其它的各種不合理的社會現象,應該 從根源上找問題,使社會主義國家確實在這些方面比世界上的資本主義國家做得好,比國民黨統治的舊社會做得好。我們堅信,共產黨曾經做得很好,但是“特別是”的年代沒有做好,如果找到根源,認真改錯,今后同樣會做好。我相信這是黨心、民心所在,不可違背。如果一意全盤走資本主義道路,那么,歷史會按照自己的邏輯發展的。
【 附文】:青島涉黑落馬官員名單曝光 有人曾撞警車助黑老大逃跑
青島警方涉聶磊案落馬人員名單(部分)
姓名 落馬前職務
于國銘 青島市市北區公安分局局長
馮越欣 青島市李滄區公安分局局長
陳鵬 青島市公安局團委書記
王曉青 青島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
葛強 青島市市北區治安大隊大隊長
辛克水 青島市市南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王曉青或許沒想到自己的名字有一天會出現在省檢察院的工作報告上,而且還是以反面典型的形式。
在今年的山東省檢察院工作報告上,國家森檢察長直接點了王曉青的名字:青島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一大隊原副大隊長王曉青徇私舞弊,為兩名網上通緝犯提供通訊工具、轉移住所,并為其駕車沖撞攔截追捕的警車,企圖使他們逃避法律制裁。
記者經多方證實,報告中的“兩名網上通緝犯”之一即為青島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聶磊,而王曉青則是青島警方內部人士眼中“聶磊一手扶起來”的人。
王曉青曾率隊前往四川汶川大地震災區救援,并發表過“以后對生活的要求不要太高,活著就好”的感言。
2010年9月,根據公安部、山東省公安廳有關部署,青島警方摧毀了以聶磊為首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聶磊及130余名成員先后歸案。該案也被稱為新中國成立以來青島最大的涉黑案。
經過初步偵查,青島警方稱,聶磊團伙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組織賣淫、販毒、開設賭場等多項犯罪,但“故意殺人”、“販毒”等罪名最終并未寫入青島警方的起訴意見書中。
今年4月中旬,青島市檢察院將聶磊案首批27名被告人起訴至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批起訴的被告人有27名,罪名涉及十幾項,7月份又補充起訴了3名被告。
聶磊案歷經今年5月、8月的兩次通知開庭又突然延期,至今遲遲尚未開庭。經早報記者證實,聶磊案延期開庭原因與青島公檢法系統的多名官員落馬有關。9月29日,青島市市北區公安分局局長于國銘、李滄區公安分局局長馮越欣的落馬則是近期階段性的“收網”行動。
“聶磊案和落馬官員案原來都是青島方面負責偵查,目前已經移交給了山東省檢察院,青島方面已經回避了,等于是由山東省檢察院在進行重新偵查,所以延期開庭是必然的了。”一位熟悉該案的內部人士表示,不排除該輪偵查結束后,聶磊等人被重新起訴的可能性。
青島,又一次處在了“紅”與“黑”交織的時刻,青島警界重新洗牌已成必然,而全部事實與關系的厘清,或許還有待時日。
早報記者陳良飛發自青島
“背運”青年
兩次搶劫罪、一次勞教,基本耗去了聶磊整個的青春期,其間的多名“獄友”后來成為了聶磊的左膀右臂。
44歲的青島人聶磊在十幾歲到二十幾歲的時候一直走“背運”。
兩次搶劫罪、一次勞教,基本上耗去了他整個的青春期。1983年9月,還在他剛滿16歲的當口,聶磊就因搶劫罪被判6年徒刑,兩年之后的1985年,這一刑罰被改判為6個月拘役。
然而1986年,聶磊被釋一年時間不到,他又因毆斗被勞動教養三年。1992年8月,聶磊因搶劫罪再一次獲刑6年,那一年他25歲。這一次,他也沒坐滿6年,最遲在3年之后就出獄了。
這樣的人生經歷可以稱之為“背運”,然而,“背運”的時候也有收獲,在服刑或勞動教養中認識的多名“獄友”后來成為了聶磊的左膀右臂,幫他沖鋒陷陣,也同樣成了聶磊涉嫌黑社會組織犯罪的骨干。
1995年以來,聶磊主要以獄友、鄰居、親屬三類人打造了自己的班底,成立了多家房地產公司并開辦了多家游戲廳、娛樂城等游戲場所,獲利頗豐。
