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曾明確指出 , 國家的統一 ,人民的團結 , 國內各民族的團結 ,這是我們 的事業必定要勝利的基本保證 。中國共產黨和毛澤東在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 、社會 主義革命與建設的各個時期 ,制定了一整套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 、適合中國特點 的 、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 ,形成了完整的民族政策體系 。在這個民族政策體系中, 除了民族平等 、民族團結政策之外 ,還有解決民族問題的民族區域自治 、發展少數 民族經濟和文化事業 、培養少數民族干部等政策以及尊重少數民族語言文字 、風俗 習慣、宗教信仰等基本政策。
不論漢族和少數民族 ,制造民族糾紛的都是剝削階級 ,各民族勞動人民之間沒 有根本利害沖突 ,是完全能夠互相幫助和睦相處 。剝削階級挑動民族糾紛 ,往往是 打著維護全民族利益旗號 ,實際是維護本階級之私利 。處理民族問題 ,離開階級觀 點 ,將陷入歧途 。民族問題不等于階級問題 ,但是民族問題與階級問題是有不可分 割的密切聯系 。民族內部同樣是可以劃分階級的 ,在舊社會是劃分剝削階級和被剝 削階級的 ,剝削階級占統治地位 , 民族解放本質上也應是占民族人口絕大多數的勞 動人民的解放。
在新中國 ,漢族和少數民族關系是社會主義性質的勞動人民內部關系 ,不僅消 除了民族壓迫 ,而且消除了民族歧視和戒備 ,是親密合作 、互助 、平等 、團結的關 系 。漢族干部到民族地區工作 ,最初是幫助少數民族勞動人民獲得階級解放 ,后來 為幫助民族地區發展經濟文化 ,又派了很多技術人員支援邊疆 。民族地區經濟發展 后 ,也用物質資源支援內地建設 。這不是漢族與少數民族互相爭利 ,更不是監視少 數民族 ,而是互助互利 。毛澤東是我國五十六個民族勞動人民的共同的偉大領袖。 少數民族勞動人民熱愛毛主席 、熱愛共產黨的程度 ,絕不亞于漢族勞動人民 。西藏 翻身農奴把毛主席稱為活菩薩 ”,就是有力的證明。
毛澤東的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的要點包括 :一是民族的解放 、民族的發展 、民
族問題的徹底解決 ,只有隨著無產階級革命獲得勝利 ,在建設社會主義 、共產主義 的過程中逐步得到實現 。二是反對大漢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 ,尤其要反對大漢族 主義 。大漢族主義思想是地主階級和資產階級在民族關系上表現出來的反動思想。 三是在少數民族地區 ,改革一切不合理的社會制度 ,徹底消滅一切階級壓迫和階級 剝削 ,建立社會主義制度 ,使少數民族得以發展和繁榮 。四是少數民族勞動者 ,應 與漢族勞動人民一樣平等 ,享受法律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不受任何限制和歧 視 。五是民族不分大小 ,都有參政議政的平等權利 。六是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毛澤 東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形成于三十年代初 ,幾十年一以貫之 。事實證明 ,毛澤東 民族政策是世界上最好的也是最偉大的民族政策 ,新中國成立前期的民族關系也堪 稱世界之典范 。所以 ,毛澤東的民族思想和留下的民族政策是我們的寶貴遺產 ,應 當很好的繼承和挖掘。
第一節 少數民族地區民主改革的基本政策
新中國成立后 ,對于少數民族地區的改革問題 , 中國共產黨向來主張在堅持民 族平等的基礎上謹慎對待 。這種謹慎立足于從實際情況出發 ,強調改革要以條件是 否充分和成熟為前提 。一九五〇年六月九日 ,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三中全會上講話時 指出 ,必須謹慎對待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改革 ,無論如何不能急躁 。條件不成 熟 ,不能進行改革 。一個條件成熟了 ,其他條件不成熟 ,也不要進行重大的改革 ……沒有群眾條件 ,沒有人民武裝 ,沒有少數民族自己的干部 ,就不要進行任何帶 群眾性的改革工作。”(參見 《毛澤東年譜》 第 1卷 154 頁) 這一講話精神不僅強調 了少數民族地區改革條件的必要性 ,而且注重改革條件的充分性 ,認為只有在這些 條件成熟時 ,改革才有基礎與保障。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毛澤東在慶祝西藏和平解放協議簽訂的宴會致詞中 指出 :現在 ,達賴喇嘛所領導的力量與班禪額爾德尼所領導的力量與中央人民政 府之間 ,都團結起來了 ”,這種團結是兄弟般的團結 , 不是一方面壓迫另一方 面 ”,今后 ,在這一團結基礎之上 ,我們各民族之間 ,將在各方面 ,將在政治 、經 濟 、文化等一切方面 ,得到(參見 《毛澤東年譜》 第 1 卷 347 頁) 發展和進步。”
