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像一個“世界工地”
“世界工廠”的背后是“血汗工廠”,意味著工人收入低、勞動條件差等,而和“世界工地”相聯系的是一個更加嚴重的勞工利益受損的狀況。在“世界工廠”里還可以說工資高低問題,說勞動者加班后有沒有足夠的加班工資問題,但在“世界工地”上建筑工人,連一個正規的勞動關系都沒有建立,很多人面臨的問題不是工資多少,而是干了幾個月甚至一年,工資能否拿到的問題。2003年之后媒體、社會關注的欠薪問題,最為集中地發生在建筑工地上。
“世界工地”上的大大小小的建筑工程,絕大多數都是在有著正規資質、正規工商注冊的建筑公司名義下完成的。這樣的建筑公司在全國有6萬多個,2010年完成的建筑總產值接近10萬億。然而在實踐中,幾乎所有的建筑工程都是由那些沒有勞動關系、沒有工資關系、沒有社會保障的建筑工人完成的。就此而言,建筑行業已經全面淪為一個非正規的行業。非正規化(非正規經濟、非正規就業)是勞工保護的世界性難題,這些年全球經濟的非正規化和就業的非正規化呈上升的趨勢,很多小作坊、小企業沒有為員工提供符合標準的就業保障、工資水平和勞動條件,背后有我們能夠理解的一些困難。但是在中國的建筑行業,一方面是6萬多家正規的建筑公司,其中包括很多非常有實力和高資質的建筑公司,另一方面卻是絕大多數建筑工人都處在非正規就業的狀況下,這實在是一個非常荒誕的現象,這幾千萬人分明是在正規建筑公司的工地上工作,分明是在為正規部門建造工程,卻與正規部門不發生任何直接的關系,他們是“沒有雇主的工人”,而那些年產值動輒數億數十億的建筑公司則成了“沒有工人的雇主”。
2003年溫家寶總理親自為農民工討薪,引發整個社會對于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高度關注。其后,國家相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密集措施,試圖根本解決這一問題。然而,八年過去了,在建筑行業,工資拖欠依然是一個頑疾。
“干活拿錢”、“欠債還錢”,既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也是老百姓生活中最樸素的做人準則,這些為法律和道德所支持的原則為什么一進入建筑工地就統統失效呢?一般的看法認為,“黑心”包工頭是拖欠工資的罪魁禍首。我們的研究表明,“黑心”包工頭雖然存在,但更多的包工頭本人也是拖欠工資的受害者,他們不過是現有包工體制的替罪羊而已。
包工制度造就非正規就業
建筑行業的非正規化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絕大多數工人沒有勞動合同;二是沒有社會保險,甚至連基本的工傷保險覆蓋率都很低;三是超長的勞動時間和惡劣的勞動條件;四是低收入,這個低收入不是從絕對量來講的,而是相對于勞動強度、勞動時間和工作的危險性來講的;五是嚴重的工資拖欠。
一方面是正規企業,一方面是嚴重的非正規化,這兩方面是怎么連接起來的?這就涉及到包工制。前段時間有個新聞,報道了一座鐵路橋竟然由一個廚師承包施工,大家都覺得不可思議,其實這樣的現象在今天的建筑工地上非常普遍。在今天的中國,無論工地的所在地區、建筑類型以及資本性質如何,一線作業任務基本上都是由以包工頭為核心由農民工組成的包工隊承擔的。從工地上豎立的標牌,可以分辨出誰是總承包商、分包商,但是這些正規的建筑公司和工人并沒有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它們至多只是提供總體的技術指導和工程的整體協調管理,各項具體的建設任務都是分派給一個個大小不等的包工隊來完成。
現行的包工制既違背建筑法,也違背勞動法,它之所以成為建筑業的“基本制度”,是因為它的存在符合地產和建筑業資本最大限度積累利潤及規避風險的需要。建筑工程經過層層轉包后,形成了一種金字塔式的等級管理體系。以房地產項目為例,該金字塔以開發商為最上層,建筑工人為最下層,中間涉及建設單位、勞務公司、包工隊等多層。開發商位于整個分包體制的最上端,是整個建設項目的發起人,但它不參與實際的建設工作,只是通過招標等形式將工程發包給一家或多家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在承接具體的建設項目后,只會部分參與管理工作,具體的生產任務往往在肢解后進一步分包和轉包給其他建筑公司,后者再分包轉包給專門的勞務公司或者包工頭。工人的招募和管理,最后全部落到包工頭這一級。
于是,建筑企業可以在沒有固定工人,只有很少一些管理和技術人員的情況下,既完成大量的建筑工程,又無需承擔工人勞動力再生產的責任。而千千萬萬建筑工人自身卻被帶入到一個甚至連工資都沒有保障的非正規就業的困境中。
建筑業非正規化的后果
建筑行業的非正規化侵害了建筑工人的一系列權益,主要有幾個方面:
