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應為誰而存在?
2010年07月30日 來源: 北京晨報
“當一個城市自有住宅率超過50%,城市就會死亡。如果剛剛畢業的人都能買上房,那么國家就會衰亡,因為這會令人喪失目標,喪失實現目標的動力。”在昨天的《南方日報》上,“經濟學家” 金巖石 先生拋出了“城市消亡論”。
金先生的觀點,不值一駁。
首先,城市應為人而存在,還是人應為城市而存在?如果以城市繁榮為理由,就可以剝削與壓迫人的話,那么,這樣的城市有何存在必要?
第二,50%說是信口開河,完全失去了一個學者應有的謹慎、科學的態度。新加坡、曼谷的自有住宅率都超過了50%,它們死亡了嗎?就算那些自有住宅率不足50%的城市,人們真的就是以買房為生活目標嗎?
像這樣經不起推敲的話,居然出現在“高峰論壇”上,實在令人遺憾。然而,結合這些年來專家們的雷人話語,又讓人不覺得奇怪。
正如樊綱先生所說的那樣,經濟學家就是為利益集團服務的,只要集團有需要,真理算什么?只要能圓謊,能讓人不明就里,哪怕能暫時遮掩一下蠻橫的嘴臉,那么,自行車的污染也可能超過汽車,丈母娘也會拉升房價。但 金 先生的話,還是讓人大開眼界:原來,我們的房地產商這些年來不怕罵,不怕罰,腳踏實地抬升房價,竟然不是為了利益最大化,而是為了讓我們這個城市不消亡、為了讓我等庸眾不失去奮斗目標啊,如此苦心,我們過去為什么沒看到呢?這般忍辱負重,豈不是新時代最可愛的人?
感激涕零之余,不免疑問:在今天,誰有權為他人設置人生目標?誰又有權為他人制造生活動力?如果這個邏輯成立,小偷是不是也可以算是防盜門業的恩人?搶劫犯是不是也成了保安業發展的動力?況且,作為房地產商,他們做商人應該做的事,為何偏偏熱心公共政策?他們總拿國家、城市的利益說事,如此鞠躬盡瘁、甘于奉獻,那么,會不會有一天我們不想讓他們插手,都做不到了呢?而到那時,我們再抱怨房價太貴,豈不成了破壞城市發展的罪魁?
必須警惕這種可能:即商人們利用手中的資金,對公共決策進行影響、扭曲和干預,他們會拋出這樣或那樣的理論,舉辦這樣或那樣的“論壇”,并找來形形色色的專家“代言”,雖然新理論一套又一套,但說到根兒上都差不多:總之,我們都是需要被管理的,為了某個宏大的目標,我們可以被犧牲、被付出,但究竟誰是最大受益者呢?真的是城市嗎?(蔡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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