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東民案公報之八:李勁松律師向陜西省政府致送第二份《信息公開申請》
http://www.bj580.com/html/yitongzixun/20101101/1738.html
來源: 憶通律師顧問網 作者:海濤 時間:2010-11-01 點擊:
361
《陽光是最好的殺菌防腐劑》
李勁松律師公報
“共產主義思想堅定信仰者趙東民
被西安市新城區法院張孝民院長劉曉弘庭長
及其背后損公肥私禍國殃民的貪腐權貴無良資本家特殊利益集團黑手
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案
進展情況
《李勁松律師承辦趙東民案公報》之八:
2010年11月1日 14:52:34,
李勁松律師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
向陜西省政府致送了第二份《信息公開申請》。
李勁松律師明確告知“所需信息的用途”是:
1、申請人“自身生產、生活、科研”之需要。
2、申請人切實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監督權“協助中辦國辦及貴機關護法衛民打黑反腐”之需要。
3、申請人切實行使“身為十三億國家主人之一依法享有的主人知情權利及主人監督權利”之需要。
4、準確厘清判定“新城區法院張孝民院長劉曉弘庭長背后損公肥私禍國殃民的貪腐權貴無良資本家特殊利益集團假公濟私公器私用枉法裁判主謀黑手”之需要。
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李勁松
之
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信息
公民
姓名 李勁松 工作單位 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
證件名稱 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 362427196507100012
聯系電話 18666392178 13691124988 郵政編碼 100038
聯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蓮花池東路31號中裕世紀大酒店A512室
傳 真 01063990628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所需信息情況
所需信息的內容描述
一、申請人(以下簡稱我)于日前因故獲知:
陜西省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檢察院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西新檢刑訴【2009】340號聲稱“1、2009年6月15日上午9時許,在趙東民的策劃、組織下,張興財等人組織陜西省原第三印染廠、西安市原新華橡膠總廠、西安光華制藥廠等多家企業的退休人員150余人到陜西省總工會機關集體上訪。上訪人員在辦公場所吵鬧喧嘩,直至下午4時許才逐漸離去。2、2009年6月25日上午9時許,在趙東民的策劃、組織并親自參加下,張興財等人組織陜西省原第三印染廠、西安市原新華橡膠總廠、西安光華制藥廠等多家企業的退休人員180余人到陜西省總工會機關集體上訪。上訪人員隨意進出省總工會機關多部門辦公室,吵鬧喧嘩,喊口號,并對工作人員進行圍攻、辱罵、直至下午4時許才逐漸離去”。
但申請人確知,相關事實的真相是:
趙東民是一個真正的共產主義思想堅定信仰者。
他在中央黨校法律本科(函授)以優秀學員的稱號畢業后從事法律工作,2003年獲得西安市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頒發的先進人民調解員榮譽。從思想到行為,他都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維護社會主義基本制度,響應黨中央的號召,反對貪官污吏,光明磊落,以大局為重,遵紀守法,不謀私利,贏得當地群眾的高度贊譽。他對于貪官污吏及無良資本家利益共同體掠奪公共財產痛心疾首;對于公民權利,尤其是工人階級當家做主的權利被剝奪,對于下崗失業工人的處境,表示了深切同情。他積極主動地義務為他們依法維權。“趙東民維權中被一些工人當作救星一樣看待,有些工人直言找到了真正的共產黨員”。
他作為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群眾)研討組臨時法律顧問,他在《籌備陜西企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倡議書》中提出維權要堅持的三大原則。
第一個原則就是
“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反對貪官污吏”。
他指出要清醒的認識到:
以貪官污吏為代表的黨內官僚資產階級粗暴踐踏《憲法》規定工農當家做主的原則和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瘋狂盜挖社會主義經濟基礎是造成我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的基本權利無法保障的直接原因。
所以工農的維權就是反腐,反腐就是鞏固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
作為法律工作者的趙東民,他深刻懂得維護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維護公民權利的極端重要性,他特別注重并一再表示,要捍衛《憲法》的原則。
他非常明確并要求大家,
維權行為要合憲性和合法性。
他總是告誡大家,
要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行為,一再要求大家要“依法”維權。
他在2008年11月21日《籌備陜西企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倡議書》中提出維權的三大原則之二就是
“捍衛《憲法》原則,確保勞動者的生存和平等權”
并明確寫道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范圍內,積極參加和引導工農群眾的依法維權組織”。
趙東民一再
要求工人群眾按照憲法和工會章程以及全國總工會主席的講話精神辦事,
要求改善現行基層工會組織,真正發揮工會的職能,監督工會的工作,使工會真正發揮維護職工合法權利的作用。
在維權過程中趙東民
“一再告誡維權工友們不堵門、不堵路,指引大家有困難找工會”。
他在2008年11月21日《籌備陜西企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倡議書》中強調:
“以達成共識的毛澤東思想原則做指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范圍內,積極參加和引導工農群眾的依法維權組織”。
2009年4月19日 趙東民指出
“工農的維權斗爭不是上訪,
不是堵門堵路,
更不是沖擊國家機關甚至打砸搶,
而首先是廣泛緊密地團結起來”!
