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遍地哀鴻蒼生血!
古今中外的公理,市場上買東西,買家支付了貨款,賣家必須給人家貨物吧!
如果是現貨交易,那是一手錢一手貨,錢貨兩訖。如果是期貨,到期就得給人家交貨吧。不能按期交貨就得退還貨款+違約賠償金吧?如果既不交貨也不退款,那就是買者一準遇上土匪搶劫了,遇上詐騙犯了。
但是,一棟房子爛尾了,就是說到期交不了貨,中國的168萬套爛尾房購房者及其涉及的數千萬受害人,卻面臨著“房地產商可以爛尾,買房者卻不能斷供”的窘境?
為什么房子都爛尾了,房地產開發商人為什么不退賠購房者的購房款?
追溯起來,既然房子都爛尾了,政府此前收到的天量地價款,為什么不退還給購房人?
偽經濟學家任澤平及一干高管的千萬年薪,是否應該依法追溯退賠?
就算你告到法院,法院一般會告訴你:房地產商,銀行,政府,整個地產鏈條上所有的一干涉案者都是“善意所得”受法律保護,不能追討。
這顛覆了人類幾千年的文明史,顛覆了人類社會一切認知。
那么,“房地產商可以爛尾,買房者卻不能斷供”諸種惡法是怎么形成的?這種喪盡天良的法律是什么人設計出來的?
據財政部數據,2020年地方政府與房地產相關收入總額:10.4萬億,其中土地出讓金8.4萬億;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20年商品房銷售額17.4萬億。由此可以推算出來,如果一個樓盤全部建成:業主購房款48%也就是說近5成購房款用來向地方政府買地.交納政府土地款,2成是房地產老板利潤,僅僅3成左右才是真正用于工程建設用于建樓的。地方拿了10.4萬億土地財政和稅收,房地產商拿了5萬億購房款作為利潤,銀行利息透賺得盆滿缽滿,最后把年輕人一輩子的收入和祖輩三代六個錢包全部掏空.
資金不會憑空蒸發,資金流向也是清楚的,追討是符合天道市場交易法則的。但無過錯方承擔了17.4萬億所有的責任!這設計真絕,斷子絕孫的絕!!!
你看看廣州澳洲山莊,165棟爛尾30年,很多買房的人都死了。有結果嗎?沒有。
2015年涉案430億爆雷的政府扶持的云南泛亞金融詐騙大案,老百姓的血汗錢被泛亞騙進去,然后高價收買一些無良資本家的廢棄小金屬,最后錢就進了這些無良資本家的口袋。
全國幾十萬受害人,遍地呼號,呼吁政府徹查詐騙犯,追討被騙血汗錢。
公安卻不予立案。
受害人無奈,赴京告御狀,拖了一年勉強立案調查,信誓旦旦要“辦成鐵案”,結果430億被騙資金卻泥牛入海,憑空“蒸發”。
受害人萬般無奈,發動群眾,搜集證據,確證資金一部分變成了單九良詐騙團伙的“利潤”,大部分流入了無良資本家出貨的口袋變成了“銷貨款”,一部分流進了政府口袋變成了“稅收”,一部分流進了央視等無良媒體變成了“廣告費收入”。受害人將確鑿的證據擺在了公安局,法院,要求依法追回。既然云南泛亞有色交易所是犯罪,則參與犯罪的政府,供貨商,提供資金通道德銀行,給詐騙做宣傳的媒體,都屬于共同犯罪,其所的贓款應全部依法
追繳,歸還給被詐騙群眾,這是古今中外,天經地義的事情。
但法院卻告訴受害人,一干涉案者都是:“善意所得”受法律保護,不能追討。
當時,我老人家氣得大罵:“什么狗屁善意所得,這是誰定的惡法?”
法官說:“你們覺得法律不合理,可以提請人大修改。但法院必須的執行。”
此案至今沒有結束,受害人死傷無數,至今還有受害人在奔走呼號,遍地哀鴻,慘不忍睹!
