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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債”舊事重提,有人想讓國家分裂!

yangguo · 2011-03-01 · 來源:烏有之鄉
地方債危機 收藏( 評論() 字體: / /

“地方債”舊事重提,有人想讓國家分裂!  

Yangguo

   

第一部分:寫在前面的話  

   

最初得知“地方債”的方案,是在2008年11月,那時候,美國的“次貸危機”搞得全世界一片恐慌。而在中國國內,與“地方債”大約是同時討論的還有“土地私有化”問題。

在我看到有關報道的第二天和第三天,一篇長達12頁的文章便被我炮制出籠了,這篇文章被附在后面。我認為,我對一些事情的推測還不算離譜。

   

然而,“地方債”仍然搞了起來。有些地方偷偷摸摸地搞,有些地方則是光明正大,但是,似乎都不成樣子。這一點可以從文章后面附上的新聞報道看出來。

   

后來,消停了一陣子以后,如今,又有某位(或者某些)“磚家叫獸”跳出來,希望今年的“兩會”能把這些垃圾債券合法化。

中國將研究地方政府自主發債可行性  

2011-02-28 03:42:19 來源: 中國證券報(廣州) 跟貼 37 條 手機看股票   

記者從全國人大獲悉,我國將繼續完善中央代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制度,研究探索由地方政府自主發行債券的可行性。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轉來《關于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2010年1至7月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函》。關于加強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這份來函介紹說,2010年8月,財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部署地方政府對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進行全面清理核實。截至2010年12月10日,各省(區、市)均已上報融資平臺公司債務的清理核實數據。目前,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部署地方進一步做好相關數據的核實工作。同時抓緊研究建立融資平臺公司債務統計報告制度,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規模控制和風險預警機制。  

記者從全國人大獲悉,有關部門將加快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努力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轉來《發展改革委關于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報告表示,有關部門將在深入分析我國收入分配現狀的基礎上,抓緊研究出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繼續增加各級財政對“三農”投入,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加快研究建立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政策;改革完善稅收制度,規范政府分配行為;完善公共財政體系,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水平。  

對個人所得稅改革,報告指出,目前在個人所得稅政策中考慮納稅人實際負擔人口因素的條件不成熟。下一步,有關部門將抓緊解決個人所得稅制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穩妥地推進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按照公平稅負、量能負擔的原則,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本文來源:中國證券報 )  

   

嗚呼,古今中外,哪有地方政府脫離中央政府管轄,自己發行債券的?如果中央政府認為這種行為沒什么大不了的,那干脆允許地方政府自行印鈔,或者像民國前期的軍閥混戰時期一樣,張作霖、閻錫山、韓復榘,都發行過自己的鈔票。當然,與此伴生的就是國家分裂、民不聊生了。

   

我不知道搞這些名堂的“磚家叫獸”們是不是另有所圖,我只知道,應該把你們全都“埋起來”!

   

對于中央政府,我只能提醒幾句:毛澤東時代搞社會主義,從來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可有人不喜歡,一定要嘗試一下資本主義。不管你們到底想嘗試那種主義,都長點良心吧,別把好端端一個國家嘗試得四分五裂。

現在,國家面臨危機,到處需要用錢,中央政府可以從減少不必要的開支(例如公款吃喝、出國考察、建豪華辦公樓、買高級小汽車)開始,不要動不動就印鈔票、借貸款。我們可以從許多企業家的身上得到有益的啟示——越是在危急關頭,越不能心慌意亂,更不要盲目地印鈔票(僅限于政府)、借貸款、搞集資,甚至孤注一擲去賭博。這樣做,只會死得更快,而且死得更慘。

   

   

第二部分:我的舊文《“地方發行債券”將會禍國殃民!!》  

   

 “地方發行債券”將會禍國殃民!!  

2008年11月6日  

   

最近,有關國家正在醞釀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的消息出現在各大新聞媒體。據報道,財政部已經設立了地方性債務管理處,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的報告也已經上報國務院。(10月31日《21世紀經濟報道》)  

   

對于這種做法,我有一種大難即將臨頭的感覺。現在,我就將我的推理寫出來,請各位批評指正。  

   

一、“政府債務”與“政府債券”  

   

由于我不是學經濟學的,所以就不去講述經濟學上的定義。我只是講述一些常識性的東西。  

   

中央政府(不再區分具體部門)可以使用的金錢的來源:  

1.  稅收  

2.  國際貸款(外債)  

3.  外匯  

4.  民眾捐款(國家經濟極端困難時,例如韓國曾經有“獻金”活動,民國時期有華僑捐款買飛機)  

5.  發行國債(內債)  

6.  司法判決的結果(無主財產歸公,罪大惡極的犯罪嫌疑人被沒收財產,犯罪分子受到的罰款等)  

7.  經過正式審批的收費項目  

   

地方政府(不再區分具體部門)可以使用的錢,大致有以下幾個來源:  

1.  上級政府的撥款  

2.  稅收  

3.  民眾捐款(發生自然災害時,例如此次的汶川大地震)  

4.  各種地方性收費  

5.  各種行政罰款(不經過司法程序)  

   

以上各項,除了國際貸款和國債之外,均不存在“還款”問題。而且,除了國際貸款、國債,以及民眾捐款之外,其他項目都具有強制性,沒有人可以拒絕。  

   

因此,“政府債務”就是指:政府從非政府組織或個人處,甚至是外國政府、機構、個人處,賒借金錢或者物資。但是,這種賒借一般不會長時間進行,不會一次性賒借數額巨大的金錢或者物資。  

這種債務往往通過借款合同甚至條約實現,因此往往事先約定延遲還款的情況。當出現意外情況的時候,債務雙方可以共同協商,達成新的還款協議。  

   

而“政府債券”,則以類似欠條的形式發行,民眾可以購買,甚至轉手買賣(從前就有倒賣國庫券、倒賣國債的),在金融領域具備與實際貨幣等效的功能。而所賒借的對象一般僅限于金錢。  

“政府債券”可以在很大范圍內大量發行,雖然每張債券的面值不會太大,但是積少成多,數額也十分可觀。當政府需要募集大量錢款(超過商業銀行的承受能力,或者國際銀行不愿意提供貸款)時,往往發行債券。  

“政府債券”通常是賣給本國人的。  

由于“政府債券”是一種債權人數量眾多的欠條,所以,除非國家處于緊急狀態(例如戰爭),否則絕對不能出現大面積、長時間拖欠還款的現象。  

   

政府的借債行為,存在著一種比較微妙的關系,這種關系存在于世界各國,并非中國所獨有。  

一般來說,向本國民眾借債更加容易,而向外國借債比較困難。而且,向本國人民借錢,可以借很多,偶然有拖欠,也不會有人發難。而外國就沒有這么好說話。  

   

為什么?外國是否愿意借,除了政治因素之外,往往還要考察你的還款能力。他們答應借債可不是為了學雷鋒做好事,他們要得到利息的。  

而本國人民(除了極個別過于精明的家伙)往往不會考慮國家的還款能力,在國家危難的時刻,他們僅僅出于愛國熱情,就會大量捐款,大量購買國債。無論是戰爭年代還是和平年代,都很少有人會出于“賺國家的錢”的目的去購買國債。  

   

二、中國“地方債務”的過去  

   

在此次建議之前,地方上還沒有發行過正式的債券。但是,許多隱形的政府借貸行為,早已在各地普遍存在。在這里,我僅僅舉出幾個例子。  

   

1.“白條”  

這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名詞,在近幾年逐漸消失。不知道是官員們改進了工作作風,還是又換了別的花樣。  

   

2.“霸王餐”  

在有些地方,地方官員去飯店里吃飯,從來不付帳,頂多是在飯店的賬簿上簽下自己的大名,十年也不結賬。這還算好的,有些地方連名字都沒有。  

   

3.“亂集資”、“亂攤派”

   

所謂“攤派”是地方有關部門為了滿足其特定的、專項的和臨時需要,在沒有國家制度和法令規定的情況下,采取強制的、臨時的、層層分攤派定的方法,向單位和個人取得收入的一種手段。與稅收相比,稅收具有固定性,而攤派則是臨時性,隨心所欲的。但是,不管“攤派”是不是合法,都沒有還款的可能性,除非是經過司法判決。  

所以,嚴格地說,“攤派”并不能算作政府的借貸行為。  

   

而“集資”是一種融資手段,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很顯然,從理論上來說,“集資”是必須還本付息的。  

   

4.其他逼迫企業或個人“出血”、“借用東西”的行為  

不用講具體的手段,大家只要記住,不會還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認為,在這個建議提出以前,中國地方政府就已經存在了一些借貸行為,而且,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根本不還債。  

   

一種變相的借貸行為:“招商引資”  

   

我上大學的時候,在講到“中外合資”的時候,有一句話我印象比較深,叫做“二十年后歸中方所有”。  

   

招商的目的,就是借用對方的資金和技術,來開發當地的資源,為當地做一部分基礎建設(尤其是本身就投資基礎建設的招商),給當地創造就業機會,以及GDP。當然,二十年后廠房設備歸中方,無非是把一筆貸款分成兩部分,二十年付完。  

而作為回報,當地政府往往給予政策優惠(包括免稅)。也就是說,企業經營的利潤(顯然超出投資者在原先地方投資的利潤率),以及被政府免除的部分稅款,都可以算作償還的本息。  

   

這種“變相貸款”不需要政府另外出錢還貸。但是,如果認真計算一下借與還的得與失,我認為,還不如直接從銀行貸款,那樣還能少還一些。  

   

以上只是正常的程序,至于暗箱操作,各位可能比我了解得更加清楚。我只說一句:  

如果投資商沒有外國或者官方背景,必定會血本無歸。  

   

三、為什么現在要提出“地方債券”問題?  

   

(一)、“地方綁架中央”  

   

據中國網上肖亮的文章《中國醞釀允許地方政府發債 方案已交國務院》提到:  

一直以來,我國對地方政府舉債采取了相當謹慎的態度。按照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28條明文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但現實中,《預算法》的規定雖卡住了地方政府合法發債的閘門,卻并沒有擋住地方政府變相舉債的腳步。  

一般理解,所謂地方政府債務,是指地方政府作為債務人,需要按照協議或合同約定,依照法律的規定向債權人承擔資金的償付義務。  

目前在我國地方政府債務中,既有經常性債務(又稱赤字性債務),也有融資性債務(也稱建設性債務);既有直接債務,也有間接債務(又稱或有債務);既有顯性債務,也有隱性債務。  

關于地方政府的債務規模,目前并沒有統一的說法,幾乎沒有人敢說已掌握全部的準確真實數據。據粗略統計,我國全部地方政府債務至少在1萬億元以上,并且大多數都屬于隱性債務。為了償還眾多隱性負債,地方政府往往被動“買單”,由此帶來的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難以估計。  

“現在就只剩下《預算法》這道‘正門’(指正規發債)還沒有打開,而實際上周圍的‘圍墻’都已被統統拆掉了。”一向以敢于直言著稱的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如是表示。  

(二)、“與國際接軌”  

   

仍然是《中國醞釀允許地方政府發債 方案已交國務院》一文中的原話:  

   

允許地方政府舉債正在成為世界潮流。據統計,目前世界53個主要國家中,有37個允許地方政府舉債。  

   

(三)、地方政府資金不足  

   

《謝國忠:財稅制度助推房價 建議允許地方發債》一文中提到一組數據:  

中國自從1993年實施分稅制以后,中央與地方的財政收入比例約是7∶3,中央財政收入占整個財政收入的68%,地方政府的收入僅占32%,但地方政府支出卻占60%,中央政府支出只占30%左右。  

此前,地產專家表示,很多地方政府將土地出讓金作為財政收入的救命稻草,并不希望地價下降。如果國家稅制不改革,地方和中央的矛盾將長期存在。由此,地方政府推動房價上漲動力是不能阻撓的。  

(四)、我的推測  

1.中央政府陷入財政危機,為了增加收入,不擇手段  

近日來,美國“次貸危機”對中國的影響逐漸表現出來,再加上中國在“兩房”的投資上發生重大失誤,最近又要去救美國,而奧運會、殘奧會、神七火箭又花掉了很多錢,可是地震災民的安置以及災后重建還需要無數金錢,于是,中央政府手里的錢自然就不夠用了。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一個辦法是向國際銀行或者外國政府貸款。但是,目前“次貸危機”影響進一步擴大,世界各國自顧不暇,此路顯然不通。  

   

那么,增加稅率?但是這個方案的審批程序極其復雜,而且必然遭到人民群眾反對。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增加稅收項目。  

10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對北京市地稅局《關于個人通過網絡銷售虛擬貨幣取得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作出批復。批復明確,個人通過網絡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此批復一出臺,當即被眾多網友罵得半死,網友們直言“想錢想瘋了”。《北京晨報》發表文章,直言“對虛擬貨幣征稅,只能是說說而已”,理由如下:

    只要簡單設想一下就可以發現,要對虛擬貨幣這種 “新興財產”的交易收稅,至少還需要明確五個問題。  

首先,怎么定義虛擬交易?并不是所有的虛擬貨幣都能跟錢一樣完全流通,它們當中的一部分很像某種虛擬商品的代名詞(因為某些 “貨幣”只能購買指定物品),其實并沒有實質的交易行為,如果對所有虛擬商品交易都要征稅,那些只能購買指定物品的虛擬貨幣豈不比竇娥還要冤?  

