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報告引發網絡和媒體關注的內容,是報告第一部分“概論”里關于“我國現狀”的一段話:“據中國社會科學院一份調研資料披露:從九十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6000至18000人,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BR>
順便說一句:這其實也是媒體斷章取義的一例。關于上述外逃貪官和攜帶金額的數據,此報告寫得很清楚,是“據中國社會科學院一份調研資料披露”,但報道此事的不少媒體都把“據中國社會科學院一份調研資料披露”這半句話“略去”,使讀者以為這些數據是該報告的作者們自己獨立調研得到的結果。
上周五,中國金融學會的網站上出現了《中國金融學會第九屆全國優秀金融論文及調研報告評審委員會聲明》,宣布“中國金融學會第九屆全國優秀金融論文及調研報告評選擬獲獎文章對外公示期間,一些讀者反映,《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一文引用的有關外逃貪官、金額的數據有誤。經查,該數據來源于網上未經確認的不實消息?!?BR>
從學術角度來看,該報告給出的“16000至18000人”和“8000億元人民幣”這些數據是“據中國社會科學院一份調研資料披露”,但報告中并未給出中國社會科學院這份調研資料的原始出處,而報告在同一部分引用的另一組數據“根據公安部2006 年5 月公布的數據顯示,我國已陸續緝捕到外
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320人左右,直接涉案金額近700億元人民幣”則給出了來源。本網友經過搜索,發現搜到的早先的這份“中國社會科學院調研資料”的內容全都是出自網上的論壇或者網站,由此推測“16000至18000人”和“8000億元人民幣”這些數據可能確實是來自“網上未經確認的不實消息”。
《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引用未經證實的網上資料”這件事情,其實揭示了不少問題。
關于貪官數據的這種“網上未經確認的不實消息”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而且涉及到的“相關部門”比這次的“中國社科院”級別要高。
最近的一次是關于“商務部”。去年4月新華網報道了《商務部否認發“外逃貪官人均卷走億元”報告》:“日前,有媒體報道稱,據商務部統計,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外逃貪官人均卷走近1億元人民幣。商務部新聞辦有關負責人25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商務部從未正式做過此類調查,也未發布過此類報告。此前有媒體報道,據商務部統計,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外逃貪官數量約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億美元,人均卷走近1億元人民幣?!?BR>
而“外逃貪官數量約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億美元”的“媒體報道”也不是去年4月“日前”的事。2009年9月中國新聞網就有報道《中國4000名外逃貪官攜走資金500億美金》就說:“據商務部早些時候發布的調查報告顯示,近30年來,外逃官員數量約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多億美金”。雖然人數和金額都比這次的“16000至18000人”和“8000億元人民幣”少,但貪官人均卷走至少1250萬美元合人民幣至少八千萬,比這次的人均5000萬還要多呢。
而且,經本網友搜索,“外逃貪官數量約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億美元”這消息的并不是中國新聞網。這份數據早在2005年8月就出現在新華網的報道《外逃貪官帶走500億美元 專家:多管齊下打擊》當中:“據商務部一份調查報告,近幾年來外逃官員數量大約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億美元?!?BR>
考慮到新華網的影響力,我們可以說,“外逃貪官數量約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億美元”其實算是新華網2005年8月最先散布出去的,到了2010年4月又通過商務部發言人來予以否認。這實在是有點太“戲劇性”了。
不過,更有戲劇性的還是:這次中國金融學會第九屆全國優秀金融論文及調研報告評審委員會的聲明提到,引發熱議的《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是“中國金融學會第九屆全國優秀金融論文及調研報告評選擬獲獎文章”。那么,這篇報告在“擬獲獎”名單里排第幾呢?
《中國金融學會關于第九屆全國優秀金融論文及調研報告擬獲獎名單進行公示的公告》顯示:
“中國金融學會第九屆全國優秀金融調研報告獲獎名單
獲獎 獲獎調研報告 作者 工作單位
一等獎 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 課題組”
也就是說,這篇現在被中國金融學會第九屆全國優秀金融論文及調研報告評審委員會認定為“引用的有關外逃貪官、金額的數據有誤”的調研報告,早先是被中國金融學會第九屆全國優秀金融論文及調研報告評審委員會評定為“優秀調研報告”一等獎的第一名!
是不是這次評獎的標準很低呢?讓我們再來看看2009年3月25日中國金融學會發布的《關于開展第九屆全國優秀金融論文及調研報告評選活動的通知》里的參選標準和評審程序:
“。。。
二、參評稿件基本要求
1、有自主創新和獨到見解,具有一定的理論深度和現實意義,或對金融改革、政策制定和業務發展產生過積極影響。
2、結構嚴謹、觀點鮮明、論據充分、資料翔實,文字通暢簡練。參評論文不超過10000字,調研報告不超過30000字。
3、公開發表論文的刊物一般應是全國中文核心期刊。
。。。
五、評審程序
稿件評選本著公平、公正的精神,經過初評、復評、終評三個階段進行,各階段均采取匿名方式:
1、初評:由團體會員選送的稿件不再參加初評,其他自薦類稿件由中國金融學會秘書部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初評;
2、復評:中國金融學會組織由金融機構、高等院校和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參加的專家評審組進行;
3、終評:進入終評稿件由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評審,經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委員會評定最后獲獎文章。
。。。
七、時間安排
1、個人自薦稿件于5月10日前報送中國金融學會秘書部。
2、團體會員單位和有推薦權的報刊、雜志完成初評推薦的稿件以及學術委員會成員推薦的稿件于6月30日前送交中國金融學會秘書部;
3、7月15日-9月1日,中國金融學會專家評審組進行復評;
4、10月15日前召開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委員會會議,完成終審評定,并公布獲獎名單。”
可見,“資料翔實”是參選作品的基本條件,獲獎作品需要經過三次評審,“進入終評稿件由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評審,經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委員會評定最后獲獎文章”。結果,通過了這三次評審并被提名為一等獎第一名的這篇調研報告,最后又被批為引用了“網上未經確認的不實消息”,根本不符合“資料翔實”的基本條件!
綜上所述,這次的“《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引用未經證實的網上資料”事件其實揭示了不少問題:
1)至今沒有任何一個官方機構或官方認可的研究機構就全國人民十分關心的貪官外逃及卷走財產數額問題展開獨立的深入調研;
2)既然官方及其認可的機構連調研都沒有,官方發布相關數據就更別提了;
3)既然沒有“正道消息”,全國人民又很關心此事,按照“有需求必有供給”的原則,必然結果就是“小道消息”滿天飛;
4)引用和傳播此類“小道消息”的不再限于論壇、網友、網站,早在2005年就已經“擴展”到了新華網這樣級別的政府網站,今年更是擴展到了2004年新成立的“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的專業調研組撰寫的調研報告;
5)這份引用了網上“小道消息”并且明顯沒有注明引用資料來源的調研報告,卻被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委員會評定為第九屆全國優秀金融調研報告一等獎第一名,并被中國金融學會第九屆全國優秀金融論文及調研報告評審委員會認可;
6)此調研報告在公示期間上網而引發了熱議,中國金融學會第九屆全國優秀金融論文及調研報告評審委員會才手忙腳亂地發聲明宣布該調研報告引用了“來源于網上未經確認的不實消息”。
最后,本網友要問:外逃貪官及其攜帶財產金額究竟知多少?誰人知?該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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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u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