全國遍地的P2P金融詐騙,基本都是這個結局。受害人民群眾億萬,哀鴻遍野,還受到暴力維穩。
你可以搜索一下有關物權法的爭議。就知道這個法的真實含義。
江平:“搶來的財產亦應受保呼”。
“即使是搶來的財產,也不能被隨便搶走。”物權法草案專家起草組負責人、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江平日前在重慶表示,對沒有合法權利來源的私有財產,物權法也照樣應該予以保護。
據大公報報道,在物權法的制訂過程中,“善意取得”曾廣泛存在爭論。曾有意見認為物權法中某些規定為非法侵占國有財產提供了方便,并質疑物權法是否對非法財產也要保護。那么,保護非法財產是否會助長侵占國有財產行為?面對質疑,江平用“即使是搶來的財產,也不能被隨便搶走。”這句話概括自己的思想。
換句話說,大英博物館里開路不明的中國文物,我們中國人不能要回來,去要就是違法
來源:2007-05-11 來源: 中國經濟網
“善意取得”的核心就是。A把東西交給B,B賣給C。此時A只能追究B的責任,而不能再從C那里追回。其中最重要的是《物權法》,其核心“善意取得”條款,與江平主張的不能追究“法制不完善時期”資本家“原罪”相吻合。
天下億萬蒼生,哭天不應,叫地不靈,有冤無處申,有理無處講。
只剩下江平之流炮制的冰冷的嗜血叢林法則——“善意所得”的法律條文,在哪里耀武揚威。
說到正義,道德,廉恥,公正,平等,民主,自由,那是人類創造的文明;
而對于動物界而言,從來都是弱肉強食,叢林法則。
如果非要把叢林法則搬到人類,變成法律條文,披上“現代文明”的光彩奪目外衣,我真是無言。
恒大以及中植系,碧桂園,……這種空手套白狼詐騙不知多少萬億百姓血汗錢的投機倒把騙局肆虐大地,按照現行規則,可能抓了幾個人后,追回老百姓的血汗錢就此沒有了下文。幾千年老百姓傳統普遍遵守認知的買賣交易規則和道德善良心理從此崩潰。
以1976年為界,中國社會判斷是非善惡正邪標準,發生了質變。以前是“對不對?一切人民群眾說了算。”此后是“對不對?一切官員和磚家說了算”。
其實,關于民主這個問題,說復雜也復雜,說簡單也大道至簡矣。
“對不對?一切人民群眾說了算。”就是民主。
“對不對?一切官員和磚家說了算”就是反民主,就是中世紀封建專制。
所謂馬列毛主義堅持的無產階級專政,人民民主專政,群眾專政,簡言之,無非就是占人口95%的以上的人民群眾說了算。這不就是民主的真諦嗎!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徹底的民主宣言。有些名頭很大的專家教授,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引經據典,裹腳布又臭又長,結果看了讓人云里霧里,不知所云。
那么,一直以來的一個貌似有理的說法,就是人民群眾是愚昧無知的,沒有專業能力,還得靠專家官員說了算。
其實,許多事情好不好,對不對,其實大部分情況下用良知常識來判斷即可.
好比魯迅說:“老百姓雖然不讀詩書,不明史法,不解在瑜中求瑕,屎里覓道,但能從大概上看,明黑白,辨是非,往往有決非清高通達的士大夫所可幾及之處的。”
顯而易見,你就算是個理工科博士,你造的車消費者一開,轱轆就掉了,就是個文盲也有資格說你的車有問題。博士不會說:“我是XXX大學XXXX專業有博士學歷,而你是文盲,所以你沒資格評論我造的車!”
