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孝”考核干部應慎行
參考家園2011-1-4 13:12:47 來源:《參考消息》
【香港《東方日報》 1月2日 文章】題:神州笑話特別多 “德孝”選官嘆奈何
河北魏縣縣委書記提出以“德孝”考核干部的主張,近日引起廣泛關注。在當地,提拔官員必須有父母及岳父母或公婆的“德孝”意見證明,無德不孝者一律不予提拔,該縣已有多名科、股級官員因為“德孝”有瑕疵而未被重用。共產黨治吏,竟然祭出封建時代“以孝治天下”的招術,實在是荒唐而可笑。
用這位縣委書記的話來說,“一個連親生父母都不孝順的人,怎麼能對黨忠誠、對人民負責?決不能讓不孝敬父母的人得到提拔重用!”在目前道德淪喪的背景下,“德孝”兩字確實能打動不少人的心。問題是,指望以“德孝”治政,反腐肅貪,就像拔著頭發幻想上月球那樣,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不錯,孝敬父母是做人的基本道德,無德不孝者當不成好官,但私德不等于公德,更代替不了官德,誰能擔保孝子當官就一定能成為造福一方的清官能官?。
近年被查處的貪官中也不乏“孝子”。已被處決的原江西副省長胡長清,在位時每次回鄉都要大盡孝道,買營養品,親自送岳父母上醫院檢查身體,住在岳父母家里,總是睡在地鋪上,以致其岳父在得知其桉發后哭瞎眼睛,氣絕身亡。這樣一位大孝子,最后成為大貪官,讓這種人官運亨通,中國豈能不烏煙瘴氣,老百姓豈能不遭殃。
如何評價為官者的公德品行,其實老百姓最有發言權,當局放著千千萬萬的民眾不問,偏要去問當官的父母,還要他們出具什么“德孝”意見證明,這樣的干部考察簡直如同兒戲,自欺欺人。眾所周知,中國素有“家丑不外揚”的傳統,做父母的誰沒有袒護之心,為了兒女仕途,即使兒女“德孝”兩虧,也會說成“德孝”雙全,誰會向官方出具兒女無德不孝的證明?
更何況,貪官受賄斂財所得,不少是拿去孝敬父母,他們冒著貪污腐敗的風險贍養父母,孝敬長輩,堪稱道德模范,按照“干部要提拔,先要孝敬父母”的荒唐邏輯,這些貪官豈不是應該獲得提拔重用?
去年江蘇沭陽也曾以“忠于配偶”作為官員考核的重要指標,表面看旨在嚴管官員,事實卻是包二奶的官員,沒有一個不拿到妻子的“忠誠證明”,貽笑大方。
其實,考察官員的德行只有一把尺子,那就是“為人民服務”,孝子不一定是清官,貪官不一定不孝,當年大禹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難道他能算是“不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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