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黨中央:進一步加強轉基因食品安全性認知
來源:中國經濟網
致公黨中央日前向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提交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轉基因食品安全性認知》的提案。
轉基因食品又稱基因改良食品或基因食品,是利用基因工程技術植入另一種微生物、動物或植物的基因,由此獲得一種它所不能自然擁有的品質和特性。自從轉基因食品被批準進行商業化生產后,因其產量大、成本低、耐貯運、附加值高等特點,市場份額連年上升。例如麥當勞、肯德基及臺灣主要速食面產品都含有基因改造成分。而在中國大陸市場上,轉基因產品也層出不窮,轉基因大豆、豆油已占據市場約50%的份額,消費者對于各種轉基因食品的接受程度也日益增加。
致公黨中央認為,隨著轉基因食品輻射范圍的日益擴大,關于轉基因食品安全性問題的爭執聲音一直未曾停止,但又因其產品較少引起急性中毒等惡性事件,社會對其安全性的關注度始終不高,且消費者處于信息不對稱地位,對其安全性還未真正知曉,甚至無意識地成為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試驗品。
眾所周知,許多我們認為安全的藥物可能數年后才顯示出隱患,如70年代的“滴滴涕”,至今仍在影響我們的健康,而轉基因食物從1993年出現到現在僅10余年,并未經過長期的安全性試驗,還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
1.基因技術采用耐抗菌素基因來標識轉基因化的農作物,在基因食物進入人體后可能會影響抗生素對人體的藥效,作物中的突變基因可能會導致新的疾?。?/p>
2.轉基因技術中的蛋白質轉移可能會引起人體對原本不過敏的食物產生過敏,分割重組后的新的蛋白質性狀是否完全符合我們設想的需求有待考證;
3.基因的人工提煉和添加,有可能增加和積聚食物中原有的微量毒素,不可預見的生物突變.甚至會使原來的毒素水平提高,或產生新的毒素;
4.對于生態系統而言,轉基因食品是對特定物種進行干預,人為使之在生存環境中獲得競爭優勢,這必將使自然生存法則時效性破壞,引起生態平衡的變化,且基因化的生物、細菌、病毒等進入環境,保存或恢復是不可能的,其較化學或核污染嚴重,危害更是不可逆轉。
對此我國也曾出臺過一系列的保護措施和相關法律文件,但是相對于歐盟、日本等國家的法規和規定,我國在消費者知情、選擇權的保護,轉基因食品安全的控制上,已明顯滯后于迅速發展的轉基因技術的研究與應用。因此,鑒于轉基因食品與人體健康的關系尚未明了,某些不確定因素有可能直接影響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我國有必要重新高度重視對轉基因食品安全問題,緊跟科技發展趨勢,及時對現有法規作出修改、補充和調整,使之在轉基因技術及對外貿易上處于主動地位。
致公黨中央建議:
一、完善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政策、法規建設
目前各國政府對生物安全的管理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以產品為基礎的管理模式,以美國、加拿大等國為代表,其管理原則是,以基因工程為代表的現代生物技術與傳統生物技術沒有本質差別,管理應針對生物技術產品,而不是其生物技術本身;另一類是歐盟等以技術為基礎的管理模式,認為重組DNA技術本身具有潛在的危險性,因此,只要與重組DNA相關的活動,都應進行安全性評價并接受管理。雖然中國政府非常關注生物技術食品的安全,但是,就生物安全性的整個立法要求而言,還不能滿足生物安全管理的需要。為此,建議加強對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政策、法規建設,制定具操作性的國際間生物技術食品安全管理準則。
二、控制或限制轉基因動物或植物的種養植區域
利用各種媒體宣傳轉基因食品的知識,尤其是由于現代社會時空的變小,充分認識我國天然地理屏障過去對中華民族的保護作用減小,注意有預見性的保護好天然動物或植物。沒有充分的證據表明其將來的絕對無害和安全以前,控制或限制轉基因動物或植物的種養植區域,防止天然動物或植物基因受到入侵。
三、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提高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作為消費者,有權知道轉基因食品的優點或可能存在的安全性問題,有權選擇是否食用轉基因食品,這就要求每一種轉基因食品(無論有無潛在危險性)都必須貼上標簽以與天然食品加以區別,使消費者自主加以選擇。歐盟的標簽管理法規已充分尊重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并保證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我國也應推行相應的強制性標簽管理方式。建議每一種轉基因食品在上市時都應同時附上一份詳細的資料,標注包括該食品的構成、標記基因、特點及可能的危險性等方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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