但江平之流法律黨徒就不一樣了。在走資派卵翼下,盤踞民商法領域四十年的江平及其徒子徒孫“法治完善”了四十多年,“善意取得”鼓吹了幾十年,炮制了連篇累牘繁冗迷宮一樣的法律條文,結果出來的卻是“房地產商可以爛尾,買房者卻不能斷供”系列惡法,成千上萬的善良人民有冤無處申,有理無處講,不知冤死害死了多少人,浸透了億萬受害民眾的血和淚。
看來江平應該列入中國十大酷吏之首,因為歷史上最大的西漢酷吏張湯,也僅僅殘害了2萬多個人而已。
“善意取得”,網傳據說竟是公元9世紀初的古羅馬,也就是著名斗獸場斯巴達克起義的那個中世紀黑暗時代的法律條文。看來并非江平之流的“聰明才智”,更證明了現在中國的法律在江平之流的操弄下,已經復辟倒退到了古羅馬黑暗時代。
第二“滿嘴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現代版
江平及其徒子徒孫們整天把“民主自由法治”掛在嘴上大喊大叫。
而他們的產品一旦不能服眾,就搬出一堆頭銜嚇唬人:“我是XXX大學XXXX專業有XXXX學歷,什么“法治三老”,“法學泰斗”一大堆嚇唬人的頭銜…….所以我說了算,文盲們閉嘴!你們不懂專業。”他們雇傭的攪屎棍五毛還陰陽怪氣地在網絡發問:‘為什么總有些非法律專業的人非議法律呢?’
他們總是唱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廢除死刑。”的高調,
卻把殷紂王時代“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的惡法幾千年前歷史沉渣泛起,制定出了資本家可以不捕,不判,貪官污吏無論貪污多少都不判處死刑,小民卻被“嚴打”,死刑伺候。
江平?當年反對勞動法,其實我們的勞動法大家都心里有數,可以說了算是對資方最大讓步了,想當年總工會還有一版草案,才是對勞動者全方位的保護,其中明令禁止勞務派遣,可惜當時法律界商界集體抵制,甚至總工會想保護的打工人自己也被媒體片面宣傳蒙蔽而反對,才有了現在的妥協后的勞動法,即使如此江平依然反對,認為對于勞動者保護太過,不利于資方,所以你如果是資方當然應該懷念這個的教授,如果你作為打工人就要好好思考一下別哭錯墳了。這才過去多少年啊?既然這么多人都忘了他的名言了?
他多次發出勞動者保護太過,不利于資方言論后,被當時不少人批評后的辯解。咋一看,弱者的利益不能過度保護是沒問題,關鍵是怎么才叫過度保護? 加班不給加班費,想要回來,算過度保護嗎?老板拖欠工資員工要求處罰算過度保護嗎?企業隨便罰款扣工資算過度保護嗎?防止企業逃避簽勞動合同算過度保護嗎?他這段話是基于2007版的勞動法的,那版勞動法怎么就過度保護勞動者了?各位可以自己去找來看看再評論,那版勞動者經過繁瑣的程序最多也就是拿回本該屬于自己的,對資方幾乎沒有任何處罰,對資方來說幾乎沒有違法成本,就這他還認為是過度保護?