第二,國稅總局在批復中說,虛擬貨幣原來該值多少錢,是否存在加價,要由主管稅務機關來執行,可是目前怎么執行并無消息。此外,如果是在游戲中賺來的“貨幣”,被玩家減價交易,該不該收稅,這又是一個問題。  

第三,交易過程怎么監管?在網上搜索“游戲幣交易”,至少有532000個結果,目前虛擬貨幣交易在各大游戲論壇蔚然成風,如果每筆交易都要監管征稅,其難度可想而知。  

第四,征收問題。游戲運營公司對此很頭疼,“交易該收稅,可是以前的個稅都是單位代扣代繳,”一網游公司負責人頗為疑惑,“難道這次由網游公司為玩家代扣代繳?可我們并沒有這個權力啊。”  

第五,合法性問題。一般來說,網游公司并不贊賞玩家之間的私下交易,因為這可能助長盜號等“偷錢”行為,而一旦新政成為事實,玩家之間的交易被合法征稅,那么自盜號而來的“第一桶金”也許在被發現之前,就能得到徹底轉正的機會了,而且還是被法規認可的。  

此外,還有第六點,這一觀點來自部分網民和玩家。在稅收改革的進程中,現在就關注虛擬貨幣交易是否太早?如何針對不同收入家庭的細化個稅征收條款,也許是大家更愿意聽到的消息。  

于是,在碰壁之后,“一份由財政部牽頭起草的有關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方案,已多方征求過意見,并提交到國務院等待批復。”(中國網,肖亮:《中國醞釀允許地方政府發債 方案已交國務院》)  

可見,國家真的沒有錢了,以至于有點“不擇手段”了。  

2.另一方面,中央開始加緊“甩包袱”的過程  

聯想一下十七屆三中全會上討論的“土地流轉”問題,從財政收入的使用上來說,我們可以認為“土地流轉”是中央政府“甩包袱”的一種策略。中央政府準備把土地問題和農民的生計統統甩給市場,把自己身為中央政府的責任推脫得一干二凈。  

一旦“土地流轉”大面積進行,那么農民的問題從此不再是問題,農民們無權要求政府為他們的低收入負責。這種做法,正如同多年前的國企改革把工人推向社會一樣。  

現在,中央又準備允許地方發債券,這是準備把地方政府這些“包袱”全甩掉,自己去做“甩手掌柜”嗎?否則,誰能解釋一下,為什么只把責任推給地方,而不把更多的錢劃撥給地方呢?  

3.地方財政不堪重負,發債呼聲日高  

謝國忠說:中國自從1993年實施分稅制以后,中央與地方的財政收入比例約是7∶3,中央財政收入占整個財政收入的68%,地方政府的收入僅占32%,但地方政府支出卻占60%,中央政府支出只占30%左右。  

在這樣的分配比例下,地方政府為了維持正常運轉以及潛規則的腐敗(特別是邊遠地區,上級撥款本來就少得可憐),自然就要找一些賺錢的門路。礦藏、土地、勞動力,甚至是婦女的身體。  

今年的大事件很多,每件事情都是大花錢,而地方的出血,甚至是損失(例如地震災區),同樣數額巨大。  

在這樣的形勢下,地方政府拼命救樓市(救樓市就是救自己),不遺余力推動“土地流轉”,地方政府的“駐京辦”一天到晚地哭窮,不正是合乎情理的舉動嗎?  

四、為什么在這個時候提出“發行債券”問題?  

   

(一)“發行債券”早有預謀  

   

我們先看一段《中國醞釀允許地方政府發債方案已交國務院》的原文:  

   

在該篇報道的開頭部分,有如下一段話:  

記者10月30日獲悉,一份由財政部牽頭起草的有關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方案,已多方征求過意見,并提交到國務院等待批復。  

財政部也已在預算司下新設立了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處,專門負責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人員已初步到位。  

這意味著,學界多年關注的所謂“開前門、堵后門”,開放并加強地方政府發債管理的改革大思路,正在被官方采納并逐漸浮出水面。  

 “目前草案已基本成型,但這件事意義重大,還必須由國務院最后定奪。”有知情人士透露。  

而今,雖然相關方案尚有待國務院層面討論、批復,但據了解,財政部數月前便已經在其預算司下新設立了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處,專門負責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人員也已初步到位。  

   

而文章的后續部分,對于借債討論的歷史進行了進一步闡述:  

據悉,早在2004年,相關準備工作便已悄然展開。  

財政部為此專門設立了一個大型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課題組,并專程到地方調查摸底各地方政府負債情況。與此同時,課題組也考察了美國、日本、巴西等國地方債的管理模式、管理機構和懲罰機制。  

2006年9月11日,時任財政部部長的金人慶在向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財長會議提交的報告中表示,中央政府正考慮在有限制的條件下,授權地方政府發行債券。這是財政部最高負責人第一次公開表態開放地方政府發債。  

而在學界,關于允許地方政府發債的討論已經延續多年。“省以下財政體制回避不開的一個問題,是一級政府怎樣解決‘一級舉債權’的問題。”這是賈康一貫的觀點。在他看來,從以后的發展方向來看,一級舉債權的確立,應該不是太遙遠的事情。  

   

可見,借債問題絕對不是一時即興之作,而是從2004年就開始籌備了。也就是說,早在2004年,一些人就有這方面的打算了。  

   

而金人慶在2006年的表態無疑是為今后的步伐定下了基調。一般來說,在國際場合許下的諾言是不能更改的。而這個諾言有沒有經過全國人大的批準呢?沒有。  

沒有經過批準,就敢跑去國際會議上胡亂拍胸脯許愿,此人膽子不小!!  

   

而學界的“討論已經延續多年”,更讓人產生無盡聯想。既然是“多年”,那么就應該不是從2004年開始的了。而在賈康看來,“一級舉債權的確立,應該不是太遙遠的事情”。我想,這么大的事情應該經過人大的討論的吧?那你怎么就知道“不是太遙遠的事情”?人大是你開的嗎?  

   

(二)這個議題為什么不在兩會和黨代會上討論?  

   

“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是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舉動,即使是在國民黨統治時期,也沒有允許過其統治范圍之內的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更不用說新中國了。  

   

如果這個慣例必須被打破,如果新的規則確實有必要被豎立起來,那么,我認為,最妥當、最合法的渠道就是經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批準。  

   

然而,在今年的“兩會”,以及后來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上,都沒有人提到這個問題。為什么?  

現在,今年該開的會已經基本上開完了,有權力代表人民進行投票的人都回了家,財政部又把這個問題拋了出來,又是為了什么?  

   

我推測,之所以不在“兩會”上提這些,大概是他們也知道會被否決的。而被“兩會”否決的議案,基本上就是“永世不得翻身”。況且,今年的“兩會”還擔負著“換屆選舉”的使命,如果你不想被選下臺,還是不要胡亂說話比較好。  

至于后來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中心議題是“土地流轉”問題,這個問題討論了好幾天,全國人民的唾沫已經幾乎能夠淹死人。如果再把這個問題提出來,一方面是有可能被否決,另一方面是,有些人民會出老拳的。  

   

從“財政部相關人員已經基本就位”來看,這又是一場“突然襲擊”、“閃電戰”,是“悄悄地進村,打槍地不要”。看來,人民是沒有地位的,永遠被蒙在鼓里。這個方案,也不需要人民的批準,只要少數幾個人喜歡就可以了。  

   

(三)、為什么要在今年拋出來?  

   

如前文所述,這個議題已經醞釀了很多年,那么,今年提出和明年提出相比,無非是多等幾個月。再說,稍微晚幾個月,從政策的慎重和完善的角度來說,也未嘗不是好事。  

   

那么,為什么要在今年拋出來?而且,又是“突然襲擊”,“閃電戰”?當消息被披露的時候,財政部的相關人員已經基本就位,方案已經被送進了國務院?  

   

原因還是“次貸危機”。中央政府沒錢了。沒錢就要趕快弄錢,不然就要破產了。所以,不管這個方案是騾子是馬,還是烏龜王八蛋,都趕緊弄出來,過一天算一天吧。  

   

(四)、原先一直保密,為什么現在不保密了?  

   

發行債券,必然要經過宣傳步驟。如果一直秘而不宣,老百姓無人知曉,這債券又該賣給誰呢?  

   

五、“地方發行債券”的“好處”  

   

以下均是專家觀點,摘自《中國醞釀允許地方政府發債 方案已交國務院》:  

魏加寧認為,允許地方政府正規發行債券的好處在于,它可以解決基礎設施建設中所謂“代際不公平”的問題。  

此間的邏輯在于: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大都由地方來實施,項目的建設周期一般都比較長,往往是用上一代人甚至上幾代人積累的錢去建設,而享受的則往往是下代人或下幾代人,這樣就構成了代際之間的不公平。由地方政府舉債建設就可以避免這種代際之間的不公。  

同時,我國的宏觀調控強調“有保有壓”,但保誰和壓誰往往都是由政府說了算;而如果允許地方政府發債,保誰壓誰就將由市場說了算。因為只有財政比較規范、透明,建設項目好、效益高的地方政府,它的債券才容易發得出去,而且發債成本也會比較低。  

“允許地方政府公開發債總比現在這種隱性負債要好得多。”魏加寧說。  

   

而在《東方早報》的《謝國忠:財稅制度助推房價 建議允許地方發債》一文中,謝國忠建議,可借鑒美國在此方面的經驗,允許地方政府發債,進而消除地方政府在地價上漲中的推動力作用。  

   

不可否認,專家們所說的“好處”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是客觀存在的。如果一項改革沒有任何優點,又怎么能夠推行呢?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兩個方面,有時候,并不是有好處的事情就必須去做,在綜合考慮風險與收益的比例之后,我們也許會采取相反的做法。  

   

六、“地方發行債券”的實際可能操作方法  

   

假設,國務院批準了財政部的建議,允許省級政府在其轄區內部發行債券。那么,地方政府會采用什么辦法來發行自己的債券呢?  

