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溫州法院公開信
6月23日下午2時30分,浙江溫州洞頭縣小三盤村維權村民代表20名赴溫參加溫州中院對小三盤維權代表張愛月對洞頭縣法院枉法判決不服,狀告村二委葉素麗案公開開庭審理。這是當前官權以權力為“真理”,司法腐敗,助強凌弱,仗勢欺民,草民不愿當奴隸,堅信中國還有憲法和法律,堅信真的共產黨為人民不變,堅持理性斗爭,在法庭上論理論法,追求公平公正,化解官民矛盾,這是弱勢群體良好希望,也是無奈之舉。然而,被告缺席(一審也缺位,以律師代理),二審法院按時審理,現未結果。
(一)再審原因——洞頭縣法院枉法判決
上訴人在庭審開始狀訴請求:對一審的枉法判決必須撤銷,其事實和理由是:
1、村民理性維權,惡人先告狀。
上訴人遵照《村民組織法》“村民有民主監督權利”,“依照《憲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活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為保護村集體勞動群眾天然人權——勞動生存基地(岙口已定權發證的灘涂),阻止洞頭縣官商勾結,暴力圍墾,持權搶劫的侵權行為(村二委配合成為傀儡),堅持八年理性維權,走法律途徑,先經溫州中院枉法判決,再上訴省高院,雖經省高院判決:洞頭縣政府廢證違法,但在以權力為“真理”的政治生態環境下,百姓八年理性維權仍討不回公道。洞頭官權在村二委的密切配合下,于2009年6月3日在《今日洞頭》報發表《失海不用愁生活有保障》謊言一文,上瞞下騙,這是對村民目前和長遠生計的殘踏;為保護村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村民30余人于2009年6月4日下午到村部討公道。村民派張愛月、葉宋和、郭秋云進入會計室(其他人員在會議室)向駐村干部提出《今日洞頭》新聞不實,要求大隊書記泮榮陽出來向村民講清楚,這是村民行使民主監督權利的正義舉動,這時在場的葉素麗(村二委委員)依仗權勢,在爭論中先動手打人,張被葉打倒(滿面血淋淋),張被迫自衛還擊,咬了葉伸入張嘴的食指(很輕微)。事發后,在以權力為“真理”的天下,公安向權力傾斜,張愛月逃脫不了被歪打命運,張被刑拘9天,并罰款200元,而葉不但不受處罰,在官權唆使下,裝病住院(晚上回家),并競敢對忍弱的維權代表張愛月提起賠償藥費訴訟,惡人先告狀。而洞頭法院不是主持公道。
2、是非混淆,黑白顛倒。
一審法院對村民張愛月對《今日洞頭》——“失海不用愁生活有保障”的謊言要村官講清楚,這是合情合理的,是為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而葉素麗作為村二委委員,不但不支持,反而站在村民對立面,這是正義與邪惡的斗爭。然而,一審判決“……發生口角”,對葉素麗依仗權勢先動手打人,而判決書認為“無充分證據證明誰先打人”,最后判決卻張愛月負80%責任。
3、枉法判決。
在庭審中葉素麗先動手打人事實清楚,在公安第18號處罰書寫明:葉素麗打張愛月,又有公安第228號處罰決定書說:張愛月咬了葉素麗食指,這能說葉素麗食指被張愛月主動拉入嘴里咬傷,是不符合邏輯的嗎?這正說明不打自招,張屬于自衛的反抗。
然而,一審法院持權力為“真理”,不是全面客觀地審理案件,而是有權力就是真理,權力等于事實。對張愛月受辱維權被葉素麗毆打,滿臉血淋淋,又被公安警察抓捕回避一個月不見太陽,張愛月由此事被解雇而失業,還被公安歪打刑拘9天,罰款200元,如此受辱還不滿足,葉素麗依仗強權惡勢力,惡人先告狀,一審法院競助強凌弱,枉法判決,張愛月負80%責任,真為只準官權放火,不準百姓點燈!這不是真正共產黨的天下。
(二)這說明了什么?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共產黨的一貫主張,法不公正,社會何能和諧?公檢法的腐敗是最大腐敗!是社會的腐敗癥結,政權的質變,我們從6月23日開庭再次審理的現實說明了什么?
