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李其道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liqidao
轉發《探討三峽水庫的長期生態環境效
果》(2009年10月稿)
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副年秘書長
來源: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
評價三峽工程的生態環境效果,我們既不能忘記三峽工程將要發揮出來的巨大的生態環境效果,也不能忽視我們未來所面臨的的生態保護任務。目前,我們要特別防止因為只注意強調三峽庫區的生態保護任務,而忘記了描述它無可取代的生態保護作用。
這樣的宣傳,常常會給人帶來一種三峽工程的生態環境效果好壞如何還是未知數,只不過因為它已經建好了,所以,我們面臨的生態保護任務將會很重的錯覺。
……
我們可以給大家這樣一個概念:三峽工程最大的、最重要的防洪和水資源調節的生態作用我們不好量化,我們謹以它第二位的發電作用而獲得清潔能源的效益來說,每年5000萬噸煤炭,永不枯竭。如果需要的話一千年也沒問題,這個能源的總量我們可以肯定地說,一定會超過我國東海和南海的油氣能源的總和。也就是說如果不建三峽僅對我國能源的損失一項,將超過丟掉南海和東海的全部石油和天然氣。這也是我們今天特別需要探討和強調三峽工程的長期生態環境效果的意義。
一、全球早就建有二十多座比三峽更大的水庫發揮了巨大的生態保護作用
我國的三峽水電站的建設曾經在國內外引起了巨大的爭議。一些反對的意見在沒有建設之前,有人預言說三峽根本就建不成;建設當中又有人預言說,建成了也是第二個三門峽不可能運行;現在建成之后,盡管當初的各種疑問都已經用事實做出了回答,這時候大多數人都已經改變了過去對三峽的看法,但是,也還有個別反對三峽的人士改變了策略,開始用一些根本無法驗證的猜測,來質疑我們的三峽工程。
有的說三峽工程人為地把這么大的水體存在那里,已經改變了川渝的氣候。特別是2006年川渝大旱,一些人就說是三峽大壩擋住了太平洋過來的水汽造成了大旱。隨后2008年的大水把這種大壩擋住了水汽的說法徹底否定了之后,他們雖然不再說是大壩擋住了水汽,但還是有人又說三峽水庫造成了氣候異常。
還有一些人說三峽水庫存了這么多的水,甚至可能會壓彎了地軸,影響地球的正常轉動。像這些炒作概念的問題,即使是專業的科學家也比較難以解釋清楚。也有人說這么多的水存在水庫里,幾百億噸的重量難免會引發特大地震等等、等等
這些宣傳幾乎都有一個突出的特點,那就是強調現在的三峽大壩剛建成,其對生態環境的破壞作用還不明顯,等到時間一長,一切嚴重的問題都會暴露出來。這種對三峽將來會產生嚴重的生態災難的宣傳,特別能干擾公眾對三峽工程的正確評價?,F在,甚至還有人相信三峽大壩早晚都要被炸掉。當然,大多數對于三峽和大型水電沒有偏見的公眾并不是這樣認為的,不過,面對各種的爭論,有一種說法非常有代表性。那就是認為三峽工程剛剛建成,它的到底生態環境影響如何,還需要由以后的實踐來證明。
這種說法的根據就是因為三峽工程是世界上最大的水電站,既然是史無前例,所以其長期運行后的生態環境效果如何,當然還有待于實踐來證明。然而,很多公眾至今還不清楚,我們的三峽工程雖然是世界上最大的水電站,但卻不是最大的水庫和大壩。在半個多世紀以前,世界上已經建有了一批比三峽還要大幾倍的大型水利水電工程。所以,像三峽這樣的大型水庫水電站的生態環境效果到底如何,世界上其實早已經有了大量的工程實踐的檢驗。
最近,為了回答社會公眾關于三峽以及一些大型水電站對生態環境影響的疑問,我們開展了一項綠色水電能源特性的專題研究。研究中有一項,我們通過對世界各國大型水電站的歷史資料的分析,發現當前我們一些關于三峽這種特大型水電站的生態環境的過分擔心似乎是完全沒有必要的。因為世界上已建成的一大批大型水庫的歷史,已經非常說明問題。
此外,08年3月《科學》雜志網絡版《科學特快》上有文章指出:根據科學家的預測,全球氣候變暖造成的海平面上升將使數億人面臨沿海洪災的危險。這項新研究顯示,過去50年里,新水壩和水庫“扣留”了大約1.08萬立方千米水,這些水足以讓全球海平面提高近30毫米。換句話說,如果不是上世紀50年代至今修建的數量巨大的水壩和水庫,因全球氣候變暖造成的海平面上升可能要大大超過現在的程度。即:大型水庫的修建還有助于抵消溫室氣體造成的海平面上升。
