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改革也應實行“直補”
這幾年,中央為了調動種糧農民的積極性,進行這補那補,我認為,在推行殯葬改革上也應實行直補,這樣才能推動殯葬改革,使農民從強迫接受到樂意接受。
我們平山推行火葬已經三十三年了。是一九七五年推行的火葬。那時國家政策執行的非常強硬,火化率達到了百分之百。后來逐漸松了下來,人們又開始土葬,百分之九十八的人死了都是土葬,到了一九八五年國家的殯葬改革政策又緊了,人死后大部分都要拉去火化,個別人想瞞天過海,一經發現,便被殯葬執法隊起尸火化,這樣搞了幾年又逐漸松懈下來,人死后還是百分之九十八的進行土葬。到了二00一年國家的殯葬改革政策又緊了,絕大部分人死了都能火化,極少數人認為偷埋了沒事,結果被執法隊起尸火化。這樣緊了幾年,后來人們試探性地偷埋,結果上面也不怎么過問了,人們紛紛效仿,誰家死了人,不公開過事,找幾個近本家和好友就把尸體偷埋了。有的親人故去怕上面找麻煩,親人尸骨未寒就象作賊似的將親人的尸體匆匆拉出去埋掉。對這些人的作法,人們自我解嘲似地感嘆道:“現在人死了還不如一只狗,倘若一只狗死了,還能剝了吃肉,人活一輩子,死了為了躲避火化,一點聲響也沒有就埋了,一點聲響也沒有啊”。即是火化了的,家里人還要再備口棺材,將骨灰盒裝入棺材,才使故去的親人入土為安。
殯葬改革存在很多缺陷和漏洞。上面說起火化的好處來不外乎以下幾點:減輕農民負擔,節省木材,不污染環境,節約耕地。其實,推行火葬幾十年來,這幾條幾乎做不到或很難做到。拿減輕負擔來說,農民的負擔不是減輕了,而是大大加重了(運尸費,火化費,骨灰盒,棺材之疊加),拿節省木材來說,將骨灰盒裝入棺材下葬,根本就談不上節約木材。火化不污染環境,將偷埋戶親人的尸體起尸火化,執法地點就在墳頭上,將尸體澆上油燒起來,算不算污染大氣環境?再說節約耕地,無論火化戶還是偷埋戶都要起個大墳包,節約了耕地了嗎?所以自推行殯葬改革以來,幾起幾落,鬧的人心惶惶,殯葬改革不是成功了而是一直在失敗地動作著。如果說殯葬改革幾十年了有什么經驗要總結的話,那就是應總結一下失敗的教訓。怎樣另辟溪徑,讓殯葬改革走上正軌道路?上級主管部門應參照當前糧食直補,農資直補,良種直補的方法,在殯葬改革中推行直補政策,獎罰分明,由政府的強迫火化轉化為廣大群眾樂于接受火化。
首先,喪葬戶火化一具尸體有一定數額的獎勵,尸體火化后不另用木質棺材下葬有一定數額的獎勵,下葬后不起大墳包有一定數額的獎勵,對于偷埋尸體,火化后另備棺材下葬,下葬后堆大墳包者則罰。只有賞罰分明,才能使殯葬改革政策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此法可以一用。人畢竟是萬物之長,有靈性的東西,一個人從出生到自然消亡,不過幾十年的光景。一個人一輩子東奔西走忙碌著,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為躲避火化而悄無聲息地偷埋,很長時間了人們談及這個人時,還不知道他(她)已經過世,這太有悖于人的常理了吧?
早在一九四四年毛主席就在悼念張思德時說過:“以后村上的人死了,開個追悼會,以寄托我們的哀思,使整個人民都團結起來”。如果推行殯葬直補,人們不再干偷偷摸摸有悖政策法規的事,對死去的親人好好祭奠悼念一下(這不能算鋪張浪費),這不是兩全其美嗎?這正好與構建當今和諧社會合拍。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