《人民日報》 于五月二十八日發表了協議全文 ,并在社論 《擁護關于和平解放西藏 辦法的協議》 中指出 ,為實現政治 、經濟和文化上的平等 ,各民族內部不可避免地 需要有步驟地實行適合于本民族發展情況的改革的規律 , 同樣適用于西藏 。此前, 毛澤東于五月二十六日在審閱社論稿時 ,就協議關于西藏改革的規定 ,加寫了一段 內容 ,強調少數民族地區政治 、經濟 、文化 、宗教等項固有制度的改革以及風俗習 慣的改革 ,如果不是出于各民族人民以及同人民有聯系的領袖們的自覺自愿 ,而由 中央人民政府下命令強迫進行 ,或由漢族或其他民族人民中出身的工作人員生硬地 強制進行 ,就只會引起民族反感 ,達不到改革的目的。(參見 《毛澤東年譜》 第 1 卷 349 頁) 毛澤東從少數民族地區改革的主體性強調了這一改革應基于各民族人民 以及和人民有聯系的領袖們的意愿 ,此后 ,他反復強調這一思想 。一九五二年十月 八日 ,他在接見西藏致敬團代表時指出 :西藏地區現在談不上分地 ,將來分不 分 , 由你們自己決定 ,并且由你們自己去分 ,我們不代你們分。”(參見《毛澤東年 譜》 第 1卷 611 頁) 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他在憲法起草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 指出 :我對西藏代表團說過 ,我們不強迫你們 ,你們搞不搞土地改革 ,搞不搞選 舉 , 由你們決定。”(參見 《毛澤東年譜》 第 2 卷 237 頁) 一九五五年十月二十三 日 ,毛澤東在接見西藏地區參觀團的談話中說 :改革要你們下決心 ,你們不干, 我們是不干的 。貴族 、喇嘛贊成了才干 ,我們不能替你們下決心。”(參見《毛澤東 年譜》第 2卷 456頁)
在封建農奴制度下 ,政教合一的封建領主專政既統治又代表著西藏 , 因此西藏 實行民主改革 ,既要做好群眾工作 ,又要做好上層的反帝愛國統一戰線工作 。能否 實現西藏民主改革 ,關鍵在于當時西藏的上層統治集團 。一九五二年四月六日 ,毛 澤東在 《關于西藏工作的方針》 中指出 :要用一切努力和適當辦法 ,爭取達賴及 其上層集團的大多數 ,孤立少數壞分子 ,達到不流血地在多年內逐步地改革西藏經 濟 、政治的目的。”(參見 《毛澤東年譜》 第 1 卷 533 頁) 這一指示進一步闡述了 《十七條協議》 關于西藏民主改革要協商進行的精神 。一方面 , 中央對達賴及其上 層集團的大多數采取爭取 ”的方針 ,并把商量辦事作為實現西藏民主改革的重要 方式 。一九五三年十月十八日 ,毛澤東在接見西藏國慶觀禮團 、參觀團代表的談話 中指出 :西藏政治 、經濟 、文化 、宗教的發展 ,主要靠西藏的領袖和人民自己商
量去做 ”。(參見 《毛澤東年譜》 第 2卷 181 頁) 在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即將成立 之際 ,他于一九五六年二月十二日同在京的藏族人士談話時強調 ,西藏的民主改 革 ,要由達賴喇嘛 、班禪額爾德尼下決心 ,要由西藏的僧俗官員和寺院里的喇 嘛 、堪布們決定 。要有一個醞釀的時期 ,一年 、二年 、三年 ,通過討論 ,打通思 想 。有人贊成 ,也有人反對 ,兩方面的意見都可以講 。多醞釀 、多討論有好處 ,大 家都講 ,慢慢地就講通了 ”。他還指出 :關于民主改革這一條 ,這里要講清楚 ,不 要回去亂講 ,說我講了西藏現在要實行土地改革了 。我是要你們回去醞釀 , 回去報 告達賴和班禪 ,可行即行 ”,我不能一定叫你們做什么 ,我只是提建議給你們 ,采 納不采納是你們的事 ,不要誤會。”(參見 《毛澤東年譜》 第 2卷 525 頁) 西藏自治 區籌委會成立后 ,毛澤東于一九五六年八月十八日致信達賴說 :現在還不是實行 改革的時候 ,大家談一談 ,先作充分的精神上的準備 ,等到大家想通了 ,各方面都 安排好了 ,然后再做 ”。(《毛澤東全集》第 36卷 429頁)這些論述都充分體現了中 央與西藏地方協商辦事 、特別是協商進行西藏民主改革的精神 。另一方面 ,毛澤東 明確指出了西藏民主改革的基本特征 , 即不流血 ”地逐步改革 。他認為 ,在改革 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暫時一切仍舊 ,拖下去 ”老人家同時指出 ,西藏地區的土地 改革要采用云南的辦法 ,通過和平協商的辦法進行 。七月一日 ,西藏工委在《關于 西藏地區一九五六年至一九六〇年五年工作規劃的初步意見》 中提出了西藏民主改 革及準備工作的意見 ,并報告中央 。九月四日 , 中共中央就西藏民主改革問題指 出 ,西藏地區的民主改革必須是和平改革 ,并對西藏上層一定要做好準備工作以后 再進行 。否則寧可暫緩進行 ,而不要勉強進行 。后來于一九五九年三月開始的西藏 民主改革 ,盡管是在平叛的基礎上進行的 ,但正如毛澤東與班禪 、阿沛·阿旺晉美 等談話時所指出的 :打完仗以后 ,就搞和平改革。”和平改革思想始終貫穿于毛澤 東對西藏民主改革的認識和對實際工作的指導之中。
第二節 平定西藏上層反動集團武裝叛亂的始末
西藏上層反動集團在外國勢力的支持和操縱下 ,堅持農奴制度永久不改的反動 立場 ,千方百計阻攔和破壞 《關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 的實行 , 陰謀實現
西藏獨立 ”。一九五七年 ,川 、甘 、青三省藏族地區的少數分裂分子聚集拉薩 ,成 立了一個名叫 曲細崗珠 ”(漢語 四水六崗 ” 的意思 ,泛指四川 、云南 、甘肅、 青海等藏族聚集的地區) 的叛亂組織 ,妄圖將這些地區和西藏融為一體 ,建立一個 大西藏共和國 ”。
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日 ,與西藏相鄰幾個省份的武裝叛亂頭目及藏軍共五千余 人竄入拉薩 ,與哲蚌 、色拉 、噶丹三大寺的代表秘密聚會 ,簽訂了正式盟書 ,決定 把叛亂的武裝力量全部統一在 曲細崗珠 ”組織之內 ,還劃分了將來叛亂時各自承 擔的任務 。六月十八日 ,恩珠·貢布扎西等叛亂分子在西藏山南地區的竹古塘正式 宣布成立 四水六崗衛教志愿軍 ”(簡稱衛教軍 ”)。美國中央情報局不斷秘密 支持西藏叛亂分子 。衛教軍一成立 ,美國便給他們提供了武器彈藥 。噶廈(即西 藏原地方政府) 也全力支持這一叛亂武裝 , 給叛亂武裝發放糧食和武器彈藥 。衛 教軍成立后發展迅速 , 由八百多人很快擴展到一千五百余人 。他們在昌都 、黑 河 、山南 、林芝 、江孜等地策動當地反動分子 ,襲擊人民解放軍駐地和車隊 ,破 壞交通干線 ,搶劫物資 。叛亂分子所到之處 ,燒殺搶掠 ,無惡不作 ,給西藏人民形 成了深重災難。
