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官德不如考憲法
宋公明
著名網友數學今天在強國論壇發帖說,考官德不如考共產主義信仰。在下認為,這個要求太高了,也不盡合理。因為當今做官的,并非全是共產黨員,民主黨派人士和無黨派人士擔領導職務的多的是,而且還有不斷增加之勢。人家不是共產黨員,你要考人家共產主義信仰,豈不是強人所難嗎?
憲法就不同了。憲法總綱規定:
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可見每一個公民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那么作為領導干部的官員就更應是如此了。無論是哪個國家,各級官員都是代表國家行使管理權力的,都必須以國家的意志為自己的行為準則。官員的信仰可以不同,但是都必須忠于憲法。有些國家的官員,在任職時,必須宣誓忠于憲法。
那么中國的官員,可以不信仰共產主義,但是不能不忠于憲法,不能不履行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這是很簡單的道理。無論是和國際接軌,還是依法治國,都是這個道理。
然而很奇怪的是,中國的一些號稱精英的官員,不僅不懂憲法,也不遵守憲法,更不履行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相反,還不斷故意違背憲法,損害憲法的尊嚴,破壞憲法的的實施。他們拿著國家的奉祿,喝著人民的血汗,卻要違背國家的意志,干著坑害人民的勾當,出賣民族的利益。用咱們老百姓的話來說,就是吃家飯拉野屎。
他們有個很看上去冠冕堂皇實際上極其卑鄙下流的理由,就是要改革。試問:改革大,還是憲法大?明明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顯然,一切改革當然就必須服從憲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準則。否則就是違法的,無效的,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試問,教改不成功,醫改不成功,腐敗失控,污染失控,資源破壞失控,事故失控,等等,不都是沒有以憲法為準則所造成的嗎?為何無人承擔責任?
某些精英把所謂“改革”凌駕于憲法之上,凌駕于科學發展觀之上,就是為了擺脫憲法的控制,為所欲為;就是為了假借改革之名,行謀私之實;就是為了造成既成事實,企圖推翻憲法和國家政權。他們弄出了亂子,就往改革身上一推六二五,要么說是改革的必經階段,要么說是改革必須支付的成本,要么說是因為改革不到位。總而言之,精英們從來也沒有承擔過任何責任。那么怎樣才能改革到位呢?他們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憲法和憲法所規定的國家的根本制度是最大的障礙,只有改旗易幟,推翻憲法和國家的根本制度,才能改革到位。他們說什么,憲法也是人制定的嘛,憲法也是可以修改的嘛。言下之意,就是憲法也是可以不遵守的,也是可以推翻的。如果憲法可以不當回事,可以隨意推翻,那么以后不管誰上臺,是不是都是如此?再好的憲法,也總會有人反對的,那么就不斷重新洗牌算了?
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所以憲法的準則才是不可動搖的。憲法具體條文和表達方式當然可以修改,但是必須要經過法定的程序。在沒有修改之前,就必須承認現行憲法的高法律效力,包括改革在內的一切行為就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不得違反。如果全國各族人民都以憲法為活動準則,統率改革和一切工作,那么在原則問題上就不會有重大分歧,就會團結一致,同心同德,一切困難都可以克服。如果把憲法丟棄,國家沒有了最高準則,沒有了最高權威,那么就成了各行其是,誰也不服誰,誰說了也不算。就算你是精英專家,這么多年下來,公信力已喪失殆盡,人們早已領教了,憑什么還聽你的?你說改革就是改革?不成功也可以不負責任?這誰不會呀?郭冬臨把中央電視臺的天氣預報改成天津快板,那還要點真本事呢,可馮鞏還是說,你不能亂改嘛!
所以,各級官員,最重要的上崗條件,就是懂得并愿意遵守憲法。別以為這很容易,其實非常困難。不贊成國家的根本制度反對憲法的人,要偽裝成擁護憲法遵守憲法的樣子,是有很大難度的,也不難識破。更何況還有像袁騰飛這樣赤膊上陣的人。所以,如果把考官德改成考憲法,就職前也要宣誓忠于憲法,那么也許可以把一大批敵對混蛋和異己分子排除出去。
20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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