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貪千萬,令誰蒙羞?
一個小小的村官,貪賄金額居然高達千萬,實在令人咋舌,實在令人不可思議!基層“蟻穴”咋就這么容易壘就?基層“隱權力”咋就這么容易泛濫?小官大腐敗,觸目驚心?。 ?/p>
在我的記憶中,象這樣的事發生得太多太多了——
2009年1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份對近三年審理職務犯罪案件的調研,結果顯示一些被人“忽視”的小官犯下成百上千萬的腐敗大案。三年來,21件“小官員大腐敗案”已經超過該院所審理的一審職務犯罪案件的三分之一,涉案金額高達三億四千余萬元?! ?/p>
2009年7月,禪城區南莊鎮紫洞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子榮在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期間,利用自身職務之便,多次挪用征地補償款共2350萬元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和營利活動;
2009年7月,山西省紀委通報了山西省煤焦領域反腐敗斗爭以來的案件查處情況,其中,靈石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史雙生索賄、受賄案的查處情況,涉案金額達3300余萬元。僅僅是一個副科級的基層干部,竟能聚斂數千萬元的贓款,會是如此貪婪,真是觸目驚心;
2010年1月,渭南市臨渭區交通局原局長雷建民,個人總資產卻達1200余萬元,其中378.88萬元為貪污所得,42.9萬元為受賄所得,還有433.32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他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渭南市涉案金額最大的腐敗官員;
2010年9月,合肥市廬陽區海棠街道藕塘社區居委會干部劉懷寅收受賄賂近1000萬元;廬陽區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區居委會干部邵修貴、鄭文斌分別涉嫌貪污受賄83萬元、33萬元,社區居委會10年招待費花了614萬元;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前不久查處的遼寧撫順市順城區國土資源局女局長羅亞平,貪污斂財涉案居然過億,讓中紀委大開眼界!
……
咳,看到如許案例,我的心情顯得很沉重。我們不是構建了多層次的反腐敗網絡嗎?我們不是創新了很多反腐敗的制度嗎?我們不是懲處了很多腐敗的官員嗎?別說管不住大官腐敗,就連不上品級的小官也腐敗不止,而且煉成了令國人咋舌的大貪!
這到底該令誰蒙羞???
說句實在話,我現在不太想說這樣的話題了,因為我的心也已經麻木了!因為我看不到反腐敗那燦爛的陽光,因為我失去了反腐敗的信心!
毛主席時代,對貪官是怎么處理的?不是殺了,就是關了。關進去的貪官,至少還要參加勞動改造。而現在又是怎樣的情形呢?
不管是大官還是小官,縱使貪腐金額上億,也可以免死;就是坐了牢,也不必勞動。不勞動改造也就罷了,他們在牢里的日子,過得比神仙都快活,都悠閑!
從深處說,這是變相的官官相護!這是變相地縱容腐??!這能有效地推動懲腐興廉嗎?
咳,還是不說了的好,有什么好說的呢?老百姓就是說一千,道一萬,無論是小官,還是大官,還是要繼續貪的。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況且貪官們也幾乎沒支付什么貪腐成本!
如果不從根本上扭轉這樣的局面,中國還有得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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