   

1.  正常的發行手段。與國債相似,都是宣傳、打廣告。  

   

2.  通過行政手段強賣給下屬單位(下級政府、事業單位、企業)。私自截留劃撥經費,充作購買債券的錢款。甚至政府支付工程款就用“債券”支付,于是,“債券”成了新型的“白條”。  

   

3.  落后省份的債券沒有人要,也許會“揮淚大甩賣”,或者許諾過高的利率。而這種做法將會引發省份之間的攀比,點燃不同省份的矛盾。  

   

4.  普通人民群眾手里沒有多少錢,更何況,現在經濟危機逐步表現出來,人民群眾會更加捂緊自己的錢袋。即使有少數幾個抱有投機心理的人去大量購買,也無法募集到很多資金。  

   

5.  大企業、大財團、地下錢莊(基本上都被黑惡勢力控制),在低位買進。  

   

6.  中國的銀行,在政府的逼迫下,不得不購買一部分債券。即使銀行不便以自己的名義出面購買,也有可能以別的名義出面。作為銀行,他們是不可能拒絕地方政府的“邀請”的。何況,銀行里的又不是工作人員自己的錢,哪怕把錢扔進去打水漂,他們也不會有過多地猶豫的。  

   

7.  政府官員內部的人,以及銀行系統,壟斷系統……總之,只要你不是普通老百姓,都有可能以“內部價”購買到債券(如同股票一樣),地位高些的甚至不用出錢,而利息卻一分不少。  

   

8.  萬一所需款項極為龐大,在轄區內無法融資,又不能去“侵占”別人的地盤,怎么辦?跟外國人借。在東南沿海地區,本身就有外資銀行的分支機構,以政府的信譽,借他幾十個億(美元)應該是不成問題的。  

   

七、“地方發行債券”可能產生的問題  

   

1.政府債券一旦啟動,將產生極其巨大的資金流,將成為“洗黑錢”的重要手段。  

   

2.借來的錢反正暫時不用還(政府債券很少有兩年期的,一般是在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以上),就可以在自己的任期內拼命借,借到手軟,然后拼命花,各省市展開花錢比賽,看誰花得更多。在花錢的事情上,由于可以自行大規模舉債,終于擺脫了中央的控制,所以,一定要展開競爭,要放衛星,要雷死全世界的人。  

   

3.  當最初的借債開始需要償還的時候,沒關系,借了新債還舊債,拆了東墻補西墻。至于后面人怎么辦,就讓他們自己想辦法吧。  

   

4.  實在沒有辦法的時候,就把還債的光榮任務推給中央政府好了。反正從傳統道德、上下級關系、商業法律,甚至是國際法,都可以推定中央政府有義務替下級政府還債。到時候,成千上萬的債主在國務院、財政部門前排隊討債,場面一定十分壯觀。  

   

5.  政府的債券,在金融領域,可以充當貨幣的功能。而很多人并沒有耐心等到五年后、十年后、二十年后政府還本付息的那天,所以,與倒賣國債類似,有人會上門收購政府債券。然后倒賣……倒賣……倒賣……知道美國的金融危機是怎么來的嗎,就是與此類似的過程。  

   

6.  中國的債券發行往往不限制購買者的資質,所以,不排除有大財團、地下錢莊,以及“內部人員”、“上級領導”,甚至其他的地方的政府,憑借權力和充足的資金來源,或者直接以債券交易的方式,大量收購(惡意收購)債券,利用債主的身份謀取利益。  

   

八、政府還不起債怎么辦?  

   

政府債券與股票不同,其升值空間有限,不會像股票一樣狂漲狂跌。但是,作為發行者一方,一旦政府真的還不起債了,后果將會十分可怕。  

   

1.  本國的債主上門討債,甚至拉走實物抵債。  

呵呵,這是民間最常用的討債方式。不過,面對政府的臉面、法律的尊嚴,本國人民還是很好說話的。所以,只要給與合理的解釋,老百姓還不至于真的把東西拉回家。  

   

2.  大財團、地下錢莊,以及其他有權有勢的債主們,采用比較極端的手法逼債。例如截取中央的撥款抵債,截取當地企業的貨物或者貨款。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當地政府負責。我只希望,不會出現類似于“塔利班”一樣的恐怖分子討債集團。到時候,“討債公司”一定是最賺錢的企業。  

   

3.  各地全都欠了一屁股債,為了自保,相互進行“貨幣戰爭”、“石油戰爭”、“煤炭戰爭”、“水資源戰爭”……,當然了,“債轉股”也是可行的手段。然后是“三國鼎立”,接著是“春秋五霸”、“戰國七雄”,再過渡到“軍閥混戰”(警察和武警早就成了地方政府的“包衣奴才”,自然會奮勇爭先),最后是八百諸侯……  

   

4.  外國的債主們自然不會示弱的。而且,以他們敏感的嗅覺,一定會在中國人還沒有察覺到危機到來的時候就想辦法兌現手里的債券。這些兌現手段,可以是金錢,也可以是自然資源,甚至是核心技術機密(兩彈一星的機密一定很值錢)。只是,萬一某位債主下手晚了,注定要賠錢,怎么辦?  

   

5.  如果某位外國債主注定要賠錢,或者是被中國政府的拖延支付搞得火冒三丈……你們信不信,他們會在本國國會參上一本,讓他們的本國政府出面懲治賴皮行為。他們會開著軍艦前來討債,不是一艘,而是一支全副武裝的航空母艦編隊!!根據歷史經驗,賴皮者除了照常還本付息之外,還要支付討債軍隊的軍費,至于其他的費用,諸如“違約金”、“精神損失費”、“下次做生意的信譽保證金”……之類的名目,不用估算,肯定是十輩子也還不清。更讓人郁悶的是,沒有哪條國際法會支持賴皮者。當初借債的時候是你主動要借的,現在又說沒錢還債。沒錢就不要借債,欠債就要還錢,這是三歲小孩都知道的道理。  

   

6.  一旦大規模的借債開始,中國將陷入比美國更加可怕的“次貸危機”。美國人借錢買房子,你說買房子要借多少錢?在美國,五萬美元就可以在鄉村買一套中低檔次的別墅了,你說你要借多少錢?即使是借很少的錢,現在也爆發出了“次貸危機”。那么,中國的政府會借多少?作為政府,肯定不會為了借幾萬、幾十萬去發行債券的。再加上中國的地方官員都有好大喜功的毛病,我看,他們借一次債,起碼要借兩百個億,每年至少借兩次。有沒有人敢借得更多?只要“有魄力”,只要你能想出一個數字,不愁借不到。這么一來,一旦過了五年期限,各項債券逐漸進入支付期的時候,中國的“次貸危機”將會立即爆發。美國的“次貸危機”有多么地可怕,各位是親眼看見了的,那么,中國的“次貸危機”一旦爆發,你覺得中國人還能生存在地球上嗎?  

   

7.  網友說,如果真的到了還不起債的地步,就賣國土吧。把釣魚島賣給日本,把臺灣賣給美國。這兩個國家一定會對咱們感激涕零,既往不咎的。說不定,還會念在中國救助美國(次貸危機)的份上,出點殘羹剩飯,救濟一下我們。如果還不夠,沒關系,把礦產資源、核心技術、國企私企都賣了。再不夠,還有人呢,男人賣做奴隸,女人賣做娼妓,死人解剖了倒賣器官。我們還可以像菲律賓一樣,靠當傭人過活,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提供“跪式服務”,這總可以了吧?  

   

九、必須嚴厲打擊“下克上”的無組織無紀律風氣  

   

在侵華戰爭期間的日本軍隊內部,有一種風氣被稱為“下克上”。意思就是,下級沒有得到上級的命令,自作主張,擅自進兵,孤軍深入。在取得戰果以后,他們的無組織無紀律行為就不再受到追究。由于他們的自作主張,迫使上級,甚至是東京大本營改變原先的作戰計劃,甚至改變了戰略重心。  

   

做出這些冒險舉動的人,根本不用擔心來自上司的追究。日軍內部流行一句話:“東京不會懲罰打勝仗的將軍”。  

   

在后來的東京審判中,日方就曾試圖以此理由為高級戰犯開脫罪責。但是法庭最終認為這些辯解都是無效的。“下克上”不被追究,本身就意味著“上”對“下”的默許、支持,以及縱容。  

   

現在,讓我們回顧一下“地方債券”的整個籌劃過程,以及“土地流轉”問題的提出過程,甚至是更早的一些為人詬病的“改革”,我們基本上都可以看到類似的“下克上”過程。  

   

只不過,當年日軍的“下克上”是為了實現日本的國家利益,而現代中國的“下克上”只不過是為了實現個人以及小集團的利益。  

   

我認為,為了中國的長遠利益,我們不僅要保障中國的金融主權,不僅要保衛土地,而且,我們必須想辦法,甚至是“不惜一切代價”,徹底打擊“下克上”的無組織無紀律風氣。  

   

如果你認為國家的政策不好,應該另搞一套,你可以講出來,甚至在全國討論,但是,你絕對不能背著人私下亂搞。  

   

至于像這次的財政部一樣,政策還沒有被批準,招兵買馬倒先完成了,好像國務院是他家開的一樣。這件事情的策劃者必須嚴懲不貸,否則,下一次,說不定就有人拿著《承認臺灣為主權國家》的“條約”來逼迫國家領導人簽字!!  

   

在文章的最后,容我說兩句題外話。  

   

最近幾年,地方政府的辦公樓越來越豪華了,光“白宮”就有兩座——安徽阜陽,湖南婁底,某地還有小型的“天安門”。我想,如果地方政府可以大肆發債券集資,是不是可以修建紫禁城?是不是可以為自己修一個“明孝陵”,或者是“秦始皇陵兵馬俑”?  

   

就在今年(2008年)的11月3日,沈陽市公安局為了慶祝“建局六十周年”,舉行了大型“閱兵式”,完全模仿國慶大閱兵,近2000人40個方隊,所有警種都參加了儀式。  

   

我在想,地方政府的頭頭腦腦們總想把自己跟外國元首,跟本國最高領導人“看齊”,是不是也是一種“下克上”?一旦他們得到了不受中央節制的財務權力,他們的“下克上”會不會“更上一層樓”?  

   

當年趙匡胤“黃袍加身”的典故,請大家不要忘記,切記,切記。  

   

   

   

第三部分:新聞合集  

(新聞按照按發布時間,正序排列,以便看出事件發展的脈絡)  

   

   

中國醞釀允許地方政府發債 方案已交國務院  

   

2008-10-31 01:12:48 來源: 中國網 網友評論 1907 條 點擊查看  

  •   核心提示:一份由財政部牽頭起草的有關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方案,已提交到國務院待批。這意味著,學界多年關注的開放并加強地方政府發債管理的改革大思路,正在被官方采納。   

中國網10月31日報道 記者10月30日獲悉,一份由財政部牽頭起草的有關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方案,已多方征求過意見,并提交到國務院等待批復。  

財政部也已在預算司下新設立了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處,專門負責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人員已初步到位。  

這意味著,學界多年關注的所謂“開前門、堵后門”,開放并加強地方政府發債管理的改革大思路,正在被官方采納并逐漸浮出水面。  

地方政府舉債醞釀開閘  

“目前草案已基本成型,但這件事意義重大,還必須由國務院最后定奪。”有知情人士透露。  

而今,雖然相關方案尚有待國務院層面討論、批復,但據了解,財政部數月前便已經在其預算司下新設立了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處,專門負責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人員也已初步到位。  

允許地方政府舉債正在成為世界潮流。據統計,目前世界53個主要國家中,有37個允許地方政府舉債。  

而一直以來,我國對地方政府舉債采取了相當謹慎的態度。按照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28條明文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但現實中,《預算法》的規定雖卡住了地方政府合法發債的閘門,卻并沒有擋住地方政府變相舉債的腳步。  

一般理解,所謂地方政府債務,是指地方政府作為債務人,需要按照協議或合同約定,依照法律的規定向債權人承擔資金的償付義務。  

目前在我國地方政府債務中,既有經常性債務(又稱赤字性債務),也有融資性債務(也稱建設性債務);既有直接債務,也有間接債務(又稱或有債務);既有顯性債務,也有隱性債務。  

關于地方政府的債務規模,目前并沒有統一的說法,幾乎沒有人敢說已掌握全部的準確真實數據。據粗略統計,我國全部地方政府債務至少在1萬億元以上,并且大多數都屬于隱性債務。為了償還眾多隱性負債,地方政府往往被動“買單”,由此帶來的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難以估計。  

“現在就只剩下《預算法》這道‘正門’(指正規發債)還沒有打開,而實際上周圍的‘圍墻’都已被統統拆掉了。”一向以敢于直言著稱的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如是表示。  

