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建民與薄瑞光同調:中華人民共和國不等于一中
奧巴馬特使薄瑞光在菜鳥總統訪華一周后即趕到臺北安撫臺灣朝野,聲稱中國(PRC)主權領土完整并不包括臺灣。大陸若干精英學者竟認為薄瑞光的言論“只是個人意見”。錯了,薄瑞光此類資深外交官已老練至謹言至極,君不見他見馬英九時還看著筆記發言?說話口不擇言的AIT主席只有小布什時代的夏馨(女)。夏馨商界出身,一直在賣武器給臺灣,其夫是前五角大樓辦公室主任。她的結局只有被革職了事?! ?/p>
而有漢奸和洋買辦代表人物之稱的吳建民,12月1日下午在臺北當著臺灣外交部政策設計主任委員黃奎博、前外長程建人等的面說:1971年聯大會議決定PRC(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全中國,這當時已獲國際認同。但現在,大陸“新三句”說,兩岸同屬一中,這表示PRC不等于中國,這表現了很大的靈活性。
我們不曉得吳建民夫婦應臺灣“李國鼎基金會”的邀請游臺是臺方支付費用還是其它。我們只知道,過去二十年,臺灣情治部門、外交部門以**基金會名義邀請外賓及配偶到臺訪問,免費吃住兼送禮,“公共外交”頗有成效。布什執政團隊里力挺臺灣的博爾頓、阿米蒂奇、伍夫維茲等在克林頓執政時,都以在野智庫學者身份訪臺享受。李登輝、陳水扁的外交機密費用就包括這些內容。美國國務院對博爾頓在服務國務院前收受臺灣金錢禮物曾設立專案調查,最后不了了之。因而,為保重吳建民先生名節,請他在四處放炮之余,簡單交代一下誰支付他兩口子去臺灣的機票、住宿等費用,以杜國人之口!
薄瑞光在臺言論自然讓北京外交決策者難堪,讓臺灣民進黨人倍感暖意,而吳建民在臺言論又何嘗不是?!薄、吳二人言論,何其相似乃爾。中國退休外交官就可以胡說八道嗎?
溫故知新。中美聯合公報(1972年2月28日):中國方面重申自己的立場,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的一個省,早已歸還祖國。美國方面聲明:美國認知在臺海兩面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 ?/p>
中美建交公報(1979年1月1日):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圍內,美國人民將同臺灣人民保持文化、商務和其它非官方關系?! ?/p>
中美聯合公報(1982年8月17 日):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p>
之后鄧小平提出兩岸和平統一最新構架(1983年6月26日),江澤民發展兩岸關系的八項主張(1995年1月30日)到胡錦濤在十七大的四條主張?! ?/p>
美國也不例外對其“一中政策”(注意不使用“一中原則”)做出微調。美國不承認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由鮑威爾漏嘴講出,違反此話“只能內心領會而不能明說”的白宮檔案規定,是他被小布什免職眾多原因之一。美國只在內政上視臺灣為一個“國家”,是一個分治于大陸的政治實體,也由國務院官員嘴中講出?!耙粋€中國,一個政府,一個政治實體”最接近于美國內部共識。
吳建民的言論顯然不與中共中央國務院合拍。他只借用他的前上司兼同路人錢其琛的“新三句”(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2000年1月)。但錢某人的話也不能完全釋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代表全中國”的訊息來。美國到現在還承認在國際上只有PRC代表中國?! ?/p>
請問吳建民先生:PRC怎么不代表一個中國?
PRC不是在聯合國代表全中國嗎?是否還有什么“一中一臺”,或者“兩個中國”?臺灣能參加奧運,難道不是北京同意下以“中華臺北”名義參加?波多黎各、關島可以參加奧運會、亞運會,但它們在政治上都由美利堅合眾國所代表,不是嗎?臺灣能參加世界衛生大會,難道不是在主權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同意下,讓臺灣以“觀察員”的身份參加嗎?臺灣要參加聯合國氣候暖化會議,難道不是在“中國”政府名下嗎?臺灣官員強掰用“中華臺北”還不行呢!
二問吳建民先生:兩岸固然是分治狀態,但你作為中共黨員退休外交官員,應該對類似議題有所了解。以香港為例,1983年時還是英國人治理,但你能說那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不代表全中國嗎?包括香港全部領土嗎?否則你會被罵漢奸的。香港現在是資本主義自治,但政治外交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代表。臺灣的地位是可以談的,但不是你吳建民的事情?! ?/p>
吳建民的言論,代表了一部分大陸精英階層在資本主義形態內外夾攻之下,知足常樂,沉迷于對臺“以商圍攻”,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囈語中。吳建民以為他趕在縣市長選舉前4天發表親臺言論,間接幫馬英九打“悲情牌”拉票。可結果呢?國民黨同比丟了兩席,總票數大跌。美國在臺協會AIT臺北處已向民進黨蔡英文致賀,因為擔心兩岸走得太近的美國政府知道只有民進黨可以制約國民黨。
外交部發言人秦剛11月16日在回應有關薄瑞光言論時強調:“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尊重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這一原則當然適用于臺灣?!狈瘩g了薄瑞光。秦剛的話是對是錯?如果說秦剛的話錯了,吳建民的話就是對的。那恐怕要被“全黨共誅之、全國共討之”了。有一位在職解放軍上校說,若臺灣又出現緊張情勢,我軍作應急反應時,我們會建議地方政府首先把內奸吳建民之流關起來。如果秦剛的話是對的,吳建民的話就錯了。吳建民的“失言”算什么性質?是漫不經心公共面向“沒有自律”,破了黨政官員“規范”?還是其它?
我們當然認為秦剛的話是對的。既然如此,現在的新聞發言人是否要對前些年的吳建民發言人理論一番,上上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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