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繼明委員:貿然推動轉基因糧食的商業化沒有道理
2010年03月12日 《小康》雜志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12/164619851550.shtml
《小康》雜志社—新浪網聯合報道 記者蘇楓
“我國必須抓緊建立國家利益保障體系!”蔡繼明委員對《小康》記者坦承,2009年的幾項行政決定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嚴重關切。
蔡繼明說:“隨著國家經濟實力的增強、國際環境的日趨復雜化、新技術應用風險的劇增,類似于三峽工程那樣的與國家安全、人民生活密切相關事務和項目大量增加,但哪些屬于國務院部委決策權限之內,哪些屬于必須由上級部門或者全國人大進行評審和決策,并沒有具體的規定。而擁有管轄權的部委既是當事人,又是決策者,如果將決策權全部交給他們,就不可能保證決策過程的科學性和客觀性。幾年前衛生部和教育部所做出的一些決策,都留下了非常嚴重的后遺癥,使國家不得不花費更多的時間和財力去實現醫療的普惠和教育的公平。而部委不受監督、自作決策的現象仍大量存在,尤其令人存疑的有:
2009年11月,農業部向華中農業大學研制的兩種轉基因水稻頒發了安全許可證書。這意味著在不久的將來,轉基因大米將成為我國老百姓的主糧,中國有可能成為第一個實現轉基因水稻商業化的國家。包括在生物技術上比我國更先進的歐美國家在內,還沒有一個國家敢于推動轉基因主糧的商業化生產,農業部做出頒發安全證書的決策,所根據的都是作為當事人的從事轉基因研究專家的意見,這樣的閉門決策體系,無法保證結論的客觀性。而糧食是民生之本,我國的非轉基因農業技術已經實現了大面積農業高產,解決了13億人的吃飯問題,在這樣的背景下,還要冒巨大的人種退化風險去貿然推動轉基因糧食的商業化,是沒有道理的。只有在科學上徹底排除轉基因糧食對人類的危害、風險降低到零之后,才能推動它的商業化,而這個結論,并不能由農業部來做出。
2009年10月,國家發改委正式批復核準上海迪士尼樂園項目。該項目由中方公司和美方公司共同投資建設,建設地址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川沙新鎮,批準占地116公頃,而上海市政府實際規劃用地達6000畝。計劃投資規模達200億元,而實際投資極有可能突破400億元。國家發改委對此項目的批復核準,所依據的是上海市對項目產生經濟效果的分析,但是,誰來對美國文化侵蝕我國青少年的后果進行評估?誰來對我國正處在幼稚期的動漫產業所遭受的打擊進行評估?尤其是在美國不斷對我國出口產品實行懲罰性關稅、向臺灣出售武器、安排奧巴馬會見達賴的挑釁行為愈益猖狂的情況下,為美國文化大開綠燈,如何評估中國的國際地位?如果開建,誰來監管實際的用地規模?顯然,發改委的一紙批文不能給全國人民一個滿意的答復。”
蔡繼明委員的具體建議如下:
1.制定國家利益保障法,明確國家利益的內涵,并規定,無論是政府機構、社會團體、群眾組織、公司法人還是個人,其決定和行為必須符合《國家利益保障法》的有關規定。任何主體如果涉嫌違反了《國家利益保障法》,無論是政府機構、社會團體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普通公民,都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接受訴訟的法院必須受理。如果經法院裁定,被告的決定和行為違反了《國家利益保障法》,其行為和決定就應該被宣布為無效,并受到法律的制止和追究。
2.將國務院最近成立的食品安全委員會升格為國務院國家安全委員會,使其成為國務院系統對所有部委行政決定是否違反《國家利益保障法》的預審機構,和社會投訴的受理機構。
3.各級地方政府也應該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對地方性行政決定和法規進行預審,并接受社會投訴。
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應該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常設機構,對國務院和地方政府的行政決定進行監督和審查。
5.在最高人民法院內設立國家安全終審法庭,對受理案件進行終審裁決。
6. 在國務院部委和省級政府的決策程序中明確規定:凡是符合下列要素的各類決策,都必須經過全國人大和其委托的第三方研究機構和代表進行論證、評估、聽證、審查和表決。(1)在全國或跨省范圍內涉及民生的項目和行政規定。(2)投資主體全部為國內法人、投資規模超過300億元的項目。(3)投資主體包括國外資金的、投資規模超過200億元的項目。(4)在全國或跨省范圍內涉及國家安全的項目和行政規定。(5)涉及重大國家利益包括自主知識產權在內的項目和行政規定。(6)有可能損害民族團結的項目和行政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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