世界已建成的大水庫(中國的三峽排在第22位)。
2005年年底全世界有壩高超過 300m以上大壩3座,壩高在200m至300m之間的大壩52座,壩高在150m至200m的大壩153座。
除了三峽之外這些都是在20多年前就開始建設的工程,其中有不少工程建成的時間已經超過了半個世紀。可以說這些大型水庫水電站的長期生態環境到底怎么樣,都已經經過了實踐的檢驗(如果要算水壩高度的話,三峽工程在世界的排名要在第100位以后)。根據我們了解到的各方面的有關資料發現,不僅所有的大型水庫工程的生態環境情況都非常好,而且,各國人均水庫蓄水能力與國家的現代化程度也完全都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說大型水庫的生態環境作用和對經濟發展促進作用都是非常突出的。有關這些具體情況我們的研究報告將詳細地介紹。
然而,在全球所有的這些特大型水庫中,只有埃及的阿斯旺大壩工程和中國的三峽工程的爭議和負面報道比較多。仔細分析這些爭議和負面報道也都是有特殊原因的。
阿斯旺大壩是當時美蘇兩大陣營政治對立的焦點。蘇聯人修的大壩,美國人就發動全世界的專家都來挑毛病,造輿論。有些曾經流傳非常廣泛影響的輿論,仔細推敲起來竟然是非常的可笑。例如,埃及阿斯旺大壩的重要作用分明是減少了洪澇災害,但卻也被說成是沒有一年一度的洪水,土地失去了營養物質的補充,造成了巨大的生態災難。我到阿斯旺參觀的時候,當地村民非常氣憤地說我們有毛病啊,愿意讓洪水一年淹我們一次。……
因此,在我國的三峽工程建設前,我國特地派出幾批工程技術人員深入了解了阿斯旺實際情況之后,發現國際上對阿斯旺大壩造成生態災難的宣傳是不真實的,也就是說世界上還沒有發現真正大水庫造成生態災難的實例。所以,最后國家才決定我們的三峽上馬的。
除了阿斯旺之外,爭議較多大型水利水電工程的就是我們的三峽了。必須承認三峽的爭論也不能排除有一些政治方面的因素。國內外有一些人對我國的體制和發展不滿,所以就會想當然的認為中國政府干的事情都是有問題的。另一方面就是三峽也剛剛建成,因此,要說很多問題現在還不能得出結論,大多數人都會相信。不過,所有這些三峽可能會有嚴重的生態問題的宣傳,都是建立在三峽是世界上史無前例的最大水電站的這一概念之上的。如果大家知道了三峽只是發電的裝機在世界上最大,在它之前,已經有幾十座比三峽大得多的水庫已經運行了很多年了。要知道我們所關注的大型水電站的生態環境問題,幾乎都是在指大型水庫所產生的生態環境問題,而與電站裝機的大小沒有什么關系。因此,我們可以說關于像三峽水庫這樣的特大型水庫的長期生態環境效果如何,其實早已經在世界上有了很多經過實踐檢驗的結論。即:以往所有的實踐的檢驗都已經證明,全球那些大于三峽的大型水庫的生態環境作用都是利大于弊。
因此,只要我們不出現重大失誤,我們的三峽也不會產生例外。但是,目前社會各界未必了解這些,因此難免會產生各種各樣的誤解。前天上午,同樣在我們科協十一屆年會的《三峽工程生態環境建設論壇》上,還有代表錯誤地認為三峽工程加劇了庫區的地質災害。這里我們不妨以目前在社會上最有誘惑力的“三峽加劇了地質滑坡災害”問題為例,加以具體的說明。
二、有關三峽工程的地質減災作用
為什么會有人認為三峽加劇了地質災害呢?因為我們知道三峽建設前我們擔心和爭論的最大問題是泥沙問題和移民問題?,F在三峽建成了這兩項問題遠遠沒有我們當初所擔心的那么嚴重,相比之下地質災害問題反倒變得更加突出了。記得去年三峽建成蓄水后社會各界對三峽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情況非常擔心。其中某媒體的“后三峽時代:地質災害與二次移民”文章,披露了一些三峽蓄水試驗后的地質災害頻發的情況。
文章中雖然曾提到,世界著名的水電專家香港大學副校長李焯芬院士說“用工程加固的手段來解決庫岸邊坡的穩定性,這是世界各地水利工程中普遍采用的辦法?!薄5牵浾吆鸵恍┕娝坪鯇铎谭业恼f法或者三峽工程的治理地質災害的方式和結果還不夠滿意。所以,他們在忽視了以往三峽地質災害非常嚴重的歷史之后,還要強調 “對于面積巨大的三峽庫區來說,地質災害不斷涌現,工程治理的模式陷入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尷尬,庫區真正需要的是一個地質災害防治和生態治理的長效機制,隨之而來的則是高昂的建設和運營成本”。