七月四日 ,達賴在布達拉宮舉行儀式 ,正式接受叛亂組織 曲細崗珠 ”所獻的 金寶座 ”。噶廈以達賴的名義給藏 、川 、甘 、青五百多名 曲細崗珠 ”組織成員回 贈了禮品 。接著 ,這些分裂分子給達賴呈送了一份演講 ,要求達賴領導 曲細崗 珠 ”所涉及的地區 ,公開提出保衛宗教 ”西藏獨立 ”反對改革 、反對共產黨 ” 的口號 。七月二十一日 ,衛教軍在拉薩以東八十余公里處的爭莫寺襲擊了解放軍一 輛運輸汽車 ,打響了武裝叛亂的第一槍。
此后的近一年的時間里 ,他們牽制了西藏軍區三分之一的兵力 。一九五九年一 月 ,叛匪血腥洗劫昌都西南約二百公里的扎木(現波密) 中心縣委之后 ,又圍攻澤 當中共山南工委七十七天 , 圍攻丁青縣委九十余天 。叛亂中 ,這些匪徒不只截斷公 路 ,炸毀橋梁 ,伏擊車輛 ,襲擊兵站 ,而且搶掠財物 ,奸淫婦女 ,殺戮無辜 ,破壞 寺廟 。與此同時 ,在西藏噶廈反動分子的指令下 ,青海 、四川等藏區的叛亂武裝開 始聚集 , 向拉薩移動 。西藏當地的叛亂分子和舊藏軍主力 ,也化裝起來 ,秘密潛入 拉薩 。西藏的形勢極其嚴峻。
在西藏上層反動集團中 , 噶倫(舊西藏噶廈政府最高世俗行政官員)索康·旺 清格列 、孜本朗色林·久美班覺 、達賴喇嘛的副官長帕拉·土登維登等掌握實權的 高級官員 , 暗中勾結和支持叛亂武裝 。中央人民政府幾次向噶廈提出警告 , 明確指 出 :如果西藏地方政府放擒和包庇少數反動分子發動武裝叛亂 , 中央將命令人民解 放軍堅定平息叛亂 ,發動農奴推翻封建農奴制度 。但索康·旺清格列等人置中央的 警告于不顧 , 自以為時機成熟 ,加緊籌劃武裝叛亂。
一九五九年二月七日 ,達賴喇嘛在布達拉宮會見應邀前往觀看跳神儀式的西藏 工委 、軍區負責人時 ,主動提出觀看西藏軍區文工團演出的要求 :聽說西藏軍區 文工團在內地進修回來后演出的節目很好 ,我想看一次 ,請你們給安排一下。”西 藏軍區副司令員鄧少東等人當即表示歡迎 ,并將達賴喇嘛的這一意愿告知噶倫和達 賴喇嘛的副官長帕拉·土登維登等人 。達賴喇嘛親自確定了觀看演出的時間(三月 十日) 和地點(軍區禮堂)。 三月九日晚上 ,西藏少數反動上層對不明真相的拉薩 僧俗民眾說 :達賴喇嘛十號要去軍區赴宴 ,漢人準備了飛機 ,要把達賴喇嘛劫往 北京 ;每家都要派一個代表去羅布林卡請愿 ,請求達賴喇嘛十號不要去軍區。”這 一謠言在市民中產生了很大影響。
三月十日 ,叛亂分子煽動不明真相的僧俗民眾圍住達賴喇嘛的住地羅布林卡, 阻攔達賴喇嘛前往西藏軍區禮堂觀看演出 ,還打傷西藏軍區副司令員桑頗·才旺仁 增 ,殺害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官員 、愛國人士堪窮·索郎降措 ,并拖尸示眾 。叛 亂分子差遣部分群眾上街游行示威 ,高喊西藏獨立萬歲 ”等反動口號 。接著 ,還 在羅布林卡召開了偽人民代表會議 ”,計一百余人 ,包括地方政府的僧俗官員、 三大寺喇嘛和叛亂武裝人員等 。與會代表 ”提出由索康·旺欽格列 、堪窮達熱 · 多阿塔欽 、噶章·洛桑仁增 、凱墨·寮朗旺堆和藏軍副分司令堪窮洛珠格桑等人來 領導 西藏獨立運動 ”。會上宣布在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工作的原西藏政府官 員 ,從十一日起一律不許再去辦公 。他們還推出代表 ”去當時印度駐拉薩分領事 館通知 :西藏已經宣布獨立 ”。叛亂首領宣稱 同中央決裂 ,為爭取西藏獨立而 干到底 ”,他們指使拉薩及其周圍的叛亂武裝七千多人 ,在藥王山 、羅布林卡 、布 達拉宮及市郊各要地構筑工事 ,將西藏軍區司令部和中央人民政府駐拉薩代表機關 團團包圍。
從三月十日至十九日期間 ,西藏工委和西藏軍區遵照中央的指示 ,采取了十分 克制的態度 ,堅持不打第一槍 。他們一方面向聚集在羅布林卡的索康·旺清格列、 柳霞·土登塔巴等噶倫們提出警告 ,責令他們負責平息叛亂 。另一方面 , 中央駐藏 代理代表 、西藏軍區政委給達賴喇嘛寫信 ,爭取他擺脫叛亂分子 ,珍重本身安全。 通過愛國人士 ,譚冠三先后于三月十日 、十一日和十五日三次給達賴喇嘛寫信 。譚 冠三在信中表示體諒達賴喇嘛的處境 ,關懷他的安全 ,并指出叛亂分子猖獗地進行 軍事挑釁 ,要求西藏地方政府立即予以制止 。達賴喇嘛亦于三月十一日 、十二日和 十六日先后給譚冠三復信三封 。在十六日的信中 ,達賴喇嘛表示 ,他已對地方政府 官員等進行了教育 ”和嚴厲地指責 ”,并表示幾天后還可能到軍區去。
三月十五日 ,毛澤東在武漢東湖接見了張國華和張經武 。毛澤東多次不拘形式 地同他們交談 ,談西藏的平叛和民主改革問題 。毛澤東說 :天要下雨 ,娘要改 嫁 。階級本性決定他們要鬧事 。他們自以為他們還有資本 ,硬是手中發癢 。他們要 叛亂 ,無非是想把你張國華(指解放軍)趕走。”談到改革時 ,毛澤東說 :我們確 定西藏在第二個五年計劃期間以至更長的時間不進行改革 ,是真的 ,但他們硬是聽 不進去 , 因為他們從根本上是反對改革的 ,壞事變好事 。我早就說過 ,只需西藏反 動派敢于發動全面叛亂 ,我們就要一邊平叛 ,一邊改革 ,要相信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的人民是站在我們一邊的。”毛澤東還談到在平叛中 ,要把軍事打擊 、政治爭取和 發動群眾三者結合起來 。毛澤東談到了關門平叛 ”和改革的方針 、步驟等問題。 分析了西藏上層反動集團公開叛亂后 ,達賴及其一群有可能逃跑 。毛澤東說 :如 果達賴及其一群人逃走時 , 我軍一概不要阻撓 。無論去山南 , 去印度 ,讓他們 去。”(參見 《毛澤東年譜》 第 3卷 633 頁) 毛澤東這次接見張國華對西藏的平叛改 革指明了方向 ,對西藏平叛斗爭的完全勝利 ,對廢除西藏的封建農奴制度 ,對百萬 農奴翻身解放 ,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三月十六日和十七日 ,叛亂分子先后以西藏獨立會議 ”和西藏獨立國人民 會議全體大會 ”的出面 ,給駐印度噶倫堡的西藏分裂主義分子夏格巴·汪秋德丹發 出兩封電報 ,要其向在印度的藏胞宣布西藏獨立國 ”已經成立 ,并謀求印度政府 的支持 。三月十七日夜晚 , 噶倫索康 、柳霞 、夏蘇等叛亂頭目以所謂漢人兩發炮 彈打到羅布林卡北圍墻外 ,要挾達賴喇嘛安全 ”為借口 ,將達賴喇嘛及其家屬劫出
