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報道:遼寧阜新一煤礦放假通知發布8年了,礦工們至今未等來復工通知。在這8年里,有人到了應該退休的年齡,去辦理退休手續,卻發現自己未繳納過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無望。
礦工李細仲1998年就到了阜新昌盛煤礦上班。2001年,礦上表示要給他們購買保險,這讓他覺得比較有安全感,就一直在這家礦上工作;直至2016年礦上通知“放假”,他回到了湖南岳陽老家等待復工通知。
豈料,在毫無準備地離開后,這些礦工就再沒能回到礦上,許多礦工因此失去了自證與煤礦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機會。
“能領上一份養老金”,這對李細仲這一代農民工的誘惑是巨大的。他為了退休之后能有一份保障,在又苦又累又危險的礦井下堅持了18年,且幸運地沒有遇上過大的安全事故。本以為再干幾年,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回家養老了。然而,一放假就是8年,再不回不到礦上,連礦上當初承諾的“購買保險”也成空諾,化為泡影。
像李細仲這樣當牛作馬的礦工,礦上沒有繳納養老金在當地有上千人,他們均被勞動部門認定為“無法確定事實勞動關系”。
據新聞稱,2017年2月17日,阜新縣印發關閉轄區內產能每年9萬噸/年以下煤礦礦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該縣轄區內共有19處煤礦企業,其中17處煤礦企業屬于省政府關閉之列。
上述通知要求,縣人社局負責做好關閉煤礦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等相關事宜,及時有序遣散從業人員。各成員單位妥善研究處理好礦井關閉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然而,結果并不如人意。
不得已,煤礦職工們只得向當地人社局申請仲裁,要求確認他們與煤礦之間的勞動關系。仲裁申請被駁回后,他們又將該礦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對勞動關系進行認定,但一審、二審的訴訟請求均被駁回,目前處于僵持狀態。
“工齡”之所以被《勞動合同法》作為維護勞方權利的重要籌碼,一方面是為了保護年老體弱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實現勞資雙方的權利平等,因為勞方在一個固定單位工作得越久,不僅付出了勞動價值和精力最為旺盛的生命階段,而且失去了越多的機會成本。這些代價不能全部由勞方單方面承擔。
面對當今社會中的諸多問題,磚家教授們一直宣稱不改革就沒有出路。但近年來不少老百姓對改革的熱情下降,對地方政府出臺的某些具體政策或某項具體措施,常常表現出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很多人的反應是“有些不以為然”或者“有些抵觸”。究其原因,是因為在改革過程中弱勢群體承擔了改革的大部分成本而受益相對較少甚至享受不到半點紅利,還有人借改革之名,不惜通過傷害老百姓利益行利己之實。
弱勢群體(或曰牛馬)在改革的主動權上也處于弱勢地位,改革過程中并沒有保護牛馬們合法合理的利益。
前段時間,山東省成武縣發布了一項公報,在“社保障能力穩步提高”中,公告這樣寫到:
2023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8778人,發放養老待遇7.85億元;
企業單位離退休人員13220人,發放養老待遇3.69億元;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11.94萬人,發放養老待遇2.51億元;
失地農民待遇領取人員7484人,基金支出1969.13萬元;
失業人員937人次,發放失業金146.31萬元。
這則數據可以看到,該縣機關事業單位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體制內”,8778人一共發放了7.85億元。人均合90000元一年。
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11.94萬人發放養老待遇2.51億元,人均合2100多一年。差距巨大。
注意,7.85億元還只是發放的機關干部退休養老金,不包括在職的各機關單位工資。
倌員們在位時,有權力,工作輕松;退休了,有高退休金,醫食無憂。
而廣大的勞苦大眾牛馬們,到了退休年齡,連一份“養老金”都保不住,都“蜀道難,難于上青天”。農村里上了60歲的人,每個月只領一百多,還是自己交的錢。
只要還有力氣,就要一直干活下去,干到不能動為止。萬一攤上了大病,就只能等死了。改革讓弱者“一切歸零”,不知對牛馬們有何種啟示?!
牛馬一生不得閑,得閑已在盒中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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