如果不加說明,很多人不僅會認為三峽工程的建設造成的這些地質災害的事實已經俱在,而且,文章作者對我們治理三峽地質災害的長效機制不理解、不滿意也是有道理的。但是,事實上這些地質災害非但不是三峽工程造成的,而且如果我們沒有開發建設三峽,即使是采用了長效治理機制,我們也不可能治理好三峽地區的地質災害。因為,長江水流巨大的能量每天都還在不斷的沖擊邊坡,切割河谷。隨著河床的下切,總會有更多的新滑坡體出現。也正是因為這種原因,長江三峽地區一直就是地質災害高發區,歷史上曾多次出現整個縣城毀于滑坡的災難。解放后三峽庫區嚴重的地質災害,仍然極大地危害著庫區兩岸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僅從1982年以來,庫區兩岸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近百處,規模較大的有數十處。如1985年新灘滑坡造成高達70米的過江涌浪,其上、下游各10公里的江段內近百條船只沉沒。而我們開發建設三峽的目的之一,也就是要從根本上減少或者說杜絕三峽沿岸的地質災害。
要知道,從聽天由命根本就無法治理長江三峽地區的地質災害,到能夠用工程措施和長效機制治理地質災害,這個巨大的進步,正是由于我們進行了三峽工程的建設,已經把江水的能量用來發電了,不讓再去制造新的滑坡體了。然而,由于我們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畢竟是有限的,因而對于一個巨大的工程而言,即使我們“用工程加固的手段來解決庫岸邊坡的穩定性”,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孟胂癫每p做衣服一樣,量體之后衣服就應該一次做好的,處理好所有的地質災害,是非常天真的。在工程中不斷發現新的問題,不斷地進行長效治理,才是最正常的現象。千萬不要把這種動態的治理過程視為“頭疼醫頭,腳疼醫腳”。
事實上在三峽工程建設過程中,國家通過不斷的追加,目前先后已經投入了120多億元資金,對庫區地質災害進行了治理。僅涉及重慶三峽庫區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有3671處,其中673處實施工程治理,482處實施搬遷避讓,其余2516個隱患點確定為群測群防或專業監測項目。而且這個動態的治理過程,還將繼續下去,治理的資金也還會逐漸地增加。直到把地質災害的威脅,降到最低的水平。對于地質災害的治理也要采取不同的方式,有的需要做工程處理,有的則需要避讓,還有的需要監測,這些不同的措施難免讓一些外行人感覺確實是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然而,這正是我們水電工程中因地制宜的治理地質災害的最科學方法。面對長達600多公里的三峽水庫,我們不可能,也沒有必要不計成本的對庫岸全線盲目加固。對于已經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能處理的就治理,不易治理的避讓。對于有可能構成威脅,也有可能相對穩定的地質災害隱患,采用監測的措施,根據具體的發展情況,再決定處理的方式,才是一種科學的態度。其實這恰恰就是最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和生態治理的長效機制”。
