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齡:警方,請慎言非正常死亡為“很明顯的自愿性”自殺
漢網-長江日報10月15日報道 11日下午4時許,恩施26歲女青年蘇莉在湖南衡陽市公安局辦公樓7樓墜樓身亡。
警方在介紹中強調,蘇莉跳樓死亡不屬于執法辦案過程中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蘇莉在衡陽市各級公安機關沒有違法犯罪記錄,也沒被傳喚、訊問、詢問、調查。蘇莉在跳樓過程中,表現出了很明顯的自愿性和不可挽救性,純屬跳樓自殺事件。作為三位最后見到蘇莉的民警以及衡陽市公安局都沒有責任,不存在賠償問題,
對于警方這番表白,蘇莉的家屬則質疑另有隱情。不要說是蘇莉的家屬,即使我這個局外人,看法也是如此。
世上的任何事情,都存在著一個因果關系。無因便無果。殺人必有殺人的動機,自殺同樣如此。一個活得好好的人,怎么可能忽然間想起“很明顯的自愿性”地去自殺呢?凡自殺者,都是為某人或是某種外力逼得斷了生機的。所以,也可以稱之為“他殺”,是間接的他殺。
那么,“他殺”蘇莉的是誰?很有必要弄清一下,警方不能排除自己就萬事大吉了。
從媒體曝出的情況來看,如果蘇莉死前叫喊著“爸爸”和“快救我啊”是真實的。那就說明蘇莉一定遇到了滅頂之災,同時也說明她的求生欲望十分強烈,絕不會“很明顯自愿性” 地去尋死!
據警方介紹:蘇莉先到事發辦公樓的三樓緝毒支隊辦公室,跟辦公室人員說了一番話,語無倫次,兩名民警將她送到了一樓,交給保安,讓保安帶她去信訪辦。蘇莉不愿意去,也沒進信訪辦辦公室。
蘇莉在緝毒辦公室和工作人員說了什么?他們為什么要她找信訪辦?警方沒有透露這方面的信息。但是,可以肯定一點,蘇莉是有非常要緊的事情來找公安局的。什么事?我以為很可能是遇到危難尋求公安局的保護。這是辦公人員要她找信訪辦而她不愿意去的原因,也是她被送出門外半個小時以后再次返回公安局的原因。
如果不是這樣,那就沒有辦法解釋她為什么連著兩次進入公安局!
如果是這樣,那就說明公安局直到她墜樓前一秒鐘也沒有答應給她提供人身安全保障,使她在絕望之中選擇了自殺。所以,她的自殺就應該是公安局的不作為造成的后果。
如果在她跳樓前真有人喊了“有本事就跳”,那就說明她已經和公安人員有過相當激烈的爭執。這位刺激她的人客觀上就成了殺害她的間接“兇手”。
不管怎么說吧,我認為蘇莉的死和衡陽公安局多少有點牽連。警方不是一個“自殺”就可以將責任推得一干二凈。
衡陽警方宣稱:出于人道主義角度的考慮,對趕赴衡陽的蘇莉家屬,在衡陽遇到困難的情況下,可給予相應的照顧。
我更希望衡陽警方即使可以不從職責角度考慮,也應該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對蘇莉墜樓死亡的原因進行認真的調查,弄清楚隱藏在深處逼使蘇莉走上自殺的某位人物或是某種勢力!
今年2月2日,南京也發生過一件墜樓死亡事件:
2月1日 ,工人張士華到工地項目部找鋼筋部工長陳某要工錢,陳某不僅沒給工錢,反而喊來7名工人對他進行毆打。陳某還表示口袋里有的是錢,打傷、打死都由陳某負責。他和陳某在打斗過程中,兩人從工地二樓一直滾到一樓。
派出所接到工地打架的警情,民警到場后將傷者張士華帶往醫院診治,并責令陳某籌錢為張士華治傷,并準備次日調解雙方糾紛。當晚19時許,張士華在妻子陪同下來到派出所,拒絕調解。而到了2月2日早上,他卻在建筑工地在建樓房上墜樓身亡了。
警方初步認定也是自殺,但死者妻子丁支萍認為是被人打死后制造的自殺假象,或者是打斗時被人直接推下了6樓。
面對著工頭喊來7個打他的人,張士華不但沒有畏縮反而和工頭扭打了起來,說明他的性格非常剛強。不愿意接受派出所的調解說明他下了決心要和工頭斗下去。這樣一個剛性十足的人,怎么會忽然選擇了拋棄妻子兒女的自殺之路?
警方對他的自殺認定是不是有點過于草率?
當然羅,非正常死亡定性為自殺這是辦案最便捷的方法。可以省心還可以省錢省力,用一句“很明顯的自愿性”就可以結案了。不過,我還是想呼吁一聲:
警方,請慎言非正常死亡為“很明顯的自愿性”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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