2009年6月13日他寫道
“研討會最后形成初步共識:
抵制和反對容易引發社會混亂,給國內外敵對勢力顛覆國家政權的企圖創造客觀條件的堵門、堵路、沖擊黨政機關甚至打砸搶等錯誤的維權形式;
而要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黨的十七大精神進行有理有據有節有效的維權斗爭”。
通過為工人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的大量實踐,趙東民認識到:
企事業單位的基層工會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現行企事業職工代表大會的形式滯后于歷史的發展,不能真正代表工人階級實現對工會工作人員的監督,進而不能保證工會“遵守和維護憲法,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因此,工人們無法通過工會對廠長(經理)進行監督,實現工人依法在企業當家作主的權利。所以盡管有的工友,不分晝夜、加班加點、而且不計報酬的在工廠埋頭苦干,甚至毫不猶豫地拿出自己極有限的積蓄,為資金匱乏的企業集資輸血,仍然無法根本扭轉企業和工人自身的經濟困境,無法挽救工人們賴以生存的家——國營和集體企業。此后,趙東民發起了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堅持把學習毛澤東思想和工農階級依法維權結合起來。根據《胡錦濤在黨的十七大上的報告》中“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的精神,趙東民與工人代表們召開了三次籌備陜西企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研討會,總結形成了《企業工人維權手冊》,并于2009年4月7日向陜西省委和陜西省總工會遞交了《籌建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申請書》,提出如下申請:改革企事業職代會,監督工會的工作,改善現行基層工會組織,真正發揮工會的職能,使工會真正發揮維護職工合法權利的作用,批準籌建陜西企事業職工維權代表大會。
2009年6月15日,陜西十幾個企業的離退休工人及在企業改制中存在違規、使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破產改制工人和下崗工人代表160余人聯合向陜西省總工會遞交了由趙東民幫助起草的《陜西離退休工人致陜西省總工會的公開信》,提出要聯合起來行使《中國工會章程》賦予職工會員對一切工會工作人員的監督權和罷免權。
受到了工會辦公室主任梁小民在內的五位工會工作人員在二樓會議室有秩序的接待。
下午,職工收到省總工會出具的帶有工會公章的便簽收條一張:“十日之內,通報協調情況”。
期間,省工會副主席張仲茜還到會議室與工人長談。
6月25日工人群眾按照收條上“十日之內,通報協調情況”約定的時間再次來到工會。
工會困難職工援助中心副主任對工人們說:“歡迎各位大叔、大媽來到省總工會,我們表示歡迎!”
下午,因為一些問題,工會和工人發生了一些意見分歧和爭執;
趙東民勸阻說:“這樣下去解決不了問題,我們應該選出代表。”大家一致同意他的建議,形成了代表名單后,大家有序地離去。
2009年8月18日,趙東民應邀到東方大酒店給三家正在改制的國有性質的東方大酒店、西安賓館和唐城賓館的職工提供法律咨詢,得到大家熱烈的歡迎。但是在當天晚上,趙東民卻在住所被國保大隊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后一直被西安市新城區司法機關羈押。
趙東民的妻子鄧永霞從丈夫被抓以后就背負起家庭的重擔,她始終堅信丈夫的被抓是錯誤的,數次到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卻遭到有關部門某些執法人員的羞辱和謾罵。由于身心負荷過重、鄧永霞積勞成疾,終于躺了下去; 2010年8月31日,才36歲的鄧永霞還是喊著丈夫的名字永遠離開了這個讓她既恨又牽掛的世界。
鄧永霞生病之后,曾向新城區司法部門提出書面保釋趙東民,未見回音;隨著病情加重,家屬再次書面請求保釋趙東民回家,再遭拒絕;病危之時,家屬緊急書面并當面交涉提出要求趙東民到醫院見見妻子,仍然遭到相關方面的斷然拒絕;一天過后,鄧永霞暴病含冤辭世,家屬再次當面交涉、書面提出申請讓趙東民回家看妻子最后一眼,依然遭到有關方面的拒絕、、、、、、!!!!!!