對于三峽建成后的蓄水初期地質災害的增加,其實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具體來說,水庫地質災害發生崩岸滑坡的原因主要是,水庫建成蓄水后,由于侵蝕作用和堆積作用,在新的水邊線地帶開始了庫岸形成的過程。對于沖蝕型庫岸,水庫蓄、泄水是產生滑坡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別是在水庫突然泄水時,由于原有的水位比較高,邊坡在水中浸泡后土壤當中的空隙水壓力增加,而突然的泄水導致水位急劇下降,土壤中的孔隙水壓力來不及變化,而邊坡外部的靜水壓力突然喪失,土體內外壓力的不平衡常常容易導致邊坡的失穩和滑坡的發生。發生這種情況的前提,是需要邊坡本身就具備產生滑坡(或者說潛在的滑坡)的水文和地質條件。在這種地質條件下,即便沒有水庫的水位變化,如果在強烈的連續降雨的情況下,只要邊坡的土壤吸收了足夠的水分,也可能會造成同樣孔隙水的壓力加大,從而容易產生滑坡的現象。例如,最近臺灣省的8.8大雨,就造成了很多地質災害。這些其實都是潛在的滑坡體。
也可以說,如果不具備產生滑坡的潛在的地質條件,水庫水位變化也不可能造成滑坡,反之如果邊坡本身具備水庫水位變化造成的滑坡的地質條件,說明邊坡本身就具備了滑坡(或者說是潛在的滑坡)的地質地貌條件,在連續的強降雨,或者某些特殊情況下(如地震)同樣也可能會產生滑坡。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水庫的建造和蓄水并不是制造出了滑坡,而是為原有不穩定的地質滑坡體,提供一個集中釋放的機會。一般來說水電工程修建之后,將從三個方面改進原有的自然邊坡的地質條件:
1、水電開發就是把江水切割岸坡的能量利用起來發電,減少江水對河谷的急速深切,使河流發育趨于緩慢、穩定,最終會大大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
2、對主要的滑坡體進行人工排除,或者護坡(包括混凝土噴涂、打入抗剪滑樁和預應力錨索固定等)處理。
3、水庫蓄水(試驗)的初期,是一個水庫新庫岸的不穩定期和再造期,是隱性的地質災害的集中釋放期。
因此,三峽蓄水初期就是對三峽的新庫岸進行磨合、釋放和再造處理。在這一時期出現的地質災害與人們常規的災害概念有著本質的不同,蓄水試驗期間出現了地質災害,可以理解成是醫學上的免疫反應,不一定是什么壞事。因為,水庫的蓄水并不是制造出了新的滑坡,而是,對前面施工階段工程處理之后還不能完全消除的滑坡體或者說是潛在的滑坡體,提供一個集中釋放的機會。經過幾次蓄水、泄水,這些滑坡體都被釋放之后,新的庫岸肯定會變得更加安全。
一般來說,水電工程經過上面三個階段后都會使得庫岸變得更加穩定。例如,位于四川省汶川縣的沙牌是上世紀末建造在岷江支流上的一個水電站,雖然該電站本身不大,卻具有世界上最高的碾壓混凝土拱壩(132米)。這次汶川大地震后,我們驚奇的發現其上游水庫內的邊坡與下游天然河道內的自然邊坡簡直是天壤之別。這充分說明水庫修建并經過一段時間的蓄水考驗之后,其邊坡的穩定性得到了極大的提高。在突然遭遇大暴雨、地震等突發事件之后,就不容易再產生地質災害,而沒有經過水庫建設治理和考驗的自然邊坡,則非常可能在大暴雨或者地震等突發事件中產生地質災害。
同樣,如果某一地區遭受臺灣省的8.8大水那樣的襲擊,經過免疫的庫區一定會比一般沒有經過免疫的山區的地質災害少得多。因為很多潛在的滑坡危險體,已經被釋放掉了。
顯而易見,蓄水所引發的滑坡具有“免疫”作用,不過就是我們把未來若干年內,一旦遭遇暴雨、地震可能引發的隨機滑坡,盡可能的都提前引發出來。只有這樣,未來的三峽水庫庫岸才會變得更安全、更穩定。就像地震后我們在沙牌水電站所看到的一樣。若干年后,一旦遭遇大地震或者特大的暴雨,沒有修建三峽前的岸坡可能就會像沙牌的下游一樣,慘不忍睹。而修建了三峽之后的庫岸,應該與現在的沙牌上游一樣,具有較強的穩定性。
我們知道1985年由暴雨引發的長江新灘滑坡,光船只就沉沒了近百條,大家可想而知當時生命財產損失將會有多嚴重?這種現象在歷史上曾經是屢見不鮮的。不過現在我們可以相信在三峽工程經歷了幾次蓄水、泄水的考驗之后,175米高程以下的崩滑體基本上可以絕跡,今后像新灘那樣的大滑坡恐怕就難以再出現了。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們在修建三峽和初期的蓄水泄水過程中,已經把大部分潛在的滑坡體都釋放了。
特別是初期蓄水過程還是我們在高度警備和嚴格監測狀態下,往往能夠及時發現并處理各種滑坡體。這將會大大減輕地質災害的實際破壞程度,減少未來三峽長期運行過程中潛在的地質災害的威脅。因此,現在蓄水初期即使三峽庫區盡管出現了地質滑坡也不能說就一定是壞事。因為,三峽建成之后,庫區周圍的經濟肯定會比較迅速的發展起來。明智的辦法當然是讓蓄水免疫早一天完成,讓新庫岸盡快的穩定下來,這樣才有利于盡快的恢復三峽庫區的建設和長遠發展。
