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不能突破市場經濟底線”
2010年05月11日 北京晚報
蘇文洋
上周四,《南方周末》評論版發表該報評論員署名文章,題為《地方“限購令”不能突破市場經濟底線》。這篇評論文章批評北京市政府近日出臺的樓市“限購令”新政,“追問這一政策行為的性質與后果”。
文章說:“原則上,國務院的‘限貸令’,對手里持有大量現金、可一次性付清價款的人來說,不會有太大妨礙。但北京市的‘限購令’走得更遠,讓你有錢也買不了房子。”文章開頭說“新國十條”“出手凌厲”,“眾人齊曰‘猛’”,語鋒一轉:“北京市政府出招更猛,不僅對上述措施照單全收,率性出臺‘臨時性限購措施’,一個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為此,居民購房時要出示戶口簿、結婚證,并填寫《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一個家庭新購買第二套住房,房管部門不給辦理房產證。”
本來,一項政策出臺,無論是中央政府推出的,還是地方政府推出的,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你可以說“猛”,我可以說“適度”,他可以說“軟”,大家可以發表不同看法,展開討論。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溫總理說要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政府工作。我想,應當也包括對政府出臺各項新政的批評。《南方周末》評論員批評北京市政府的“限購令”,這是他的權利,或者放大一點,也是這家報紙的權利。“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自然也是檢驗一切政策好壞的惟一標準。新政剛剛出臺,叫好早了一點,批評似乎也早了一點。“出水才看兩腿泥”,我以為大可以少安毋躁,平心靜氣觀察一段時間政策效果,不必馬上“追問這一政策的性質與后果”。何況,天底下根本就沒有十全十美的政策。即使這次樓市新政有些欠妥之處,也完全可以在執行中不斷加以修正和完善。不管是中國的還是美國的憲法,不是過些年就要修正和完善嗎,也沒有一勞永逸的事情。
問題是,南周評論員先生大談市場經濟,諄諄告誡“限購令”不能突破市場經濟底線,這是中央和地方樓市新政出臺以來,最有代表性的一種聲音,一類貌似反映購房者意愿,實則在為炒房投機者、開發商搖唇鼓舌,這就讓我很有興趣參加討論,領教一下諸位先生們的市場經濟宏論。
評論員先生說:“無論哪一級的政府,均應在市場秩序許可的范圍內行事。任何調控措施,均不能干預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市場經濟的含意是,不市場的政策往往也是不經濟的。從調控效果來看,‘限購令’能否取得預期目標是有疑問的。”“而最值得警惕的,是對市場經濟抽象肯定、具體否定的趨向。……本來,私有產權和市場經濟的底線必須堅守,但就有人認為只要有助于降房價,對財產權和交易權采取‘臨時性措施’也無不可。如果這樣一退再退,那么我們的底線到底在哪里?”
又是“市場秩序許可的范圍內行事”,又是“均不能干預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此話當真說得好聽。我請問:我們相當長一個時期里,樓市的市場秩序如何呢?樓市所謂市場經濟是在正常運行嗎?《北京青年報》上周同一天,胡雅杰先生的樓市評論中這樣說“……部分開發商一味強調政府的職責而盡力撇開自己的責任,強力攫取最大利潤,并在這樣的思維下,運用各種手段炒高房價,出爾反爾進行市場欺詐,勾結一些地方政府強行拆遷激化社會矛盾,填湖造房,占田造房破壞生態平衡等等,都日益在破壞社會穩定,導致民怨升級。”“在一些熱點城市,樓盤的空置率已經超過了60%,投資購房人群也超過了購房者的60%,租售比、房價收入比遠遠超出警戒線。在全民炒房風靡大江南北的瘋狂狀態下,銀行業也失去理性推波助瀾以致危機隱現,而控制國家經濟命脈的央企、制造業甚至高科技行業都不安本分,紛紛投入房產行業……在這樣一個危機已在眼前,經濟可能遭受重大創傷的時候,中央政府怎么可能任其瘋狂?”讀者明鑒,假如胡雅杰先生所述全部是我們身邊曾經發生的事實,那么,南周評論員不顧這些樓市亂象的事實而批評地方政府樓市新政大概根本就不能成立。
順便說一句,我寫文章喜歡“順手牽羊”,大量引用他人的話,敬祈作者和讀者原諒。我這里再推薦給南周評論員一篇文章,題為《德國房價緣何十年不漲?地產商定價超過合理房價20%就構成違法》,刊載在3月23日《深圳商報》A13版,原載新華社主辦《環球》雜志。我早已寫過有關德國管控房價的評論,就不推薦給南周評論員看了,以免“王婆賣瓜”之嫌。德國法律規定,對于房價、房租超高乃至暴利者,地產商和房東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地產商制定的房價超過“合理房價”的20%為“超高房價”,根據德國《經濟犯罪法》就已經構成了違法行為。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房價不立即降到合理范圍內,出售者將面臨最高5萬歐元的罰款。如果地產商制定的房價超過50%則為“房價暴利”,這已經觸犯《刑法》構成犯罪,出售者將受到更高罰款,甚至最高被判處三年徒刑。想一想吧,中國的開發商、炒房者如果在德國,大概早已經全部被抓進監獄一個都不能少。難道世界上只有中國是市場經濟,德國不是市場經濟嗎?比比德國,我們的“限貸令”、“限購令”簡直是讓開發商、炒房者“幸福像花兒一樣”,何來“突破市場經濟的底線”?我希望中國今后推出的樓市新政以德國為榜樣,以德國的市場經濟為底線。鑒于我們的市場經濟前面有“社會主義”,而德國的市場經濟是貨真價實的“資本主義”,我們惟一的正確選擇只能比德國更加嚴格。J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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