鄧永霞撒手人寰后,丟下了兩個只能由七十多歲的爺爺奶奶照顧的未成年孩子:一個今年剛升入高中,因父親被非法羈押、母親含冤離世,現在經常頭痛,精神恍惚無法正常學習,而之前,他一直是班上的三好學生;一個還不到三歲,母親去世時還不知道“走了”是什么意思,哭著鬧著叫媽媽起來別趟在那里、、、、、、!!!!!!!
趙東民于2010年3月2日晚于新城區看守所東一院七室《獄中自白》:
入獄七個月,橫跨09年國慶,10年兩會。不知何種原因,不殺也不放,不訴也不判。我不得開始不天天反復思考,我到底為什么會有今天?
《中國共產黨章程》,申明黨員干部為人民服務的義務,《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了工農當家做主的權利:改革政策的目的是為了黨章的宗旨和憲法的原則能更好的實現。
我堅信,這些都是真的,因為這是千百萬革命前輩,用鮮血和生命與歷史所作出的無悔的交換。
所以我以工農的名義,起草了《籌建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申請書》,和工人代表一起,提交了這個改革職工代表大會的方案。
希望以此密切黨群關系,鞏固工農聯盟,維護工農的生存,平等尤其是在國家中當家做主之權。
然而我錯了,錯誤之嚴重堪比一個十惡不赦的殺人碎尸犯。這是新城國保人員用手銬和苦役冷酷的告訴我的答案。
原來在他們的眼里,工農不過是一群烏合之眾的奴隸,只有掌握黨政大權的官僚才配當他們的主人,而不管這些官僚是否忠于黨章和憲法的真正的共產黨員。
新城國保,用心良苦遮遮掩掩的向我暗示:認錯就能夠重獲自由,周圍幾乎所有的人都勸我低頭。
我多么渴望自由,天天想著妻子兒女,夜夜掛念白發親娘,誰不向往外面世界的精彩,誰不迷戀大自然的無限風光?我恨不能沖破牢門,飛躍高墻馬上回到親人身旁。
可是我卻無法做到,因為,我在堅守著一個最偉大的紅色信仰。
新城國保和他們的指使者,一直都在想弄清我的真實目的。
我想,我應該公開簡明的給他們明確的回答,因為共產黨人從不將自已的真實意圖隱瞞。
我就是想做一根燃燒的火柴,希望能燃燒自己犧牲自己,來把燎原的烈火點燃,照亮這個世界每一個陰暗的角落,讓人間的一切腐朽,在烈火中化為云煙!
這就是我--一名真正的共產黨人的自白,為堅持共產主義真理時刻準備獻身的誓言!
2010年10月19日晚上8點半左右,
“共產主義思想堅定信仰者趙東民
因‘出于一個共產主義思想堅定信仰者的基本社會責任感、出于一個共產主義思想堅定信仰者維護工農權益的本能天性、出于一個共產主義思想堅定信仰者對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中國共產黨的熱愛、出于一個共產主義思想堅定信仰者對中國人民的熱愛、出于一個共產主義思想堅定信仰者對工人階級領導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公平正義中國的熱愛,主動自覺盡己微力替黨、人民、政府排憂解難《有效化解受害長期上訪工人堵門堵路堵省政府這一社會問題》,成功勸說100多名極易參與圍堵省政府過激行動的多年上訪受害工人《放棄堵門、堵路、堵省政府這一感性無序舊思路》,成功啟發這100多名極易參與圍堵省政府過激行動的多年上訪受害工人《確立工人受害有權找工會反映監督這一理性有序新思路》,成功協助引導這100多名極易參與圍堵省政府過激行動的多年上訪受害工人轉而合法表達合理訴求《去工人維權娘家陜西省總工會》與省總工會副主席等理性和平有序面談了兩次各7小時左右’,
被西安市新城區法院張孝民院長劉曉弘庭長及其背后損公肥私禍國殃民的貪腐權貴無良資本家特殊利益集團黑手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審判長劉曉弘10月19日下午3點多還明確說“趙東民案的判決結果現在還沒確定下來,我現在也不知道,上面到現在還沒定下來”,可是,審判長劉曉弘竟然在10月19日晚上8點半左右緊急趕至看守所秘密宣讀判決,而且,被秘密宣讀的這份判決落款時間,竟然被寫成了10月17日!!!