關于水庫與地震災害的問題,以前已經講得比較多了,今天由于時間關系我不便仔細多講。不過根據我們全球幾萬座水庫的實踐經驗來看,水庫本身不會觸發特大地震。目前全球最大的水庫地震只有6.5級,超過6級的地震只有4次,超過5級的水庫地震也不過20次左右。為什么說水庫不會觸發出特大地震呢?因為,學界比較公認的水庫地震的理由是由于水庫水體的滲流降低了板塊之間的摩擦力,導致地震更容易發生。然而,實際上水庫蓄水后向地下滲流的影響深度一定是有限的,特別是地球地層的10到15公里處是一個具有高溫高壓的脆韌轉換帶,任何滲流的水都不大可能穿過這個地層。然而,另一方面由于在地面十公里以內的區域,又都不大可能積蓄起特大地震的能量,即至今全球還沒有發現有8級以上的地震發生在地面10公里以內的。所以說水庫蓄水的影響區與特大地震的形成區實際上是不相交的,所以,一般來說水庫蓄水絕不會引發特大地震。
此外,對于我們的人造水庫、水壩的抗地震能力我們也不必過于擔心,這次汶川發生的特大大地震已經對我們的4種百米以上壩型都進行了考驗,表明我們的抗震設計不僅是成功的,而且還有很大的安全系數。即使大大超過了設計情況,也沒有一個出現了大的問題。再加上前面我們應提到世界上已經有幾十座比三峽大很多倍的大型水庫,有的已經運行50年以上,至今也都沒有造成過什么大的地質災害。因此,綜上所述,我們們可以說實踐已經證明從長遠來看大型水庫不但不會加劇地質災害,反而會減輕地質災害。因此,未來的歷史也將會證明,我們的三峽也決不會例外。
十幾年后的三峽水庫,一定就會就像我們在地震后在沙牌水電站所看到局面的一樣。一旦遭遇大地震或者特大的暴雨,沒有修建三峽前的岸坡,可能就會像沙牌的下游一樣,滑坡、泥石流層出不窮慘不忍睹。而修建了三峽之后的庫岸,應該會與現在的沙牌上游一樣,具有較強的地質穩定性。
不僅在三峽,其實,所有的大型水庫都會具有一定的地質減災的作用。我們知道地質災害的產生的機理一方面是地殼的運動導致的變形;另一方面就是河水的沖擊不斷切割了峽谷,因此周圍的邊坡不斷的產生滑坡,以適應這種地形的變化。特別是在河流的周圍所產生的地質災害,一般都是由后一種原因造成的。顯然,我們修建水庫對第二類地質災害的產生一定是一種從災害根本上成因上的治理。所以,水庫建設最終會減少河流沿岸的地質災害的機理是科學的、結論是明確的。
……
轉自李其道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liqidao
轉發《水電開發漫談》(2009年8月
稿)
中國工程院院士
來源: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水力發電學報》
1 將水電排除在可再生能源以外是荒謬的
多數發達國家的水能資源已得到高度開發(或國內并無豐富的水力資源),前期開發中環保意識又不強,產生過一些負面影響,受到批評。他們在一些偏激的社會輿論影響下,當前在強調可再生能源開發時,將大、中型水電除外,這是有歷史和國情因素的。我國國情完全不同,有些人士卻照抄照搬“國際經驗”,最明顯的就是在制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草案)》時,也將大、中型水電排除在外,只列小水電,理由是“大中型水電技術已經成熟,完全實現了商業化”?!凹夹g經驗成熟”了,就不算可再生能源(?)
小水電的技術經驗在哪方面不成熟?風電、太陽能技術經驗成熟后是否也要排除在可再生能源以外?有這樣的邏輯嗎?今后統計我國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還包括水電嗎?
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把水電排除在可再生能源之外都是荒謬的。
2 否認水電是清潔能源是不公正的
有些人士并不否認水電的可再生性,但認為開發水電要污染環境,所以不能稱為清潔能源。水力發電利用水的勢能、動能轉化為電能,既不向大氣中排放廢氣,也不在陸地或海洋傾倒廢碴,又怎么污染環境呢?
