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述古:中外電價比較折射財富分配原則
2010年10月21日
國家發改委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意見的征求意見稿出臺后,其中每度電最高0.2元的漲幅,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與此同時,有人通過國內民用電價與國外(平均終極價格)比較后發現,中國相對電價比發達國家高出許多。以美國為例,全美居民平均電價折合成人民幣為0.75元/度;由于美國國民的平均年收入是中國的16倍,美國電價是中國的1.5倍,美國電價相當于中國的每度3分錢。相對中國的平均工資而言,當前中國的電價是發達國家的4.52倍。(《大眾日報》10月19日)
按國家統計局今年8月的數據,我國目前人均GDP只有3800美元,全球排名在105名左右,屬于典型的發展中國家。但居民用電消費在工資收入中的比率,卻率先邁入發達國家居民難以望其項背的行列,這種“被發達”的感受著實有些苦澀。不過我以為,用電消費占比數倍于發達國家,不僅顯露出電力行業本身的弊端,更反映出社會財富分配的極不合理。
美國國民的平均年收入是中國國民的16倍,但美國人均GDP卻是中國人均GDP的7倍多一點,這就意味著,美國GDP用于居民收入的分配,至少是中國的2倍。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我國社會財富分配格局中城鄉居民分得的“蛋糕”與社會財富總量增長速度并不匹配。事實正是如此。我國過去十年間財政收入年均增長超過20%,GDP增長10%左右,但城鄉居民收入只增長了6%~8%。政府在分配中得“大頭”,居民收入占“小頭”的失衡格局,把分母壓得較小,分母小了,電價在工資收入中的占比當然會較大。
從分母角度探析,中國相對電價高于發達國家的現象,絕不是替電力行業“叫屈”。恰恰相反,電力行業的優厚待遇本身就是財富不公正分配的典型例證。從絕對數看,我國的居民平均電價,約為美國居民平均電價的六成左右,但從兩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貨幣的實際購買力看,這一數據已經相當高。令人不平的是,一方面城鄉居民支付著昂貴的電費,而另一方面國家電網于2009年還處于虧損狀態。而在這兩種現象的背后,卻是電力行業讓人稱羨的經濟待遇。
不過,電力行業的高額待遇當然并非孤本。著名經濟學家、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先生,今年4月接受新華網采訪時透露,我國最高收入行業與最低行業的收入差距已經擴大到15倍,而高收入行業集中在壟斷行業。其實,關于收入分配中的不合理狀況遠不僅限于此。除去行業之間的巨大差異外,我國城鄉之間、階層之間、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非常大,基尼系數早已接近甚至有些地方已經超過警戒線。國民收入占社會財富分配的比重本身較小,而就在有限的財富分配中,少數人憑著地理、階層、行業和特權優勢又占據了絕大多數社會財富,導致嚴重的貧富分化,用電消費成了壓在窮人身上的負擔。
從更廣的視野看,如果拿其他某些消費品在工資收入中的占比作比,中國的“發達”程度可能會更高。以住房為例,時下中國的商品住房平均價格究竟是多高,尚無準確數字。但可以肯定的是,拿中國居民住房消費在工資收入中的占比作比,絕不止是發達國家的4.52倍。再以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為例。我國教育、醫療和社保三項支出占政府支出的比重只有29.2%,比同等發展水平的國家低20個百分點以上。這意味著相當一部分本應由公共財政承擔的公共支出,實際上轉嫁給了居民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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