申請人深信:
看完“2009年6月15日及6月25日總工會現場實錄的四個視頻”
(詳見:/html/yitongzixun/20101024/1728.html),
三歲的兒童都能清楚知道,
這100多名工人及趙東民615、625在陜西省總工會這一工人維權之家的言行,
總體上“是不是良性互動相當理性相當平和相當有序”!!!
客觀上“是不是擾亂總工會工作秩序情節嚴重并給總工會造成了嚴重損失”!!!
二、身為13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人之一,為略盡自已對國家對民族對社會理應擔負起的13億分之一的責任,
我現以13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之一的身份,特此向貴機關具體提出如下信息公開申請事項。
1、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陜西旅游集團是否的確存在“陜西旅游集團重大建設項目不通過職工代表大會不通過國資委就賤買給了民營企業”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2、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陜西旅游集團是否的確存在“陜西旅游集團正常經營的朱雀飯店占地16.88畝,土地以及地面建筑物時值超過8000萬, 陜西旅游集團和香港公司合作后僅得到2510萬的拆遷補償.合作后建設面積7萬平米,項目建成截至目前陜西旅游集團未拿到一分錢租金,這其中的5490萬的差價下落不明”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3、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陜西旅游集團是否的確存在“陜西旅游集團投資陜西伊麗整形美容醫院1806萬元打了水漂但無人對此巨額國有財產損失負責”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4、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陜西旅游集團是否的確存在“陜西旅游集團陜西旅游大廈在五證齊全且已開盤銷售的情況下,突然賠本賣(相當于拱手相送)給廣州頤和集團”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5、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陜西旅游集團是否的確存在“港方給陜西旅游集團主要領導贈送一部價值人民幣70萬的越野車”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6、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陜西旅游集團是否的確存在“陜西旅游集團東郊97畝土地開發至少可盈利2個億, 陜西旅游集團卻把它低價賣給陜北私人資本家由對方轉手高價出售牟取暴利, 而且陜北私人資本家購地款剩余200萬元竟然是用一部舊車(什么樣的舊車價值200)頂帳”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7、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陜西旅游集團是否的確存在“陜西旅游集團陜西旅游股份公司用2000萬元違規炒股賠的一分不剩但無人對此巨額國有財產損失負責”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8、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陜西旅游集團是否的確存在“陜西旅游集團系統職工無房住,而有些領導一人占好幾套福利房,轉手高價牟取暴利”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9、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陜西旅游集團是否的確存在“陜西旅游集團集團嚴重虧損,工會主席卻開軍車空G03101,子公司領導開警車陜O-00004”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10、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新華橡膠總廠是否的確存在“新華橡膠總廠2006年上半年采用承債式兼并(資產和債務一并承擔)改制時的兼并方是一個2005年1月才成立的私企(陜西華信益源有限公司),該公司欺騙政府,欺騙工商局,最初的注冊資金僅10萬元,后來通過種種關系,注冊資金先改為1000萬元,最后又改為5000萬元。同年華信益源還兼并了市光華制藥廠,而且,新華橡膠總廠被兼并前的國企法人和光華廠被兼并前的法人同為周建威一人,這導致了兼并過程中資產、債務評估的公正性缺失。華信益源兼并新華廠是空手套白狼。它瞄準的是新華廠的生產區和福利區的幾百畝土地,新華廠的設備對它沒有吸引力(因為它并不從事橡膠制品的生產)。華信益源屬下的實體只有一個房地產公司,工業用地,每畝近僅幾千元錢,而住宅用地,就西安市最差地段而言,每畝都在幾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華信益源擁有了新華廠這幾百畝土地,它只需花少量的錢來變更地目,就可將工業用地變成住宅用地,進而蓋成商品樓盤,即使樓盤每平方米比市場價低千元出售,獲利都能是驚人天數。