為了證明水電是骯臟能源,一些外國“科學家”花了不少工夫,做了深入“研究”,總算發現了水力發電不僅不是清潔能源,還是排放溫室氣體的元兇。這位“科學家”證明一座熱帶水庫在運行十年里所釋放的碳是化石燃料電站的四倍。由于有轟動效應,我國許多報刊、連一些“科學報刊”都紛紛轉載,某些人依此為據,跟風而上,宣稱三峽大壩將引發嚴重的溫室效應。
我們都知道三峽和葛洲壩水電廠每年發電一千億kW·h,至少可替代6000萬t燃煤,減少1.2億t二氧化碳排放,四倍就是2.4億t原煤和4.8億t二氧化碳,水庫又從哪里取得如此巨量的燃料進行化學反應,排出如此驚人的廢氣?
據說是水庫中腐爛的植物會形成二氧化碳和甲烷。請大家想想,三峽水庫中“腐爛的樹木”竟會相當于每年燃燒2.4億t原煤,排放4.8億t溫室氣體,而且年年如此,謊話也過于離奇了。反正傳播這些“科學新聞”是不需負法律或道義上責任的。
也有人說,即使水電不排放溫室氣體,但水庫是一潭死水,污染水質,這總是事實吧。我們知道任何水庫不能只蓄不泄,不可能變成一潭死水,當然建庫后水深加大、流速降低,會帶來一些不利影響,自凈能力減弱,但這是水庫的罪過嗎。不責備排污者光罵水庫,有失公正吧。長期以來,工礦企業、城鎮市民和農民都把河流作為天然排污下水道,不論什么垃圾、污水、毒品⋯都向河流一送了之,這是錯誤、落后和不負責任的惡習。在生產不發達、人口稀少時,后果還不嚴重。工農業和城鎮大發展后,不論建不建水庫,這樣做后果都一樣嚴重。江南平原、淮河中下游、海河、遼河……有什么大水庫,河水不都成為巧克力糖漿嗎?相反,擁有178億庫容的新安江水庫,由于嚴格控制污染,建庫50年,仍是一庫清水,下游杭嘉湖平原一再要求從水庫引水解決困難,這不是活生生的例子嗎?
水庫建成后自凈能力減弱是事實,但不建庫那千千萬萬噸污水毒物不是同樣進入河道排向下游嗎?所謂自凈,無非是盡快把禍害送到下游去罷了。即使能排到海里,難道海域就可以永遠承受污染嗎?那后果才是千秋萬載貽害子孫。解決水質污染問題不是禁建水庫而是整治污染源。水庫的興建正可以起正本清源的作用。例如三峽水庫的興建和其創造的巨大經濟效益,使國家能投入大量的資金治理庫區污染問題,長江干流水質是全國大江大河中最干凈的,就是明證。
3 水電開發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利大于弊
當然,水電開發確實對生態環境產生復雜的影響,客觀的評價應是:總的看來,有利有弊,利大于弊,利是主要面,弊可以采取措施予以減免,不應成為制約開發水電的因素。
開發水電不但提供清潔能源,減少污染,而且有防洪、減災、供水、灌溉、通航、旅游、養殖、推動經濟和城鎮發展、避免落后生產方式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只要不存偏見,這些貢獻是不可否定的。只是利雖大,卻不被重視,或認為是“當然”。例如三峽工程對減排的貢獻,就少為人提,而在遭遇特大洪水時能避免一次分洪,甚至避免大堤全面潰決,從而可防止洪水對生態環境的毀滅性破壞,就更少人知了。而庫區發生了一個滑坡倒被某些人拿來作為吸引眼球的大新聞。
提到水電的負面影響,可以列出幾十條,主要還是水質污染和對水生生物(以魚類為主)的影響。上面談了水質污染問題,下面再討論一下魚的問題。建水庫對以魚為主的水生生物確有影響。但如果把近幾十年來江河水產品品種的減少和質量的下降,以及珍稀物種的滅絕全歸咎于水電開發是不符事實的。造成這種后果的主要原因是竭澤而漁式的毀滅性捕撈濫殺、水質的嚴重污染和其它影響魚類生存的人類活動。一些珍稀物種如白暨豚、白鱘,早在長江干流上建壩以前就難見蹤跡了,不建水庫也難讓它們重新形成種群。不如依托水電建設,加強科學研究,采取保護和增殖魚類的人工工程措施,例如嚴禁過度捕撈、制訂科學的禁漁期制度,優化水庫調度,使之有利于魚類繁殖生存,防止和減免航行對魚類的殺傷,利用水庫和陸地魚塘大力發展人工養殖業。對珍稀品種,設立保護區和人工繁殖放流,防止某些品種的滅絕,修建閘壩時視需要建設過魚設施等,這才是正道。