而隨著相關方案的醞釀生成,這道“正門”正在徐徐打開。  

初期限定省級政府  

據悉,早在2004年,相關準備工作便已悄然展開。  

財政部為此專門設立了一個大型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課題組,并專程到地方調查摸底各地方政府負債情況。與此同時,課題組也考察了美國、日本、巴西等國地方債的管理模式、管理機構和懲罰機制。  

2006年9月11日,時任財政部部長的金人慶在向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財長會議提交的報告中表示,中央政府正考慮在有限制的條件下,授權地方政府發行債券。這是財政部最高負責人第一次公開表態開放地方政府發債。  

而在學界,關于允許地方政府發債的討論已經延續多年。“省以下財政體制回避不開的一個問題,是一級政府怎樣解決‘一級舉債權’的問題。”這是賈康一貫的觀點。在他看來,從以后的發展方向來看,一級舉債權的確立,應該不是太遙遠的事情。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研究員魏加寧對此表示認同。他指出,因為沒有正規的融資渠道,使得地方政府過度依賴于銀行信貸和土地出讓。“現在,銀行和土地要么管不住,要是真管住了,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就會立即顯現出來。”   

魏加寧同時認為,允許地方政府正規發行債券的好處在于,它可以解決基礎設施建設中所謂“代際不公平”的問題。  

此間的邏輯在于: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大都由地方來實施,項目的建設周期一般都比較長,往往是用上一代人甚至上幾代人積累的錢去建設,而享受的則往往是下代人或下幾代人,這樣就構成了代際之間的不公平。由地方政府舉債建設就可以避免這種代際之間的不公。  

同時,我國的宏觀調控強調“有保有壓”,但保誰和壓誰往往都是由政府說了算;而如果允許地方政府發債,保誰壓誰就將由市場說了算。因為只有財政比較規范、透明,建設項目好、效益高的地方政府,它的債券才容易發得出去,而且發債成本也會比較低。  

“允許地方政府公開發債總比現在這種隱性負債要好得多。”魏加寧說。  

據了解,醞釀中的方案中,中央將設定嚴格的限制條件,如發債的程序及程度等。允許發債的地方政府層級會比較高,初期可能只在省級層面,而不會給縣一級政府發債的權力。  

防范風險:門檻要足夠高  

除了初期限于省級政府發債,地方舉債資金的運用范圍也將有十分嚴格的限定。這可算是世界通例。目前允許地方政府舉債的絕大部分國家,都要求地方政府在舉債時必須遵守“黃金規則”,即除短期債務以外,地方政府舉債只能用于基礎性和公益性投資項目。  

作出系列限定的原因,與規避開放地方政府發債所可能帶來的風險直接相關。  

打開這一口子,將涉及到允許哪些層級政府發債、地方債資金規模上限設定、如何審批、使用、評估、監管、擔保、懲罰措施等一系列問題,這些具體問題不解決,允許地方政府正規發債的觀點便不能完全令人信服。  

有專家指出,在當前不少地方存在財政困難的背景下,發行地方債券可能無人購買,而且,即使有人買,地方政府也面臨著還本付息的風險,地方政府可能會因無力償還而破產。  

而一旦放開口子讓地方舉債,各地可能會一哄而上,競相舉債,結果導致地方債務危機。最后,由于道德風險的存在,中央政府又不得不承擔最后的償債責任。  

同時,由于地方政府一直有很強的投資沖動,如果讓其擁有發行債券的權力,國家的宏觀調控也將可能大打折扣,因為地方完全可以繞過銀行來籌集所需的建設資金。  

“這些風險肯定都會發生,而且事實上已經發生了。” 中央財經大學王雍君教授對記者說。王提醒決策部門必須要考慮,允許地方政府合法地舉債,將可能對已相當嚴重的風險起推波助瀾的作用。  

在王雍君看來,地方政府發債,須要中央政府在“門檻”上做文章,而不是在“禁與不禁”上做文章:可以讓你舉債,但門檻一定要足夠高,高到你自己不得不去全面而慎重地考慮舉債帶來的利益和風險,三思而行。  

這樣一來,那些確實有償債能力、有好投資項目但自有收入不足、目前承擔財政風險不高、管理規范透明的地方政府,通過仔細和全面利弊權衡,便有了用債務解決基礎設施建設這樣一個合法可行且有效的途徑。  

另一方面,那些無法達到門檻的地方政府,可以自己決定不舉借或暫時不舉借債務。  

賈康也認為,中國市場發育很不充分、信用關系還相當不規范,地方政府發債要考慮附加更多制約條件。  

魏加寧認為,允許地方政府發債必須要經過最少四道“門檻”:當地人大要進行嚴格審議;中央政府要進行嚴格的總量控制和審批把關;第三道是信用評級;最后,投資者還有買或者不買的選擇權。  

魏加寧指出,如果允許地方政府發債,還有很多事情要做。要修改相關法律法規,比如《預算法》,要加強地方人大對地方政府的監督,加強信用評級,加強中介組織的培育。   

相關評論:  

謝國忠:財稅制度助推房價 建議允許地方發債  

地方政府曲線“松綁”土地政策  

地方政府土地財政陷入尷尬境地  

(本文來源:中國網 作者:肖亮)   

謝國忠:財稅制度助推房價 建議允許地方發債  

2007-12-12 05:21:50 來源: 東方早報(上海)  10   黑馬推薦  

  •   獨立經濟學家謝國忠認為,目前中國房價偏高主要是由地方財稅制度決定的。   

在《財經》年會房地產專場討論會上,獨立經濟學家謝國忠認為,目前中國房價偏高主要是由地方財稅制度決定的。  

他解釋說,因為中國地方政府在大力推行城市化過程中必然存在支出,但是卻沒有有效的融資方式來保持財政平衡,造成融資結構不對稱;于是地方政府通過地價上漲獲得稅收。這是一種“最低效率的收稅”,從長期看不是好事。  

謝國忠建議,可借鑒美國在此方面的經驗,允許地方政府發債,進而消除地方政府在地價上漲中的推動力作用。“最終中國房地產市場改革取決于中國地方財政的改革。否則再過十年,中國房地產市場還是老樣子。”  

他特別提醒,目前政府推出的收緊銀根等措施短期有可能導致房價硬著陸。他認為,房地產的短期宏觀現象與結構性問題要分開看,中國現在很多調控是針對短期過熱的現象。對于當前針對房地產的宏觀調控政策,在地價很高的情況下,調控力度這么大,需要警惕出現經濟硬著陸的風險。  

據悉,中國自從1993年實施分稅制以后,中央與地方的財政收入比例約是7∶3,中央財政收入占整個財政收入的68%,地方政府的收入僅占32%,但地方政府支出卻占60%,中央政府支出只占30%左右。  

此前,地產專家表示,很多地方政府將土地出讓金作為財政收入的救命稻草,并不希望地價下降。如果國家稅制不改革,地方和中央的矛盾將長期存在。由此,地方政府推動房價上漲動力是不能阻撓的。  

(本文來源:東方早報 作者:毛明江)  

   

中央今年將代發2000億元左右地方債 代發不代還  

2009-02-04 14:48:44 來源: 中國經濟網(北京) 網友評論 44 條 點擊查看  

  •   核心提示:鑒于目前的經濟形勢,使得由中央政府代發地方政府債券這一經濟刺激政策已箭在弦上,只待3月全國人大的最后審議,據悉2009年中央可能將代發2000億元左右的地方債,中央“代發”不“代還”,這也將使得全國財政赤字預算達到8000億元。   

東方早報2月4日報道  由中央政府代發地方政府債券這一經濟刺激政策已箭在弦上,只待3月全國人大的最后審議。最新一期的《瞭望新聞周刊》刊發題為《走好發地方債鋼絲繩》的文章,文中透露,2009年中央可能將代發2000億元左右的地方債,據知情人士透露,這一舉措本身已基本沒有懸念,但具體額度、采用什么樣的方式仍在討論之中,這將成為全國兩會期間的關注焦點。  

中央“代發”不“代還”  

據悉,此次中央發行2000億元左右的地方政府債券額度,主要為了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增強地方安排配套資金和擴大政府投資的能力,滿足地方政府的部分融資需求。相關細節目前尚在討論之中。  

“這是必然的選擇,沒有辦法的選擇。”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胡怡建教授昨天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規定地方政府不允許出現財政赤字,也不允許發行債券。而在現在的擴張性財政政策下,中央政府出臺的4萬億投資規劃要求地方財政投入資金配合,有數據顯示,至2009年1月,地方政府公布配套投資計劃總額已經高達18萬億元。而且從財政部今年1月份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傳出的消息表明,今年刺激內需所需資金部分將通過發地方債的方式來解決。而發債的方式也基本確定為由中央代發,但中央“代發”不“代還”。  

地方政府要增加開支,但又不能有預算赤字,這形成了一對矛盾,況且當下土地市場疲軟,地方財政收入前景并不樂觀。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教授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央代發地方債是在政策允許范圍里的一個“擦邊球”,可以繞開地方政府的發債障礙。“實際上地方政府已經在變相發債,以公司的名義為一些市政建設項目籌措資金。”劉桓教授表示,這種做法弊端很大,不如由中央代發。  

劉桓教授表示,“代發”這種形式將是中央作擔保,專發專用,籌集對象將是區域性的,并且與使用范圍對應。  

地方債券“松綁”  

此前中央已通知各地于1月中下旬上報本省地方債數額。而一些地方政府熱情頗高。  

上海浦東金融辦人士曾表示:“在地方政府發債方面,目前我們正在跟相關方面進行商談,一旦國家開口子,我們將及時把方案拿出來。”而對于保險資金參與基礎設施債券投資,該人士表示,目前正在同企業、保險公司進行接觸,但尚未就具體項目達成意見。  

上世紀50年代,我國中央政府在發行國家經濟建設公債時,有些省份曾經發行過少量地方債。以后很長一段時間,國債和地方債都被取消了。80年代初期,我國重新發行國債,但地方債一直沒有恢復。而且,《預算法》第28條明確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從我國現行的債券市場品種來看,有國債、金融債和企業債,惟獨缺少地方債。國債、金融債和企業債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以來已經有了廣泛社會基礎,而且我國債券二級市場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一直較規范,投資者群體在不斷壯大。在贊同者看來,為地方債的發行和流通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  

之所以到現在并沒有明確授予地方發債權,“主要是怕地方亂發”。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系教授、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安體富在接受《瞭望新聞周刊》記者采訪時指出,“但實際上地方政府的各種變相債務并不少,例如以信托公司的形式為一些市政建設項目籌措資金。”  

安體富認為,“現在在分稅制財政體制下,地方政府的事權和支出范圍是明確的,地方政府的稅收也是明確的,因此,地方政府作為發行債券的主體地位可以成立。而且從長遠方向來看,也應該給予地方發債權。”事實上,財政部預算司下面也專門設立了一個地方債務處。  

據了解,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主要用于中央投資地方配套的及其他難以吸引社會投資的公益性建設項目,不得安排用于經常性支出。有關部門強調,這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舉措。  

延伸新聞  

全國財政赤字預算將達8000億元  

去年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曾討論決定,2009年安排財政赤字5000億元。而此后財政部還在醞釀提高赤字預算,有消息稱將提高至6000億元甚至是6500億元。照此計算,今年遞交給全國人大的財政預算方案的赤字包括兩部分,其中中央財政赤字預算為6000億元左右,地方財政赤字預算為2000億元左右,總計8000億元左右。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胡怡建教授分析說,從比例上看,中央財政支出占30%強,地方財政支出則占70%不到,2000億元的中央代發地方債的規模實際上偏小了些。決策層也許是考慮到是第一年,采取了循序漸進、積累經驗的方式。  

另一個讓各地關注的焦點是,各地能從總盤子中分到多少。胡怡建教授表示,這里面的一個問題是,經濟條件相對較差的地區,需要投資的項目更多,相應地需要發債的規模也越大,但是還款能力卻不足。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教授表示,根據各地上報的數額,財政部將綜合考慮各地的投資計劃和財力分配額度。 (本文來源:中國經濟網 )  

   