拉薩 。他們渡過雅魯藏布江 ,往山南方向去 。三月十八日 ,叛亂分子明目張膽地在 拉薩市區貼出了西藏獨立國 ” 的布告 。該布告落款為西藏獨立國人民擴大會 議 ”,氣焰極為囂張 。二十日凌晨 ,叛亂武裝襲擊前往拉薩河渡口執勤的人民解放 軍分隊 , 向駐拉薩的解放軍和中央代表機關發起了攻擊 。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 外事處 、人民醫院 、郵電局 、貿易公司 、西藏日報社 、新華社西藏分社等單位 ,也 遭到了攻擊。
三月十九日 ,為了維護國家統一 ,鞏固民族團結 ,完全解放西藏人民 , 中共中 央 、中央人民政府不得不改變原定六年不改 ”的方針 ,做出完全平息叛亂 ,充 分發動群眾 ,實行民主改革 ”的決定 , 以從根本上推翻封建農奴制度 ,建設人民民 主和社會主義的新西藏 。遵照中共中央 、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央軍委關于平息西藏反 革命武裝叛亂的指示 ,西藏軍區于三月二十日召開緊急會議 ,決定不待增援部隊到 達 , 即組織市內現有兵力平息拉薩市區的叛亂 。駐藏人民解放軍在西藏軍區政治委 員譚冠三的指揮下 ,于二十日十時對叛亂武裝實施反擊 。步兵分隊在炮火掩護下首 先攻占了藥王山 ,控制了市內制高點 ,切斷了西郊叛亂武裝與市區的聯系 。繼而攻 占羅布林卡 。二十一日晨 ,對市區叛亂武裝達成合圍 ,并對小昭寺頑抗之敵予以全 殲 。在此情況下 ,大昭寺 、布達拉宮的叛亂武裝開始動搖 ,在強大政治攻勢下 ,于 二十二日拂曉繳械投降 。至此 ,拉薩市的武裝叛亂基本平息。
三月二十一至二十三日 ,駐日喀則 、黑河 、阿里的解放軍分別解除了這些地區 的藏軍武裝 ,接管了地方政權 。這樣 ,解放軍就完全控制了西藏幾個主要城市 ,摧 毀了叛軍指揮中心 ,打亂了西藏上層反動集團的叛亂計劃 ,為平息西藏其他地區叛 亂創造了條件 。四月四日 , 中央軍委指示西藏軍區發起山南戰役 ,張國華司令員前 往拉薩指揮 。解放軍出師十日 ,奔襲千里 ,僅以四個團二個營兵力 ,一舉蕩平叛匪 老巢 ,控制了喜馬拉雅山以北 、雅魯藏布江以南的山南地區 ,切斷叛匪外逃通道, 接管了日喀則、江孜、亞東、黑河(今那曲)、 噶爾昆沙等地政權。
三月三十一日 ,達賴一行經西藏錯那縣沙則進入印度控制區的當天 ,印度總理 尼赫魯就在印度人民院發表講話 ,他說 印度政府給予達賴喇嘛政治避難 ”。達賴 抵印度后 ,印度當局待之為上賓 。印度當局企圖通過培植達賴集團 ,收留逃往印度 的叛亂分子 ,對中國施加壓力 ,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另外 ,印度政府還收留逃
往印度的叛亂分子 ,并將其中的青壯年進行一定訓練后 ,發給槍支彈藥 ,然后編成 印藏邊境特種部隊 ,部署在中印邊境地區 ,對西藏進行策反、滲透和破壞。
在西藏人民的支持下 ,平叛部隊兵分五路 , 日夜兼程 ,連續奔襲 ,不斷進剿, 搗毀了叛亂武裝的巢穴 ,迅速控制了整個山南地區 ,切斷了叛亂集團與國外的聯 系 ,為平息西藏全區叛亂奠定了基礎 。經過九個月的平叛作戰 ,駐藏人民解放軍完 全肅清了拉薩 、山南 、江孜地區的叛亂 ,基本平息了昌都、黑河等地區的叛亂 ,控 制了主要城鎮和交通干線 。但邊沿地區的叛亂仍未停止 。為迅速平息叛亂 ,駐藏人 民解放軍在充分準備的基礎上 ,于一九六〇年二月開始 ,集中主要兵力 ,在大股叛 亂武裝盤踞的思達 、丁青 、嘉黎 、扎木之間地區 ,黑河 、巴青之間地區 , 申扎 、薩 噶 、定日之間地區 , 昌東南寧靜 、三巖地區和阿里地區先后組織六次進剿作戰 ,殲 滅叛亂武裝二萬余人 。到一九六〇年七月 ,西藏全區范圍內大股叛亂武裝被殲滅, 取得了平叛斗爭的決定性勝利。
一九六一年 ,人民解放軍進一步對分散在昌都東南地區和林芝 、拉薩 、那曲接 合部地區以及其他地區的殘余叛亂武裝展開搜剿 、偵捕 。一些漏網的叛亂首領 、小 股武裝連續被殲 、投誠 。平叛中 ,全區殘余叛亂武裝的許多重要首領 ,都紛紛投誠 或投降 。二月 , 昌都地區叛首八角喇嘛投誠 ;三月 , 申扎地區叛首保阿工投誠 ;六 月 ,芒康地區叛首甲措本投誠 ;七月 ,邊壩地區叛首阿旺洛桑投誠 。為了爭取保阿 工 ,解放軍先后派出二十六人次前往宣傳 、勸說 ,終究爭取其投誠來歸 。曾經與共 產黨 、人民政府有優良的合做共事關系的一些人 ,如曾任達賴喇嘛駐京辦事處處長 的然巴朗杰旺秋 、曾任亞東下司馬管理委員會主任的赤門索南班覺等人 ,只是在叛 亂武裝命令其斷絕與人民政府的來往 ,強逼其簽字參叛 ,否則格殺勿論 ,才被迫參 與叛亂 。參與叛亂后 ,他們并無多少具體活動 ,也不受叛亂武裝的信任 。對他們, 在處理上就與頑固的叛首不同 。如拉薩戰役俘獲然巴朗杰旺秋后 ,僅將其拘押兩 周 , 問清情況后即予釋放 ;對戰后逃往國外的赤門索南班覺 ,立即通過家人捎信, 爭取他很快投誠回歸 ,與家人團聚 。幾年后 ,又安排然巴 、赤門參加工作 。對于參 與叛亂后雖有具體活動 ,但被俘后認功態度好 、確有悔改表現者 ,均從輕判處 ,一 般只監禁數年即予釋放。
至一九六一年底 ,西藏地區延續近三年的武裝叛亂被完全平息 ,經過政治爭取
投誠來歸者 , 占被處理的叛亂武裝人數的百分之四十二點八 ;特別是一九六一年, 占到百分之七十以上 。全區三年先后近九萬卷入過叛亂行列的人員中 ,人民政府作 為叛亂分子對待的叛首 、骨干 、堅定分子 ,只有二點三萬人 ,人口只占全西藏百分 之二 。人民解放軍認真執行軍事打擊 、政治爭取和發動群眾三結合的平叛方針 ,使 得叛亂武裝的絕大部分為被俘 、投降和投誠者 。而被擊傷者是少數 ,被擊斃者更 少 。三年平叛中 ,人民解放軍官兵也犧牲一千五百五十一人 、負傷一千九百八十七 人 。他們是為了鞏固祖國統一 、保衛邊疆安寧 、支持西藏百萬農奴翻身的崇高事業 而犧牲 、負傷的 ,西藏人民將永遠懷念他們 。經過調查的事實證明 ,美 、英等國的 情報機構參與了叛亂 ,而親手殺害愛國藏民首領格達活佛的英國人福特也被抓獲。