4 土地淹沒問題
開發水電要淹沒大量耕地,中國人多地少,承受不了,這是反對開發水電的一條理由。
土地是寶貴的,淹沒后成為“不可逆轉”的損失,所以水電開發中應千方百計減少淹沒,可防護的盡量防護,規劃中不要盲目追求“最大”的綜合利用效益,而應實事求是。但從宏觀上看,幾千年來就是人與水爭地以及湖泊、水域消亡的歷史。如中國的湖北省,昔為云夢澤,號稱千湖之省,已被圍墾占用殆盡,八百里洞庭也萎縮成為一條盲腸,失去天然調節長江洪水作用,后果嚴重,從而要退田還湖。既然如此,將一部分土地轉化為水庫是否也算是一種補償?而且水庫的調洪作用比湖泊和滯洪蓄洪區大得多,因為對后者來講,水一進去就蓄滿,動彈不得,而上游的水庫能攔能泄,十分靈活。談到農業生產,如果被淹的地多為低產地或荒地,而可使下游大批荒灘轉化為良田沃土,可改造上下游大批低產田為旱澇豐收田,可在庫內大興漁業,這筆賬就更得算一算,似乎不能簡單以“不可逆轉”四字封殺。
5 移民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開發水電要造成大量移民,造成移民的苦痛和嚴重的社會問題,這也是一條反水電的主要理由。
應該承認,我國傳統習俗總是安土棄遷,特別是農民,要他們放棄祖輩留下的土地外遷到命運不定的陌生之處,總是不愿的。如果不安排好足夠的補償和良好的新環境,那更將給移民帶來苦痛和災難。要解決移民問題,一定要詳細調查、周密規劃,根據庫區條件和開發性移民政策妥善安置,不能只搞“后靠開荒”,不能強調糧食自給,特別對失地農民一定要安排好,鰥寡孤獨一定要實施社會保障。
要結合發展庫區經濟、轉變經濟結構、創造就業崗位和實施必要的外遷,保證移民遷得出,穩得住,能致富。一次性補償要與長期扶植相結合。移民工作要做到細致公開,要和移民團結合作開誠布公,要列有充足的經費決不允許挪用。要做到:建設一座電站,帶動一方經濟,保護一方環境,致富一批移民。
在新的政策下,不少水利水電工程的移民工作做得較好,得到聯合國和世界銀行的肯定。長期以來,水電開發是利在下游和供電受益處,弊在上游特別是庫區,今后應該扭轉,把水電創造的巨大利益返回一部分到資源區,提倡上下游的對口支援,這才公平合理。今后大水電的單位移民數量并不多,而且多處于貧困環境中,新一代農民渴望脫貧,移民工作能否做好,取決于自己的工作。
6 解決西南地震災害的出路是大力開發水電
中國的主要水電資源集中在地震烈度較高的西南高山深谷地區,許多人擔心水壩在強震下潰決,造成嚴重次生災害,尤其在汶川大地震后,有人聯名上書中央,要求在查清安全問題之前,暫緩開發西南水電,這是一種誤解。
汶川大地震是特大自然災害,無數座房屋倒塌、橋隧破壞、道路中斷、人民傷亡巨大,而災區內大小水壩無一潰決,尤其是位在極震區的兩座高壩大庫——紫坪鋪面板壩和沙牌碾壓混凝土拱壩巍然無恙,各水電站很快恢復供電,為抗震救災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事實說明了水壩抗震能力之強和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施工、管理體系的成熟和完善。
真正對下游造成重大威脅的是天然滑坡造成的壩及形成的水庫,即堰塞湖,最大的就是唐家山堰塞湖。為此,政府集中人力、物力進行搶險,動遷下游數十萬人民避讓,最后解除了險情,但也付出了巨大代價。在大西南深山峽谷區,如果發生特大地震,不知會造成多少個更大的堰塞湖,在交通阻塞、信息不通、生產落后的地區,政府怎么去警告和組織居民撤退?怎么輸送救援人員和設備進去?