2000億地方債券有望于月底獲批  

2009-02-19 10:23:54 來源: 東方網 跟帖 137 條   

核心提示:中央政府出臺4萬億經濟刺激方案后,資金來源一直困擾著地方政府。昨日有消息傳出,額度達到2000億元的地方債有望在二月底獲批啟動。有機構預測,中央代發的地方債與中央債共同規模將達8500億元。  

    中央政府出臺4萬億經濟刺激方案后,資金來源一直困擾著地方政府。新聞播報中稱,額度達到2000億元的地方債有望在二月底獲批啟動。地方政府債券一般用于通訊、交通、醫院、教育等基礎設施的建設。   

東方網2月19日報道中央政府出臺4萬億規模的經濟刺激方案以后,地方政府的資金來源一直困擾地方政府。昨日有消息傳出,額度達到2000億元的地方債有望在二月底獲批啟動。有機構預測,中央代發的地方債與中央債共同規模將達8500億元,兩者共同作用之后,估計2009年財政刺激將達到GDP的1%左右。  

國債渠道發行  

2月17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委員長會議聽取了關于《國務院關于安排發行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的報告》有關情況的匯報。而與之有關的情況還將在2月25日至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聽取審議。  

如果報告最終通過審議,財政部代發的地方政府債券將通過國債渠道發行,并在銀行間市場以“地方政府債券”的名義予以流動。這將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度允許地方財政預算出現赤字。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地方發債后募集的資金,將被限定用于中央財政投資地方項目的配套工程。他并指,地方政府的債務將直接對中央財政還本付息。因此償還債務的能力很有可能是各省分配額度的重要因素。  

2000億不夠用  

某股份制商業銀行固定收益分析師向記者表示,“在地方財政吃緊的情況下,對于償債能力比較差的省市,要解決好擔保的問題,否則將導致窮者逾窮,富者逾富的局面。”他同時指出,“4萬億計劃”中,中央財政將承擔其中的1.18萬億元,其余部分則需要地方政府和民間出資。如今金融海嘯,民間出資熱情有限,所以2000億元的額度尚不足夠。  

不過,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財政系主任朱青認為,中央政府出于穩定市場利率的目的,會嚴格控制地方發債的規模。  

《上海證券報》引述業內人士的話指出,發行地方債的腳步臨近,今后對于財力較好、償債能力強的地方政府可以申請長期債券,對于償債能力弱的地方,中央政府將加大轉移支付力度。目前,總額高達2000億元人民幣的發債額度已經分配完畢。期限內,地方政府只需付息,到期后還本。考慮到基建項目的周期較長,地方債的還款周期將超過5年。  

估計拉動GDP1%  

德意志銀行大中華區經濟師馬駿在17日發布的報告中表示,中央代發的地方債與中央債共同規模將達8500億元,兩者共同作用之后,估計2009年財政刺激將達到GDP的1%左右。馬駿在其報告中預計,在三月份的兩會期間,中國或將通過中央財政赤字,規模在6500億元左右。(來源:新快報) (本文來源:東方網 作者:記者 梁明暉)  

   

   

2000億地方債券期限3年 利息按年支付  

2009-03-17 19:56:00 來源: 新華網    

核心提示:財政部代地方發行的2000億元債券將冠以發債地方政府名稱發行,債券期限為3年,利息按年支付。  

新華網北京3月17日電 財政部17日說,2009年是中國首次在全國范圍內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由財政部代地方政府發行的2000億元債券期限為3年,將面向各類投資者發行。   

繼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宣布“國務院同意地方發行2000億元債券”后,財政部17日詳細披露了有關地方政府債券的具體內容。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是指經國務院批準同意,2009年發行,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由財政部代理發行并代辦還本付息和支付發行費的可流通記賬式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冠以發債地方政府名稱,具體為“2009年XX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債券(XX期)”。債券期限為3年,利息按年支付,利率通過市場化招標確定。   

這位負責人指出,地方政府債券統一由財政部代理,按照記賬式國債發行方式,面向記賬式國債承銷團甲類成員招標發行。發行后可按規定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上市流通。   

這位負責人強調,凡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賬戶及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的各類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都可以購買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這次地方政府債券由財政部代理發行,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其信用實際上接近于國債。同時,由于債券利率隨行就市,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意愿選擇投資組合。   

此外,為便于地方政府債券的順利發行,借鑒市場經濟國家通行做法,這次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稅收優惠政策比照國債稅收優惠政策執行,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09年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特案免征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表示,安排省級政府適當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內需保增長的重要舉措。2009年將是中國經濟發展非常困難的一年,財政收支緊張的狀況十分突出。為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2009年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通過發行國債較大規模增加政府公共投資。為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并明確中央和地方的責任,地方政府應相應安排配套資金,同時根據實際情況擴大本級政府投資。   

財政部指出,由于經濟增長下滑,加上實施結構性減稅,今年地方財政收入增幅將較大幅度下降,同時“三農”、民生等各項支出壓力很大,中央投資配套資金及擴大本級政府投資所需資金難以通過經常性收入安排,需要舉借債務籌集。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是地方政府籌措資金比較規范的途徑。 (本文來源:新華網 作者:韓潔 羅沙)  

   

財政部:未研究地方債發新債還舊債政策  

2009-03-22 02:56:12 來源: 人民網(北京) 跟帖 147 條   

核心提示:近日有媒體報道說,2009年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若到期還本確實存在困難,經批準可按一定比例發行新債,分年全部歸還。而據財政部方面表示,目前并沒有研究該政策。  

人民網3月22日報道 據中央電視臺《經濟信息聯播》報道稱,近日有媒體報道說,2009年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若到期還本確實存在困難,經批準,可按一定比例發行新債券,分年全部歸還。而從財政部了解到,目前并沒有研究這一政策。  

報道稱,財政部預算司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處負責人表示,目前財政部沒有研究、更沒有出臺這一政策。對此,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也表示,其實社會各界不用擔心地方政府的償債能力。  

賈康說:“一般來說,政府在債務這方面的信譽度是最高的,國債一般被稱為‘金邊債券’,如果說省級政府作為還本付息的主體來承擔這個責任的話,那么我覺得客觀地講,它至少可以稱為‘銀邊債券’,還本付息的可靠性是比較高的。”  

賈康說,這是因為我們國家省級政府也有穩定持續的現金流,它也有它的收入。它的收入來源在廣義上說,都進一個預算盤子,這個預算盤子都成為它還本付息的基礎支撐。 濟南時報 (本文來源:人民網 )  

   

   

新疆全國首發30億元地方債券  

2009-03-24 08:05:25 來源: 新華網 跟帖 187 條   

核心提示:財政部3月23日發布通知稱,決定代理發行2009年新疆自治區政府債券(一期)。地方債由此正式問世。  

  新華網3月24日報道 財政部3月23日發布通知稱,決定代理發行2009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債券(一期)。這意味著地方債正式問世,新疆成為首個發行地方債的省級政府。  

  新疆一期債券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計劃發行面值總額30億元,全部進行競爭性招標。  

  地方債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  

  3月27日新疆一期債券招標,3月30日開始發行并計息,4月1日發行結束。4月3日起上市交易。各交易場所交易方式為現券買賣和回購。債券上市后,可以在各交易場所間相互轉托管。  

  新疆一期債券利息按年支付,每年3月30日支付利息,2012年3月30日償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財政部代為辦理還本付息,委托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辦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償還本金等事宜。  

  新疆一期債券的發行手續費率為承銷面值的0.05%。招標方式采用單一價格荷蘭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利率,全場最高中標利率為當期債券票面利率。3月27日上午10:00-11:00為競爭性招標時間。  

  同日公布的《財政部代理發行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招投標和考核規則》明確,投標標位變動幅度為0.01%。每一承銷團成員應當在20個標位內連續投標。投標標位區間為招標日前1至5個工作日中國債券信息網公布的中債銀行間固定利率國債收益率曲線中,待償期為3年的國債收益率算數平均值上下各浮動15%。  

  通知稱,各承銷機構于4月1日前,將發行款通過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一次繳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指定賬戶。此外,在國債登記公司開立債券賬戶及在證券登記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的各類投資者都可購買。中國證券報   

(本文來源:新華網 作者:朱宇)  

   

財政部稱將考慮地方債券打包發行  

2009-03-28 01:01:18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廣州) 跟帖 18 條   

核心提示:不少券商向財政部國庫司提出地方債打包發行。這樣既減少了券商操作壓力,又可以將資產包做大,提高債券的流動性。  

21世紀經濟報道 3月28日 報道 醞釀已久的地方債終于登臺亮相。 3月27日 ,30億元新疆地方債招投標完畢,獲得2倍于標的的熱捧。  

由于是準國債發行,等同國債信用等級,所以招標結果該債券利率毫無懸念地停留在機構預測的下端,為1.61%。  

伴隨著新疆地方債的落地,安徽債也將于3月31日開始招標。  

但是多數機構承銷商認為,由于未來地方債會密集發行,這給主承銷商帶來了巨大的操作壓力,且單筆規模有限的情況下,債券的流動性并不看好,主張打包發行。此意見已經多番反饋給財政部國庫司。記者了解到,國庫司給各家機構的回饋是:會認真考慮,仔細研究。  

利率低走  

 3月27日 的招標,完全印證了此前的機構預期。  

由于財政部提出,2000億元的地方債等同國債信用等級,且有財政部統一代理發行、代辦還本付息。所以機構多將此看似“與國債無異”。  

27日的招標結果,利率定為1.61%,投標總量為62億元。而當天,同期限的3年期國債買盤利率約為1.65%。  

某參與投標的機構人士告訴記者,本次投標的多為商業銀行,而保險和券商則興趣不大。由于總發行規模偏小,招標的結果是各家機構錄得幾億乃至數千萬元。  

某券商債券研究人士告訴記者,由于目前國債收益率偏低,各家券商和保險公司已經將更多的興趣轉移到企業債、城投債等方面。  

而之前,唯一的發行懸念在于,由于單筆債券規模太小,機構對其未來的流動性并不看好,不少人認為其應該支付一定的流動性溢價,而最終與國債利率的差別也主要體現在流動性溢價方面。但現在看來,該因素影響甚微。  

某商業銀行資金營運部人士認為,券商和保險等興趣不大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預期未來的流動性會較差,所以投資者只能選擇“持有到期”。  

上述人士認為,本次地方債的發行,實際上并沒有得到更多機構的特別關注,在與國債無異的情況下,它已經失去了“地方債”的本來特質。  

由于購買者多為銀行,有待銀監會明晰的是,該債券的風險權重如何計算,是否完全視同國債定為“0”。  

建議打包發行  

由于財政部已經明確了各地方政府的發債規模,未來數月內地方債將會迎來密集發行期。  

根據已經披露的信息,目前四川獲得最大發債規模,為180億元。次者廣東,為110億元。除此之外,北京獲得的額度為56億元,河北60億元,新疆30億元,安徽40億元,云南84億元,廣西65億元,陜西60億元,寧夏30億元,貴州64億元,遼寧66億元。  

某甲級承銷機構人士認為,由于地方投資急需啟動資本金,預期這些債券將會在2、3季度密集發行。這給未來的主承銷商帶來了不小的操作壓力。  

而這種密集發行期恰好與2季度的國債高頻發行“撞車”。根據3月25日的國債發行會議信息透露,2季度國債將加大發行力度,約計發行國債20期,累計發行規模將超過5000億元。而一季度國債發行相對平淡,僅發行3期中長債,分別為7年、20年和10年,發行規模為269.3億元、220億元和260億元,總計749.3億元。  

上述券商承銷人士認為:“如此高的密度,券商根本忙不過來。”正基于此,在25日的分析會上,不少券商向財政部國庫司提出地方債打包發行。  

其認為,這樣的好處是,既減少了券商操作壓力,又可以將資產包做大,提高債券的流動性。  

而達成這樣一種操作的基礎上,由于地方債等同國債信用等級,且有財政部代理發行,所以盡管各級地方政府信用能力不同,但是其發行利率基本一致,所以存在整合的前提。  

實際上,這樣的建議早在地方債醞釀之初即已有之,對此,財政部國庫司對機構的表態是,會認真研究,仔細考慮。  

多數機構認為,“單筆發行,耗時耗力,幾乎沒有必要”,盡管前期的幾個地方會單獨發行,但后續應該會選擇打包發行。 (本文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作者:杜艷)  