第三節 和平推進西藏地區民主改革
在西藏自治區籌委會成立之際 ,全國社會主義改造即將基本完成 ,鄰近西藏的 幾個省的少數民族地區已開始或準備改革 。西藏工委也認為 , 當時西藏已經進入一 個可能進行和必須著手進行民主改革的新階段 ,并提出要在昌都和日喀則地區重點 試行民主改革 。對此 , 中央于一九五六年九月四日指示西藏工委 :西藏實行改革 的條件還沒有成熟 ,我們的準備工作也絕不是一兩年內能夠做好的 。因此 ,實行民 主改革 ,肯定不會是第一個五年計劃期內的事 ,也可能不是第二個五年計劃期內的 事 ,甚至還可能要推遲到第三個五年計劃期內去。”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提出西藏 民主改革可能不在第二個五年計劃時期進行 ,也就是說西藏民主改革至少在一九六 二年以前(即指示提出的六年內)不進行 ,為此后確定西藏六年不改 ”方針奠定 了思想認識基礎 。同時 , 中共中央也指出 ,等待不是消極的 ,相反的必須積極地 進行工作 。從現在開始到進行改革這個期間 ,必須抓緊上層統一戰線 、培養藏族干 部 、發展黨員和團員 、扶助群眾生產 、盡可能地改善群眾生活(包括減輕某些負 擔) 和逐步使自治區政權民主化等項重要環節 ,努力作出成績 , 以便為改革做好準 備條件。”
一九五六年下半年 ,達賴和班禪因受邀參加紀念釋迦牟尼涅槃兩千五百周年活 動到了印度 。期間 ,周恩來出訪印度 ,并在印度同達賴進行了三次談話 。在十一月
二十九日的第一次談話中 ,他轉達了毛澤東關于西藏實行民主改革要得到達賴同意 的意見 ,并指出 :照毛主席看 ,現在肯定不談改革 ,在大家都沒有安置好以前不 改。”這次談話后不久 ,毛澤東于十二月十六日在審閱中央關于西藏可能發生暴亂 的對策問題給西藏工委等的電報稿時 ,加寫了一段文字指出 :中央認為第二個五 年計劃時期是不能實行的 ,第三個五年計劃時期也還要看情況如何才能決定 ”, 目 前應把在六年內不改革的方針在黨內在藏族上層普遍加以傳達。”(參見《毛澤東年 譜》第 3卷 51頁)這樣 ,西藏地方至少在六年內不實行民主改革被作為一項方針正 式確定下來 。隨后 ,周恩來在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和一九五七年一月一日同達 賴的第二次和第三次談話中轉達了這一基本精神 。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第十一次 (擴大)會議上所作的 《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 的報告中 ,結合我國 少數民族地區絕大部分基本完成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的情況 ,對西藏六年不 改 ”方針作了進一步闡述。
西藏六年不改 ”方針 ,是由毛澤東提出并經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多次議論 才決定的 。從一九五七年春 ,根據毛澤東的指示 ,鄧小平主持中央書記處工作會 議 ,討論和研究了西藏工作問題 ,指出西藏今后在六年內不改革是肯定的 ,這是對 外已經宣布了的 , 內定不改的時間還要長 ,可能第三個五年計劃之內即十一年不 改 。一九五七年二月 ,西藏工委在《一九五六年工作基本總結和一九五七年的工作 方針與任務》 中總結了西藏民主改革問題上的經驗教訓 ,提出一九五七年要實行 適當收縮 、鞏固提高 、穩步前進 ”的方針 。五月十四日,《中共中央對西藏進行民 主改革和收縮方針的指示》 中重申了西藏六年不改 ”方針 ,并指出這不是把整 個工作收縮起來 ,更不是放棄積極的目的 ”,而是為了在將來要實現積極的目的 創造有利條件 ”。在西藏六年不改 ”時期 ,西藏工作有可為和不可為的兩個方 面 ”。其中可為的方面主要是 ,繼續進行和開展上層統一戰線工作 , 培養藏族干 部 ,辦一些群眾歡迎的上層同意的而又有條件辦的能夠對群眾發生積極影響的經濟 和文化事業 ,堅持把國防 、外事和國防公路等事項置于中央管理之下 ,要通過各種 適當方式 , 向西藏上層和人民群眾進行愛國主義教育 ,反對分裂活動 。不可為的方 面應當堅決地即時停止和改變。
根據西藏發生全面武裝叛亂的形勢 , 中共中央于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一日作出
指示 :邊打邊改 ,叛亂地區先改 ,未叛亂地區暫時緩改。”三月二十八日 , 國務院 發布命令 ,決定即日起 ,解散西藏地方政府 , 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 方政府職權 。 由此 ,西藏民主改革逐步展開 。五月十日 ,毛澤東在接見德意志民主 共和國人民議院代表團時指出 :……現在條件成熟了 ,不要等到一九六三年了。 這就要謝謝尼赫魯和西藏叛亂分子 。他們的武裝叛亂為我們提供了現在就在西藏進 行改革的理由 。叛亂分子拿起槍來打我們 ,這樣就能夠看清 ,他們誰是站在我們這 邊的 ,誰是搞叛亂的。”(《毛澤東年譜》第 4卷 46頁)七月十七日 ,西藏自治區籌 備委員會通過 《關于進行民主改革的決議》, 在西藏全區掀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群 眾性民主改革運動 ,一舉摧毀了封建農奴制度 ,實現了百萬農奴和奴隸夢寐以求的 當家做主的權利。