出路只有一條,抓緊搞流域開發,建成一批震不垮、能調節水資源和洪水的高壩大庫,例如目前雅礱江上正在修建三百多米高的錦屏大壩就是這樣的工程。這些工程建成后,從直接的抗震作用來講,可以根據情況泄流騰庫,攔蓄堰塞湖的潰決洪水,大壩形成的寬深水道,是一條震不垮的生命運輸線,水電站的強大電能是抗震救災的動力保證。
更重要的是:通過流域水電開發,打通交通道路,開通信息渠道,設置地震臺網,發展庫區經濟,實施產業結構轉軌、進行生態移民,移風易俗,徹底改變落后面貌,為抗震救災奠定堅實基礎。停滯和回避不是出路是死路。
7 科學發展觀的主體詞是“發展觀”
現在有些“環保主義者”進一步提出:要保護河流的原始生態,要保留一條生態河,要保護世界遺產,要保護傳統文化等等口號,從根本上否定開發水電,因為即使解決了所有的負面作用,也破壞了原始生態和傳統文化啊!典型的就是反對開發怒江,提出要保護這條“處女河”。
這個爭論恐怕只有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認真弄清爭議的本質,才能使多數同志的看法統一起來。
科學發展觀的主體詞是“發展觀”,不是停滯觀。所謂保持原生態,這種提法本身就是違反發展觀的。什么叫“原生態”?6500萬年前恐龍統治地球時的生態是不是原生態?生態是指自然界各生物間的相互生存關系的狀態,它是不斷變化的,所謂的生態平衡是相對于某一短暫時段而言的,不平衡是絕對的,不平衡才推動著生物進化。不存在停滯的原始生態。
有人說,我指的是保護當前未受人類活動破壞的生態。要知道,不發展,不進步,就根本談不上保護。就拿被人們形容為天堂美境的怒江流域來說,多數地區都處于絕對貧困狀態,人們過著難以想象的原始生活,而人口不斷增長,素質無法提高,只能在陡坡上開荒,刀耕火種,砍樹伐木,1500m高程以下已看不到一株大樹,水土流失,岸坡東崩西坍,惡性循環,哪還有什么原始生態?李冰父子修都江堰,不也改變了原始生態?難道要把這種原始生態永遠保護下去?
保護傳統文化?落后貧困絕對不是傳統文化。住四面通風的“叉叉房”,抱溜索過江,一年四季用玉米粑填腹……這樣的“文化”要保護下去?傳統文化是可貴的,要保護的,但絕不是保護貧窮落后的現狀。
關于“三江并流是世界自然遺產,開發水電會破壞這個遺產”的觀點,我不知道“三江并流”區域有個范圍沒有?
只知道至少金沙江流進云南后就分道揚鏢向東去了,在怒江中下游開發水電和金沙江并流拉不上任何關系。
我建議做個大模型,看看在2000m高程以下的怒江上修建了幾座不高的壩怎么會破壞四五千米高程處的“三江并流”?如果說,哪怕在低高程處開發也破壞了世界遺產的“完整性”,那么,下游的緬甸、泰國也無權開發,以免影響處女河的完整性。
瀾滄江是緊鄰怒江的一條大江,也是“三江并流”中的中間那條江,現在其水電資源正在合理快速開發中,過去也是絕對貧困的地區,正在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通過開發,山更綠水更清,“水電”大軍沿江驅除貧困,開啟民智,播種希望,腳踏實地地為民造福,為什么怒江就不能做呢?
怒江應該開發,合理開發怒江,完全可以做到在保護下開發,以開發促保護,水電得到開發,人民富裕,經濟繁榮,雪山依舊,明珠般的水庫間仍然有瀑布急灘,懸崖翠谷,白云藍天。讓我們消除貧困,留下美麗。我們要保護的是民族語言、民族服飾、民族歌舞、優良的民族生活習慣⋯⋯不是保護貧窮落后。反對開發的人士和組織,即使他們的動機是好的,只會是對怒江流域人民的傷害。
8 在開發河流時決不能無序開發
有人呼吁讓“江河自由奔流”,江河的“自由奔流”和“自由泛濫”或“自由干涸”是同一個含義。
事實上,中國的江河已經“自由奔流”了幾千幾萬年了,帶來了血淚斑斑的歷史:江淮河漢,災難頻仍,或是滔滔洪水,三江五湖盡成澤國,千百萬人民,盡為魚鱉,或是烈日當空,江河斷流,赤地千里,顆粒無收,餓殍遍野,百萬人民逃荒;或是人民蓬頭垢面,世世代代過著原始生活,乃至牲畜都饑渴死亡(這種情況在今天中國最貧困落后的地區仍或可見)。
……答案是不言自明的,不能讓江河自由奔流。為了生存和發展,我們必須繼續開發和利用河流。
但是,同樣重要的是,沉重的教訓告訴我們,我們在向河流索取、利用時,將會改變河流原狀,干擾了她的自然功能,如果這種干擾超過她的自我調節和自我修復能力,河流將不可逆轉地退化甚至提前消亡,造成事與愿違的惡果。因此,決不能無序開發,為所欲為,必須與河流和諧發展,必須維持河流的健康生命。有索取也有補償,有利用更有保護,所有不合理的“開發”,都是破壞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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