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犯不犯法,還是優秀企業家
2010.6.28
搶劫犯罪,人所共知。你偷別人幾千元,被逮送派出所,教育教育備個案也就放了。但若搶劫,罪名可大了,哪怕搶了200元也會被判刑。這是對老百姓的,但對企業里的領導法律就不同了,人們發現搶的有功,是優秀企業家,偷偷受賄要被判罪。
看貴州茅臺原總經理喬洪因受賄1323萬元(其中800萬元為財產來源不明)被判無期徒刑。也許有人會說,這是喬的黨羽,為其鳴不平來了。非也,我與喬天南地北,連喬是啥樣也不知道,家境貧寒,生來未嘗茅臺酒是啥滋味,只是從網上查詢得知至喬從1999年上任以來到2006年茅臺酒總產值由9.8億元擴大到62億元。生產總值漲了6倍多,這樣優秀的企業家在監獄里度過余生,真是人才的一大浪費。
想當初,他只要編個什么名稱,利潤提成,每年搞個1000萬,別人也不會罵你這個登不上級別的鳥,6600年薪的都安然無恙,還是中國最有名的企業家。707萬年薪的不照上二會,高談闊論,以優秀企業家,人大代表自居。我觀其公司規模,股價與貴州茅臺相比可謂一天一地,一個現在股價130多元,一個股價6元多。喬洪真傻呀!
可我覺的喬洪還算個有良心的人,還認為自己是共產黨員,即使想貪暗暗的貪,也不要給黨丟人,在人們目前還要有點黨員的形象。所以一念之差。終身之悔。這些搶劫犯還有一點共產黨員的形象嗎?
檢察院這個案子辦了,在企業里就逮不到總經理級別受賄的了,可以說前有古人,后無來者,經此一嚇,企業里的官員都成清官了,檢察院該裁人了。貪官們從一正一反的經驗得到教訓,偷的犯罪,搶的有功,于是就都開始搶了,連小小縣級企業的領導年薪酬都超過國家主席。我發現貪官都變成強盜了。
貪官們的槍手馬上會責問我,你犯了紅眼病,人家拿這么多錢是對企業有貢獻。這么一說高薪就變的合理了。我為啥講這些人是搶劫犯呢?因為也是有根有據。國家曾公布限薪令。2004年6月國資委規定:“企業負責人基本年薪根據國有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結合企業經濟,規模和收入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績效薪金與年度經營業績考核掛鉤,根據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級別和考核分數確定,平均為基本年薪的1.5倍,最低為o,最高為3倍?!薄 ?/p>
你看現在都多少倍了。6600萬是工人的6000倍,。707萬是工人的700倍,都比國家主席的薪酬還高,貢獻還大。他們不是搶劫犯是什么,限薪令不執行,成了一紙空文。喬洪6年使企業產值升了6倍,6年才受賄1323萬,與這些搶的錢來比,太少了,707萬,6年就是4228萬,你在監獄里不后悔嗎?你怎么不去搶呀,搶的不犯法,還是優秀企業家?! ?/p>
雖說他們是搶劫犯,卻沒人去辦他們的案,公檢法要辦案,現在最好辦,搶的錢都在案,都已簽字畫押,不用審判??墒怯烧l來辦案,人民的血汗白養了一批拿高薪不辦案的公務員。于是,就都去搶了,越搶越大,都去搶吧,去搶工人創造的財富,都去喝吧,去喝工人的血,象陳國軍那樣被人打死就不足為奇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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