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關注民“生”,也要關心民“死”
東方與西方風俗不同的是,西方主體是神祗崇拜,中國是祖宗崇拜,認為祖宗會對自己今生有所庇護。誰家發了,會說“他家祖墳風水好”。中國人對死者最低愿望是:“入土為安”。而且是家鄉的土,靠近祖宗喪葬地的土。于是老了要“落葉歸根”,避免“客死他鄉”。最嚴厲的詛咒是讓誰“死無葬身之地”。對仇敵“焚骨揚灰”者,“焚骨”不重要,關鍵在“揚灰”。骨灰一揚,讓其隨風飄浮,隨水漂流,永不得安生。
看到一則消息,說中國“經營性公墓”每20年要收一次費,而且據說現在很多墓地已經炒到幾萬甚至十幾萬。消息說“為了引導和推廣生態葬法,還在北京、上海等沿海城市開展骨灰撒海服務的基礎上,組織編寫了《骨灰撒海服務》標準”。
貧道沒見過“公營公墓”,好像都是私營性的。看來市場經濟就是好,除了房子能夠成為賭場的籌碼,連死了的那塊地也能賭博。這讓很多中國老人發愁:活著攢錢買房,幾萬一平米的住不起:活著占的地方大,沒個幾十平米沒法生活,因此幾萬一平米的房子買下來沒個百八十萬不行。可死了最多占1平米(規定),兒女們兌這些錢還有條件,于是起碼可以享受一下幾萬一平米的“住宅”。這一下“死了還是活著”這個哈姆雷特發愁的問題一下子就解決了。可問題又來了,二十年后還要續費,而且究竟是多少錢不清楚。兒孫們究竟付起付不起,愿意不愿意付就不知道了。哈姆雷特的問題又回來了。其實這個問題就算現在腰纏萬貫的富翁們同樣面臨:就算現在有政府在培訓自己的富二代,可誰能保證子孫們能夠“富三代”、“富四代”……?
看來行政部門及時推出焚尸揚灰的配套政策是很有預見性的,屬于既關注民“生”,又關注民“死”。
有人會認為,唯物主義者不承認靈魂,人死燈滅,怎么處理都是合適的。但是,人之所以與動物不同就是因為只有人在思考來世問題,思考靈魂等“超驗”問題。因此有了負責所謂“終極關懷”的宗教,以及中國的“祖宗崇拜”。不考慮這個問題恐怕會出麻煩的。
貧道前一段在深圳與深圳紅歌會座談講到一個感想:啥事兒都要給對方留個尾巴。當年不給資本主義留尾巴,斬盡殺絕,今天就沒人給社會主義留尾巴,照樣斬盡殺絕。這都行不通。就算唯物主義是方向,也要給唯心主義留個尾巴。中國幾千年的傳統不是說不留尾巴就能連根拔除的。總是有些人腦筋老些,非要入土為安不可。你把路堵死了,他會想辦法死了把骨灰埋到允許長期埋葬的地方,甚至考慮埋到外國的免費公墓中,等到民政部給中國人留了這個尾巴后再回國。活著出不了國,死了讓人捎帶著出趟國也不錯。
一塊墓地1平米,1平方公里埋100萬人。也就是拿出中國1500平方公里(考慮道路和公共設施折合1.2平米)就夠現在所有中國人能入土為安了。現在中國人均壽命70多年,也就是頂多3000平方公里的土地就能讓中國人入土150年,不再考慮入土為安的事情了。3000平方公里,占中國國土面積的0.0003%,恐怕算不上“死人擠了活人” ,算不上什么不“低碳”。
中國國土是中國普通人的國土,怎么安排活人與死人的占用,也要整體中國人來考慮,不能是民政部門說了就算。民政部應該做的是盡量根據中國人一般愿望盡量安排好這件事兒。以前單位人死了,發給喪葬費。現在大部分人都在私營部門上班,這個條件就沒有了。民政部門要考慮的恐怕是這些。財政收入那么多,管理個公共墓地恐怕花費財政收入的萬分之一都用不了。政府真的連這件事兒都要私有化,都要市場化?
讓人搞不懂的是,這改革那改革,政府很多部門咋都以“增收節支”作為第一目標呢?衛生部門改革就是多收藥費,少搞醫療保障。教育部門的改革就是多收學費,中學收擇校費,大學學費年年加碼,然后教育支出占GDP比重連年下降,至今達不到4%。公安部門的改革就是多罰款,變著法罰款。交通部門就是猛收過路費過橋費。行政部門看著眼紅了,想著法從死人身上也能剝下一層皮來。咋看不像個政府部門,倒像個公司,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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