1995年之后的聶磊似乎走完了“霉運”。在之后的15年間,他沒有任何犯罪記錄,而恰恰在這15年間,他帶領自己的兄弟們擴張勢力范圍、建立自己的權威,用明確的紀律約束其組織成員,并對外以“聶磊公司”統稱。
此前的媒體報道稱,2000年,原山東省公安廳副廳長兼青島市公安局長萬國忠的落馬也與聶磊有關。青島警方一位內部人士告訴早報記者,萬國忠的落馬和聶磊關系不大,“那時候聶磊才剛剛起步,根本接不上萬這條線”。
最早不會超過2000年,又有一批骨干加入了“聶磊公司”,在聶磊的領導下,“聶磊公司”才開始逐步向賭博業和色情業延伸,擴張勢力范圍,“組織內部層級更加清晰、分工更為明確”。“新藝城夜總會”即在這一時期設立。
蓬勃發展的房地產開發這一塊產業也沒有放棄,聶磊成立的全濠實業有限公司繼續開發、購置多處房產、土地。
從2000到2010年6月,聶磊也迎來了其人生最“輝煌”的十年,“稱霸一方,在青島市部分區域和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
聶磊“講義氣”的性格也在起訴書中作為“黑社會組織”籠絡人心強化控制的手段被提及:在攫取大量財富的基礎上,聶磊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給組織中的領導者、積極參加者購買高檔車輛、分給賭場股份,向組織成員發放工資,為組織成員提供住房、通訊工具。
不過,這一切在2010年3月37日凌晨之后不久就徹底消失了。
“頤中”一夜
2010年3月27日的頤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夜總會暴力事件,堅定了高層打擊聶磊涉嫌黑社會犯罪組織的決心。
頤中酒店的那一夜可謂聶磊人生的“滑鐵盧”。
同在香港中路、位于“新藝城夜總會”斜對面的青島頤中皇冠假日酒店,是青島市知名的涉外五星級酒店,青島市政府的很多接待活動均在此進行。
2010年3月27日至28日,由國際泳聯舉辦的“李寧杯國際跳水系列賽”在青島舉行,前來參加比賽的國內外運動員,均被安排入住頤中皇冠假日酒店。前一晚,也就是3月26日晚上,青島市高層在該酒店宴請參賽運動員及來賓,但就在當晚,該酒店三層“霧之花夜總會”內發生了一起嚴重的暴力事件。
兩天之后,青島當地媒體披露了這一事件:3月27日凌晨1時許,在香港中路頤中皇冠假日酒店三樓的夜總會內,服務經理孫先生正在門口巡視時,突然沖進來20多名拿著刀具的男子,得知孫先生是負責人后,接著就是一陣猛砍,孫先生身中8刀后昏迷不醒,其中右手食指和中指直接被砍斷。在401醫院,經過8個小時的手術,孫先生才逐漸蘇醒過來。
這篇報道并未透露這一事件的主使者,對于被砍傷的原因,當事人孫先生也表示并不清楚。
不過,聶磊案起訴書中描述的事件經過則比當地媒體報道要復雜得多,聶磊在該起事件中的角色也耐人尋味。
起訴書稱,3月27日零時許,一名高姓女子組織“新藝城夜總會”四名女青年到頤中酒店賣淫,與該酒店內“霧之花夜總會”保安因故發生爭執并廝打。后“新藝城夜總會”總經理助理蔡某將此事告知李姓骨干,李指示蔡將此事匯報給聶磊或任姓骨干,蔡某聯系不上聶磊,于是找到了任某。之后,任某糾集數十人,攜帶砍刀、棍棒等至頤中酒店大廳內,先對前來消費的客人進行毆打,又至三樓夜總會,持砍刀、棍棒等對夜總會工作人員進行毆打,并砸毀物品。
在起訴中,媒體報道中的“身中8刀后昏迷不醒”的孫先生經法醫鑒定為輕傷,其余兩人為輕微傷。
對于聶磊在這起事件中的角色,起訴書稱:案發后,任某將此事匯報給聶磊,聶磊出資給任某等人,供其逃跑、藏匿,逃避公安機關偵查。起訴書的描述顯示,頤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夜總會暴力事件發生時,聶磊并不知情。
一位內部人士就此向早報記者解釋稱,頤中打砸事件其實只是一個導火索,沒有這一事件也會抓聶磊和其骨干,這一事件只不過堅定了高層打擊聶磊涉嫌黑社會犯罪組織的決心。
當年6月23日,公安部發出B級通緝令,向全國通緝聶磊,對發現線索的舉報人、協助緝捕的有功單位或個人,給予人民幣5萬元獎勵。9月1日,聶磊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而其部分骨干成員早在5月份就已經被抓捕。
“杰出”警官
據《新世紀周刊》消息,因聶磊涉黑案,青島警方處級以上干部數十人已被抓,多達上百名普通民警涉案。
青島律師劉世強(化名)對著書柜里面的兩份起訴書輕輕嘆了口氣。
