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鬧事”?
不知從何時起,“鬧事”一詞成了集體“上訪”和“維權”的代名詞。
它的混淆是非的傾向和功能是顯而易見的。
這是用“少數別有用心的人”難以掩蓋的。因為問題是客觀存在的。
“別有用心的人”有沒有呢?肯定是有的。
因為“除了沙漠,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各黨各派各組織團體概莫能外。但能因為有這么幾個“別有用心”的人就全盤否定那些黨派組織和團體以及他們的行動么?顯然不能。
如果否定,那這些否定的人自己就肯定是真的“別有用心”了。
群眾來找政府,至少反映了兩個問題:
一是他們被侵權了。而這個侵權又跟政府有直接或簡接的關系;
二是對政府還存在著一定的信任,相信政府能主持公道。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應該是件好事。
看看所有的群眾集體上訪,其起因幾乎皆由地方公權侵害了群眾利益所致。
這侵害群眾利益的思想和行為本身就是違反了中央精神的,更是違法的。
這怎么能跟“鬧事”劃上等號呢?不知怎么我想起了“控負”,兩者簡直是異曲同工。
所謂“鬧事”,是指無理取鬧。
近期“鬧事”最頻繁的當數農民。
前些年由于苛捐雜稅,他們上訪的也很多。后來取消了這些稅費,他們便安定了。
然而好景不長,現在事又來了--因為農村要城市化。因為城里已經沒有太多的折騰空間。
所謂“城市化”就是開發。所謂開發就是鋪路蓋房子賣錢。當然還有失業。
開發什么呢?農田。
于是,農民們賴以生存的土地就要被“硬道理”所掠取,沒有了土地,他們將生活無著。
所以他們來上訪了,因為他們相信政府;
他們也只能來上訪,因為他們別無選擇。
他們這種為了生存而進行的訴求就是“鬧事”?真的鬧起來,還會是這種樣子么?
莫非他們只能逆來順受任其宰割而沒有對自己的生存問題有任何訴求的權利?
而那些利欲熏心的官商利用權勢對他們的財產房屋進行強拆強占甚至弄出人命來的惡霸行徑,僅僅因為他們打著“建設”和“發展經濟”的招牌就不叫“鬧事”?
胡總書記為什么對他們說“不要折騰”?
中央為什么要取消他們加在農民身上的所有苛捐雜稅還要發種地補貼?
又為什么要發那么些通知,指示,條例甚至禁令來限制這些人的不計后果的折騰?
就是因為下面為了自身利益的猖狂折騰已經從根本上侵害到了百姓的利益,而且很嚴重。
嚴重到對社會的穩定都造成了極大的威脅。
然而利令智昏的地方官商們是不管這些的,他們“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意念極其頑強。
農村的苛捐雜稅取消了,下面的官員們的財路被斷了,怎么辦呢?便打起了土地的主意:你不準我收錢,我就讓他們沒地種。
來他個釜底抽薪。
究竟是誰在惹事,鬧事?
20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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