   

尷尬的地方債  

2009-05-22 04:11:00 來源: 東亞經貿新聞(長春) 跟貼 6 條 手機看新聞   

   

  20個省市發行地方債,最高成交數僅20筆。根據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的數據顯示,目前地方債認購總額僅占計劃發行總額的15%。

  21日,知名財經評論人牛刀表示,從目前地方債發行情況來看,市場反應比較冷淡,投資者越來越理智,且大多數投資者都是機構投資。

  東北證券理財分析師周全福認為,由于國內經濟尚未全面回暖,作為一種投資渠道的地方債作用還無法體現,而一旦IPO重啟甚至創業板正式開啟,機構投資者可能通過購買地方債的方式獲取短期融資,這將刺激地方債的銷售。

  我省成交額10.16億

  記者了解到,3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債券(一期)(以下簡稱“新疆地方債”)30億元進行招標,這標志著我國2009年地方債發行大幕正式拉開。但之后進入到正式發行交易期后,市場認購情況并不盡如人意。根據記者了解到的情況,截止到5月21日,新疆地方債結算筆數僅為1筆,債券交割量850萬元,交易發生時間為5月19日。

  21日,記者電話聯系到地方債登記機構中登公司,債券信息部一位女性負責人表示,可以公開的地方債所有信息在公司網站都進行了披露。按照該負責人提供的方法,記者注意到,于4月23日發行的吉林地方債計劃發行規模為30億,截止到5月21日共發生15筆交易,交易額10.16億元,結算日期為4月29日。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從交割量來看,個人投資的可能性很小,此筆交易應屬機構認購。

  截止到5月21日,已發行地方債認購總額僅占計劃發行總額15%。

  投資渠道應公開

  結合中登公司官網所披露的地方債發行認購情況,記者對目前已發行的共20個省市政府地方債進行統計,截止到5月21日,新疆、安徽、天津、遼寧、河南、山東、江蘇7只政府地方債的結算筆數為1,也就是說從地方債發行到現在,這些地方債都僅僅發生過1筆交易。其中成交量最大的一筆發生在江蘇,一次性交割量為21000萬,結算日期為5月14日。

  統計數據顯示,其他地區地方債成績單也并不好看。陜西、黑龍江、浙江、云南、重慶五地的地方債發生過2筆交易。

  超過10筆的有:大連12筆,青島14筆,吉林15筆,青海、四川為16筆,內蒙17筆,河北20筆,湖北兩期共產生27筆交易。

  造成市場反應冷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21日,牛刀在電話中開門見山的說,“問題關鍵是地方債投向不明,地方發行的債券最終投入到哪些行業哪些領域,加之地方債有沒有利率優勢,如果不公開這些信息,投資者手里的閑錢再多也不會輕易用來購買地方債。”

  牛刀表示,作為資金運用和使用者,地方政府應該將投資渠道、預期收益等指標向公眾進行公開,這樣投資者買著才會心里有底,從而從根本上解決發行不暢的問題。

  中國式尷尬待解

  “我國地方債所面臨的情況有些尷尬,一方面地方政府非常積極的發行地方債,但另一方面不論個人還是機構投資者的熱情都不高。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雙方無法達到統一,最終使地方債的發行受阻。”東北證券理財分析師周全福也表達了對地方債的擔心,他認為,地方債的發行目的是籌錢投資,將資金用于民生等方面的建設,但從目前地方債所遭遇到的情況來看,卻有悖于發行初衷。

  不過周全福對地方債中長期發展卻很樂觀,“以后我國還是要進行IPO的,一旦IPO重新開啟就意味著一些機構需要利用股市進行融資,企業可以先用債券作抵押,融資后再進行回購,地方債正是獲取短期融資的一個最好渠道。”

  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王占國表示,在需求不足的情況下,民間資金很充裕,推出地方債正是基于這樣一種考慮。而地方債的設計思維更多參考的是行政手段,所以單靠政府舉債的做法并不會擁有很強的生命力。但盡管這樣,通過提高利息的做法還是很難實現,甚至不排除進一步降息的可能。(記者李釗)

   (本文來源:東亞經貿新聞 )  

   

吳向宏:地方債不是福利,別向中西部傾斜  

2009-05-29 08:52:21 來源: 南方都市報(廣州) 跟貼 16 條 手機看新聞   

此次地方債發行,目標不是要消除地區貧富差異,而是為了應對金融危機而推出的“救市”措施之一;它本來就不是一項福利政策,而是一項經濟刺激政策。它更應當尊重市場規律,注重發揮那些經濟較發達地區的作用。  

作者:吳向宏 國際商業顧問  

最近已經有若干地方債券“破發”甚至出現首日“零成交”。老實說,這個結果絲毫不出我意外。地方債發行一開始就不夠尊重市場機制,帶有濃厚的計劃分配色彩。官方公開承認,發債額度的分配是向中西部傾斜的。但恰恰這些地方的財政收入來源成疑,償債能力有限,債券利率又定得偏低,自然不會受投資人歡迎。而那些財政實力雄厚的地方,尤其是沿海省份,卻沒有分配到與其經濟實力相當的發債額度。  

有人可能爭辯說,財政政策向中西部傾斜,是為了扶持不發達地區,是既定國策,何錯之有?我的回答是:錯就錯在此次地方債發行,目標不是要消除地區貧富差異,而是為了應對金融危機而推出的“救市”措施之一;它本來就不是一項福利政策,而是一項經濟刺激政策。它更應當尊重市場規律,注重發揮那些經濟較發達地區的作用。這就像一支軍隊,士兵的身體素質有強有弱。平時練兵你應當多照顧體質弱的,向他們傾斜。真到發生危及情況,要上戰場的時候,你還是應該把最好的裝備交給素質最強的那些士兵,才能最有效地打好仗。  

為什么說地方債發行是應對金融危機的一個重要措施呢?我在兩個多月前的一篇文章中分析過:中國目前之所以沒有受到金融危機的重大直接沖擊,關鍵在于(1)中國政府用財政作為后盾,用一些剛性的制度安排,硬生生頂住了金融危機;以及(2)中國政府通過巨量的財政支出,短時間向市場注入大量資金,刺激了經濟活動。因此,最終我們能否一直免遭金融危機之害,我們的經濟能否真的像很多專家預言的那樣很快復蘇,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我們的財政狀況。  

財政實力不僅僅直接關系到中國還有沒有能力繼續擴大政府公共開支,來刺激經濟,而且對私人領域的投資和金融活動,都是一個極為核心的因素。在中央層次上,財政穩定與否,關系到人民幣的幣值穩定。我從一年多以前,就開始呼吁人民幣停止升值,其原因就是雖然目前表面上人民幣還有升值壓力,但從中長期看,人民幣其實有相當大的貶值可能。今后一年,人民幣如果繼續升值,則將來的預期貶值幅度就會更深、更大。如果同時期的中央財政收入停滯甚至嚴重減收,預示中央財政可能出現巨額赤字,那么,人民幣貶值的預期就會變得十分急迫。中國現在有巨額外資存量,一旦上述情況發生,就可能觸發外資大規模流出并使得人民幣進入惡性貶值階段。因此,穩定中央財政就是穩定信心,是中國安然度過全球經濟危機期的一大要件。  

在地方層次上,地方財政目前很大程度上是在吃土地飯。高漲的地價和隨之輕輕松松到手的大量財政收入,不但讓一些地方政府養成賣地依賴癥,也把房地產業的投資人和消費者雙方都“套牢”在高地價、高房價上。我不久前曾說過,目前房地產業已經成為一塊心病,成為經濟復蘇中的一個尷尬領域。政府陷入了兩難:如果不“救市”,任房價下跌,那么全國五萬多地產商代表的數萬億民間資本就大受打擊,民間資本投入的這部經濟引擎就會難以啟動;如果“救市”,把房價托起來,那么消費者就會大傷元氣,將損及消費支出這部經濟引擎。唯一的解圍辦法,就是政府讓利,使房產商和消費者雙雙能夠解套。可是,如果地方財政沒有其它來源,它又怎么可能在土地方面讓利呢?  

而地方和中央財政又是緊密互動的。在中國的體制下,說到底,地方財政窟窿最終恐怕都得中央來買單。而中央財政的多數項目,也離不開地方的支持和配套。從目前的情況看,地方財政面臨的風險最大。根據審計署一周前剛發布的報告,在這輪經濟刺激政策下新增的投資項目中,中央投資資金平均到位率為94%,而地方配套資金到位僅為48%。有人把這種現象一語道破,就是地方政府其實“很差錢”。這一情況若不及時扭轉,那么中國大規模經濟刺激政策取得的階段成果,就很可能是暫時性的、不穩定的,隨時可能失去。  

因此,作為一項短期的經濟刺激政策,目前極有必要重新審視地方債額度的分配方式,或者重新增加發債額度。尤其是受金融海嘯直接沖擊最大的沿海外向型省份,是中國抗擊此次全球經濟危機的最前線,我實在不懂:為什么不給它們較高的發債額度?這些省份其本身經濟規模和財政收入規模又比較大,像廣東G D P高達3.5萬億,地方財政收入3000億,完全具備發行千億規模以上債券的能力。  

當然,作為長期的制度建設,還應當盡快引入地方債的評級機制,并推出不同年限、不同利率的債券,使之更符合市場機制。與此同時還需要繼續深化中央和地方財政改革,使稅源分配更為合理,地方稅入更加穩定。這些就不是本文所能涵蓋的了。(原題:地方債發行也應尊重市場機制)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 )  

   

銀監會正清查地方債 專家稱賣地還債需6年  

2010-03-23 08:07:10 來源: 人民網-中國經濟周刊(北京) 跟貼 320 條 手機看新聞   

核心提示:全國銀監系統先后召開專門會議,將“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融資平臺企業信貸風險隱患”作為工作重點之一,并開始清查地方債務。專家指出,地方政府即使賣地還債,也需要6年時間。  

人民網-中國經濟周刊3月23日報道 一年前的這個日子,央行和銀監會曾聯合發文要求“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臺,拓寬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  

在今年,措辭驟變。包括上海銀監局在內的全國銀監系統已經先后召開了專門會議,并將“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融資平臺企業信貸風險隱患”作為今年重點工作任務之一。同時,對于地方債務的緊急清查工作也已展開。  

銀監會:“還原”清查地方債  

“國務院和銀監會非常重視地方債務真實性清查工作,已經給我們制定了清查整頓的總目標:解包還原,重新立據;風險分類,保全有力;加強協作,整體評估。”上海市銀監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  

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以來,各地地方融資平臺承擔著“政府項目”,縣區級政府又對銀行有很大話語權,進而導致銀行等金融機構對這些融資平臺的業務情況和風險情況缺乏必要的認識。(見本刊2010年第8期封面故事《地方債務危機》)  

此次銀監會提出“解包還原、重新立據”,首先是對政府融資平臺企業2009年底貸款逐筆打開梳理,對每筆貸款逐個開展重新評審和嚴密的風險排查,對項目貸款要重點審核報批手續、環評結果、用地審批、項目資本金到位、銀行內部審批及擔保落實情況等各項要求。其次,對流動資金貸款要重點審核貸款資金實際用途、銀行內部審批及擔保落實情況等各項要求,同時逐戶登記造冊、按企業建立信貸臺賬。  

“這簡直是一次‘大返工’啊,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給我們造成了極大的工作量,”某國有銀行上海分行信貸部門負責人這樣告訴記者:“目前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對地方債務究竟有多大規模存在不同說法,而這些債務中哪些已經是不良類資產,哪些是可疑類資產都不十分確定。只有了解真相之后才能找到讓損失減到最小的辦法。”  