劉世強是聶磊案中的一名被告人律師,從去年8月起受其親屬的委托,為該被告人辯護。劉世強說,第一份起訴書是今年4月中旬收到的,被告人有聶磊和其當事人等27人,均為聶磊涉嫌黑社會犯罪組織的主要組成人員。7月的第二份起訴書又增加了3名被告。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曾經分別通知劉世強,在5月份和8月份會開庭審理聶磊案,不過,這兩次開庭均遭延期。從8月份到現在,法院沒再向劉世強透露任何開庭的信息。據劉世強了解,聶磊案延期審理的原因與青島公檢法尤其是青島警方官員的落馬有關,雖然在目前的案卷資料中看不到任何端倪。
青島警方一位內部人士告訴早報記者,在于國銘、馮越欣落馬之前,早在今年5月份,專案組已經開始對不少涉案警察采取措施了,涉及數個分局和市局刑警、治安、特警支隊,不少人還是“破案能手”。“這些人有些和聶磊是鐵哥們,有些就是聶磊一手扶持起來的。”該人士說,于國銘、馮越欣的落馬可以視為一個階段性“收網”。
以確定落馬的原青島市公安局團委書記陳鵬為例,這名曾被稱為“市局最年輕處級干部”的警官本來有著光明的仕途,但因涉嫌聶磊案,早在今年5月就沒能再出現在市局大院里了。
1971年出生的陳鵬曾在2008年獲得了第六屆“青島十大杰出青年”的稱號,這一評選活動兩年才舉辦一次。
之前的十余年里,他奮斗在刑偵第一線,從一名普通刑警做到了市局刑警支隊一大隊二中隊中隊長。
“陳鵬不畏艱險,勤奮工作,憑借一名優秀偵查員超人的膽略和過人的智慧,先后參與了上百起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偵破,特別是在偵破‘7·29’ 特大搶劫殺人案等60余起性質惡劣、影響巨大的惡性、疑難案件中,處處沖鋒在前,發揮了關鍵作用,兩次被省公安廳記個人二等功。”“青島十大杰出青年”的頒獎詞如此寫道。
而另一名落馬的刑警支隊某大隊副大隊長則以“迅速瓦解嫌犯心理防線”見長,在其擔任中隊長3年間就參與辦理各類重特大案件400余起。
據《新世紀周刊》報道,截至目前,青島警方處級以上干部數十人已被抓,普通民警涉案多達上百名。這一消息尚未獲得青島警方的證實。
警界震蕩
2000年初,公安部發現青島市“黃、賭”情況嚴重,于當年6月29日派出治安行動隊,但因有人通風報信,行動失敗。
青島,這座位于山東半島東端的城市,從來就沒有被人們忽視過。
民國時期,它是8個特別市之一,如今,它是5個計劃單列市之一,與深圳、大連、廈門、寧波一樣。其黨政首長的行政級別會比一般的城市高“半級”,也就是享受副省級的待遇,有的市委書記甚至由省委副書記兼任。
獨特的地理環境甚至幫助青島在剛剛公布的一項中國休閑城市的評比中蟬聯“中國最佳休閑城市”,并順手摘下了“最佳海濱休閑城市”稱號。休閑娛樂業以及其背后的組織也相伴相生,潛滋暗長,青島的“紅”與“黑”也在此間爭斗、交織,繼而一起沉淪。
坐在火山口上的青島市公安局長也成了一個高危職務。2000年初,公安部發現青島市“黃、賭”情況嚴重,并在6月29日派出治安行動隊,趕赴青島。不料,青島市公安系統內部有人向目標通風報信,行動失敗。當年9月中旬,原山東省公安廳副廳長、青島市公安局長萬國忠,因屬下和其在公安系統的兒子將警方掃黃行蹤透露給涉案夜總會,被迫引咎辭職,隨后被有關部門宣布“雙規”,帶離青島進行審查。2000年9月29日,萬國忠自殺身亡。
一位北京的刑辯律師透露,聶磊案與另一起涉嫌黑社會組織犯罪案張韶軍案均由青島市中級法院同一個合議庭負責,不過,這兩個案子目前都遭擱置了, 開庭時間未定。張韶軍案與聶磊案本無牽連,但這兩起案件的共同之處在于兩案都牽涉到了青島公檢法系統,青島警方更是重災區,震蕩可能還在繼續。據這位律師透露,馮越欣的落馬也與張韶軍案有莫大關系。
而據《新世紀周刊》的報道,原青島市公安局長王永利也被有關部門“約談”,之前已有王永利被“雙規”的傳聞,不過遭到了山東警方的否認。
10月19日的夜里,香港中路,青島市的娛樂勝地,“新藝城夜總會”的招牌仍在,卻已暗淡無光,大門緊閉,繁榮盛景早已遠去,與其昔日主人的現實處境恰相應和。斜對面的頤中皇冠假日酒店則依舊人群熙攘,迎來送往。
目前,聶磊和他的兄弟們正身處一灣之隔的膠州看守所,靜靜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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