第一,被告理虧,不敢見太陽。
二審開庭,我們原以為被告肯定到庭論理講清楚,但等到開庭,被告仍無出庭(一位律師代理),這可能有原因之二:其一,理虧,不敢見太陽;其二,依靠權勢,因為洞頭法院一審開庭審理,葉作為原告,也不到庭,由律師代理,結果一審法院還可以判贏,所以不需要事實不事實,有權就是事實,她是縣官權的忠實傀儡,先打人可以有公安、法院作護航,二審審理不到庭也無所謂。
第二,法院腐敗,草民遭殃。
法院這一關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法院若持權力為“真理”,按官權的需要,而不是以憲法和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法院就成了扼殺正義的劍子手,壞人得道,好人受氣,草民遭殃。
從八年理性維權與反維權斗爭的現實,是非顛倒,真理異化,法律成廢紙,為維護合法權益不受正在非法侵犯的正義舉動,維權勇士楊玉秀被判刑六個月,張愛月被惡人先告狀,獲得一審法院枉法判決,洞頭維權被錯誤判決何至幾人,因為如今是忠臣岳飛遭殺害,奸臣秦檜當宰相時代,草民難逃當奴隸的命運。
第三,公檢法向權力傾斜——政權變質。
八年維權討不回公道,政府官商勾結,持權搶劫村集體財產(海涂),村民為了生存,捍衛憲法賦予的天然人權,保衛勞動基地,阻止非法施工。然而,官權無惡不作,無事不可,橫行霸道,政府可以雇請社會游民義當打手,瘋狂毒打百姓,公安護航充當邪惡工具,檢察院批捕,法院舉刀,公權力按土皇帝指意對維權百姓實施鎮壓,制造恐怖(小三盤維權村民被抓關押41人,被毒打41人),迫使大數人害怕、失信、不敢舉措。群眾害怕干部,仇恨不理干部,這說明洞頭官與民已分離。魚離開水,必然就要滅亡,如今洞頭政權已變質了。
請不要高枕無憂,回頭是岸。公檢法要經得起法律、經得起人民、經得起歷史檢驗,不能持官力而真理,對縣官對的應執行,不對的不能盲從,而應該做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尊嚴和統一的表帥,而不能當地方官權的邪惡工具。
第四,洞頭土皇帝無法無天。
洞頭政府可以持權搶劫集體自然資源,不受憲法和法律制約;人民的抗爭,有公檢法護航,百姓與烈強作對等于雞蛋往石頭上碰,多數群眾被迫無奈當奴隸;政府謊言主宰,篡改284公頃為2.84公頃也無罪;欺騙中央“失海漁民生活不用愁”,而對失海涂村民的合理訴求就是不理。有公檢法作后盾,民何不遭映?中央政令不暢,地方諸侯割據,法律“高壓線”不通電,洞頭何時見光明?政府用壓、誘、騙、懶、拖,直至把弱勢群體拖垮,揚言“沒有中央來人就是不解決”,草民們難逃遭殃的命運!我們從張愛月被枉判、楊玉秀被歪打,還有呂愛鑾、林春連又被訴之法院,洞頭的官權是修正主義的掌權!洞頭的政權是法西斯專政! 洞頭的天是黑暗的天!洞頭群眾自發在墻壁寫“國歌”、“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東方紅”等紅歌被二次毀滅,“毛澤東思想萬歲”標語也被撕毀。如今群眾自發在墻壁上發出“為人民服務”聲音,在公路上寫上“造反有理”,都被反動派涂滅了,真是洞頭的天蔣介石來了!
第五,小三盤村級政權——傀儡。
6月23日,在二審張愛月訴告葉素麗案的引起,就是對洞頭政府的謊言《失海漁民生活不用愁》的質疑,這是村二委成為縣官的傀儡提供假證據。八年百姓維權,村官不為民講話,成了偽保長;村長選舉不是按村民組織法,選舉委員會由黨員組成,非本村村民,而是國家干部、教師也來參選,公安護航,其目的是培植傀儡政權。所以葉素麗作為村二委,敢于對群眾的合理訴求,不但不理,還動手打人,維權村民被打反受公安刑拘罰款,一審法院當保護傘,有的長時被取保侯審,有的被判刑,村官為什么如此猖狂,就是地方土皇帝的保護。
第六,不愿當奴隸的小三盤村民已覺醒。
今天20位代表參加開庭傍聽,大家通過八年學法、懂法、依法維權,大家堅信憲法和法律是神圣的,堅信真正共產黨是為民的,堅信真理一定要戰勝謬論,到庭參加的代表心知肚明,知道正義在我們一邊,葉素麗盡管官權為后臺,為什么二次不敢出庭,這正義之氣勢必定壓倒邪惡之妖風。對方的律師在法庭辯論中只用“不清楚”實事求的回答。小三盤村民民魂已覺醒,大家堅定信念,堅持斗爭不動搖,堅信天無權利叫我們苦,我們沒有苦的義務;堅信只有靠民魂覺醒,堅持理性維權,最后的勝利必定是屬于堅持斗爭到底的不愿當奴隸的新時代村民。
(三)依法請求
通過訴訟,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事實已清楚,最后我們提出依法請求:期盼中院審理民事案件以事實為依據,依法律為準繩,公平公正判決。必須經得起法律和人民及歷史的檢驗,做到憲法和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維護社會和諧,國泰民安。
浙江溫州洞頭縣小三盤村民
維權代言人、公民訴訟代理人林炳長
201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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