要“風險分類、保全有力”就需要銀行在“解包還原”和“重新立據”工作的基礎上,根據貸款實際風險狀況認真開展風險識別和風險分類工作,并及時采取各項有效的風險保全措施。  

根據上海市銀監局局長閻慶民分析,相比上海市級融資平臺來說,部分區縣級政府融資平臺的償債能力和擔保措施是值得高度關注的,而對于查出的問題應該做好“補救工作”。  

上海市銀監局向《中國經濟周刊》提供的材料顯示,該市將把融資平臺企業貸款按照還款來源分為三類:第一類,對于具有穩定充足的現金流和第一還款來源、經濟可持續、抵(質)押品完備且手續齊全的貸款,可按商業化原則繼續予以信貸支持;第二類,對于缺乏第一還款來源、現金流不足的貸款,應積極落實第二還款來源,確保還款有保障;第三類,對不符合相關規定投向產能過剩行業、違規挪用或資金閑置的貸款,要下決心采取多種措施盡早回收。  

不過,值得引起注意的是,由于近年來上海市銀監局鼓勵通過“銀團貸款”的方式來分散信貸風險,卻無意中給這些政府融資平臺信貸“大返工”造成了麻煩,由于目前大部分政府融資平臺在兩家及兩家以上銀行辦理業務,如何全面掌握政府融資平臺企業的整體風險狀況成了難題。  

針對這一困難,上海銀監局提出了“加強協作、整體評估”辦法加以解決。以某城投公司為例,提供貸款的銀行包括了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浦發銀行、上海銀行四家。而在此次“大返工”中工商銀行成為了“主評審行”對貸款風險進行整體評估,而另外三家銀行應該及時準確地向工商銀行提供有關數據和信息,并由工商銀行出具償債能力分析以及風險評估報告。  

從全國范圍來看,地方融資平臺的清查整頓工作正在推進之中,但越來越多的機構表現出了對清查結果的不樂觀。  

專家:地方賣地還債需6年  

面對現實存在的地方債務規模,“未來的土地出讓收入和稅收收入可能也不足以償還當前地方融資平臺的巨額債務。”渣打銀行大中華區研究主管王志浩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了他的憂慮。  

業界認為,由于考慮到上述原因,短期內地方政府基本上已經無力更無意向“地價攀升”說不,而“房價穩定甚至攀升”成為了“地價攀升”必要條件。  

在王志浩看來,地方政府十分倚重土地出讓收入,他們不僅直接從土地出售中獲得收入,而且地方融資平臺也是以土地作為抵押,獲得銀行貸款。這些年來地方大搞基建,依靠的正是地方融資平臺,而這些平臺能夠獲得“源源不斷”的資金,又依靠了“節節攀高”的地價。  

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上海是全國最早運用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解決地方財政中建設資金撥付不足的直轄市。緊隨上海之后的重慶,自2002年開始,也走上了這條利用“土地資源”捆綁著地方投融資平臺進而推動地方經濟發展之路。此后,上海、重慶模式如雨后春筍般在全國鋪開。  

王志浩以重慶市為例來加以說明。2002年,重慶市開始建立土地收購、儲備、整治制度。2003年,多家重慶市政府投資平臺成立,以重慶城投公司為首的八大投資平臺先后宣告成立,政府將收購來的部分土地注入這些國有獨資公司。例如,2008年重慶市政府將 20平方公里土地作為資本金注入重慶市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為后者提供融資保障。  

王志浩認為,基于這種模式,很多城投公司獲得了“土地估價”60%~80%的銀行貸款,而由于想獲得更多資金,又往往存在土地估價過高的信貸風險。  

如假定土地按照估值的 70%作為貸款抵押,并且地方融資平臺的所有債務都以土地資產作為抵押(某些情況下地方政府作為貸款擔保,但大多數貸款以土地作為抵押)。如果地方融資平臺真像外界估算的那樣,有 6萬億元債務,則意味著作為銀行貸款抵押的土地的價值達8.5萬億元(假定土地估值準確),這一金額是過去五年(2005年-2009年)土地出讓總價值的近3倍。  

由于很多基建項目在2010年-2011年無法產生效益,按照渣打銀行的測算,如果以 2009年的地方政府土地出讓收入計算,償還這 6萬億元債務需要 6年時間;以 2008年的土地銷售收入來償還,需要 13年時間,而且這還不包括債務利息。地方政府在償付債務本息方面將存在非常大的壓力。  

(本文來源:人民網-中國經濟周刊 作者:談佳隆)  

   

傳中國地方債務數月內從4萬億升至7萬億  

2010-06-03 07:20:16 來源: 中國經濟網(北京) 跟貼 1535 條 手機看新聞   

核心提示:有消息稱地方債務在短短幾個月從4萬億飆升到7萬億,專家分析稱高達7萬億甚至更多的地方債務,可能會拖垮中國經濟復蘇進程。財政分配不合理被指系地方債臺高筑的原因之一,目前地方債務已經超過地方財政收入,地方債務有危機化危險。  

中國經濟網6月3日報道 有消息稱,地方債務在短短幾個月內,已經從4萬億飆升到7萬億。據有關專家分析,高達7萬億甚至更多的地方債務,可能會拖垮中國經濟剛剛復蘇的腳步。  

目前,以各種變相形式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形式發行的地方債沒有納入到地方預算,舉債資金使用的預算約束不到位,透明度和規范性都不足,都容易釀成風險。  

國務院5月26日召開會議,部署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管理和處理融資平臺公司的債務問題。  

2010年,隨著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數量和融資規模的飛速發展,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負債規模也在急劇膨脹。大規模的投融資也給地方政府帶來了居高不下的舉債。  

“地方債”再次被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上。  

不斷飆升的中國式地方債  

近日,有消息稱,地方債務在短短幾個月內,已經從4萬億飆升到7萬億。據有關專家分析,高達7萬億甚至更多的地方債務,可能會拖垮中國經濟剛剛復蘇的腳步。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銀監會召開的2010年第二次經濟金融形勢分析通報會議上介紹說,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余額為7.38萬億元,同比增長70.4%。占一般貸款余額的20.4%,全年新增貸款3.05萬億元,占全部新增一般貸款的34.5%。這離世界公認的警戒線60%已經很接近了。可見在2009年,為應對金融危機沖擊,地方政府圈錢之猛。  

“地方債務的規模究竟有多大,實際上是一個非常難以準確回答的問題。”當被問及地方債務究竟有多少時,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院財政系主任、教授曾康華如此表述。  

來自銀監會的統計數據顯示:到去年5月末,全國各省、區、直轄市合計設立8221家投融資平臺公司,其中縣級平臺高達4907家。而從地方平臺公司貸款債務與地方政府財力對比看,債務率為97.8%,部分城市平臺公司貸款債務率超過200%。  

有專家分析,地方債之所以在短時間內大幅度上漲的原因是:1994年分稅制度的改革,一方面,客觀上加強了中央政府的財力,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財力,而轉移、支付制度又不完善,這也直接影響了地方政府的財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又要承擔大量的公共事務支出。  

在這種情況下,導致了地方政府負債機制轉換和體制改革的相對滯后,再加上地方可用財力不足產生的壓力,使預算法禁止地方財政負債的“明規則”,被事實上的普遍負債這一“潛規則”強制替代,也催生了許多地方領導干部扭曲的負債觀,即借債不怕還錢、自己借別人還、不還錢還能借到錢的錯誤邏輯,進一步助長了地方政府的盲目舉債,從而在地方上催生了“前人借錢、后人還債”的奇怪現象,對于地方政府官員而言,“誰借的越多,誰在任期內的政績就越大”,這種機制也讓地方政府官員存在強烈的借債動力。  

一觸即發的地方債危機  

2009年,中國國債余額大約為6.2萬億元,外債余額為3868億美元,合計相當于2009年GDP的26%,按照國際標準,尚在安全范圍之內。但是,近一年來積聚膨脹的地方政府債務,也會成為中國宏觀經濟運行中最大的風險因素之一。  

張君出任華南地區某市財政局下屬投資管理公司的負責人。財政局給他的主要任務是對全市各政府機關的資產進行整理盤活。由于難度較大,張君接到這個差事后經常愁眉苦臉。  

但進入2009年,張君突然頻頻接到當地各大商業銀行對公業務負責人的飯局邀請。更讓他納悶的是觥籌交錯之間,往日高高在上的銀行負責人都紛紛有意無意地探問張君有沒有貸款需求,并破天荒地拍胸脯表示如果有需要一定全力滿足。  

于是,張君迅速聯系各大商業銀行貸款,沒想到是一路“綠燈”。從3月至5月注冊資本金僅5000萬元的該投資管理公司,從各大商業銀行共獲取了40億元的貸款,張君一掃往日愁容,每日紅光滿面。  

相信彼時與張君同樣開心的還有全國各省、市、縣數千家投資管理公司的負責人。  

央行調研結果顯示,截至2009年5月末地方政府的3800多家投融資平臺總資產近9萬億元,負債升至5.26萬億元,平均資產負債率約為60%。5.26萬億元的負債相當于去年全國GDP的15.7%,全國財政收入的76.8%,地方本級財政收入的161.35%。  

“目前,以各種變相形式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形式發行的地方債沒有納入到地方預算,舉債資金使用的預算約束不到位,透明度和規范性都不足,都容易釀成風險。”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綜合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劉軍民說。  

另有,中金公司研究報告進一步顯示,2009年凈新增負債約3萬億元,預計2010年和2011年后續貸款約為2萬至3萬億元,2011年底約達到10萬億元。也就是說,很多地方政府的負債額將遠遠超過本級財政收入,會面臨巨大風險。  

體制改革是繞不開的話題  

當下,中央和地方財政分配關系既不合理,又不穩定,并非什么秘密,這也成為地方債臺高筑的原因之一。  

1994年分稅制改革后,國家稅收收入的相當部分歸入中央財政,盡管現行的《預算法》等有關法律,嚴格禁止地方財政出現赤字和地方政府舉債,但事實上,各級地方政府大都在不同程度上擴大赤字,舉債度日或負債運行,事實證明,這些債務也大多處于隱性狀態。  

所以,地方政府搞發展是大計,欠債還錢也是大事。改變地方政府經濟發展的體制性障礙才是治本之計。  

背景資料  

何為地方債  

凡屬地方政府發行的公債稱為地方公債,簡稱“地方債”,它是作為地方政府籌措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而發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預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調度。地方政府債券一般用于交通、通信、住宅、教育、醫院和污水處理系統等地方性公共設施的建設。  

我國所謂地方債券,是相對國債而言,以地方政府為發債主體。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許多地方政府為了籌集資金修路建橋,都曾經發行過地方債券。  

目前,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能舉債。《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二十條明文規定,地方各級政府預算按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第二十八條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文件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本文來源:中國經濟網 )  

   

銀監會密令催促地方政府任期內還地方債務  

2010-06-07 01:29:15 來源: 《新世紀》-財新網 跟貼 148 條 手機看股票   

商業銀行已經開始防范“新官不理舊賬”的風險。銀監會內部人士透露,監管部門要求銀行推動地方政府在本屆任期內履行還款責任,以避免脫逃償還責任。  

清理地方融資平臺,是房地產調控之外,事關中國經濟前景的另一大變數。  

5月2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作出部署。而如何“分類清理規范融資平臺公司”,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職能部門間已似對壘。甚至有人擔心,過于嚴厲的治理政策,可能致經濟于“二次探底”。  

不過,一位省政府金融辦負責人向本刊記者坦言,在強調風險、清理規范的時候,“地方財政能愿意說嗎?肯定想趕緊(把項目)藏起來”。  

既要防范地方財政金融風險,又須顧及地方已有及今后的政府投資,這是未來政策的平衡點。畢竟,解決建設資金問題,于地方政府是一項長期任務。  

分類管理難點  

分類清理的前提是搞清楚總量。這輪以政府投資為主的經濟刺激之后,地方政府負債規模到底有多大,還是沒有正解。  

除卻過去就有的外國政府、國際組織貸款、金融機構借款和拖欠款等負債,2009年以來地方政府新增的負債主要包括,財政部代發的地方債,以及融資平臺的銀行貸款和城投債、中期票據和短期融資券。其中,前者屬于納入地方政府預算的顯性負債,后者則多是以地方政府擔保或承諾方式存在的隱性負債。  