對于西藏如何實行民主改革 ,毛澤東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一系列適合西 藏實際的改革策略及其步驟 ,成為指導西藏民主改革的政策依據 。以叛亂與未叛亂 為基本界限 , 區別對待 ,先叛先改 ,后叛后改 ,未叛緩改 ,并相應地采取對叛亂者 沒收生產資料 、對未叛亂者贖買生產資料的政策 。改革分兩步實施 :第一步是充分 發動群眾 ,在農區反叛亂 、反烏拉(即差烏拉或烏拉差役 ,是西藏三大領主對農奴 進行殘酷剝削的主要形式 ,包括徭役 、賦稅 、地租等 , 內容廣泛 ,名目繁多)反奴 役和減租減息( 三反雙減 ”); 在牧區除三反 ”外 ,則不分 、不斗 、不劃階級 和實行牧工牧主兩利( 三不兩利 ”), 保護和發展牧業生產 ;在寺廟反叛亂 、反 封建特權 、反剝削制度和算政治迫害賬 、算等級壓迫賬 、算經濟剝削賬( 三反三 算 ”); 在城鎮反叛亂 、反封建制度 、反封建剝削 、反封建特權和減租減息( 四 反雙減 ”); 在邊境采取穩妥 、緩改 ”,保證社會穩定和正常生產 。第二步是正確 劃分農村階級 ,分配土地 ,廢除農奴主土地所有制為勞動人民土地所有制 ,滿足翻 身農奴對土地的要求 。其中 ,關于對未叛亂的農奴主及其代理人的多余生產資料實 行和平贖買 ,毛澤東曾于一九五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聽取甘孜 、涼山兩個自治州改革 和平亂問題匯報時指出 :少數民族地區的地主在民主改革以后不剝奪選舉權 ,還 可以做官 。對少數民族中的地主應該寬一些 。我們對資本家都是贖買政策 ,對他們 應該比對資本家更寬大一些。”
為準確把握西藏社會狀況 ,一九五九年四月七日 ,毛澤東致信時任中央統戰部
副部長的汪鋒 ,提出了一個要調查了解有關藏族人口 、土地面積、西藏封建農奴制 度 、宗教和階級狀況等十三個方面情況的提綱。(參見 《毛澤東年譜》 第 4 卷 12 頁)不久 ,汪鋒赴西藏同西藏工委一起研究西藏的基本情況和民主改革中的有關政 策問題 。這次深入農牧區的調查著重研究了對于西藏地區上層的贖買政策 ,確定了 贖買的對象和范圍 ,并初步確定了各項贖買金額和支付辦法 。四月十五日 ,毛澤東 在第十六次最高國務會議上談到西藏平叛問題時指出 ,西藏民主改革 ,凡是革命 的貴族 , 以及中間派動動搖搖的 ,總而言之 ,只要是不站在反革命那邊的 ,我們不 使他吃虧 ,就是照我們現在對待資本家的辦法。”(《毛澤東年譜》第 4卷 18頁) 即 對未叛亂的農奴主及其代理人實行贖買政策 。根據這一政策 ,西藏工委于九月二十 日制定了 《關于執行贖買政策的具體辦法》。根據初步核算 ,對未叛亂農奴主要贖 買的生產資料為官家 、僧侶和貴族三大領主全部生產資料的三分之一左右 ,總值約 六千萬元 。贖買一般采取由上登記由下評定 ,贖買金分期付款的方法 。到一九六一 年八月底 ,西藏應實行贖買的二千三百五十五戶中的二千零八十五戶辦清了手續, 共支付贖買金一千九百九十六萬多元 。西藏民主改革以三反雙減 ”、和平贖買和 分配土地為基本標志 ,于一九六一年基本完成 。從此 ,西藏封建農奴制度退出了歷 史舞臺。
一九六一年春 , 中共中央召開了專門討論西藏工作的會議 ,著重研究了西藏工 作的方針和若干重要問題 。根據會議精神 , 中共中央于四月二十一日作出了《關于 西藏工作方針的指示》, 認為今后西藏工作必須采取穩定發展 ”的方針 ,從一九 六一年算起 ,五年以內不搞社會主義改造 ,不搞合作社 ,連試點也不搞 ,更不搞人 民公社 ,集中力量把民主革命搞徹底 ,讓勞動人民的個體所有制穩定下來 ,讓農牧 民的經濟得到發展 ,讓翻了身的農奴群眾確實嘗到民主改革給他們帶來的好處 。在 這五年 ,西藏的一切政策包括經濟政策 、財貿政策 、社會改革政策 、民族政策 、對 上層人士的團結改造政策 、宗教政策等 ,都一定要力求穩妥 。要集中力量領導群眾 發展生產 ,繁榮經濟 ,改善人民生活 ;徹底完成民主改革 , 向群眾深入進行民主革 命的政治 、思想教育 ,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和社會主義前途的教育 ;肅清殘余叛亂分 子和其他反革命分子 ;做好上層統一戰線工作 ;整頓干部作風 ,發展黨的組織 ,培 養藏族干部 ;建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成立西藏自治區 。一九六一年國慶節期
間 ,毛澤東在與阿沛·阿旺晉美談話時重申了中共中央關于西藏穩定發展 ” 的 方針 ,而不是馬上進行社會主義改造 、向社會主義過渡 。西藏農牧民個體經濟的 穩定發展 ,成為西藏此后一個時期的基本政策和工作目標 。嶄新的社會制度 ,帶 來了西藏的飛速發展 ,社會秩序漸趨安定 , 民族團結不斷加強 。在這樣形勢下, 一九六五年九月一日百萬翻身農奴迎來了西藏自治區的成立 , 阿沛·阿旺晉美當 選為首任主席。
第四節 調整民族政策加強民族團結
我們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 ,實際上是有關少數民族的政策 。它是黨和政府根據 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 ,結合我國多民族的基本國情和民族問題長期存在的客觀實際 制定的 ,其本質是促進各民族平等團結 、發展進步和共同繁榮 ,是我們正確認識和 處理民族問題的重要行為準則 ,是我國政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堅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是我國制定民族政策的理論基石。《中華人民共和國 憲法》 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 權利和利益 ,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 、團結 、互助關系 。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 和壓迫。”在中國 , 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論人口多少 ,經濟社會發展程度高低, 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異同 ,都是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員 ,具有同等的地位 ,在 國家社會生活的一切方面 ,依法享有相同的權利 ,履行相同的義務 ,反對一切形式 的民族壓迫和民族歧視 。民族團結是指各民族在社會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 、友好 相處 、互相尊重 、互相幫助 。民族平等是民族團結的前提和基礎 ,沒有民族平等, 就不會實現民族團結 ; 民族團結則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結果 ,是促進各民族真正平等 的保障。