第一,建筑工人無法按月領取工資,工資拖欠問題嚴重,由此引發大量沖突。在目前建筑業普遍的包工體制下,和工人們進行直接接觸的是包工頭,而大部分工人和建筑公司并不直接發生關系。工資是建筑公司支付給包工頭,然后由這些包工頭發放給工人。整個過程基本上靠口頭關系來維持,沒有任何勞動合同。每到年關,因討要工資而發生的集體性暴力事件在建筑行業頻頻發生。在今天建筑公司包工體制之下,無論是開發商還是建設單位,對它的總承包單位,總承包對分包單位,每一層的轉入都是一層資金的卷入。
第二,建筑工人遭遇工傷事故后責任難以認定,往往拿不到足額的賠償。建筑行業是工傷事故高發領域,工傷數占到全國工傷總數的四成。我們在研究期間曾經全程追蹤了多起工傷的處理過程,沒有勞動合同給受傷工人們追討賠償造成極大的困難,很多工人只得無奈地選擇了和包工頭或者建筑公司私了的處理方式,在一些工地上,死亡賠償僅有兩三萬元。這種不公正的結果對于工人家庭今后的生活造成持久的不利影響,也不可避免地在工人那里積蓄起對于社會的不滿和怨恨情緒。
第三,建筑工人不幸罹患職業病后同樣難以確認直接責任人,難以得到及時的診療。2009年先后被媒體報道的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湖南耒陽工人塵肺病事件以及張家界工人塵肺病事件都表明,對于沒有勞動合同的工人來說,最基本的職業病鑒定都成了難以跨過門檻,更不要說問責和賠償了。
非正規化的根源與對策
一直以來我們談到中國勞工的工資低,勞動條件非常差,我們都有一種說法是這是一種“比較優勢”,如果勞動力成本提高了,資本就跑了,很多人聽起來覺得有道理。但是如果我們到世界工地上去看一下,就會發現這個論調完全不靠譜。建筑行業非正規化沒有辦法用經濟活動本身特點來解釋。首先建筑行業、房地產資本基本是國內資本。地產、建筑行業利潤又特別高,甚至可以說是一個暴利行業。所以無論是從資本性質還是從利潤空間,都沒有辦法用比較優勢論來解釋今天建筑工人的權益如此嚴重被侵害的情況。
在建筑這個行業出現了如此嚴重的勞動用工的非正規化以及最普遍的工資拖欠現象,解決之道只能回到勞資關系本身上。但如果資方的力量不受到約束,建筑工人的力量不能得到發育,再加上建筑行業的包工體制,這些前提條件沒有解決,問題就難以破解。
我們經常講社會治理,但是這種思路是比較危險的,如果我們在建筑行業不直面工地上嚴重扭曲的勞資關系,而去幻想事情發生后用怎么樣的社會治理的方法去處理和解決,這根本是不可能的。因為就像一個大機器不斷地制造對工人的傷害、制造沖突和問題,然后幻想趕快包扎、止痛。建筑行業的問題首先要回到勞資關系中把嚴重扭曲的狀況扭轉過來,建筑行業不能成為《勞動合同法》的一個特區。今天的建筑行業事實上已經當成了特區,但沒有人敢公開說。
建筑行業特別值得我們去關注不是因為人數多少問題,而是因為對建筑行業關注的本身,提供了一種讓我們反思當下中國發展道路問題的可能性,也就是一個重大的中國發展課題。
建筑行業是權力鏈條和資本鏈條交叉在一起的一種極端形式,在這樣一個鏈條里權力鏈條非常復雜,也非常強大,資本鏈條也非常復雜,非常強大,這是讓所有的法律法規無法下達下去的原因之一。
在權力鏈條和資本鏈條極端結合在一起的情況下,出現了我們的勞動者沒有勞動關系。任何理論沒有辦法解釋這一點,“勞動者沒有勞動關系”看起來像是法律語言或是學術語言,其實不是。我們在做研究時沒有“勞動關系”這四個字,這是從工人口中說出的,為什么他們懂得講出這四個字?他們講出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被拖欠工資的時候,他們去勞動局追討工資的時候,勞動部門的官員第一句話是問:“你有沒有勞動合同?”我們認為這句話是很荒謬的。因為政府官員是知道建筑工人根本沒有勞動合同的,就說工人沒有勞動關系,就轉而讓工人認為他們是沒有勞動關系的。而一旦工人沒有勞動關系,勞動部門就可以不處理工人被拖欠工資的問題。吊詭的是,沒有勞動合同是勞動部門的失職,現在反過來說建筑工人沒有勞動關系。
因此,我們有三方面的建議:第一,人保部、政府勞動監察部門等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大執法力度,從根本上改變建筑行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無社會保險的狀況。第二,勞動監察部門和安監部門要加監督處罰力度,提高企業的違法成本。現在整個地產建筑行業是一個暴利行業,但非正規化用工的成本代價基本是零。第三,推動建筑行業工人工會的建立,暢通工人反映問題的渠道。工會作為代表工人利益的群眾性組織,應該成為工人維護自身權益,促進工資集體協商的重要載體,唯有如此才是建立社會主義和諧勞動關系的根本舉措。否則,工人正常的爭取合法利益的渠道無法得到保障,而勞資關系失衡的狀況必將對工人權益造成更大的侵蝕。(南都評論記者張天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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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u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