根據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估算,2007年末,地方政府債務約4萬億元,其中,融資平臺債務約1萬億元。  

融資平臺的銀行貸款余額,銀監會的最新統計是7.38萬億元。粗略估算,2009年末,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將接近11萬億元,相當于2009年地方本級財政收入的3倍。  

一位大型國有銀行貸后管理部門負責人向本刊記者坦言,現在的難點在于,對融資平臺的定義不清,銀監會7.38萬億元的數據,是在各家銀行對融資平臺貸款“口徑不一致、松緊不一”的情況下得出的。  

“中央政府希望摸清底數是好的,但是最起碼要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上述國有銀行貸后管理部門負責人透露,銀監會聽取了幾家大行的建議后,有望近期發布統一地方融資平臺統計口徑的文件。  

鵬遠資信評估有限公司評級總監周沅帆認為,地方政府的融資平臺應該分類管理,發債審批流程和償債方式也應有所區別。這大致可分為三類,一類是有項目但幾乎沒有收益的公司,償債資金主要靠財政補貼,這類公司應該發市政債或準市政債;第二類是有項目也有收益的公司,應該逐步轉為項目收益債;第三類是既無項目也無收益的公司,純粹是投融資平臺,可以考慮關掉。  

對于不同類別的融資平臺債務,地方政府的償債責任也迥異。北方某省政府金融辦負責人向本刊記者提到,上述第一類公司是典型的政府平臺,財政可以負責還錢,而第二類是企業型的,其負債不能都算地方財政的責任。  

政府角色嬗變  

融資平臺負債之所以被籠統地視為地方政府債務,是因為這些公司都與地方財政有或明或暗、或松或緊的聯系。  

周沅帆說,在城投債的評級中,要看公司的財務指標,但不是那么關鍵,也要看當地政府與城投公司的關系,綜合分析給出評級。  

融資平臺貸款和發債時,政府角色也充斥其中,最直接的是第一還款來源為財政補貼,如上文提及的諸城城投。  

甚至有一些公司為債務提供增信的第二還款來源,也是建立在政府信用上。建行山東分行在融資平臺貸款“解包還原”中發現,乳山市城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1.8億元固定資產貸款的連帶責任保證單位,是同樣具有政府背景的乳山市國鑫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在地方政府不能做償債承諾、也不能擔保的情況下,政府對融資平臺的支持態度只能通過“曲線救國”的方式體現,轉換成各種商業上合理可行的合同條款。“希望把地方政府和融資平臺的關系拉得越近越好,畢竟這些企業設立是為地方政府建設項目投融資。”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高級分析師郭承來告訴本刊記者。  

不過,評級公司對上述相關性過高的擔保增信方式的綜合評級不會太高,“最多取其中信用級別最高的一級,不會疊加增級。”郭承來說。  

與一般的企業債一樣,城投債評級要考慮償債能力和償債意愿兩個因素,“往往償債意愿比償債能力更重要。”周沅帆說,城投債面向公眾發行,如果還款有問題,社會輿論壓力會很大。  

郭承來說,多種把融資平臺與政府關系拉近的方式,也是為了確保“地方政府承認這個債務”,萬一出問題,地方政府會愿意花時間處理問題。  

上述省政府金融辦負責人則認為,政府不能對企業有直接的擔保關系,也不能有間接的利益輸送關系,財政資金只能作為資本金注入公司,不應以補貼的形式成為公司的收入。  

風險幾何  

由于對債務總量以及地方政府對這些債務負多大責任心中無底,在很多市場人士看來,地方政府債務像一個黑洞,令人擔憂而又無法把握。  

銀監會內部人士透露,融資平臺的貸款債務率平均為97.8%。這一水平落在了90%-120%的國際警戒線區間之內。部分城市平臺公司貸款債務率甚至超過200%。本刊記者從天津相關部門獲悉,截至2009年7月末,天津市的債務率超過300%,償債率為31%,也超過10%的國際警戒線。  

不過,上述省政府金融辦負責人認為,以地方可支配財力為基礎得出的債務率和償債率,還不能完全反映地方政府的償債能力,因為可支配財力包括“社保、工資、醫療教育等的剛性支出,這些錢不能作為償債來源”。  

商業銀行在衡量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的實踐中,也發現了僅看財政可支配收入的局限性。上述國有銀行貸后管理部門負責人更關心的是,扣除剛性支出外,地方財政每年還能有多少余錢用于經濟建設,“真正能用于償債的是這部分”。然而,這個關鍵數據無法從地方政府每年公布的預算報告中找到。  

郭承來說,在城投債的評級中,會考慮建設性支出占總財政支出的比重,以及債務余額比建設性資金的倍率。  

此外,還應特別關注長期債務的情況,包括長期債務的比例,以及到期時間分布與地方財政收入是否匹配等。  

多數地方政府向融資平臺注入的資產都包括土地,且地方政府對融資平臺負債的擔保或抵押,也依賴土地升值帶來的土地出讓收入。建設銀行河北分行相關部門的一位負責人此前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說,現在地方財政吃緊,銀行都希望有土地質押,“將來寄希望于土地升值。”  

4月下旬開始的房地產調控,似乎正在打破之前的美好預期。不過,一位評級公司資深分析人士認為,2009年房地產市場的案例證明,土地價值確實是存在的。  

多位分析人士認為,對于大多屬于中長期負債的融資平臺貸款和城投債,不能僅以當前的地方財力來衡量其風險,而應該在中長期的時間視野中考量。上述國有銀行貸后管理部門負責人說,融資平臺貸款的確有風險,但總體而言,如果時間拉長一點,全國性的骨干項目肯定沒有問題。  

從長期規范發展的角度看,多位市場參與人士建議,對地方政府的負債余額或基于可支配建設性資金的債務率,進行上限管理。  

上述國有銀行貸后管理部門負責人認為,確定負債余額或債務率,能對地方政府的舉債行為產生約束,在這個范圍內,地方政府的承諾和擔保是受法律保護的,可以納入預算,超出這個范圍就不行。  

結合中國地方政府的任期特點,上述省政府金融辦負責人建議,應該明確本屆政府任期內的總負債不能超過任期內的總財政收入,否則透支未來幾屆政府的收入,后來者只能繼續透支了。  

商業銀行已經開始防范“新官不理舊賬”的風險。銀監會內部人士透露,監管部門要求銀行推動地方政府在本屆任期內履行還款責任,以避免脫逃償還責任。  

第一時間解讀:銀監會要求地方政府任期內還款或致爛尾樓  

也有人建議對融資平臺應該采取更加市場化的管理方式。周沅帆認為,沒有必要規定負債限額,而應該加強信息披露,公布融資平臺以及相關政府的負債總額,讓投資者自己作出選擇。  

根本上看,地方政府建設資金不足是長期存在的問題。賈康一直呼吁,每一級地方政府有一級事權,還應有合理的財權、稅基和舉債權。  

地方債務問題未來的治本之道,應考慮擴大地方財政預算的覆蓋范圍,把目前由融資平臺做、但事實上應由政府負責的公共服務投資納入其中,并建立長期可持續的融資渠道。  

謝旭人:制止以財政性收入等違規擔保承諾  

(本文來源:《新世紀》-財新網 作者:霍侃)  

   

地方債暫停半年后再重啟 今日發行438億元  

2010-06-17 19:22:08 來源: 人民網(北京) 跟貼 26 條 手機看股票   

國務院6月13日下發了《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級政府要對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類管理、區別對待的原則,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問題。  

438億元地方債18日發行  

據證券日報報道,《通知》明確,地方各級政府不得以財政性收入、行政事業等單位的國有資產或其他任何直接、間接形式為融資平臺公司融資行為提供擔保。  

在沉寂了半年之后,據悉,2010年地方政府債券將于18日招標,包括新疆、青海等9個省(市、自治區)計劃發行438億元,其中3年期286億元,5年期152億元。  

從發行的地方來看,中央政府仍在繼續強力支持中西部發展。而對于地方政府而言,在地方融資平臺的渠道被收緊后,各地的資金供給也比較緊張,但今年地方債的審批比去年更嚴格。有地方財政部門官員稱,財政部今年對各地方分配的發債額度使用計劃要先由預算司、經建司進行審批,而去年只是備案不用審批。地方上報的計劃需要非常詳盡的列出使用地方債的具體項目,使用進度等內容。  

分析人士稱,目前地方政府還本付息的壓力很大,新增的融資需求也很多。需求上升的同時融資渠道卻被緊緊扼住,貸款艱難、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又備受關注。雖然地方政府負債飆升,但地方政府融資瓶頸意味著發地方債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通知提出,要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一位不愿具名的財政專家指出,目前中央政府代理地方政府發行的地方債已經納入預算管理,但地方政府債務除了這些公開透明的地方債以外,還有大量的通過平臺債,通知提到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應該也包括這些平臺債。  

平臺債游離于預算體制外是導致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風險加大的重要原因。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往往通過多個融資平臺公司從多家銀行獲得信貸資金,形成多頭舉債,而銀行對地方政府的總體負債和擔保承諾情況不很清楚,甚至地方政府對自己的融資平臺的全面負債情況也不很清楚,這樣就很容易由不規范的“隱性債務”產生隱性公共風險的積累。  

地方融資靠賣地為生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我國2008年推出4萬億投資計劃以來,各地方政府紛紛通過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籌集資金,投向當地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但地方融資平臺貸款嚴重依賴土地收入,而不是自身項目的現金流,為其日后的發展埋下了隱憂。  

在某證券公司統計的地方融資平臺的余額中,大概有75%與土地掛鉤,剩下的25%僅僅靠地方財政支撐。而業內人士認為,地方融資平臺貸款幾乎100%都與土地掛鉤,也就是說,依托地方融資平臺的地方政府“賣地財政”、“寅吃卯糧”現象十分嚴重。  

專家認為,《通知》出臺的背后正是對這些現象的擔憂。“自從去年春天以來,融資平臺建設進展很快,平臺貸款規模迅速攀升,貸款如果不能償還,就可能蘊含著極大的金融風險。”中國社科院財貿所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表示。  

以舉債融資規模來看,中金公司曾發布研究報告預計,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余額(不含票據)約為7.2萬億元,2011年底達到約10萬億元。據估算,這一地方負債約占中國2009年GDP的1/3,相當于中國外匯儲備的70%。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院教授、財政系主任曾康華分析認為,近年來地方政府擔保的公司債務規模越來越大,使地方政府的或有債務面臨很大的風險。  

在投融資一線的信托產品經理劉擎認為,清理和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措施進入實操階段,至少經過了為期半年的情況摸底排查,實際上2009年第三季度監管部門就明確開始提示相關業務風險。而作為金融業者,則更關注這一清理和規范背后的深刻改革背景。劉擎認為,決策層和金融監管當局對賣地財政的質疑和叫停,簡單賣地花錢甚至政府變相違規擔保進行融資行不通了,實質上是倒逼地方政府在單位資源和能耗上做文章。  

“因此,不能將《通知》僅視作是對一類金融業務的‘通知’,而是一種具有更宏觀意義的調控,因為《通知》直指近年地方政府投資強勁驅動,對于防范經濟過熱、負債率過高的金融風險具有果斷和直接的監管效果,而且或將延及相關行業。”劉擎表示。  

據悉,《通知》對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和融資平臺公司本身的清理規范要求較為嚴格。如,要求地方各級政府要對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類管理、區別對待的原則,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問題。納入此次清理范圍的債務,包括融資平臺公司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債務。債務經清理核實后按以下原則分類:(1)融資平臺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2)融資平臺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項目本身有穩定經營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的債務;(3)融資平臺公司因承擔非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的債務。  

名詞解釋:  

所謂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是指地方政府發起設立的融資工具,它以土地等國有資源和資產作為抵押,以地方政府隱性擔保的方式,達到向銀行借貸實現融資目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并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本文來源:人民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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