江平及其徒子徒孫們鼓吹“法治”,他們杜撰生造了一套話術,說什么“法治”是約束政府的;“人治”是約束人民的。所謂法治,就是由人民來要求“政府”守法,把“權力”關進籠子;而不是由政府來要求“人民”守法。所謂依法治國,就是依法治權、依法治官,而不是依法治人、依法治民。
這些高大上而空洞的的“好藥”,聽起來很美妙,我也贊成。
但這是一個子虛烏有的烏托邦,至今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一個他們所謂的“法制社會”
而實際上四十年來他們都干了些什么呢?實際上江平黨們總是把法律的矛頭對準老百姓,坑害,陷害,掠奪老百姓的利益,總是用中世紀至暗時代的律法來維護官權資本統治階的利益。
有人總結了一下,我認為總結的很到位。
近幾十年改制的走資派官權權貴所做的唯一工作,就是如何侵吞國有資產變為官有和私有財產。而近幾十年的江平之流徒子徒孫們所做的唯一工作就是為保護走資派官權權貴的非法資產立法。等到改制瓜分全民財富完畢,江平之流所做們唯一工作就是為保護官權資本搶劫老百姓購房款的非法資產立法。
律法來維護官權資本統治階的利益,它們炮制的每一條律法,都是一個個吃人不吐骨頭的陰險陷阱。
在走資派卵翼下,盤踞民商法領域四十年的江平及其徒子徒孫炮制的“房地產商可以爛尾,買房者卻不能斷供”“善意取得”邪說及系列惡法,浸透了億萬金融詐騙受害民眾的血和淚。
卻從來沒有制定過一條,哪怕是半條,約束封建官權權貴資本階級的法律。它們炮制的每一條律法,都是一個個吃人不吐骨頭的陰險陷阱。
江平自己說法律人的主要使命就是挑戰權力,保護私權,保證私有制的落實。
這體現了他的階級站位,階級立場,屁股坐在那一邊。
其中刑法修正案廢除的死刑罪名非常有意思。經濟犯罪,貪官污吏貪多少都免處死刑。老百姓死刑一概不免。
所以江平是什么人,又有哪些人替他鼓與呼,是一清二楚的事情。
江平鼓吹 “公權力只有在有授權情況下才合法,私權利則是沒有禁止即自由”,簡直就是弱智,什么是公權力,什么又是私權力?無非是封建官權,資本私權而已,扯社么概念游戲的癟犢子!老百姓,工薪階級都被排除在外,被掠奪了一切民主權力。江平之流無非是分一杯羹的官權資本的鷹犬而已。
歷史上曾發生過多起“儒以文亂法”的惡法時代
第三 關于對“法治”“真理”“民主”這些詞匯的祛魅化。
江平說他只服從“真理”。這些詞語非常高大上,頗能迷惑不少人,一喊起來口號就熱血沸騰的樣子。
但是細究起來。這個“真理”是誰的真理呢?如果說法律是真理,轉頭一看,奧,法律是你江平及其徒子徒孫主導制訂的。。。。。這就該挨罵了。
毛主席也講民主,但他講的是人民民主,主語是人民大眾;毛主席也講法律,但講的是人民法律,人民法院,一切案件審理都要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馬錫五審判法”,一刻也不脫離人民,這里的主語還是人民,就是人民大眾。
江平們喊得山響的高大上詞匯也有“民主”“自由”“法治”等等,但它們的共同特點就是故意省略了主語。
法治法治,又是誰的法,拿來治誰呢?
關于法律的起源,據我老人家的研究,最早的原始公社鄉規民約,公序良俗,后來隨著對自然規律四時更替的認識,出現了歷法。年輕人結婚禮儀講究三拜,一拜天地,二拜父母,夫妻對拜。敬畏天地自然,孝順父母。綜上所述,皆自然法也。現代民主奠基人盧梭提出社會契約論,指出法律是一種社會契約,這符合人類法律演進規律。
后來孔子搞了個“天地君親師”牌位,君權平插一杠子,此悖逆自然法理之始作俑者也。但是,兩千年的王朝時代,君權意志與自然法比例,一直大致維持在1:3左右,所以,王朝時代老百姓生活社會運轉,雖受到君權意志,暴君,昏君的干擾,但主體依然是鄉規民約,公序良俗,歷法。即就是西方的法律,也集成了大量的自然法作為基礎。
唯有到了江平時代,官權資本僭越成了法律的主體,法律完全成為了統治階級意志的工具,法律徹底工具化了,摧毀了一切幾千年演進的一切鄉規民約,中華民族固有的道德,正義,公序良俗自然法律基石,蕩然無存。不要說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見義勇為精神被誣蔑“互毆”了,互毆,打贏坐牢,打輸住院。
“老人跌倒無人敢扶”是一個惡法時代的標志,進入了馬克思指出的“法律是統治階級統治工具”惡法時代。
“民主”很好,但是請先照照鏡子看看,老百姓,打工族,無產階級,社畜,你是“民”嗎?你配當“民”嗎?“民營企業家”一詞的出現,準確地定義劃出了“民”的范疇,“民”就是資本家。民是與官相對應的,這個國家就是封建官權與資本共和的天下。每年諸侯匯聚朝堂,與天子共治天下。中國沒有西方民主的歷史,江平之流只能在歷史糟粕中尋找垃圾,完全沿襲了西周時期諸侯于天子共和的歷史陳跡。
“自由”也很好,但是請先摸摸胳膊粗不粗,007,996,半夜雞叫,在監工,攝像頭下打螺絲的工奴們,被人貼上“惡意討薪”標簽的農民工們,再看看整日里笙歌曼舞,酒足飯飽,高居廟堂參政議政制定制度政策法律,然后攜帶者二奶乘坐私人飛機滿世界飛的達官貴人富豪們,你覺得自由屬于誰呢?