于是,新華廠的相關國企領導甚至上級的某些領導不顧一切的與私人房地產資本家結成了意圖瓜分新華廠幾百畝土地利益這塊大蛋糕暴利的利益共同體”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11、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新華橡膠總廠是否的確存在“新華橡膠總廠領導利用國家政策,違規實行兼并改制,未召開真正的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兼并議案、未嚴格審計、未依法妥善安置職工”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12、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新華橡膠總廠是否的確存在“新華橡膠總廠廠部公布的資金明細中,關于支付職工養老金、經濟補償金、拖欠生活費、工資以及九七、九八兩年停產期間政府按人頭撥發的生活費(每人每月230元,約900人)等,和職工實際領到的金額不相符,差額約1千多萬元,這1千多萬元的去向不明”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13、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新華橡膠總廠是否的確存在“新華橡膠總廠大集體職工轉全民時,勞動保障局規定收取費用800多元(每人),而廠里卻收取每人2000多元,多收的這部分錢去向不明”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14、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新華橡膠總廠是否的確存在“新華橡膠總廠勞資科長趙新成等以權謀私,97-98兩年,給職工平均年交養老金700元,而趙新成等人給自己平均年交養老金3700元,兩年多私吞工資和養老金近130萬元”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15、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新華橡膠總廠是否的確存在“新華橡膠總廠法人周建威伙同社會人員馬懷禮,利用新華橡膠總廠地契作抵押,向銀行貸款500萬元,馬懷禮已被判無期,而作為同案犯的周建威卻能平安無事,非但沒被免職,反榮任光華制藥廠的法人。馬被判刑后,馬留下的那部分資產(包括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資金等)如今都去向不明”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16、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新華橡膠總廠是否的確存在“新華橡膠總廠法人周建威曾因嫖娼被刑拘保釋金和罰金及他本人現在的座駕凱迪拉克等巨額財產資金來源不明”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17、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新華橡膠總廠是否的確存在“新華橡膠總廠職工集資建房款賬務不清,剩余資金去向不明,新華橡膠總廠職工集資所建的住宅有十多套被提供給關系戶而單位許多職工卻住不上周建威等用職工的血汗鉤織個人關系網”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18、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新華橡膠總廠是否的確存在“新華橡膠總廠廠部私設了三個小金庫,部分基建款天然氣初裝費等在職工常淑茹的賬戶上、部分基建款及其它款項在周建威老婆劉延繼的賬戶上、職工停薪留職費及所繳社保金等在勞資科岳桂艷的賬戶上”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19、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新華橡膠總廠是否的確存在“新華橡膠總廠南北兩處廠房、設備及門面房租金以及本廠職工張治國利用南廠廠房、設備進行生產將近兩年的收入去向不明”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20、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新華橡膠總廠是否的確存在“新華橡膠總廠停產后廠里原有的設備、產品及原材料被周建威等陸續賣掉后這部分收入的去向不明”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21、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新華橡膠總廠是否的確存在“新華橡膠總廠克扣傷殘職工醫療補助金及傷殘補助金近30萬元。而更可惡的是,廠里竟然一直吃死人的空名額,如何恒德、師志正、林西培等職工,已故多年,但廠里還一直冒領他們的錢欺騙國家”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22、請求貴機關依法公開告知申請人:
新華橡膠總廠是否的確存在“2000年前后新華橡膠總廠廠部克扣三寶雙喜集團贈給廠困難職工的救濟糧款去向不明”這一重大違法亂紀事實?
ˇ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載體形式:紙質
若貴機關無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選 填 部 分
是否申請減免費用:不申請
獲取信息的方式: 郵 寄
所需信息的用途
1、申請人“自身生產、生活、科研”之需要。
2、申請人切實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監督權“協助中辦國辦及貴機關護法衛民打黑反腐”之需要。
3、申請人切實行使“身為十三億國家主人之一依法享有的主人知情權利及主人監督權利”之需要。
4、準確厘清判定“新城區法院張孝民院長劉曉弘庭長背后損公肥私禍國殃民的貪腐權貴無良資本家特殊利益集團假公濟私公器私用枉法裁判主謀黑手”之需要。
申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李勁松
(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 主任律師)
申請時間: 2010年11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