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共十七屆五中全會的思考(續二)
近幾年來,有一種觀點,認為市場經濟改革已經實現了預期目標,現在應當進行“第二次改革”。今年1月16日我在人民網等幾家網站上發表《“第二次改革”》,論述了我的觀點。這里我也把它一字不改地抄錄于下。
《“第二次改革”》
據人民網載,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寫了一本書叫《第二次改革——中國未來30年的強國之路》,作者在新書發布會會上提出,我國當前正面臨第二次轉型和改革的轉折階段。他認為,我國從傳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型的改革實現了預期目標,由此使我國從生存型階段開始全面進入發展型新階段。發展型階段的變化和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逼迫我國加快由生產大國向消費大國的過渡,以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由生產主導型向消費主導型的轉變。這個具有歷史意義的第二次“轉型”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歐美等發展國家消費萎縮使中國“大進大出”的經濟增長模式必然終結,二是我國需求結構開始發生明顯變化,擴大內需已成為已成為我國發展階段變化的內在要求。第二次轉型直接依賴于“第二次改革”。遲福林說:“我的觀點可以用一句話概括,那就是:我國實現未來30年的可持續發展,出路在于推進第二次改革。”
看來,要進行新的改革,可能是朝野共識。
2007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已經提出“促進經濟增長由主要依靠投資、出口拉動向依靠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轉變”,去年世界金融危機中,基本形成了“消費主導”經濟發展的觀念。現在,遲福林把它上升為“第二次改革”。
我沒有看到他的書,不能具體分析它,只就“第二次改革”這個概念,談一點看法。
“第二次改革”這個提法,從“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型的改革實現了預期目標”這個觀點看,是把市場經濟改革看作是第一次改革。我不贊同這種觀點。我認為近30年的改革是第二次改革,遠未達到預期目的;而真正的第一次改革,是前28年的變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國為社會主義的中國。第一次改革和第二次改革都是翻天覆地的改革,都是社會制度的變革。遲福林所謂的“消費主導型”的“第二次改革”,實際上還是在我所說的第二次改革范圍內,是市場經濟改革的繼續,我不能肯定是順應美國的要求——美國說我們儲蓄太多,造成他們金融危機,但可以說是美國本土現在的經濟模式。
“由生產大國向消費大國的過渡”,是不是第二次改革,是一個根本性問題。如果肯定遲福林的提法,首先自然就否定了新中國前28年沒有進行改革,顯然一些人是這個觀點;第二就是宣布市場經濟改革已經作為一次改革的結束。這個認識,在民間,左右都存在,只是認識的角度不同。我們知道,2006年初,一些經濟學家、社會學家、法學家等等曾經開會認為:“‘改革’需要重新定義。‘改革’已經超越經濟領域,下一步的‘改革’是政府職能改革、法制改革、政治改革。同時,要突破傳統意識形態對改革的約束。”遲福林參加了那次會,他說:“現在反思改革,改革的研究者應該把改革的反思拿到自己的手,這個話是很對的。從實際情況看,最大的問題在改革的背景下,在各方面的爭論下,主要的矛盾是改革的供給嚴重不足,改革的供給同改革的實際的需求、改革的實際進程、改革的歷史性變化嚴重不相適應。我們在這樣的背景下,不斷地推出一些改革的產品,做出一些好的制度安排,可以大大緩解改革在一些方面的爭論。同時有利于利用這樣的一些爭論把改革往前推。所以,這個時候我想給上面的建議也好,是不是大家研究一下,我們現在的改革已經發生了變化。在這樣的狀況下,改革的供給問題怎么解決?目前是一個十分突出的問題。”他的“第二次改革”,是不是他們“推出”——設計——的改革產品之一?
我也認為現在應該進行新的改革,如果能有第三次改革,當然好,但是,從現實出發,我現在不這樣提。早在2007年4月12日,我在網上發表《改革已經進入第二階段,要突出地提出和解決先富幫未富實現共同富裕問題》一文。文中說:
“我不知道有幾個人從中理解到鄧小平講話提出的“走社會主義道路,就是要逐步實現共同富裕”的“逐步”的意義,逐步就是“改革階段論”,而且作了具體的設想。
在上世紀末基本達到小康水平,是鄧小平構想的改革的第一個階段。在第一階段,是集中力量發展生產力,放開搞活,讓一部分地區和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鄧小平設想在上世紀末能夠基本達到小康水平,改革可以進入他構想的第二步或曰第二階段。在第二階段,要突出地提出和解決先富幫未富問題,實現共同富裕,防止兩極分化,防止產生新的資產階級。”
今天,我講“除舊更新”,提法還是“深化改革”,也就是“勸君更上一層樓”,改革應該進入鄧小平提出的改革第二階段,實現共同富裕,而沒有提出“第n次改革”。
我們知道,鄧小平提出改革,是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實質,也就是改革的目的,是“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市場經濟改革只是經濟“手段”的改變。我不諱言,我認為走社會主義道路與搞市場經濟是南轅北轍;但是“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當然是社會主義應有之義。正因為它屬于社會主義,所以,在改革過程中,它被不愿意搞社會主義的人拋開了,不提了,這就是不問姓社姓資,姓公姓私。改革成了只要手段,不管目的,即“只管過程,不問目的”的盲目實踐。當然,這只是表象。我們知道,“第三次解放思想”曾經熱鬧一陣,在2007年,就明確提出“超越鄧小平”。“超越”什么呢?除了吳敏教授講的很清楚的“黨不能治國”外,不問姓社姓資,就是超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第二次改革”是否也是這樣的概念?我注意到,這些年空洞地講改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很少講了,講也就是這個名詞,淡化了鄧小平講的實質。所以,我很關注“第二次改革”的提出,
我不知道黨是否會接受“第二次改革”這個概念。我寫此文,并非概念之爭,而重在實質目的。我提出“更上一層樓”——深化改革,就是說,過去的市場經濟改革是淺層次,只是解決經濟發展的手段,而今后改革是深層次的、實質性的改革,是要切實地搞社會主義,實現“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的實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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