“法治”更好,你付得起高昂的訴訟費用嗎?你帶著法庭指定的實習律師小蝦米,跟“民”們請的賀衛方打官司去吧。
他們總是唱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廢除死刑。”的高調,卻把殷紂王時代“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的惡法幾千年前歷史沉渣泛起,制定出了資本家可以不捕,不判,貪官污吏無論貪污多少都不判處死刑,小民卻被“嚴打”,死刑伺候。不看廣告看療效。
社畜們,請先認清楚自己是誰?法又是誰的法?誰才是這個國家現在真正主人?是理解此類問題的關鍵。不要聽人一喊口號就上頭,身為魚肉還不自知,才是最悲哀的事情。
第四 江平的歷史及其炮制惡法之動機法學研究。
法律上有一條很重要的人性基礎,就是一個人犯罪,必須有相應的犯罪動機。一個人不可能無緣無故地去犯罪,去禍害天下蒼生。這個我老人家認為是正確的定理,因為人的行為是由思想決定的。
江平是一條斷腿殘疾者。那么這條腿是怎么斷的呢?一幫極右翼分子一口咬定:這是被當年批斗江平的人給活生生打斷的!
但根據【法制日報】江平自述:是當年被打成“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派分子”,被送去勞改,到工地偷鐵絲被火車壓斷了腿。
但到底還是埋下了仇恨的種子。
階級仇恨與復仇,不僅對無產階級勞苦大眾是如此,對曾經被打倒的剝削壓迫反動勢力亦然。
要說人性,復仇恐怕是人類共同的。
從主流來說,與今天有理無處講,有冤無處申,羅織構陷,冤獄遍地,哀鴻遍野,相比之下,那個年代雖難免有一些被搞錯的人和事,但純良小白被冤枉的還真不多。
被革命群眾揪出來的那些極右派分子,在改革中都用它們自己的言行,對無產階級勞苦大眾百倍萬倍地反攻倒算,對社會主義制度的顛覆,證明了它們確系反社會主義的右派分子。茅于軾,幾千萬國營職工下崗的x大官人,江平.......看來群眾的眼睛確實是雪亮的。
毛主席判定“這次文化大革命,........對于防止資本主義復辟,是非常必要的,非常及時的”事實證明是沒錯的。
至少推遲了舊社會復辟的時間表。
結尾,期待
2023年12月19日(農歷癸卯年冬月初七日)12時28分,江平在北京中日友好醫院駕鶴西去,享壽94歲,也算得上是壽終正寢。其歷史意義,就在于一代極右派復辟人物,一個惡法時代的謝幕,民眾的覺醒,喚醒毛主席締造的共產黨志士仁人消滅剝削壓迫解放勞苦大眾的 初心!人民代表大會,如果還代表人民的話,就應該立即發起廢除江平惡法的提案。
除舊布新,舊物死了,新機孕育,新年伊始,這也算是一點依稀的希冀與渺茫之中的祈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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