民族區域自治則是中國政府解決民族問題采取的一項基本政策 ,也是中國的一 項重要政治制度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 合作 、政治協商制度一樣 , 同為我國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 家的統一領導下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設立自治機關 ,行使 自治權 ,使少數民族人民當家做主 , 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內部事務 。民族區域自
治是與中國的國家利益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的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保 障了少數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權利 ,極大地滿足了各少數民族積極參與 國家政治生活的愿望 。根據民族區域自治的原則 ,一個民族可以在本民族聚居的地 區內單獨建立一個自治地方 ,也可以根據它分布的情況在全國其他地方建立不同行 政單位的多個民族自治地方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既保障了少數民族當家在主的自 治權利 ,又維護了國家的統一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有利于把國家的方針 、政策和 少數民族地區的具體實際結合起來 ,有利于把國家的發展和少數民族的發展結合起 來 ,發揮各方面的優勢。
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如下兩個顯著的特色 :一是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 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的自治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各民族自 治地方的自治機關都是中央政府領導下的一級地方政權 ,都必須服從中央集中統一 的領導 。上級國家機關在制定各項政策和計劃 、進行國家經濟文化建設時 ,必須充 分考慮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具體情況和需要 ,動員各方面的力量予以幫助和支持 。二 是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 ,不只是單純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 ,而是民族因素與區域 因素的結合 ,是政治因素和經濟因素的結合 。在中國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既要有 利于國家統一 、社會穩定 、民族團結 ,又要有利于實行自治的民族的發展和進步, 有利于國家的建設。
目前 ,我國已先后成立了五個自治區 。它們分別是民族區域自治在全國第一個 得以實現并確定一九四七年五月一日為成立紀念日的內蒙古自治區 。一九四九年新 疆和平解放 ,一九五五年十月一日成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 一日廣西全境解放 ,一九五〇年二月八日廣西省人民政府成立 ;一九五八年三月五 日 ,成立廣西僮族自治區(一九六五年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 十三日寧夏省解放 ,一九五四年撤銷寧夏省 ;一九五八年十月二十五日成立寧夏回 族自治區 。一九五一年西藏和平解放 ,一九六五年九月一日成立的西藏自治區 。此 外 ,還設置了三十個自治州、一百二十個自治縣(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 , 國家盡一切努力 ,促進各民族的共同發展和共同繁 榮 。 國家根據民族地區的實際情況 ,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措施 ,幫 助 、扶持民族地區發展經濟 ,并動員和組織漢族發達地區支援民族地區 。國家在制
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時 ,有計劃地在少數民族地區安排一些重點工程 ,調整 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結構 ,發展多種產業 ,提高綜合經濟實力 。特別是隨著經濟建 設的不斷深入發展 , 國家加大了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投資力度 ,十分重視少數民族地 區文化的建設 ,促使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呈現新的活力。
大力培養少數民族干部 ,是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解決民族問題的關鍵 。 中國 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歷來十分重視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 ,把少數民族干部隊伍的狀 況看做是衡量一個民族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 。根據不同歷史時期的實際情況 ,黨 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根據民族工作以及社會發展的需要, 通過各級各類院校培訓學習 ,全面提高少數民族干部素質 。二是注重實踐鍛煉, 各地 、各部門有計劃地開展干部交流 、崗位輪換 ,選派少數民族干部到中央 、國 家機關和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掛職鍛煉 ,培養了大批少數民族干部 ,促進了少數民 族地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 。三是在堅持德才兼備原則的前提下 , 同等條件優先 選拔和使用少數民族干部 ,使少數民族干部在各級黨委 、政府 、人大和政協等領導 班子中占有適當比例。
在發展少數民族教育事業方面 , 國家堅持從少數民族的特點和民族地區的實際 出發 ,積極支持和幫助少數民族發展教育事業 。如賦予和尊重少數民族自治地方自 主發展民族教育的權利 ,重視民族語文教學和雙語教學 ,加強少數民族師資隊伍建 設 ,在經費上給予特殊照顧 ,積極開展內地省市對少數民族地區教育的對口支援 等 。在發展少數民族科技事業方面 , 國家采取了許多特殊措施 ,如 :重點培養 、培 訓少數民族科技人員 ,在普通高等院校有計劃地招收少數民族學生或舉辦民族班; 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引進人才和先進技術設備 ,改造傳統產業和傳統產品 ,扶 植提高傳統科技 ,提高經濟效益等 。對少數民族地區的衛生事業 , 國家有關政策強 調 ,要加強少數民族地區衛生隊伍的建設 ,切實做好防病治病和婦幼衛生工作 ,大 力扶持發展民族醫藥事業等 。在繁榮少數民族文化政策方面 , 國家扶持和幫助少數 民族發展文化事業 ,組建民族文化藝術團體 ,培養少數民族文藝人才 ,繁榮民族文 藝創作。
中國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的自由和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 法》 規定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
機關在執行公務的時候 ,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條例的規定 ,使用當地通用的一 種或者幾種語言文字。” 中國各少數民族都有自己的風俗習慣 ,表現在服飾 、飲 食 、居住 、婚姻 、禮儀 、喪葬等多方面 。國家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少數民族 享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風俗習慣的權利 。在社會生活的各方面 ,政府對少數民族保 持或改革本民族風俗習慣的權利加以保護 。第一 ,尊重少數民族的飲食習慣 。第 二 ,尊重和照顧少數民族年節習慣 。第三 ,尊重少數民族婚姻習慣 。第四 ,尊重少 數民族喪葬習俗 。第五 ,在大眾傳播媒介中 , 防止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事情發 生 。第六 ,尊重少數民族改革自己風俗習慣的自由。
中國是一個有著多種宗教的國家 ,主要有佛教 、道教 、伊斯蘭教 、天主教 、基 督教等 。中國少數民族群眾大多有宗教信仰 ,有的民族群眾性的信仰某種宗教 ,如 藏族群眾信仰藏傳佛教 。有一些民族信仰同一種宗教 ,如我國有十個民族信仰伊斯 蘭教 。我國憲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在中國 ,宗教信仰 自由 , 即每個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 ,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有信仰這種宗教的 自由 ,也有信仰那種宗教的自由 ;在一種宗教里面 ,有信仰這個教派的自由 ,也有 信仰那個教派的自由 ;有過去不信教現在信教的自由 ,也有過去信教現在不信教的 自由。
中國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則是平等 、團結 、互助 、和諧與各民族共同繁榮 。其 中 ,平等是基礎 , 團結是主線 ,互助是保障 ,和諧是本質 ,共同繁榮是目標 。它們 之間 ,在邏輯上相互銜接 ,在內容上相互充實 ,在實踐上相互促進 。這是一條貫穿 中國民族政策體系的紅線 。中國民族政策的其他內容 ,包括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發 展少數民族的經濟文化事業 、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和各類人才 、尊重少數民族的宗教 信仰和風俗習慣等等 ,都是圍繞這條紅線、體現這條紅線、服務這條紅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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